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21 阳光诺和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6-09│ 26.89│ 4.6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赣州壹云科技投资合│ 2575.00│ ---│ ---│ ---│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海融医药 │ 2000.00│ ---│ ---│ 2000.00│ ---│ 人民币│
├─────────┼─────┼─────┼─────┼─────┼──────┼──────┤
│台州仲达医药创业投│ 1950.00│ ---│ ---│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北京昌科知衡一号创│ 1000.00│ ---│ ---│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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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 1.84亿│ 0.00│ 1.67亿│ 100.00│ ---│ ---│
│目 │ │ │ │ │ │ │
├─────────┼──────┼─────┼─────┼─────┼─────┼──────┤
│创新药研发项目 │ 8189.77万│ 231.86万│ 231.86万│ 2.45│ ---│ ---│
├─────────┼──────┼─────┼─────┼─────┼─────┼──────┤
│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 5000.00万│ 437.22万│ 437.22万│ 8.74│ ---│ ---│
│项目 │ │ │ │ │ │ │
├─────────┼──────┼─────┼─────┼─────┼─────┼──────┤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 1.30亿│ 1251.30万│ 9007.14万│ 100.00│ ---│ ---│
│目 │ │ │ │ │ │ │
├─────────┼──────┼─────┼─────┼─────┼─────┼──────┤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 6203.24万│ 413.11万│ 3386.43万│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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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物PK/PD研究 │ 1.07亿│ 290.53万│ 6230.91万│ 100.00│ ---│ ---│
│平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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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研发项目 │ ---│ 231.86万│ 231.86万│ 2.45│ ---│ ---│
├─────────┼──────┼─────┼─────┼─────┼─────┼──────┤
│多肽分子大模型平台│ ---│ 437.22万│ 437.22万│ 8.74│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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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7-17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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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33亿 │转让价格(元)│41.56 │
├──────┼────────────────┼──────┼────────────────┤
│转让股数(股)│56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利虔 │
├──────┼────────────────────────────────────────┤
│受让方 │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宝隽钱塘6号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7-17 │交易金额(元)│2.33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5,6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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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宝隽钱塘6号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 │利虔 │
├──────┼────────────────────────────────────────┤
│交易概述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利虔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宝隽钱塘6 │
│ │号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宝隽钱塘6号基金”或“受让方”)签署《利虔与 │
│ │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宝隽钱塘6号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北京阳光 │
│ │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
│ │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受让方转让其直接持有的5,6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
│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转让价格为41.56元/股,转让总价款为232,736,000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5-16 │交易金额(元)│7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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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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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诺和智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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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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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东诺和智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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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广东诺和智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智肽”)。 │
│ │ 增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
│ │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诺和智肽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11-26 │交易金额(元)│2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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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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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70%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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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中健培联医学研究院(普通合伙) │
├──────┼────────────────────────────────────────┤
│卖方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的整体经营规划,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德美”)与北京中│
│ │健培联医学研究院(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健培联”)签署《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
│ │司股权转让协议》,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诺和德美以200万元现金对价将其持有的上海美速 │
│ │科用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速科用”)70%的股权转让给中健培联,上海诺和美创医 │
│ │药研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和美创”)以0万元现金对价将其持有的美速 │
│ │科用30%的股权转让给中健培联。 │
└──────┴────────────────────────────────────────┘
┌──────┬────────────────┬──────┬────────────────┐
│公告日期 │2025-11-26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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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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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30%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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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中健培联医学研究院(普通合伙) │
├──────┼────────────────────────────────────────┤
│卖方 │上海诺和美创医药研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的整体经营规划,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德美”)与北京中│
│ │健培联医学研究院(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健培联”)签署《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
│ │司股权转让协议》,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诺和德美以200万元现金对价将其持有的上海美速 │
│ │科用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速科用”)70%的股权转让给中健培联,上海诺和美创医 │
│ │药研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和美创”)以0万元现金对价将其持有的美速 │
│ │科用30%的股权转让给中健培联。 │
└──────┴────────────────────────────────────────┘
┌──────┬────────────────┬──────┬────────────────┐
│公告日期 │2025-09-26 │交易金额(元)│12.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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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债券 │
│ │股权、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 │ │
│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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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利虔、赣州朗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宇晶、赣│
│ │州国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
│ │州方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同│
│ │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杭│
│ │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8名 │
├──────┼────────────────────────────────────────┤
│卖方 │利虔、赣州朗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宇晶、赣州国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方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同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
│ │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等38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利虔、赣│
│ │州朗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宇晶、赣州国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宏│
│ │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方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凯│
│ │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同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广发信│
│ │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
│ │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春能、广州易简鼎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万海涛、苏州中誉赢嘉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康彦龙、冯海霞、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珠海横琴中润康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迦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凯泰睿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林敖东药业集│
│ │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繸子耶利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汇普直方股权│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凌阳、广州易简光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义│
│ │成、皋雪松、广州信加易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光、章海龙、单倍佩、许│
│ │昱、新余高新区众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38│
│ │名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研生命)全体股东持有的朗研生命100%股权│
│ │,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20,000.00万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关联方资产及发生水电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东方妍美(成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含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天津安默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山东艾格林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公司所投资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含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关联方资产及发生水电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东方妍美(成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含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福州诺和环球动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天津安默赛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山东艾格林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公司所投资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含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4 │
