资本运作☆ ◇688613 奥精医疗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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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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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 2.80亿│ 653.22万│ 1.67亿│ 77.52│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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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化胶原/聚酯人工 │ 4585.50万│ 139.75万│ 4531.30万│ 98.82│ ---│ ---│
│骨及胶原蛋白海绵研│ │ │ │ │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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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7000.00万│ 9300.00│ 7064.36万│ 100.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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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1.05亿│ 1512.39万│ 1.29亿│ 123.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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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骨再生骨修复膜│ ---│ ---│ ---│ ---│ ---│ ---│
│/面团状仿生骨修复 │ │ │ │ │ │ │
│材料/骨水泥改性用 │ │ │ │ │ │ │
│人工骨粉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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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美国市场的脊柱│ ---│ ---│ ---│ ---│ ---│ ---│
│用、颅骨用矿化胶原│ │ │ │ │ │ │
│人工骨修复材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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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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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7 │交易金额(元)│388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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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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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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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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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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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奥精健康”)、嘉兴奥精生物│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奥精”) │
│ │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精医疗”│
│ │)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8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潍坊奥精健康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 │引导骨再生骨修复膜/面团状仿生骨修复材料/骨水泥改性用人工骨粉”和募投项目“奥精健│
│ │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子项目“引导组织再生(GTR)胶原膜”、“皮肤修护用胶原蛋白 │
│ │敷料”的实施,金额分别为3,300.00万元和580.0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77.00万元对│
│ │全资子公司嘉兴奥精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子项目“引│
│ │导组织再生(GTR)胶原膜”、“皮肤修护用胶原蛋白敷料”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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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7 │交易金额(元)│977.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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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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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嘉兴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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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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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嘉兴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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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奥精健康”)、嘉兴奥精生物│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奥精”) │
│ │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精医疗”│
│ │)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8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潍坊奥精健康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 │引导骨再生骨修复膜/面团状仿生骨修复材料/骨水泥改性用人工骨粉”和募投项目“奥精健│
│ │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子项目“引导组织再生(GTR)胶原膜”、“皮肤修护用胶原蛋白 │
│ │敷料”的实施,金额分别为3,300.00万元和580.0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77.00万元对│
│ │全资子公司嘉兴奥精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子项目“引│
│ │导组织再生(GTR)胶原膜”、“皮肤修护用胶原蛋白敷料”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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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交易金额(元)│324.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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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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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HumanTech Dental GmbH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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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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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Hutzel DrehTech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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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3,246,000欧元(约合人民币0.25亿元)收购Hutzel │
│ │DrehTech GmbH持有的HumanTech Dental GmbH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HumanTech Dent│
│ │al GmbH成为奥精医疗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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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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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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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755.49万
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8月7日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第五税务局对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税务风险疑点事项清单的提示,经公司自查,公司应补缴2022年企业所得税257.53
万元;2023年企业所得税418.07万元,需缴纳滞纳金79.89万元(截至实际缴纳日),合计需
缴纳755.4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
