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27 精智达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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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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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7-07│ 46.77│ 9.8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08│ 39.42│ 458.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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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高铂科技有限公│ ---│ ---│ 10.03│ ---│ -127.97│ 人民币│
│司 │ │ │ │ │ │ │
├─────────┼─────┼─────┼─────┼─────┼──────┼──────┤
│珠海冠中集创科技有│ ---│ ---│ 26.43│ ---│ -308.3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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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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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 1.98亿│ 3695.76万│ 6480.35万│ 32.73│ ---│ ---│
│设备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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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用于先进封│ ---│ 6619.87万│ 6619.87万│ 22.10│ ---│ ---│
│装设备研发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 ---│ ---│ ---│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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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 1.62亿│ 9204.50万│ 1.60亿│ 98.92│ ---│ ---│
│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40亿│ 0.00│ 2.4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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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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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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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控股有限公司、常州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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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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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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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智达”或“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关│
│ │联方深圳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清源时代”或“基金管理人”)│
│ │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以下统称“合作方”),共同│
│ │设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投基金”)。创投基金拟定总规模为人│
│ │民币20000万元,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40│
│ │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27%,具体金额及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 │。 │
│ │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深圳清源时代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作为本次创投基金的执行│
│ │事务合伙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以自有│
│ │资金出资人民币310万元,对应持股比例31%。 │
│ │ 创投基金拟投资于精密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重型装备等领域的初创期、中早期项│
│ │目,聚焦于半导体及围绕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强│
│ │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
│ │ 公司已与合作方就共同发起设立本次创投基金事宜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目前各方尚未签│
│ │署合伙协议,相关具体事项以后续签署的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
│ │ 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已分别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
│ │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合资公司需按规定程序办理│
│ │工商登记手续,创投基金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 │
│ │ 相关风险提示:该事项尚需与合作方签署合伙协议,存在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足额资│
│ │金,无法成功设立或完成备案的风险;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
│ │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技术发展、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投资项目周期等多种│
│ │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对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 │ 一、拟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拟合作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
│ │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深圳清源时代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
│ │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10万元,持股比例3│
│ │1%;深圳清源时代出资人民币690万元,持股比例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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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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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高铂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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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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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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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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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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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冠中集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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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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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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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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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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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高铂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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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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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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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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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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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冠中集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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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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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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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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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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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精智达(香 │ 1.60亿│人民币 │2025-09-23│---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术股份有│港)有限公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
│深圳精智达│精智达(香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11-01│---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术股份有│港)有限公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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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精智达│深圳精智达│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9-23│---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集成电路技│半导体技术│ │ │ │ │担保 │ │ │
│术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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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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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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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7月20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第二批次):12.00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9412.8154万
股的0.127%。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确定2026年7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34.696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3月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6-020)。
3、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5、2026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第一批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
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第二批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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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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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已于2026年6月17日实施完毕2025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
6年6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6年6月17日。
鉴于以上事项,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如下: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P0-V=234.92-0.224=234.696元/股根据《管理办
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234.92元/股调
整为234.69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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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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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660,06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660,06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20日(因原定上市流通日2026年7月18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6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0号),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2,939股,并于2
023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94,011,75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4,049,68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962,069股。具体详见公司
2023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精智达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涉及股东数量为3名,对应限
售股份数量为21,660,06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01%,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现上述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7月20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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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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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安排及锁定期届满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分3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
票比例分别为40%、30%、30%。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首次
授予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持股计划首
次授予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公司已于2025年6月7日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的全部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于2026年6月6日届满
。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前期解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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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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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6月2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第一批次):8.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412.82万股的0
.085%。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
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确定2026年6月2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34.92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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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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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云大厦52楼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张滨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彭娟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其余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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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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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2
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两次会议依次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
月28日、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等相
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在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基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发
行方案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0190.00万元(含本数)。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5658.00万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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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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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4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
人民币21,011,262.05元(含税)调整为21,037,335.65元(含税)。
调整原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宜已完成,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116,400股。公司已于202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94,011,754股增加至94,128,154股。按照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
司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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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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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2
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两次会议依次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2026年3
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基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公司董事会
同意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募集资金规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前: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820352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
行费用)不超过295900.00万元(含本数)。
调整后: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823844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
行费用)不超过290190.00万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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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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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云大厦52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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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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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智达”或“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
关联方深圳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清源时代”或“基金管理人”)
的全资子公司常州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以下统称“合作方”),共同设
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投基金”)。创投基金拟定总规模为人民币
20000万元,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400万元
