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18 三旺通信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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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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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2-21│ 34.08│ 3.8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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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16│ 34.00│ 690.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12│ 22.70│ 101.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16│ 30.14│ 343.6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12│ 20.01│ 50.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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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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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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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 1.89亿│ 4904.98万│ 1.79亿│ 94.51│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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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 1.60亿│ 3609.32万│ 9782.43万│ 103.05│ ---│ ---│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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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25.16万│ 1.00亿│ 10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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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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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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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熊伟、陶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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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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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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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 │
│ │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
│ │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
│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发展需求,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
│ │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 │
│ │、代付、保理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及具体合同条款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
│ │或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授信额度内,│
│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 │度可循环使用。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
│ │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信│
│ │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
│ │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具体情况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熊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女士拟为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
│ │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熊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女士为公│
│ │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7.2.11的规定,上│
│ │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
│ │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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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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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奕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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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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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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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了规范公司与关联方南京奕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泰微”)之间的日│
│ │常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拟与奕泰微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对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
│ │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健先生│
│ │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
│ │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
│ │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 │
│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委员吴 │
│ │健先生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奕泰微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
│ │议》的事项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经营效率,且│
│ │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
│ │需,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 │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 │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南京奕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MA27JD41XT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仲建锋 │
│ │ 注册资本:329.1405万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22年8月3日 │
│ │ 注册地址: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浦滨路320号科创总部大厦B座413-27 │
│ │ 主要股东:深圳市七零年代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9.3016%,仲建锋持股16.1826%,南京朴│
│ │根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0847%,南京德联星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 │7.1487%,南京朴合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4339%,南京朴叶电子科技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持股6.4339%。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 │广;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器│
│ │件批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
│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奕泰微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402.39万元,净资产 │
│ │为人民币7232.6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6.3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928.06 │
│ │万元。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董事吴健先生同时担任了奕泰微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 │则》第15.1条第(十五)款的规定,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是公司的关联人,故奕泰微是公司的关联人,公司│
│ │与其发生的交易确认为关联交易。 │
│ │ (三)履约能力分析 │
│ │ 奕泰微是一家车载以太网芯片供应商。基于在以太网通信芯片领域的多年积累,奕泰微│
│ │打造出高性能、高可靠性、低功耗的车载以太网通信芯片及解决方案。 │
│ │ 奕泰微是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的企业,财务和资信状况普遍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 │。 │
│ │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
│ │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乙方南京奕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向甲方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符合公司产│
│ │品需求及质量要求的工业以太网交换芯片产品。 │
│ │ (二)定价原则 │
│ │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产品供应和服务提供的价格,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 │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同类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商量确定,具体价格在日常关联交易相关│
│ │合同中加以明确。 │
│ │ (三)交易总量及金额的确定 │
│ │ 本协议有效期内预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800万元(含税)。 │
│ │ (四)协议生效及期限 │
│ │ 本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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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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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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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全体职工
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范腾
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范腾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范腾凤女士,将与公司其他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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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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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17日,公司组织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
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调整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并选举陈庆前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范腾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
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上述董事会成员调整
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进行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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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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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
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完
成相关回购注销手续的办理,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929股;另外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542股。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需
回购注销上述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7780股。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三旺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需以
15.34元/股(调整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79251股。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0364881股变更为11018563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
民币110364881元减少至人民币11018563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1区3栋(深圳市三旺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8月1日
(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755-23591696
5、电子邮件:688618public@3oneda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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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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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优化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
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调整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并据此
拟对《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庆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陈庆前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相关培训学习,且其
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将以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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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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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发展需求,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
付、保理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及具体合同条款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
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信有效
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具体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熊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女士拟为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
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熊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女士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7.2.11的规定,上市公
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
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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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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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及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
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股票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依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
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
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
登记至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
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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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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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79251股。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前述议案,鉴于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
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赖其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
务在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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