├──────┼────────────────────────────────────────┤
│关联方 │福州诺和环球动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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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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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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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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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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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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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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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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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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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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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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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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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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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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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关联方资产及发生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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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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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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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方妍美(成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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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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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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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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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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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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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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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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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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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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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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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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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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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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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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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含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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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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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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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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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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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艾格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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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公司所投资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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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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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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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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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晶 80.00万 0.71 13.19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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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0.00万 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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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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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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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诺和德美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9-18│2026-09-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和药物研究│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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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阳光德美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9-29│2026-09-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和药物研究│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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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阳光德美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9-18│2026-09-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和药物研究│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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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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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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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为推进在新型纳米偶联药物和精准纳米递送领域的整体战略布局,北京阳
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公司”)以现金1000.00万元受让
杭州交子茶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弼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弼领生物”或“受让标
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0865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的工商登记变更事项尚需投资标的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批
准。投资标的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
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在新型纳米偶联药物和精准纳米递送领域的整体战略布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
.00万元受让杭州交子茶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弼领生物注册资本人民币4.0865万元,本次股权转
让前公司持有弼领生物2.0435%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持有弼领生物2.2671%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交子茶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7YEX86E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葛衙庄181号二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茶叶制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茶叶种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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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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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29号楼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利虔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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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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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利虔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宝隽钱塘6
号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宝隽钱塘6号基金”或“受让方”)签署《利虔与宁
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宝隽钱塘6号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北京阳光诺和
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拟通过
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受让方转让其直接持有的56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5.00%,转让价格为41.56元/股,转让总价款为232736000元。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受让
方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利虔先生与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宝隽钱
塘6号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利虔先生拟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
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动股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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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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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97.18万元至-2,994.36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4,480.46万元至15,977.64万元,同比下降111.53%到123.06%。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97.
