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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凯微(68862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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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20 安凯微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物联网领域芯片研发│ 6.35亿│ 2348.96万│ 9793.66万│ 17.68│ ---│ ---│ │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1亿│ 1197.23万│ 2045.53万│ 9.25│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1.5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09│对外投资 ──────┴────────────────────────────────── 设立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合伙企业”),产业基金侧重支持成长期、成熟期企业发展,重点 支持半导体和智能制造等硬科技领域项目,与公司业务具有相关性。 认缴金额及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2000万元,占产业基金1.61%财产份额。 交易进展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全体合伙人已完成首期出资。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一)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承担的风险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 承诺; (二)投资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 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退出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基金后续经营管理状况,敦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 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参与设立产业基金事项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 币2000万元认缴出资产业基金1.61%财产份额。 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已与产业基金其他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截至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已完成工 商登记及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全体合伙人已完成首期出资。 (三)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流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长的 权限范围内,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经董事长NORMANSHENGFAHU(胡胜发)【以下简称“胡胜发”】先生审批决定,同意公司 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认缴出资产业基金1.61%财产份额。 (四)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核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4-08-27│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随着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 大,日常外汇收支金额日益增长。当前受国际政治、经济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外汇市场波动 幅度较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自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衍 生品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在前述总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套期保值为目的。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操作过程中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日常外汇收支金额日益增长。当前受国际政治、经济变化等 因素综合影响,外汇市场波动幅度较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算,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自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衍 生品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在前述总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合法的自有、借贷资金,不涉及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金 融机构。公司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 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2024-07-16│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2.6 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广州 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18) 及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7月15日,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41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80元/股,最低价为7.6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34605.9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4-07-03│其他事项 ──────┴──────────────────────────────────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凯微”)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安凯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和《广州安凯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1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6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 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 ──────┬────────────────────────────────── 2024-06-26│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已回购股份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予以转让或注销。如国家对相关 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6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进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 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 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6月20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NORMANSHENGFAHU(胡胜发)[以下简称 “胡胜发”]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股份回购》(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 ──────┬────────────────────────────────── 2024-06-22│股权回购 ──────┴──────────────────────────────────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NORMANSHENGFAHU(胡胜发)(以下简称“胡胜发”)先生《关于提议广州安凯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胡胜发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提议内容主 要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胜发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6月20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胜发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 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并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6,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具体回购数量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胡胜发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胡胜发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06-2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4318520股。 除首发限售股份外,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12月);股票认购方 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213483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 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853200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2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8日出具《关于同意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000000股,并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92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77255 8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78.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427441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比例为21.5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合计5592102股已于2023年12月27日上市流通。具体详 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发限售股份及部分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20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3853200 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35.34%。其中,首发限售股份数量为134318520股,占公司股本 总数的比例为34.26%,股东数量为19名;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213483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比例为1.07%,股东数量为1名。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共计13853200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35. 34%,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6月27日起上市流通。 ──────┬────────────────────────────────── 2024-04-27│对外担保 ──────┴──────────────────────────────────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含本数)范围内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 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鉴于,近年来公司业务持续增长,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为满足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控股 子公司浙江金华凯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在融资总额度不 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等事宜。以上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 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融资期限 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公司接受担保的情况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NORMANSHENGFAHU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在融资总额度不超过0.6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范围内的融资及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根据银行审批要求执 行,且具体担保行为的发生、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NORMANSHENGFAHU实际与银行签订的相关 协议为准)。前述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业务期限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 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四、实施授信融资的授权情况 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拟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核发金额为准)的计划内 开展借款及抵(质)押业务。具体内容为: 1.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最高额借款的总额度内,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在总额度内进行调剂 和使用。 2.公司申请借款时,董事会可根据资金需求及资产状况,批准以公司资产提供的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办理或变更相关抵(质)押担保手续。 3.授权董事长签署本议案授权额度内的综合授信、借款及担保相关的协议、文件,以及变 更文件,办理相关借款、担保手续。 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项 目实施的需求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 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 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 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 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万元,其中公司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 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 2024-04-27│其他事项 ──────┴────────────────────────────────── 一、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 鉴于,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9月14日召开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 津贴,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含税)。独立董事津贴应交的所 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按上述审议通过的标准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 经公司考核,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3 年度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经公司考核,依据公司薪 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其2023年度薪酬。 4、公司监事2023年度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9月14日召开广州安凯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 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标准如下: (1)给予外部监事何小维先生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含税 )。监事津贴应交的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领取 薪酬。 (3)公司其他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按上述审议通过的标准发放。 二、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提出以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办法,标准 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无变化,仍采用津贴制,公司拟向3位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津贴 为每人每年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含税)。独立董事津贴应交的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2024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 ,在其2023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薪酬 制度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考核情况,确定其薪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2024年度,公司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其2023年度薪酬的基础上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公司对其考核情况, 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监事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 2024年度,监事薪酬标准无变化,具体如下: (1)2024年度,公司拟给予外部监事何小维先生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壹 拾贰万元整(含税)。监事津贴应交的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所在地区以 及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在公司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3)公司其他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27252579.5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527321.60元。公司2023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 使用规划,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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