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27 精智达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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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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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7-07│ 46.77│ 9.8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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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08│ 39.42│ 458.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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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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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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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铂科技有限公│ ---│ ---│ 10.03│ ---│ -127.97│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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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中集创科技有│ ---│ ---│ 26.43│ ---│ -308.3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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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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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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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 1.98亿│ 3695.76万│ 6480.35万│ 32.73│ ---│ ---│
│设备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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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用于先进封│ ---│ 6619.87万│ 6619.87万│ 22.10│ ---│ ---│
│装设备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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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 ---│ ---│ ---│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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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半导体存储器│ 1.62亿│ 9204.50万│ 1.60亿│ 98.92│ ---│ ---│
│件测试设备研发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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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40亿│ 0.00│ 2.4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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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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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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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高铂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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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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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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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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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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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冠中集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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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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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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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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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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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高铂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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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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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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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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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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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冠中集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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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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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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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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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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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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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精智达(香 │ 1.60亿│人民币 │2025-09-23│---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术股份有│港)有限公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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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精智达(香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11-01│---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术股份有│港)有限公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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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精智达│深圳精智达│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9-23│---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集成电路技│半导体技术│ │ │ │ │担保 │ │ │
│术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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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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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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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6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6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5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2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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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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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智达”)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
加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对“新一代显示器件检测设备研发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同意将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精智达智能装备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精智达”)提供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借款额度,由原不超过3,00
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8,000万元。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293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09,923.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266.79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98,656.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414号
”《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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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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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
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
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6年一季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51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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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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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的基本情况
本保荐人指定田方军、谢欣灵作为精智达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
表人。
田方军先生: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高级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注册
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税务师、具备法律职业资格、香港证券及期货业务持牌代表,曾
负责或参与晶晨股份、中科飞测、赛微微电、华虹公司、圣泉集团等IPO项目,北京君正、中
科飞测等再融资项目。田方军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谢欣灵先生: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硕
士研究生,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香港证券及期货业务持牌代表,曾负责或参与晶晨股份、
源杰科技、中科飞测、华虹公司、长光辰芯、北京君正等IPO项目,本钢板材、北京君正、中
科飞测等再融资项目,融和租赁等公司债项目。谢欣灵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一、保荐人对本次发行保荐的一般承诺
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
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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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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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
证科审(再融资)[2026]5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
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
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
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
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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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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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结
合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实际及长远规划,特制
定本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全面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
水平与股东回报能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经营发展质量
公司作为专注于半导体测试检测设备及系统解决方案的创新企业,以实现关键设备自主突
破为核心目标,秉持“不断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坚持技术创新、不断创造价值为社
会进步做出贡献”的企业使命,持续深耕半导体测试检测设备行业,已逐步构建起以存储测试
设备、算力芯片测试设备、探针卡、XR检测设备、AMOLED检测设备为核心的产品矩阵,并围绕
核心业务持续延伸、拓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系统化全站点服务能力。
基于当前人工智能加速产业创新、半导体国内自主突破的时代背景,公司以建设行业领先
的半导体测试检测设备平台型企业为目标,以测试检测技术为核心入口、以人工智能为关键驱
动力,持续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深度融合,构建覆盖多应用场景的系统化解决方案能力,
提升公司在产业链中的战略地位与行业影响力。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强化市场拓展与客户服务,优化产品结构与解决方
案,稳步提升核心产品市场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提升研发与产能保障能力;深化供应链协同与生产运营管理,开展全流程降本增效,不断提
升经营效率与盈利水平,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根基。
二、坚持创新驱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发展的核心动力,聚焦半导体测试检测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持续
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体系,强化技术攻关与产品迭代,加快新质生产力培育与转化。
2026年,公司将围绕高端半导体测试设备自主可控目标,持续推进核心技术突破与新产品
开发,完善知识产权布局,提升技术壁垒与创新效能;加强研发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引进
、培养与激励机制,稳定核心团队;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前沿技术与产业应用深度融合
;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赋能研发、生产与服务全链条,提升运营效率与产品竞争力,助力公
司实现技术引领与产业升级。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监管要求,持续健
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强化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6年,公司将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专业监督作用,提升决策科学
性、合规性与有效性;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内控监督与评价,强化内部审计职能,提
升合规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组织董高及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常态化合规培训,强化法治意识与
履职能力;紧跟最新法律法规与监管导向,及时修订完善内部制度,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要求
保持一致。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长期价值
公司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构建多元化、高效率、透明化
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2026年,公司将持续优化信息披露管理,提升披露质量与可读性;依托上证e互动、投资
者热线等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适时召开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
行直接高效沟通;积极组织机构调研与交流活动,主动传递公司技术优势、发展战略与长期投
资价值,增进市场认同与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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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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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云大厦52楼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
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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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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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64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公司A股普通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401.18万股的0.38%。其中首次授予29.1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日公司股本总额9401.18万股的0.31%,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83%;预留授
予6.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9401.18万股的0.07%。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
权益总额的19.17%。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39.42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48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止202
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588人)的8.16%,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
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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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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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人民币65421196.82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9217627.1
1元。经董事会决议。
2025年度,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
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4元(含税)。截止2026年4月9日,公司总
股本9401175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总数为211477股后的股本93800277股为基数,
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1011262.05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
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
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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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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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
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税前),除此之外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或其任职岗
位薪酬执行,公司对其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
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因其担任董事职位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
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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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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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
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6766.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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