04万元至-2,994.0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3,464.74万元至14,961.78万元,同比下降1
12.51%到1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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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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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
,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将受到股本摊薄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等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主要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本
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上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发行的实际情况为准。
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9月底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
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公司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且无权参与利润分配,应当在计算每股收益时
扣除。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减去库存股109278217股
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期
权激励行权、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4、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500.00万股,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5、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
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6、本次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等对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386.7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59.77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与2025年度持平、增长10%、下降1
0%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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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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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2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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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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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
关议案,现就本次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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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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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于2026年7月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公司相关部门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
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6)。
(三)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四)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五)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11日,以22.78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127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17.742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
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2)。
(六)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
(七)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
标的议案》。
(九)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13名激励对象离职和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2046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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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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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2.62元/股调整为22.44元/股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于2026年7月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6月29日实施
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22.62元/股调整为22.44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在公示期,公司相关部门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
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6)。
(四)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5-047)。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11日,
以22.7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7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17.742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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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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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103.2691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
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公司相关部门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
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6)。
3、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
4、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5、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11日,以22.78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127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17.742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2)。
6、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7、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
议案》。
9、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6月1
1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6月11日至2027年6月10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所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113名激励对象达
到归属条件,可归属103.2691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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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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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以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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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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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名称:杭州启真智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
“启真智康基金”)
投资领域主要为:启真智康基金专项投资于杭州翊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翊圣
生物”),翊圣生物聚焦慢性炎症与重大慢病新药研发,从慢性炎症的角度为相关疾病发现防
治新靶点和新药物。
投资金额: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
出资人民币500万元,担任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18.87%。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启真智康基金当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待设立后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由于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
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被投资企业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
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基金出现亏损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投资概述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北京浙商华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以自有资
金500万元认购启真智康基金份额,担任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18.87%,由
于启真智康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公司持有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
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
(二)合作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
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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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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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诺和晟
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晟泰”)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受理通
知书》,在研项目STC009注射液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
STC009注射液拟申报适应症为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SHPT)。
由于药品的研发周期长、审批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申请人: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STC009注射液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600606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
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药审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的,申请人可以按照提交的方案开
展临床试验。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本次递交的STC009注射液为1类创新药,拟申报适应症为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SHP
T)。
STC009注射液是诺和晟泰依托公司独有的iCVETide多肽新药发现平台开发的钙离子敏感受
体(CaSR)多肽激动剂,药物分子发现的相关研究成果已发表于国际顶级期刊JournalofMedic
inalChemistry。CaSR是C家族G蛋白偶联受体(GPCR)的一员,由1078个氨基酸组成二聚体细
胞表面蛋白,能够监控包括阳离子、氨基酸、某些抗生素等在内的多种信号分子。继发性甲状
腺功能亢进(SPTH)是指由慢性肾脏病(CKD)导致的甲状旁腺组织继发性增生、腺瘤形成及
血清甲状旁腺激素(PTH)水平升高。SPTH在CKD患者中大量存在,严重程度随CKD患者肾小球
滤过率(GFR)水平的下降而不断加重,至病情发展至第5期及开始透析治疗时,几乎所有患者
均有受累。在晚期CKD患者中,SHPT的发展导致了慢性肾脏病矿物质和骨异常(CKD-MBD),这
些矿物质代谢紊乱可导致骨骼的严重损害、贫血、皮肤瘙痒、神经系统损害、血管和瓣膜钙化
,并直接与心血管发病率和死亡率增加以及全因死亡率过高有关。现有的CaSR激动剂在降低PT
H水平的同时,会同步导致血钙水平长时间降低,引发低钙血症风险,致使药物应用受限。非
临床研究结果显示,STC009在具有良好血清PTH降低效果的同时,血钙及血磷水平能够快速回
升,低钙血症风险大幅降低,耐受性良好,展现了优异的成药性和安全性,具有同类最优的潜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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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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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保持一致。周真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
职的资格和条件。
周真女士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职工董事简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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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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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29号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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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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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及金额: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
”)于2025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STC008注射液签署<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111),披露了公司与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浩控股”)就共
同开发STC008注射液(以下简称“STC008”)项目事宜达成合作协议并签署相应的《技术开发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含税),以及销售净额(不含税
)8%的销售分成。近日,公司与星浩控股、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
”)在原合同基础上达成补充协议并签署相应的《技术开发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
协议”),星浩控股将“STC008”项目权益以其购买价转让给亚太药业,星浩控股在原合同中
享有的权利及负有的义务均概括转让至亚太药业。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公司与亚太药业达成合作,将深化产业协同、赋能研发转化效率,
