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25 呈和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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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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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科澳化学助剂有│ 883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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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达丰进出口贸│ 1970.00│ ---│ 100.00│ ---│ ---│ 人民币│
│易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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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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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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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科澳化学100%股│ 7520.00万│ 0.00│ 5767.22万│ 100.00│ ---│ ---│
│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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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 4.10亿│ 4508.83万│ 2.17亿│ 52.84│ ---│ ---│
│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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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万│ 0.00│ 4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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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信达丰100%股权│ 1120.00万│ 0.00│ 858.95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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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359.99万│ 0.00│ 2576.83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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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高分子材│ ---│ 0.00│ 3376.61万│ 101.41│ ---│ ---│
│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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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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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转让比例(%) │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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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89亿 │转让价格(元)│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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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7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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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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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崔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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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3 │转让比例(%) │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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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21亿 │转让价格(元)│2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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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8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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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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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茹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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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8-23 │转让比例(%) │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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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51亿 │转让价格(元)│2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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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茹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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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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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3 │交易金额(元)│2.5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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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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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00000股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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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茹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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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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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标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科汇投资│
│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汇投资”或“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直接持有│
│ │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00000股转让给其股东茹菲(以下简称“受让方”),占公司总 │
│ │股本的7.02%。 │
│ │ 甲方(出让方):科汇投资 │
│ │ 乙方(受让方):茹菲 │
│ │ 甲乙双方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通知和规定,经充│
│ │分协商,就甲方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95000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7.02%,以下简│
│ │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议主│
│ │要内容具体约定如下: │
│ │ (一)定义 │
│ │ 1.1“股份转让”:是指甲方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9500000│
│ │股股份的行为。 │
│ │ 1.2“有关主管部门”:是指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完成股份转让及办理标的股份过户 │
│ │手续涉及的所有政府主管部门和行政机关。 │
│ │ 1.3“协议签署日”:是指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盖章的日期。 │
│ │ 1.4“转让完成日”:是指甲方及乙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完成登记,且乙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 │分公司开出的证实乙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 │
│ │ (二)转让标的股份 │
│ │ 2.1甲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股份,乙方同 │
│ │意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份。 │
│ │ 2.2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且交割完成时起,乙方即享有并承担标的股份项下的法定 │
│ │权利和法定义务,甲方不再享有和承担该等权利和义务。标的股份项下的法定权利和法定义│
│ │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目标公司章│
│ │程等文件的规定确定。 │
│ │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
│ │ 3.1双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次一 │
│ │交易日)标的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40元/股,│
│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250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零捌拾万圆整)(以│
│ │下称“转让价款”)。 │
│ │ 股东科汇投资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茹菲的9,500,000股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
│ │,过户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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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3 │交易金额(元)│2.2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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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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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标的类型 │股权 │
│ │通股8,000,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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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茹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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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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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标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科汇投资│
│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汇投资”或“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直接持有│
│ │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0,000股,以人民币27.60元/股的价格,转转让给其股东茹菲 │
│ │(以下简称“受让方”),占公司总股本的5.91%,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220,800,0│
│ │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贰仟零捌拾万圆整)。 │
│ │ 上述协议转让于2024年5月22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 │
│ │确认书》,确认股东科汇投资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茹菲的8000000股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 │
│ │续已完成,过户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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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交易金额(元)│1.8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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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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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标的类型 │股权 │
│ │通股700000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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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崔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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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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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标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科汇投资│
│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汇投资”或“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直接持有│
│ │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000.00股转让给崔皓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占公司总│
│ │股本的5.17%。 │
│ │ 甲方(出让方):科汇投资 │
│ │ 乙方(受让方):崔皓 │
│ │ 甲乙双方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通知和规定,经充│
│ │分协商,就甲方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7000000.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17%,以 │
│ │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协│
│ │议主要内容具体约定如下: │
│ │ (一)定义 │
│ │ 1.1“股份转让”:是指甲方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7000000│
│ │.00股股份的行为。 │
│ │ 1.2“有关主管部门”:是指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完成股份转让及办理标的股份过户 │
│ │手续涉及的所有政府主管部门和行政机关。 │
│ │ 1.3“协议签署日”:是指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盖章的日期。 │
│ │ 1.4“转让完成日”:是指甲方及乙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完成登记,且乙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 │分公司开出的证实乙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 │
│ │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
│ │ 3.1双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次一 │
│ │交易日)标的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7.00元/股,│
│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89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玖佰万圆整)(以下│
│ │称“转让价款”)。 │
│ │ 上述协议转让于2024年4月2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 │
│ │确认书》,确认股东科汇投资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崔皓的7000000股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 │
│ │续已完成,过户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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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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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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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志毅先生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由于胡志毅先生获聘时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在胡志毅先生取得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任职培训证明之前,董事会指定由
公司财务总监余志亮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1)。
近日,胡志毅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了董
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公司按相关规定将胡志毅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结果为无异议通过。胡志毅先生自取得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
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财务总监余志亮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5
电子邮箱:ir@gchche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邮编:5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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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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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
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97925768.02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548573491.95元。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政策精神,增强投资者
获得感,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后,制定
了本次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18日,公
司总股本为1353276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844565股后的股份数为13248313
3股,以此为基数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369096.55元(含税),占公司前三季度合并
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43%。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
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一部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其余部分将在下一年年度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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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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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燕
芳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杨燕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杨燕芳女士
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杨燕芳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燕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对杨燕芳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并指定相关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志毅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由于胡
志毅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由公司财务总监余志亮先生代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对胡志毅先生董事会秘书职位的聘任将在其取得相关证明后正式生效。胡志毅先
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胡志毅先生简历
胡志毅,男,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5
月至2014年5月任时代周报记者,2014年6月至2016年8月任证券时报记者,2017年1月至2019年
6月任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证券事务专员,2019年7月至2024年11月,历任大族激
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代表、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3月至2024年11月兼任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志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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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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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产能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
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部分产品产能进行调整,原部分产品生产线的设
备调整至募投项目其他产品生产线使用,以提高产品的产能利用率、生产效益及募投项目的投
资回报率;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主要投资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规模。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最新实际情
况、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等进行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
进一步提高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更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8号文(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呈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呈和科技发
行股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方案及发行结果: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不超过3333.34万股。呈和科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4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
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41946754.56
元后的余额人民币507387677.44元。已由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6月2日汇入呈和科技募集资金专户。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呈和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
5862.6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
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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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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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科汇投资”)于2024年7月30日与茹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科汇投资持
有的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公司股份转让给茹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
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股东之间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二、股份过户完成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于2024年8月22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确认股东科汇投资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茹菲的9500000股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
续已完成,过户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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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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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汇投资”或“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直接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00000股转让给其股东茹菲(以下简称“受让方”),占公司
总股本的7.02%。
本次权益变动后,科汇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3%;茹
菲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3%。鉴于茹菲持有科汇投资43.0
0%股份,茹菲与科汇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未涉及向市场
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
应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科汇投资的通知,于2024年7月30日,科汇投资与其
股东茹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科汇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9500000股,以人民币26.4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其股东茹菲。本次协议转让不触
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甲方(出让方):科汇投资
乙方(受让方):茹菲
甲乙双方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通知和规定,经充分协
商,就甲方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95000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7.02%,以下简称“标
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议主要内容具
体约定如下:
(一)定义
1.1“股份转让”:是指甲方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9500000股
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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