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19 罗普特 更新日期:2026-0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2-04│ 19.31│ 8.1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8│ 6.43│ 229.9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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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罗普特(厦门)大数│ 4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据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罗普特(上海)科技│ 24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青岛动投智城信息科│ 255.00│ ---│ 51.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绵阳涪特创联科技有│ 80.00│ ---│ 4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阜阳鹭泉智慧城市有│ 51.00│ ---│ 51.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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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厦门研发中心建设项│ 1.65亿│ 0.00│ 1.93亿│ 86.34│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8599.95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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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公司股份 │ ---│ ---│ 255.90万│ ---│ ---│ ---│
├─────────┼──────┼─────┼─────┼─────┼─────┼──────┤
│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 2.09亿│ 904.49万│ 1.19亿│ 56.84│ ---│ ---│
│网点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3.00亿│ 0.00│ 3.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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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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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交易金额(元)│19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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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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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
│ │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
│ │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
│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开展募投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决│
│ │定和办理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缴│
│ │出资并增资的有关事项。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
│ │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庐山市城市智芯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
│ │司作为实施主体后,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庐山市│
│ │城市智芯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
│ │ 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3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截至│
│ │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有10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本次计划向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 │
│ │投入募集资金2,0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实缴注册资本,1,900万元用于对罗普特(崇义)│
│ │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
│ │ 庐山市城市智芯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3月14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
│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1%,公司应实缴的注册资本为2,550万元。公司已于2025年3月27日 │
│ │实缴注册资本51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有2,04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本次计划向│
│ │庐山市城市智芯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投入募集资金2,040万元,全部用于实缴注册资本,其│
│ │他股东将依据其出资比例履行剩余1,960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 │
│ │ 本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再次对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该 │
│ │项资金将全部用于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实施。罗普特软件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
│ │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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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3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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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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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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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
│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
│ │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
│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开展募投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决定│
│ │和办理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缴出│
│ │资并增资的有关事项。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庐山市城市智芯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
│ │司作为实施主体后,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庐山市│
│ │城市智芯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
│ │ 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3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截至│
│ │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有10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本次计划向罗普特(崇义)科技有限公司 │
│ │投入募集资金2,0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实缴注册资本,1,900万元用于对罗普特(崇义)│
│ │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
│ │ 庐山市城市智芯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3月14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
│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1%,公司应实缴的注册资本为2,550万元。公司已于2025年3月27日 │
│ │实缴注册资本51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有2,04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本次计划向│
│ │庐山市城市智芯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投入募集资金2,040万元,全部用于实缴注册资本,其│
│ │他股东将依据其出资比例履行剩余1,960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 │
│ │ 本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再次对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该 │
│ │项资金将全部用于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实施。罗普特软件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
│ │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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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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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智算智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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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现任董事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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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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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及金额: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 │罗普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上海公司”)拟与浪潮计算机科技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浪潮计算机”)、厦门智算智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
│ │门智算智投”)合资成立罗普特(泉州)计算机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
│ │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罗普特泉州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
│ │元,其中罗普特上海公司以600万元货币资金认缴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浪潮计│
│ │算机以200万元货币资金认缴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厦门智算智投以200万元货 │
│ │币资金认缴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 │
│ │ 关联关系说明及影响:由于厦门智算智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吴俊女士在公司担任董事、│
│ │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厦门智算智投属于公司关联│
│ │方。本次对外投资涉及与关联方厦门智算智投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
│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相关风险提示: │
│ │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合作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 │
│ │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 │ 2、由于投资标的的设立尚需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等有权审批部门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
│ │投资标的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 │,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子公司罗普特上海公司拟与浪潮计算机、厦门智算智投共│
│ │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大投资回报。 │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罗普特上海公司以600万元货币资金认缴出资,占合资 │
│ │公司注册资本的60%,浪潮计算机以200万元货币资金认缴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 │
│ │,厦门智算智投以200万元货币资金认缴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 │
│ │ 由于厦门智算智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吴俊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根据《上海│
│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吴俊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由吴俊女士担任执行事│
│ │务合伙人的厦门智算智投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
│ │律障碍。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
│ │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各方均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由于厦门智算智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吴俊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根据《上海│
│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吴俊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由吴俊女士担任执行事│
│ │务合伙人的厦门智算智投为公司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企业名称:厦门智算智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俊 │
│ │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25年6月30日 │
│ │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凤岐路188-1号716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
│ │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 │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 │活动)。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罗普特科技│罗普特(厦│ 6000.00万│人民币 │2022-02-25│2022-12-16│连带责任│是 │未知 │
│集团股份有│门)系统集│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成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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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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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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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并满足经
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
30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方式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被担保方无公司关联方。上
述担保用于各被担保人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和融资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开具各类保函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金融机构授信等事项,担保终止日以该类事项实际失效日为准。
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根据各被担保人实际情况及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确定,相关担
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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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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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凤岐路188号罗普特科技园8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5日
至2026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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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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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助力子公司业务发展,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罗普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2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
心”)为上述250.00万元借款中85%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罗普特(上海)软件
技术有限公司向管理中心提供信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各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中罗普特(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0.5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方式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
相担保。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担保预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并办理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9)。
本次公告的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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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
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
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647.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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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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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助力子公司业务发展,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罗普特(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5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该笔借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各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
中罗普特(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0.2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方式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
互相担保。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担保预计额度内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并办理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9)。
本次公告的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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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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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企业
厦门恒誉兴业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控股企业”“原告”)为本案原告
。
判决结果:被告航天科工网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厦门恒
誉兴业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违约金(以1638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7月9日起至
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驳回原告厦门恒誉兴业伍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求。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系控股企业因合同纠纷而提请返还投资款及获
得赔偿的诉讼,是控股企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正当举措,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企业的
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判决尚未生效且处于上诉期内,后续进展和执行情
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控股企业就合同纠纷事项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
法院送达的《民事传票》<(2025)京0108民初646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企业涉
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本次诉讼的一审判决情况
控股企业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京0108民初6460号),一审
判决如下:
1、被告航天科工网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厦门恒誉兴业
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违约金(以1638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7月9日起至本判决
生效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2、驳回原告厦门恒誉兴业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
4348.8元,原告厦门恒誉兴业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预交,由其自行负担127906.8元
,由被告航天科工网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644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
保全费5000元,原告厦门恒誉兴业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预交,由其自行负担41
43元,由被告航天科工网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负担85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
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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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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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开庭审理未判决(一审)。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企业
厦门恒誉兴业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控股企业”“原告”)为本案原告
。
涉案的金额:(1)其他债权投资款人民币16380000.00元;(2)投资收益以人民币16380
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的标准,自2022年3月16日起计至被告支付全部款项之日止;
(3)违约金以人民币16380000.00元为基数,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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