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18 三旺通信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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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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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2-21│ 34.08│ 3.8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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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16│ 34.00│ 690.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12│ 22.70│ 101.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16│ 30.14│ 343.6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2│ 20.01│ 50.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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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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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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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 1.89亿│ 4904.98万│ 1.79亿│ 94.51│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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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 1.60亿│ 3609.32万│ 9782.43万│ 103.05│ ---│ ---│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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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25.16万│ 1.00亿│ 10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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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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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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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熊伟、陶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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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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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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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 │
│ │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
│ │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
│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发展需求,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
│ │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 │
│ │、代付、保理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及具体合同条款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
│ │或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授信额度内,│
│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 │度可循环使用。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
│ │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信│
│ │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
│ │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具体情况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熊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女士拟为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
│ │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熊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女士为公│
│ │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7.2.11的规定,上│
│ │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
│ │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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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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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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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已通过二级市场购
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7808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0185630股的0.34%。上述股票将按
照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当期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即自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日止。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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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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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年10月29日,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前述议案,因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2,929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3、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前述议案,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上述议案直接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2,929股、首次授予部分3名已离
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542股以及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未达标而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7,7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4、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79,251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部
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的申报。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202
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
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2,929股。截至目前,由于尚未完成相关回购注销手续的办
理,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929股。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542股。因2024年度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需回购注销上述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得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7,780股。
综上,本次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79,251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88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7
9,251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7,782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8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179,251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于202
5年8月22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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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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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1区3栋五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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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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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决议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
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认为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高职工
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与会职工
代表一致同意并通过《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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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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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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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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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全体职工
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范腾
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范腾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范腾凤女士,将与公司其他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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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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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17日,公司组织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
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调整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并选举陈庆前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范腾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
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上述董事会成员调整
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进行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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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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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
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完
成相关回购注销手续的办理,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929股;另外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542股。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需
回购注销上述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7780股。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三旺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需以
15.34元/股(调整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79251股。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0364881股变更为11018563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
民币110364881元减少至人民币11018563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1区3栋(深圳市三旺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8月1日
(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755-23591696
5、电子邮件:688618public@3oneda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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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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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优化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
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调整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并据此
拟对《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庆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陈庆前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相关培训学习,且其
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将以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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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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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发展需求,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
付、保理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及具体合同条款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
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信有效
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具体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熊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女士拟为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
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熊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女士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7.2.11的规定,上市公
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
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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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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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及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
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股票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依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
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
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
登记至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
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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