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28 优利德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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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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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 2.97亿│ 0.00│ 2.25亿│ 100.52│ ---│ ---│
│项目(第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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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 8034.58万│ 2144.94万│ 5750.84万│ 71.58│ ---│ ---│
│像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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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 0.00│ 7357.88万│ 100.00│ ---│ ---│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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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 5177.00万│ 0.00│ 3671.84万│ 100.00│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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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 7601.00万│ 0.00│ 1071.58万│ 100.00│ ---│ ---│
│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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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5190.95万│ 690.95万│ 5190.95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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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 0.00│ 2144.94万│ 5750.84万│ 71.58│ ---│ ---│
│像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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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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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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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19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
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50.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及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6)。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人民币50.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60元/股(含),除前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
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及《关于20
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2025年2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4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6694%,回购最高价格44.6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6.90元/股,回购均价34.07元/股,使用资
金总额2538.0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
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
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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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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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
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增加“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对该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公司保荐机构长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号文)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1元。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525000.00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665534.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6
859465.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05号《验
资报告》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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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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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根据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手续,公司股本总数由111324609股减少至11128199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销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具体登记事项如下:企业名称: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64666605
法定代表人:洪少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壹仟壹佰贰拾捌万壹仟玖佰玖拾柒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5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和维修电子产品、测试测量仪器和仪表、机电产品、高压配电器配
件、电工器材、接插件、电器附件、传感器、光学材料及元器件、光学及光电系统及其零部件
、红外热成像监控系统软件、夜视系统软件。设立研发机构,从事测试测量仪器和仪表、电子
产品及其零配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动工具、金属工具及其部件。自有物业出租。研
发、生产、销售医疗器械,软件开发、销售。(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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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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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红利总额:由33264662.70元(含税)调整为33165179.1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
1、2024年9月20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解除限售的42612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总数由11132
4609股减少至111281997股。
2、自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调整为110550597股。
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
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8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111324609股,扣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42400股后为1108822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33264
662.7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1
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8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6)。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2024年9月20日,公司回购注销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不得解除限
售的42612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总数由111324609股减少至111281997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自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2024年8月23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289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总数为7314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根据上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的股息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128199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731400股,本次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10550597股,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33165179.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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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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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只达到触发值,以及有1名激励对
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因考核原因不得解除限售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4.2612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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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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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8月2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9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1132.4609万股的1.76%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定2024年8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9.7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24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96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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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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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
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0331.71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3575.56万元(上
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132460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42400
股后为1108822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33264662.70元(含税)。本年
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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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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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登记工作后,公
司股本总数由110838984股增加至11132460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10838984元增加至111324609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公司完成了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除注册资本外其余内容未变更,变更后
的具体登记事项如下:
企业名称: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64666605
法定代表人:洪少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壹仟壹佰叁拾贰万肆仟陆佰零玖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5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和维修电子产品、测试测量仪器和仪表、机电产品、高压配电器配
件、电工器材、接插件、电器附件、传感器、光学材料及元器件、光学及光电系统及其零部件
、红外热成像监控系统软件、夜视系统软件。设立研发机构,从事测试测量仪器和仪表、电子
产品及其零配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动工具、金属工具及其部件。自有物业出租。研
发、生产、销售医疗器械,软件开发、销售。(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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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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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0日(每日9:30-11:3014:00-17
: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孔小文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
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
公告。
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
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
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
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
孔小文,女,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产业经济专业,正
高职称。曾任河北地质大学讲师;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及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现
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环球中科水务科技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9月
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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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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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1,979,68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1,979,68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1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29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00
,000股,并于2021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1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4,989,38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010,620股。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2021年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优利德科技(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1
1,324,60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5名限售股股东,分别为
公司控股股东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集团”)、员工持股平台拓利亚一期企
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利亚一期”)、拓利亚二期企业管理(东莞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利亚二期”)、拓利亚三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拓利亚三期”)、瑞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控股”),合计持
有限售股份数量为61,979,68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5.67%。上述限售股将于2024年8月12日
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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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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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高端测量仪
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号文)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1元。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525000.00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665534.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6
859465.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05号《验
资报告》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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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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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只达到触发
值,对应本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70%,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3.816万股;同时,本次激励计划有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需回
购注销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0.4452万股。综上,本次需回购
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2612万股,回购价格为15.3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132.4609万股变更为11,128.1997万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1,132.4609万元减少为11,128.1997万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
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优利德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人:周建华、饶婉君
4、联系电话:0769-8572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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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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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4.2612万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6.29元/股调整为15.39元/股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孔小文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1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
22年1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07)。
4、2022年1月2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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