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18 三旺通信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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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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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设备扩产│ 1.89亿│ 4904.98万│ 1.79亿│ 94.51│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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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设备研发│ 1.60亿│ 3609.32万│ 9782.43万│ 103.05│ ---│ ---│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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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25.16万│ 1.00亿│ 10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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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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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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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熊伟、陶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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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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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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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 │
│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
│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发展需求,公司2024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
│ │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 │
│ │、代付、保理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及具体合同条款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
│ │或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授信额度内,│
│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 │度可循环使用。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
│ │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信│
│ │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
│ │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具体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
│ │熊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女士拟为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 │,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 │造成不利影响。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熊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女士为公│
│ │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7.2.11的规定,上│
│ │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
│ │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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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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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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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和《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
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7)。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三旺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5180股。此外,首次授予部分12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80>S≥6
0”,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S<60”,个
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本期因个人考核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4085股。综上,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9265股,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22.703
元/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86331股公司股份全
部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股份合计695596
股的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5126051股减少至74430455股,公司注册资
本将由人民币75126051元减少至人民币74430455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
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1区3栋(深圳市三旺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6月2日(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
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755-23591696
5、电子邮件:688618public@3oneda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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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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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发展需求,公司2024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
付、保理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及具体合同条款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
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信有效
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具体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熊
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女士拟为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
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熊伟先生及其配偶陶陶女士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述规则7.2.11的规定,上市公
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
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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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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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073049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29
2198.00元,转增24350638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75081133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在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
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时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
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34-0.4)÷(1+0.48)=22.70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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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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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元
/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
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
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2024年2月2
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于2024年3月14完成本次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6331股,占公司总股本75126051股的比
例为0.91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6.32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41.51元/股,回购
均价为43.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3.4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用)。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
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86331股公司股份全
部予以注销,并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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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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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
0股转增4.8股,不派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
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三旺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9346143.17元,
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3337367.50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基
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总
股本74439720股(已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708654.4
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
40%。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总股本7
4439720股(已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合计转增3573106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110170785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
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68633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
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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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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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
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
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
公司创建于2001年,深耕工业级市场22年,是国内较早从事工业互联网通信产品的公司之
一。面向工业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设施需求,公司始终秉持研发驱动的发展理
念,坚持走自主研发的创新发展道路,经过多年的研发与产业化积累,公司产品应用已成功覆
盖电力及新能源、智能制造、智慧矿山、轨道交通、智慧城市等领域。公司经营稳健,2020年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实现同比增长21.29%、21.35%、32.24%、30.90%,2023年公司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34.61万元。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业互联网发
展,作出了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工业互联网是大势所趋,已然成为
促进传统工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融合发展的重点。当前,中国工业互联网发展正在扎实稳
妥推进。工业互联网作为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的关键载体,对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将发挥重
要作用。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工业互联”为主导的发展战略,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工业
互联解决方案提供商,聚焦工业通信主航道,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客户,深耕存量市场,突破
增量市场,布局战略和机会市场;持续发展工业交换、工业无线、HaaS平台、工业安全、人工
智能、5G和TSN等产品和技术,打造全栈式工业互联网整体解决方案、端到端数字化解决方案
,应用于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能源、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具体措施如下:
(一)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二)优化工业互联网生态建设
(三)客户服务与支持
(四)优化组织及人才
(五)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二、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推动创新成果转化
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主导,实现关键性颠覆性技术突破而产生的生产力,强调高效
能、高质量,并具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特征。新质生产力的构建离不开先进的通信技
术和设备支持,公司作为工业通信领域的产品解决方案提供商,提供通信设备、解决方案和技
术支持,为工业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提供支撑,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20
23年度公司共投入研发费用6145.71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约13.99%。为进一步加大高层
次人才引进力度,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报告期内公司获批深
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具备联合流动站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
人员资格。另外公司与东南大学、上海大学分别组建了技术研究中心、能源互联网联合实验室
,公司还加大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申请认证了A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认证等证书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软实力。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坚守研发驱动发展的理念,基于行业发展趋势进行研
判,以满足客户需求、解决客户痛点、拓展行业应用为研究导向,不断完善研发体系建设,通
过技术创新,不断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公司不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
产力转化。公司将持续提升研发能力和平台水平,在不断加强定制化的同时,进一步向行业专
用产品、技术方向加大投入,掌握核心技术与核心装备,突破关键零组件,形成自主可控的完
整产业链,推出更多高毛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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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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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作废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合计9265股。
(一)根据《激励计划》《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180股
。
(二)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12名激励对象2023
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80>S≥60”,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
综合考核结果为“S<60”,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上述人员本期因个人考核不
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85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6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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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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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18日,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6)及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截至2024年3月14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6331股,占公司总股本75126051股的比例为0.9136%,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6.32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41.51元/股,回购均价为43.76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34429.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
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
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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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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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6日,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8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75126051股的
比例为0.09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5.09元/股,最低价为44.12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3066691.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元/股
(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8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75126
051股的比例为0.09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5.09元/股,最低价为44.12元/股,已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3066691.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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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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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
强投资者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A股)股
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
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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