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28 优利德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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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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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 8034.58万│ 4640.71万│ 8246.61万│ 102.64│ ---│ ---│
│像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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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 2.97亿│ 0.00│ 2.25亿│ 100.52│ ---│ ---│
│项目(第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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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 0.00│ 7357.88万│ 100.00│ ---│ ---│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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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 5177.00万│ 0.00│ 3671.84万│ 100.00│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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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 7601.00万│ 0.00│ 1071.58万│ 100.00│ ---│ ---│
│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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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5190.95万│ 690.95万│ 5190.95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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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 0.00│ 4640.71万│ 8246.61万│ 102.64│ ---│ ---│
│像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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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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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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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4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8.904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8%。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
就,共计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904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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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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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
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并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02
4年度,公司根据上述行动方案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加强市场竞争力、
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的市场形象,公司结合
自身发展和经营情况,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
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期实现长足发展,保障
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2024年度,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在巩固原有业务优势的同
时,积极开拓新业务领域,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3040.1
6万元,同比增长10.81%;实现归属股东的净利润18340.38万元,同比增长13.64%。在盈利质
量方面,公司也实现了稳定增长。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12%,较去年同比增
长0.77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率1.66元/股,同比增加13.42%。
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围绕既定发展战略,全面加强产品研发创新能力。
在高端仪器领域,加大研发资源投入,加速产品开发进程,推动产品快速迭代,以满足不
断升级的市场需求。2025年,公司业绩目标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2025年度净利润较202
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年度净利润较2024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2)2025年度
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年度测试仪器营业收入较2024年同
比增长率不低于20%;(3)2025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
5年度专业仪表营业收入较2024年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2025年度业绩目标摘自《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将强化品牌建设工作,深度契合国产化替代趋势,抓住市场机遇,提升产品市场占有
率。在海外市场拓展方面,公司计划积极拓展具有高增长潜力的市场区域,如欧洲、南美、东
南亚以及非洲等地区,通过实施多元化的全球营销策略,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同时,对现
有海外营销区域,加大本地化服务团队建设力度,深入了解当地市场特点与客户需求,提高客
户满意度与忠诚度,稳步推进国际化布局,助力公司成为世界一流的仪器仪表民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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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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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9.905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数量为37.1301万股,预
留授予部分可归属数量为12.7750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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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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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只达到触发
值,对应本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70%,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3.816万股,回购价格为14.0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128.1997万股变更为11124.3837万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1128.1997万元减少为11124.3837万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
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优利德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人:周建华、饶婉君
4、联系电话:0769-8572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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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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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2024年9月9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2024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4),确定以2024年10月31日为股权登记日,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同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
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
事项,公司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5.39-0.30-1.00=14
.09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只达到触发值,对应本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70%,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16万股。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之和回购并注销。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4.09元/股)加上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
约为56.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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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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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1.7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需作废失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只达
到触发值,对应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0%,以及有1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
达到“优秀”,需作废处理本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6.1199万股。
3、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0.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需作废失效。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只达
到触发值,对应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0%,需作废处理本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合计5.4750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7349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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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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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2024年5月13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2024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确定以2024年6月26日为股权登记日,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
2024年9月9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2024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4),确定以2024年10月31日为股权登记日,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P=16.2
9-0.90-0.30=15.0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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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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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情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
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
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
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优利德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
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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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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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定期存款、可转让存单、结
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产品。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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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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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
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073号)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40.3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7535.92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
至2025年4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11128199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44900股后为
1105370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110537097元(含税)。公司已分配中
期现金红利人民币33165179.10元,本年度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43702276.10元,占本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8.35%。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7449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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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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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19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
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50.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及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6)。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人民币50.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60元/股(含),除前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
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及《关于20
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2025年2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4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6694%,回购最高价格44.6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6.90元/股,回购均价34.07元/股,使用资
金总额2538.0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
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
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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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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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
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增加“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对该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公司保荐机构长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号文)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1元。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525000.00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665534.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6
859465.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05号《验
资报告》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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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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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根据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手续,公司股本总数由111324609股减少至11128199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近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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