持续拓宽市场边界与盈利渠道,为业绩稳步增长筑牢坚实根基。
本次合作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风险提示:
目前STC008仍处于I期临床试验阶段,鉴于创新药具备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性
,药品从临床试验开展至最终获批上市的周期长、环节多,全流程易受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
新药上市后的销售表现亦受制于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多重变量。同时,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里
程碑付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终里程碑付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原合同签订情况
公司与星浩控股于2025年12月签订了STC008《技术开发合同》,约定公司自主研发的STC0
08在中国大陆的权益受让给星浩控股,双方共同推进该项目的注册申报。详见公司2025年12月
25日发布的《关于STC008注射液签署<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
(二)补充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近期与星浩控股、亚太药业签订了STC008《技术开发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星浩控
股将“STC008”项目权益以其购买价转让给亚太药业,星浩控股在原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及负有
的义务均概括转让至亚太药业。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情况
(2)股东信息
2、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情况
(2)前十名股东信息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星浩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25年12月签订了STC008《技术开发合同》,约定乙方自主研发的STC008注射
液在中国大陆的权益受让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共同推进该项目的注册申报。丙方浙江亚太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系甲方的控股子公司,现由丙方取得原合同中甲方享有的权利及负有的义务。
现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
同基础上达成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各方共同遵守。
享有的权利及负有的义务均概括转让至丙方,丙方同意受让上述权利义务、按照原合同约
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
甲方。同时,丙方按照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原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具体
付款金额及付款时间仍以原合同约定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补充协议,相关费用约定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调整实施,该事项对公司2026年度营
业收入无重大影响。本次交易旨在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加快推进STC008上市后的商业化工作,
为临床需求提供更多治疗选择。项目如能顺利完成技术转移并达成约定里程碑,公司将获得首
付款、里程碑付款及潜在销售提成等,将显著增厚现金流并提升未来盈利水平,预计对公司当
期及后续经营业绩产生持续积极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核心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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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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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经过综合评估、审慎研究,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6年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在公示期,公司相关部门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
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6)。
(四)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5-047)。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11日,
以22.7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7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17.742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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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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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
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地处理好公司自身稳健
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
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应优先于股票股利,即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
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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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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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
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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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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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
光诺和”)及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诺和德美”)、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德美”)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晟泰”)、成都诺和晟欣生物医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诺和晟欣”)、北京诺和动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动保”)、江苏
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必拓”)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7000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品种及授信额度分配,使用金额、利息、使用期限以及具体的担保
范围、担保期间等内容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内
部调剂。
(二)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阳光德美、诺和德美、诺和晟泰、诺和晟欣、
诺和动保、诺和必拓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
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下属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
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
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担保预计额度
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五)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
发生新设立或收购下属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
额度。
(一)基本情况
1.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3.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成都诺和晟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6.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前述下属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
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
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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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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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政旦志远成立于2005年1月,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
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首席合伙人为李建伟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数量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9人。
政旦志远2025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
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8441.99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42家,收费总额人民币5741.90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本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经审计):
217.58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政旦志远近三年(
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其中11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自
律监管措施6次(其中6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程罗铭在2024年度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相关项目已经按规定整改完毕,对本次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程罗铭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麦家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预计120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预计30万元)。关于2026年年报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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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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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
实、公允地反映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款项、商
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减值迹象的
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2025年度公司确认的减值损失总额为103573913.95元
(人民币,下同)。
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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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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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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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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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
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和”)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3867316.47元,公司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72396387.63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7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12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72178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10927821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43502
6.5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02%,本次利润
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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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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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及金额: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全资子
公司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晟泰”)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信立泰”)于近期就共同开发STC007注射液项目事宜达成合作协议并签署相应
的《技术许可及合作开发协议》。根据《技术许可及合作开发协议》约定,信立泰获得STC007
的原料药及制剂相关知识产权、许可技术(以下简称“产品”或“STC007”)于中国市场(即
大陆、台湾地区、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下同)所有瘙痒适应症的独家许可权益,包括但不
限于产品的研发、注册、生产及商业化等。诺和晟泰将获得首付款及研发里程碑款总金额最高
不超过12500万元。如该产品获批上市销售,且产品净销售额(以自然年度计)首次达到协议
约定数额,诺和晟泰将获得销售里程碑款,销售里程碑累计最高不超过72500万元。同时,在
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根据年度净销售额诺和晟泰将获得按一定比例支付的销售提成。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签订预计将对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
利能力。
本次合作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风险提示:
1.本事项信立泰尚需得到有关政府部门备案或审批后方可实施。
2.目前STC007血液透析的成人慢性肾脏疾病相关的中至重度瘙痒适应症仍处于II期临床试
验阶段,鉴于创新药具备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性,药品从临床试验开展至最终获批
上市的周期长、环节多,全流程易受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新药上市后的销售表现亦受制于市
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多重变量。同时,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里程碑付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
终里程碑付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诺和晟泰与信立泰就共同开发STC007(瘙痒适应症)事宜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相应的《技
术许可及合作开发协议》。
一、合同审议程序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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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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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瑞阳(山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阳生物”)。
投资金额: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公司”)拟
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认缴瑞阳生物新增注册资本57.14286万元,增资完成后将持有其1.