,占认缴出资总额的27%,具体金额及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深圳清源时代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作为本次创投基金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
出资人民币310万元,对应持股比例31%。
创投基金拟投资于精密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重型装备等领域的初创期、中早期项目
,聚焦于半导体及围绕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强协同
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已与合作方就共同发起设立本次创投基金事宜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目前各方尚未签署
合伙协议,相关具体事项以后续签署的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分别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
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合资公司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
登记手续,创投基金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
相关风险提示:该事项尚需与合作方签署合伙协议,存在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足额资金
,无法成功设立或完成备案的风险;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
、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技术发展、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投资项目周期等多种因素影
响,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对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一、拟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拟合作投资的基本概况
1、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深圳清源时代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
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10万元,持股比例31%;
深圳清源时代出资人民币690万元,持股比例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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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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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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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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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6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6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5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2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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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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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智达”)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
加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对“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研发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同意将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精智达智能装备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精智达”)提供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借款额度,由原不超过3,00
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8,000万元。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293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09,923.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266.79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98,656.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414号
”《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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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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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
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
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6年一季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51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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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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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的基本情况
本保荐人指定田方军、谢欣灵作为精智达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
表人。
田方军先生: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高级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注册
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税务师、具备法律职业资格、香港证券及期货业务持牌代表,曾
负责或参与晶晨股份、中科飞测、赛微微电、华虹公司、圣泉集团等IPO项目,北京君正、中
科飞测等再融资项目。田方军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谢欣灵先生: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硕
士研究生,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香港证券及期货业务持牌代表,曾负责或参与晶晨股份、
源杰科技、中科飞测、华虹公司、长光辰芯、北京君正等IPO项目,本钢板材、北京君正、中
科飞测等再融资项目,融和租赁等公司债项目。谢欣灵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一、保荐人对本次发行保荐的一般承诺
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
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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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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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
证科审(再融资)[2026]5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
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
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
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
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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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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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结
合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实际及长远规划,特制
定本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全面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
水平与股东回报能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经营发展质量
公司作为专注于半导体测试检测设备及系统解决方案的创新企业,以实现关键设备自主突
破为核心目标,秉持“不断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坚持技术创新、不断创造价值为社
会进步做出贡献”的企业使命,持续深耕半导体测试检测设备行业,已逐步构建起以存储测试
设备、算力芯片测试设备、探针卡、XR检测设备、AMOLED检测设备为核心的产品矩阵,并围绕
核心业务持续延伸、拓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系统化全站点服务能力。
基于当前人工智能加速产业创新、半导体国内自主突破的时代背景,公司以建设行业领先
的半导体测试检测设备平台型企业为目标,以测试检测技术为核心入口、以人工智能为关键驱
动力,持续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深度融合,构建覆盖多应用场景的系统化解决方案能力,
提升公司在产业链中的战略地位与行业影响力。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强化市场拓展与客户服务,优化产品结构与解决方
案,稳步提升核心产品市场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提升研发与产能保障能力;深化供应链协同与生产运营管理,开展全流程降本增效,不断提
升经营效率与盈利水平,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根基。
二、坚持创新驱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发展的核心动力,聚焦半导体测试检测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持续
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体系,强化技术攻关与产品迭代,加快新质生产力培育与转化。
2026年,公司将围绕高端半导体测试设备自主可控目标,持续推进核心技术突破与新产品
开发,完善知识产权布局,提升技术壁垒与创新效能;加强研发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引进
、培养与激励机制,稳定核心团队;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前沿技术与产业应用深度融合
;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赋能研发、生产与服务全链条,提升运营效率与产品竞争力,助力公
司实现技术引领与产业升级。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监管要求,持续健
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强化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6年,公司将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专业监督作用,提升决策科学
性、合规性与有效性;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内控监督与评价,强化内部审计职能,提
升合规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组织董高及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常态化合规培训,强化法治意识与
履职能力;紧跟最新法律法规与监管导向,及时修订完善内部制度,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要求
保持一致。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长期价值
公司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构建多元化、高效率、透明化
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2026年,公司将持续优化信息披露管理,提升披露质量与可读性;依托上证e互动、投资
者热线等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适时召开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
行直接高效沟通;积极组织机构调研与交流活动,主动传递公司技术优势、发展战略与长期投
资价值,增进市场认同与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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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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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云大厦52楼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
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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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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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64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公司A股普通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401.18万股的0.38%。其中首次授予29.1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日公司股本总额9401.18万股的0.31%,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83%;预留授
予6.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9401.18万股的0.07%。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
权益总额的19.17%。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39.42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48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止202
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588人)的8.16%,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
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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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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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人民币65421196.82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9217627.1
1元。经董事会决议。
2025年度,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
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4元(含税)。截止2026年4月9日,公司总
股本9401175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总数为211477股后的股本93800277股为基数,
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1011262.05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
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
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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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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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
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税前),除此之外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或其任职岗
位薪酬执行,公司对其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
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因其担任董事职位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
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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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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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
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6766.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其他说明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
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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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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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2939万股,并于2023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
易。公司聘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止。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经股东会授权,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国泰海通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
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
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
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国泰海通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中信建投证券尚未完成的
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海通承接。国泰海通已委派田方军先生和谢欣灵先生(简历附后)担任
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
导期内的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信建投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
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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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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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4月1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0.00万股,约占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401.1
8万股的0.85%。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4月1日为首次授予日,以234.9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5
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3月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6-020)。
3、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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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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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云大厦52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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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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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云大厦52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张滨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彭娟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其余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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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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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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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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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
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3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18)。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完成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人民币120.3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
025年7月10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3月2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3)。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本次回购。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91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4011754股的比例为0.61%,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格为75.19元/股,最低价为60.53元/股,回购均价为70.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4016.7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
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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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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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
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时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
策的相关条款。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
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
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
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年度股
东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上限等,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
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调整。新定
的规划须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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