项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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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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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
司近日收到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准予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人工骨修复材料委托生
产新增生产线通过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检查情况
企业名称: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鲁药监械生产许20240086号
生产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崇文街2178号1号研究院A座2层;6号厂房1层105,2层,3
层;7号厂房1层101、102、103、104
生产类型:受托生产
产品类别:植入性医疗器械
生产范围:III类:13无源植入器械,17口腔科器械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2日
现场检查结论:整改后复查
整改提交时间:2024年8月13日
复查结论:通过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通过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的生产线年产能为200万盒矿化胶原人工
骨修复材料。本次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可按照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对公司的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进行
受托生产,有利于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由于医疗器械的生产
、销售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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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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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
简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信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医疗器械的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聚酯/胶原基人工骨修复材料
临床用途:1)四肢各类闭合性骨折骨缺损修复或难愈合部位骨折或开放性骨折缺损的二期
修复;2)骨折延迟愈合、不愈合或畸形愈合;3)各类截骨矫形植骨融合;良性骨肿瘤或瘤样病
变切除后骨缺损修复;4)其他各类无植骨禁忌的骨缺损修复。
申请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第三类医疗器械
二、目前所处审批阶段
该医疗器械目前注册申请已获得受理。
三、后续所需审批流程
后续所需的审批流程:审评审批、制证。
四、该项目其他相关情况
由于创伤、退行性疾病、肿瘤以及先天畸形等导致的骨缺损治疗是临床面临的严峻挑战,
对于人体无法自行愈合的大尺寸骨缺损,通常需要移植骨修复材料促进骨缺损愈合。患者自体
骨量有限,同种异体骨存在免疫排异、法律、伦理等诸多方面问题,因此,人工骨修复材料应
运而生,并由传统生物陶瓷、生物玻璃逐渐向仿生复合材料发展。
奥精医疗基于自主创新的体外仿生矿化技术,发展出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系列产
品,在成分和结构方面与天然骨组织高度接近,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为使材料在
机械强度和可定制化方面有更好的表现,公司在材料体系中引入高分子聚酯,通过调整聚丙交
酯的分子量、溶剂等参数和工艺,得到了具有理想孔隙率和孔径尺寸的支架,能够提高骨修复
材料的机械强度,更加适合用于复杂骨折的骨缺损修复,并且大大提高了可定制化程度。
本产品聚酯/胶原基人工骨修复材料,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
录》规定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编码130502。该产品获批上市后可在骨科有广泛的适应症
,将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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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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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向马来西亚药品监督管理
局(以下简称“MDA”)递交了公司BonGold人工骨修复材料的注册申报资料。公司于近日收到MD
A通知,公司BonGold人工骨修复材料获得MDA的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证内容
1、BonGold人工骨修复材料
注册证编号:GD4650624-178347
产品名称:人工骨修复材料
证件有效期:2024.08.08-2029.08.07
产品分类:ClassD
二、医疗器械基本情况
1、BonGold人工骨修复材料
本次获得马来西亚注册证的BonGold人工骨修复材料是基于奥精医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
权的体外仿生矿化技术研发和生产的一种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在组成成分和微观结
构上均对人体天然骨组织高度仿生。产品用于骨科各类无植骨禁忌的骨缺损修复,植入体内后
能够在引导骨再生的同时被新生骨组织爬行替代,是具有良好骨组织再生修复能力的植入类医
疗器械产品,对于临床各类骨缺损修复具有较为广阔的临床应用潜力及市场空间。
BonGold人工骨是我国医疗器械厂商自主研发的仿生人工骨修复材料,亦是首个获得美国
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510(k)市场准入许可的国产人工骨。产品于2011年1月获得中国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015年
7月获得美国FDA510(k)市场准入许可,2024年8月获得马来西亚D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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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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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
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市公司积极开展提
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号召倡议,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信心,提升投资
者获得感,实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共担共享,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奥精医疗专注于生物医用材料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致力于再生医学材料前沿技术的
创新突破,以及相关高端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和临床推广。经过近20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
产生物医用材料领军企业,主要产品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具有与人体天然骨基质
相似的成分和微观结构,材料设计和仿生程度在国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产品在2018年
被国家科技部评为“国际原创”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产品的临床应用研究近年来荣获北京市
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华医学会医学科学技术一等奖等诸多荣誉。
公司一直以来视研发创新为增长引擎,2023年研发投入4550.42万元,近三年累计投入1.3
6亿元。截至2023年底,公司共获专利授权119项,其中发明专利70项。
2023年,公司联合清华大学共同完成的颅骨大面积个性化再生修复项目荣获第48届日内瓦
国际发明展金奖。该项目首次开发出具有多尺度仿生骨结构的,兼具原位成骨诱导活性和优异
力学支撑性能的个性化人工颅骨修复定制体,突破了传统颅骨修补假体不可降解、不可变形、
无成骨活性以及引发的相关潜在并发症等问题,在提供颅脑保护的同时诱导颅骨再生修复,为
大面积颅骨缺损特别是儿童患者提供更好的临床治疗方案,有望填补国际上再生型颅骨修补产
品的临床空白。
公司持续在再生医学领域探索突破,并担负起行业领军企业的先锋带头作用。
2023年,公司牵头并联合国内上下游优势单位,以“个性化具有引导骨再生功能的颅骨仿
生复合修复材料研发”项目申报“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并获批立项。公司将在原有生物
活性颅骨修复材料的基础上,向大面积颅骨修复材料的技术和产品开发跨出重要一步,将对广
大颅骨缺损患者带来新希望。
2023年7月,公司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入选2023年度第二批北京市
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二、积极拓宽业务领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公司将继续高质量推进生物材料研究和再生医学新产品开发工作,助力我国在高
端医用耗材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形成。此外,公司还根据临床需要和自身产品发展特点,积
极寻求产业链上下游拓展。
2023年6月,公司再生医学新产品胶原蛋白海绵提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三类医疗器械
产品注册,在丰富产品线的同时,也将为现有主营人工骨修复产品进一步降本增效,预计该胶
原蛋白海绵医疗器械产品将于2024年内获批。矿化胶原/聚酯复合新型人工骨修复材料项目在2
023年内依据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方案完成受试者临床试验观察随访并取得临床试验总结报
告,目前正在整理注册材料,计划2024年内向国家药监局提交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
除了自主研发,公司还通过对外投资并购的方式,快速扩大业务领域、丰富产品线。从20
18年开始,公司基于现有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广泛考察与现有主营业务和产品具备协同效应
的海内外企业。经过多年的考察、筛选,反复沟通交流和多轮谈判,2024年4月,奥精医疗完
成了对德国口腔种植产品企业HumanTechDental公司的并购,标志着公司在口腔种植领域开启
系统性布局,以新业务致力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增强整体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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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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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061元(含税)调整为0.06001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由: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新增股份2218250股,2023年4月30日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33333
