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13 奥精医疗 更新日期:2026-07-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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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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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5-11│ 16.43│ 5.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10│ 10.15│ 2252.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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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10│ 10.09│ 1470.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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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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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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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 2.80亿│ 19.66万│ 1.67亿│ 77.62│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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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 2.16亿│ 19.66万│ 1.67亿│ 77.62│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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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化胶原/聚酯人工 │ 4585.50万│ ---│ 4593.77万│ 100.18│ ---│ ---│
│骨及胶原蛋白海绵研│ │ │ │ │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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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7000.00万│ ---│ 7063.16万│ 100.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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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1.05亿│-2048.21万│ 1.10亿│ 104.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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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骨再生骨修复膜│ ---│ 1542.26万│ 1909.76万│ 40.58│ ---│ ---│
│/面团状仿生骨修复 │ │ │ │ │ │ │
│材料/骨水泥改性用 │ │ │ │ │ │ │
│人工骨粉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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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美国市场的脊柱│ ---│ 41.10万│ 41.10万│ 2.39│ ---│ ---│
│用、颅骨用矿化胶原│ │ │ │ │ │ │
│人工骨修复材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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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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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转让比例(%) │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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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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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633.48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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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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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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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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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30 │交易金额(元)│1900.4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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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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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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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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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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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 │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精医疗”│
│ │)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900.46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 │
│ │,主要用于胶原蛋白海绵研发项目的实施。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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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30 │交易金额(元)│977.0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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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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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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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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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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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北京奥精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奥精器械”) │
│ │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精医疗”│
│ │)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770136.52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奥精器械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 │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子项目“引导组织再生(GTR)胶原膜”、“皮肤修护用胶 │
│ │原蛋白敷料”的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奥精器械注册资本将由39004600.00元增加至4│
│ │8774736.52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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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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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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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6年7月20日
一、原股东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原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9日
二、股东会延期原因
公司原定于2026年7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因统筹工作安排、部分相关事
项尚待进一步落实,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延期至2026年7月20日
召开。除召开日期变更外,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均保
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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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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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崔福斋先生于2025年
6月逝世,崔福斋先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34793股。
2025年12月18日,经北京市正阳公证处公证,登记在崔福斋名下的股份为6334793股,登
记在黄晚兰名下的股份为3764537股,被继承人崔福斋与其配偶黄晚兰名下登记的合计1009933
0股股份系被继承人崔福斋与其配偶黄晚兰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49665股股份系黄晚兰的财
产,5049665股股份系被继承人崔福斋的遗产。上述作为崔福斋遗产的股份全部由其配偶暨公
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晚兰女士及其女儿HelenHanCui(崔菡)继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月21日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福
斋先生生前所持公司股份继承过户已完成。
公司于近日收到黄晚兰女士、HelenHanCui(崔菡)女士提交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交易过户的基本情况
被继承人崔福斋的遗产由其配偶黄晚兰、女儿HelenHanCui(崔菡)两人共同继承。其中
,黄晚兰继承被继承人崔福斋5049665股份中的2524833股;HelenHanCui(崔菡)继承被继承
人崔福斋5049665股份中的2524832股。因登记在被继承人崔福斋名下6334793股股份中,有属
于黄晚兰的1285128股份,故应先将该1285128股份登记至黄晚兰名下,再将剩余5049665股中
的2524833股,变更登记至黄晚兰名下,将2524832股,变更登记至HelenHanCui(崔菡)名下
。继承上述遗产后,黄晚兰名下股份数额变更为7574498股,HelenHanCui(崔菡)名下股份数
额变更为252483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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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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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
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
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公司曾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险的议案》,该议案未获通过。截至本公告日,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1、投保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6、授权事项: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范围
内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2)确定保险公司;
(3)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4)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5)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6)在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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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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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
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未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奥
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现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后,重新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
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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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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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调整的原因:公司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0303元(含
税)。因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系统规定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最多保留至小数点
后第5位,原方案中每股0.030303元(小数点后6位)无法操作。为确保利润分配的顺利实施,
公司现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调整为0.0304元(含税),本次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
司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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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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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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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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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有《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未获得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69号35号楼3层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晚兰女士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8人,公司董事田国峰先生因公务原因请假
;
2、公司董事会秘书仇志烨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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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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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7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
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6年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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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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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
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
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
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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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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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
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
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1、投保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
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
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
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
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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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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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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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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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
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
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仇志烨、田国峰、宋天喜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的6
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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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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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3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39244.09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8817785.36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3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37008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4151773.2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比例为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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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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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向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TFDA)递交了公司人工骨修复材料的注册申报资料。公司于近日收到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通知,公司人工骨修复材料获得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证内容
1.OssaNova人工骨修复材料
注册证编号:69-2-1-2-0002547
产品名称:人工骨修复材料
证件有效期:2026.03.16-2030.12.31
产品分类:4类(非体外诊断试剂/高风险医疗器械)
二、医疗器械基本情况
1.OssaNova人工骨修复材料
本次获得泰国注册证的OssaNova人工骨修复材料是基于奥精医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
体外仿生矿化技术研发和生产的一种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在组成成分和微观结构上
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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