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16 西力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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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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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08│ 7.35│ 2.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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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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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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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浦消费智造股│ 1807.88│ ---│ 90.39│ ---│ ---│ 人民币│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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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 │ 50.00│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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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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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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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 3.33亿│ 478.91万│ 1.75亿│ 86.04│ 4012.53万│ ---│
│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 │ │ │ │ │ │
│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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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380.77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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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万│ 75.84万│ 3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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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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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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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733号1号楼206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毅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汪政通讯方式参加会议;2、公司董事会秘
书周小蕾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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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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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
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1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相关数据如下:制造业(57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4),批发和零
售业(1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农、林、牧、渔业(1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0),
建筑业(10),房地产业(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采矿业(7),金融业(6),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综合(4),卫生和社会工作(1),住宿和餐饮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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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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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确认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公
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在公司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
工作职责,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及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发放薪酬;不在公司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非独立董事未
从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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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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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733号1号楼2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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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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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施了股份回购,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公司通过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2025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截止2025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2496240.39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17
937826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108677股,参与本次现金分红的股本为17626958
8股,以此计算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880876.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954463.17元的比例为50.87%。
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10867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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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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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
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西力”)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
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
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
公司的实际授信金额,实际授信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本议案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
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
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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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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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董事持有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杨培勇先生系公司特定股东,持有公司股份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46%;股东
徐新如先生系公司特定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60%;股东杨兴先生系公
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以及特定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60%。以上股东
所持的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已于2024
年3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杨培勇先生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3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6%;徐新如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
超过0.60%;杨兴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5%。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
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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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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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杨培勇先生系公司特定股东、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于2023年10月退休并于2024年
4月25日辞去监事职务,持有公司股份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已于2024年3月18日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杭
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杨培勇先生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4%。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收到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杨培勇先生已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4%,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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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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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虞建平先生作为公司特定股东,持
有公司股份2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
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已于2022年3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6),虞建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84%。若在减持计划实
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于2026年2月28日收到《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虞建平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包
括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7%,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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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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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3883741.21元,同比下降0.55%;实现营业利润122471361
.14元,同比增长2.54%;实现利润总额122095968.81元,同比增长2.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103814849.18元,同比增长0.0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99485225.93元,同比增长5.6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106364462.86元,较期初增长9.8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889665550.94元,较期初增长6.96%。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践行“质量为本、科技制胜”的发展理念,在深耕主业、做精做强核
心业务的同时,稳步推进“多产业、多产品、多市场”发展战略,取得多项突破:融合终端、
电力计量互感器、配电箱等新产品首次成功中标国家电网项目;成功开拓海外新巿场,进一步
拓宽国内外市场产品、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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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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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德清西
力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清西力”)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
公司股份7,5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宋毅然先生
一致行动人;股东德清聚源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清聚源”)系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5,2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95%,为公司大股东、董事周
小蕾女士一致行动人。德清西力和德清聚源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已于2024年3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6),德清西力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者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67%,德
清聚源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7%。公司于2026年1月21
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德清西力已通过集中竞价(盘后
固定价格)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1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7%;德清聚源已通过集中竞
价(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0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7%。德清西力、德
清聚源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情况: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1日期间,德清西力及一致行动人宋毅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数量从66,552,000股减少至66,154,000股,持股比例从37.10%减少至36.88%,触及1%刻度;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1日期间,德清聚源及一致行动人周小蕾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数量从30,534,000股减少至30,191,000股,持股比例从17.02%减少至16.83%,触及1%刻度。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
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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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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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虽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并且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
全并能够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更好增加公司收益,为
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
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
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
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
金额、期限、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
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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