334股增加至135551584股。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每股
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61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1333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8133333.3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披露之日起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
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年5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为51人,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18250
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5月9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33333334股增加
至135551584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6001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
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总数=8134450.56÷135551584.00≈0.
06001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最终参与分
配的公司股本总数=0.06001×135551584=8134450.56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555158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0.06001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34450.56元(含税,本次
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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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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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19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
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奥精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以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和原因
(一)本次调整的概述
1、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将“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8000.00万
元调减为21574.25万元,调减的6425.75万元募集资金系该募投项目子项目“人工硬脑(脊)
膜”、“颅骨修复定制体”、“神经管鞘”和“人工皮肤”研发项目的调减资金;
(2)新增募投项目“引导骨再生骨修复膜/面团状仿生骨修复材料/骨水泥改性用人工骨
粉”和“针对美国市场的脊柱用、颅骨用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别
为4705.75万元和1720.00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于“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的调减资金
。
2、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在“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中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奥精健康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奥精健康”)和嘉兴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奥精”
),对应新增实施地点嘉兴。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的情况和原因1、本次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的原因
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方层面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不断推进,在降低了使用这些
产品的医疗费用、使广大人民群众获益的同时,也对医疗产品的临床市场环境和竞争格局产生
了一定的影响。
在此背景下,公司募投项目“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中,(1)“人工硬脑(脊
)膜”研发项目的产品临床价格和竞品数量较立项时发生较大变化,预计将较难满足立项时设
定的市场营销计划和盈利目标,项目拟停止,(2)“颅骨修复定制体”研发项目已完成结题
,(3)“神经管鞘”、“人工皮肤”研发项目拟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调整后续研发投入,因
此调减了“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子项目中上述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同时,为适应
新的临床需求和高值医用耗材市场环境,以及提升公司人工骨修复材料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
公司拟调减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引导骨再生骨修复膜/面团状仿生骨修复材料/骨水泥改性用人
工骨粉”和“针对美国市场的脊柱用、颅骨用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研发项目。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
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和适用范围,提升公
司创新水平及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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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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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郗砚彬先生
的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郗砚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郗砚彬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郗砚彬先生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郗砚彬先生监事会职务原定任期为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
满为止。郗砚彬先生在任职期内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补选新的监事就任前,郗砚彬先生仍履行公司监事职责,公司
监事会的运行不会受到影响。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
5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同意提名邢怡诺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邢怡诺女士简历
详见附件。
附件:邢怡诺简历
邢怡诺,女,199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专
科学历。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任北京千秋智业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运营;2020年9月至2021
年9月,任北京百胜伟业文化有限公司运营;2021年10月至今,任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目前,邢怡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邢怡诺女士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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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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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方拥军先生的
辞职报告。方拥军先生因其任职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超3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八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的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方拥军先生的
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方
拥军先生将继续履行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
董事会对方拥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
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久龙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为独立董事后,担
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久龙先生的职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
等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审查意见:经审查,本次提名已征得候选人的同意,徐
久龙先生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具有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徐久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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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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