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30 芯碁微装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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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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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芯同盈创业投│ 1000.00│ ---│ 12.11│ ---│ 49.88│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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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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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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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PCB激光直接成 │ 2.08亿│ 0.00│ 1.44亿│ 69.13│ ---│ 2022-03-31│
│像(LDI)设备升级 │ │ │ │ │ │ │
│迭代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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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圆级封装(WLP) │ 9380.00万│ 614.85万│ 4292.90万│ 73.01│ ---│ ---│
│直写光刻设备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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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显示(FPD)光 │ 1.08亿│ 2018.25万│ 6985.22万│ 80.93│ ---│ ---│
│刻设备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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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纳制造技术研发中│ 6355.00万│ 3057.14万│ 4941.83万│ 77.76│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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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写光刻设备产业应│ 2.66亿│ 2193.11万│ 2193.11万│ 8.51│ ---│ ---│
│用拓展深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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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载板、类载板直写│ 1.76亿│ 437.54万│ 437.54万│ 2.49│ ---│ ---│
│光刻设备产业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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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子系统、核心零│ 1.52亿│ 3965.55万│ 3965.55万│ 26.14│ ---│ ---│
│部件自主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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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4亿│ 1032.43万│ 1032.43万│ 5.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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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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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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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或“容诚事务所”
)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
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
-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
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
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彩霞,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悦康药
业、芯碁微装、井松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娜,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安科生物、阳光电源、芯碁微装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林曦,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芯碁微装、三六五网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孔晶晶,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皖天然气、国盾量子、恒烁股
份、皖仪科技、禾昌聚合、安徽建工、龙迅股份、禾盛新材、芯碁微装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彩霞、签字注册会计师姚娜、陈林曦、项目质量复核人孔晶晶近三年内未曾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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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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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碁微装”)于2024年4月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8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为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
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
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
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决定。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
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
本公司承担。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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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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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
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拟为公司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鉴于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
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年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6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具体方案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
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
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
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董监
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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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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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305770.17元,截至2023年12月
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53965788.10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141908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77322股后
的股本1309417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4753411.20元(含税),占2023年
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4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
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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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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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49723股,占公司总股本131419086股
的比例为0.113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7.09元/股,最低价为65.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9871452.3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6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
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4日、2024年2月28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10)。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149723股,占公司总股本131419086股的比例为0.113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7.09元/股,
最低价为65.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71452.3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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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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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1,207,49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1,207,49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0号),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碁微装”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202
,448股,并于2021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
股本为120,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6,244,929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9.
6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555,071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20.33%。本次上市流通的限
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4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程卓及其控制的企业,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
应的股份数量为51,207,49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8.97%,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4月1日起
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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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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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
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
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
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30%;
回购股份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根据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
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
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
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
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
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2月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卓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提议回购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方案的时间、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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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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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
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包括: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卓女士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5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程卓女士提议公
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在未来适宜时机进行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
划,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的13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程卓女士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程卓女士在本次拟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有相关增减持计划
,程卓女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程卓女士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议案投同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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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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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更好满足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的需要,深度融入核心客户全球供应链体系,快速响
应海外客户需求,提升行业竞争力和海外市场占有率,公司拟设立泰国子公司XINQITECHNOLOG
Y(THAILAND)CO.,LTD.,中文名称:芯碁科技(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登记为准)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约1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在泰国设立公司、购买土地、新厂房
及工程建设、购买生产设备及配套等相关的一切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
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对泰国子公司的投资与建
设。
为确保公司上述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全权办理
公司本次设立泰国子公司有关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泰国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XINQITECHNOLOGY(THAILAND)CO.,LTD.中文名称:芯碁科技(泰国)有限公
司(暂定名,以实际登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投资金额:1亿元人民币
4、业务范围:直写光刻设备的销售、售后服务、零配件销售及制造
5、注册地址:泰国曼谷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股权结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占比99%,芯碁合微(苏州)集成电路科
技有限公司占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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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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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2.1841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9月1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
露。
2、2022年4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刘芬
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
4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9)。
4、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并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芯碁微
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5、2
022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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