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28 优利德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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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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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1-20│ 19.11│ 4.7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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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24│ 16.97│ 719.5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24│ 16.67│ 781.5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12│ 16.29│ 207.6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24│ 16.29│ 583.4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13│ 15.09│ 192.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24│ 15.09│ 560.2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5│ 18.45│ 45.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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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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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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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毅达优利创业投│ 2000.00│ ---│ 62.50│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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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冯源晟芯创业投│ 1000.00│ ---│ 3.70│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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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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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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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 2.97亿│ 0.00│ 2.25亿│ 100.52│ ---│ ---│
│项目(第一期) │ │ │ │ │ │ │
├─────────┼──────┼─────┼─────┼─────┼─────┼──────┤
│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 8034.58万│ 1227.16万│ 9473.77万│ 117.91│ ---│ ---│
│像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 0.00│ 7357.88万│ 100.00│ ---│ ---│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 5177.00万│ 0.00│ 3671.84万│ 100.00│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
│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 7601.00万│ 0.00│ 1071.58万│ 100.00│ ---│ ---│
│级建设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5190.95万│ 0.00│ 5190.95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
│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 0.00│ 1227.16万│ 9473.77万│ 117.91│ ---│ ---│
│像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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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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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5 │交易金额(元)│2997.9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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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9,719,42│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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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刘平 │
├──────┼────────────────────────────────────────┤
│交易概述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或“公司”)拟收购浙江信测通信│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通信”或“标的公司”)自然人股东刘平、夏震宇、翟朝文│
│ │、沈阳、杨明五人(以下合称“转让方”)持有的26,454,816股标的公司股份(占标的公司│
│ │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参考评估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 │
│ │易对价为人民币8,16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测通信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 │
│ │合并报表范围。 │
│ │ 刘平交易信测通信股9,719,42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7372%),对应交易金 │
│ │额2,997.9595万元 │
│ │ 夏震宇交易信测通信股9,015,285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7.3798%),对应交易 │
│ │金额2,780.7687万元 │
│ │ 翟朝文交易信测通信股3,930,647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5776%),对应交易金│
│ │额1,212.4099万元 │
│ │ 沈阳交易信测通信股3,270,742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3054%),对应交易金额│
│ │1,008.8619万元 │
│ │ 杨明交易信测通信518,722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000%),对应交易金额160.│
│ │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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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5 │交易金额(元)│2780.7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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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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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9,015,28│标的类型 │股权 │
│ │5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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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夏震宇 │
├──────┼────────────────────────────────────────┤
│交易概述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或“公司”)拟收购浙江信测通信│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通信”或“标的公司”)自然人股东刘平、夏震宇、翟朝文│
│ │、沈阳、杨明五人(以下合称“转让方”)持有的26,454,816股标的公司股份(占标的公司│
│ │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参考评估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 │
│ │易对价为人民币8,16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测通信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 │
│ │合并报表范围。 │
│ │ 刘平交易信测通信股9,719,42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7372%),对应交易金 │
│ │额2,997.9595万元 │
│ │ 夏震宇交易信测通信股9,015,285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7.3798%),对应交易 │
│ │金额2,780.7687万元 │
│ │ 翟朝文交易信测通信股3,930,647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5776%),对应交易金│
│ │额1,212.4099万元 │
│ │ 沈阳交易信测通信股3,270,742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3054%),对应交易金额│
│ │1,008.8619万元 │
│ │ 杨明交易信测通信518,722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000%),对应交易金额160.│
│ │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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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5 │交易金额(元)│1212.4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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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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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3,930,64│标的类型 │股权 │
│ │7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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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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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翟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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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或“公司”)拟收购浙江信测通信│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通信”或“标的公司”)自然人股东刘平、夏震宇、翟朝文│
│ │、沈阳、杨明五人(以下合称“转让方”)持有的26,454,816股标的公司股份(占标的公司│
│ │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参考评估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 │
│ │易对价为人民币8,16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测通信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 │
│ │合并报表范围。 │
│ │ 刘平交易信测通信股9,719,42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7372%),对应交易金 │
│ │额2,997.9595万元 │
│ │ 夏震宇交易信测通信股9,015,285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7.3798%),对应交易 │
│ │金额2,780.7687万元 │
│ │ 翟朝文交易信测通信股3,930,647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5776%),对应交易金│
│ │额1,212.4099万元 │
│ │ 沈阳交易信测通信股3,270,742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3054%),对应交易金额│
│ │1,008.8619万元 │
│ │ 杨明交易信测通信518,722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000%),对应交易金额160.│
│ │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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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5 │交易金额(元)│1008.86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3,270,74│标的类型 │股权 │
│ │2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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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沈阳 │
├──────┼────────────────────────────────────────┤
│交易概述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或“公司”)拟收购浙江信测通信│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通信”或“标的公司”)自然人股东刘平、夏震宇、翟朝文│
│ │、沈阳、杨明五人(以下合称“转让方”)持有的26,454,816股标的公司股份(占标的公司│
│ │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参考评估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 │
│ │易对价为人民币8,16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测通信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 │
│ │合并报表范围。 │
│ │ 刘平交易信测通信股9,719,42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7372%),对应交易金 │
│ │额2,997.9595万元 │
│ │ 夏震宇交易信测通信股9,015,285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7.3798%),对应交易 │
│ │金额2,780.7687万元 │
│ │ 翟朝文交易信测通信股3,930,647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5776%),对应交易金│
│ │额1,212.4099万元 │
│ │ 沈阳交易信测通信股3,270,742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3054%),对应交易金额│
│ │1,008.8619万元 │
│ │ 杨明交易信测通信518,722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000%),对应交易金额160.│
│ │0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交易金额(元)│16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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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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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518,722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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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杨明 │
├──────┼────────────────────────────────────────┤
│交易概述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或“公司”)拟收购浙江信测通信│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通信”或“标的公司”)自然人股东刘平、夏震宇、翟朝文│
│ │、沈阳、杨明五人(以下合称“转让方”)持有的26,454,816股标的公司股份(占标的公司│
│ │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参考评估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 │
│ │易对价为人民币8,16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测通信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 │
│ │合并报表范围。 │
│ │ 刘平交易信测通信股9,719,42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7372%),对应交易金 │
│ │额2,997.9595万元 │
│ │ 夏震宇交易信测通信股9,015,285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7.3798%),对应交易 │
│ │金额2,780.7687万元 │
│ │ 翟朝文交易信测通信股3,930,647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5776%),对应交易金│
│ │额1,212.4099万元 │
│ │ 沈阳交易信测通信股3,270,742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3054%),对应交易金额│
│ │1,008.8619万元 │
│ │ 杨明交易信测通信518,722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000%),对应交易金额160.│
│ │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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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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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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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优利德
所在的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5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
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
(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中顺洁柔(002511)、振邦智能(003028)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优利德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家祥,202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优利德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
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令莉,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华兴源创(688001)、巴
比食品(60533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非、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家祥、质量控制复核人孔令
莉近三年来未曾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容诚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报酬为90万元(不含税),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
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
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的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
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协商确定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
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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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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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发行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
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
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
,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
所有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
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发行对
象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
发行对象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
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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