6721%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投资标的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
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战略规划考虑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认缴瑞阳生物新增
注册资本57.14286万元,增资完成后将持有其1.6721%的股权。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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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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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名称:嘉兴雨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
金”)
投资领域主要为:聚焦医药健康与硬科技交叉领域,以医药研发、生产、服务及创新技术
等大健康产业为核心投资方向。
投资金额: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
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担任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28.57%。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的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2.由于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
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被投资企业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
因素影响,可能面临短期内无合适标的、投资效益不达预期、基金出现亏损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投资概述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北京积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认
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担任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28.57%。投资领域主要
聚焦医药健康与硬科技交叉领域,以医药研发、生产、服务及创新技术等大健康产业为核心投
资方向。
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
(二)合作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
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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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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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781.33万元,同比增长12.9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19608.33万元,同比增长10.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18413.31万元,同比增长11.52%。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227369.75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4.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0
958.87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9.9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10.80元,较报告期初
增长9.90%。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达成了稳健增长态势,其核心驱动因素在于创新药管线的深入布局
、授权合作的价值实现,以及一体化服务模式的协同支持。
在创新药管线布局方面,公司聚焦于具备全球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研发工作,构建了涵
盖多肽、小核酸、细胞和基因治疗等前沿领域的管线矩阵,其中包含20余种1类新药,涉及肿
瘤、疼痛等重大疾病范畴。依托“临床前+临床”一体化服务模式,结合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以及与300余家医院的临床合作网络,公司高效推动研发项目的开展。其中,STC007、STC008
等核心管线顺利步入关键临床阶段,不仅借助研发服务获取稳定收入,还为长期价值的释放奠
定了基础。
同时,iCVETide等特色技术平台与AI技术的融合运用,进一步提升了核心竞争力,助力研
发管线快速推进。
授权合作与权益分成成为推动利润增长的关键动力。公司通过知识产权授权交易直接获取
收益,STC007、STC008等管线的授权合作已贡献了相当可观的收入,形成了高毛利的收益来源
,促使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此外,“研发服务+管线培育+新质产业链”战略的实施,为业务增
长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推动公司盈利水平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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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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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公司”)于2025年4月8
日、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政旦志远(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和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
近日,公司收到政旦志远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政旦志远作为公司聘任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彭新明先生担任
公司2025年度签字项目合伙人,程罗铭先生担任公司2025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项
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工作调整,现将公司签字项目合伙人变更为程罗铭先生,签字注册
会计师变更为麦家辉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程罗铭先生,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麦家辉先生,2018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6年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6年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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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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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阿尔
纳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受理通知书》,在研项目ABA001注射液
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
ABA001注射液拟申报适应症为高血压。
由于药品的研发周期长、审批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申请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阿尔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安龙生物
医药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ABA001注射液
规格:1ml:200mg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600091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
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药审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的,申请人可以按照提交的方案开
展临床试验。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本次递交的ABA001注射液为1类创新药,拟申报适应症为高血压。ABA001注射液为靶向血
管紧张素原(AGT)的信使RNA(mRNA)基因的小干扰核苷酸药物,偶联N-乙酰半乳糖胺(N-Ace
tylgalactosamine,GalNAc)递送系统,可精准地将药物递送至肝脏细胞,通过siRNA的干扰
沉默机制,从源头靶向沉默AGT的信使RNA,阻断AGT蛋白的合成,从根本上抑制肾素-血管紧张
素-醛固酮系统(Renin-Angiotensin-AldosteroneSystem,RAAS)升高血压的作用,从而降低
血压。同类siRNA药物Zilebesiran的临床研究已证实该机制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单次给药疗效
可持续24周,为ABA001注射液的开发提供了充分的科学依据。非临床研究表明,本品1mg/kg即
可显著降低血压,动物耐受良好,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有望实现每3个月或半年给药一次的长
效降压效果,其长效给药特性有望突破现有治疗瓶颈,为高血压患者提供更优治疗选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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