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27 精智达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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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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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7-07│ 46.77│ 9.8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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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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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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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铂科技有限公│ ---│ ---│ 10.03│ ---│ -127.97│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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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中集创科技有│ ---│ ---│ 26.43│ ---│ -308.3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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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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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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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 1.98亿│ 2650.27万│ 2784.59万│ 14.06│ ---│ ---│
│设备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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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认使用用途的│ ---│ 0.00│ 0.00│ 0.00│ ---│ ---│
│超募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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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 1.62亿│ 6537.16万│ 6820.16万│ 42.10│ ---│ ---│
│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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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40亿│ 0.00│ 2.4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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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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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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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高铂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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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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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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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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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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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高铂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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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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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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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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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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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冠中集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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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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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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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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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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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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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于2025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总
数为40人,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50787720.00元,对应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12780
00股。
2025年6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278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4日非交易过户至“深
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39.740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78000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6%。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分3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
公司公告首次授予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锁定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
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达成情况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实际结果分配至持有人,各
期权益具体解锁情况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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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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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现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王磊
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王磊先生与公司其余8位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附件:
王磊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清
华大学MBA硕士。1998年7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IBM公司历任项目经理、渠道经理;2001年7
月至2010年8月,就职于SunMicrosystems,历任服务交付经理、客户服务总监;2010年8月至2
023年12月,任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高级服务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
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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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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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
认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
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
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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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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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销售合同
合同累计总金额:人民币2.5294亿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属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5、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签署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
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履行情况。由于合同履行周期较长,
可能存在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下属公司成都京东方
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合同累计总金额为人民
币2.5294亿元(含税)。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信号发生器、自动平板显示器老化设备、手动平板显示器老化设备及自动光学
检查机的改造服务。
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累计总金额:人民币2.5294亿元(含税)
(二)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
(三)履行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交付
(四)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五)争议解决方式:因合同或合同相关事项导致的任何争议、争端、索赔应由位于中国
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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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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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先进封装设备研发项目。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29960.74万元,拟全部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投
资。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已对本次超募资金拟投资建设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但仍不排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市场竞争及产业化风险、管理风险、技术研发风险、人
力资源风险等风险。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智达”)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浦
口经开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拟投入建设先进封装设备研发项目;同意公司使用29
960.74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下同)用于上述项目投资。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以下称“乙方”)拟就本次投资项目与浦口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称“甲方”)签署
《投资协议书》,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性质:机关单位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兰花路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乔忠
关联关系说明: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总额:乙方直接投资不超过叁亿元(小写:3亿元)。
(三)建设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遵守环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法
律法规,甲方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五)生效条件:本投资项目实施以乙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为前提。本协议自甲、乙双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经乙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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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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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
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538.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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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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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人民币80160244.51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4590884.2
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4年度,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
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3元(含税)。截止2025年4月24日,公司
总股本94011754.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489394.00股后的股本92522360.
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9884722.28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
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
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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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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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
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3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18)。
二、加快回购股份的基本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后续公司将加快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进一步完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加快实施回购,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累
计回购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后续公司如需进一步提升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额度,公司将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在宏观经济方面,中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
本趋势没有变。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在技术研发上始终坚持自主可控的发展战略
,以实际行动支持中国半导体行业发展。
在贸易政策方面,公司所受本次加征关税负面影响极小。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半导体测
试及检测设备主要销往国内厂商并支持其进行技术自主研发,公司直接来自美国的订单及收入
占比均极小,同时公司采购自美国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占比亦极低。因此,经公司审慎评估,公
司产品销售和成本受本次加征关税负面影响极小。与此同时,基于公司长期研发投入而形成的
自主技术,公司力争在当前复杂的国际贸易政策环境进一步增强产品竞争力,打造半导体测试
设备系统化全站点服务能力,助力下游客户实现关键生产环节的自主可控。
在产品进展方面,公司多项业务均实现重大进展。在探针卡产品线方面,公司已经成功取
代美国供应商,为主要客户持续供应探针卡,实现重要生产环节自主可控;在半导体成品测试
(FinalTest,以下简称“FT”)设备产品线方面,公司已与主要客户签订采购协议,详见公
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5-010号),目前正在向主要客户持续交付相关
设备,此外公司已向主要客户交付高速FT测试机进行验证,测试机专用ASIC芯片(最高可实现
9Gbps信号输出与校准)已获得客户认可,标志着公司在高速芯片测试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在
新型显示检测设备产品线方面,2025年以来公司陆续收到主要客户OLED6代线及8.6代线设备采
购项目中标通知,相关合同尚在签署过程中,公司市场份额和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坚定对未来经济、行业及自身发展的信心,因此公司拟加快实施回购
公司股份,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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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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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
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3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18)。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近日首次通过股票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该日回购公司股份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2%,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72.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6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45.5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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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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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深圳源创
力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源创力清源”)、常州清源天使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清源”)、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麟二期”)及上海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合
清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同受深圳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互为一致
行动人(以下统称前述股东为“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094655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7.55%。
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230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
深圳南山架桥卓越智能装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山架桥”)持有公
司股份5046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7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小企业基金及南山架桥的《关于股东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401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中小企业基金拟通过大宗
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401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南山
架桥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401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前述减
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变动事
项,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届时最新的总股本数量及减持计划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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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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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3.5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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