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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明达(68863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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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36 智明达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3-26│ 34.50│ 3.8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09│ 34.50│ 1157.8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11│ 34.25│ 927.3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11│ 34.25│ 16.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05│ 23.15│ 221.6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05│ 15.40│ 315.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9│ 15.29│ 615.2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9│ 15.29│ 12.2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成都春垒星溟科技创│ 1000.00│ ---│ 5.00│ ---│ 196.42│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 2.70亿│ 5687.29万│ 1.57亿│ 97.31│ ---│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 1.06亿│ ---│ 1.60亿│ 100.00│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5 │ ├──────┼────────────────────────────────────────┤ │关联方 │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9-0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8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敬业路108号T区1栋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8 日 至2025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 2025-08-28│股权回购 ──────┴────────────────────────────────── 回购注销原因: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 ,公司对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926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2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智明达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对本次回购 注销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数量 调整为8.9226万股,回购价格调整为10.2376元/股。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 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0)。自2025年7月3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 申报。 (一)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3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期对应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鉴于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5月10日、2025年6月5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故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2023年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3.15元/股调整为10.2376元/股,回购数量由4.0208万股调整为 8.9266万股。综合以上,2023年激励计划所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2376元/股加 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数量为8.926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532%。本次回 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涉及5名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已 实施完毕。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董事。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并审 议,同意选举龙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龙波先生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其变更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职工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7-17│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7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敬业路108号T区1栋12楼会议室 ──────┬────────────────────────────────── 2025-07-03│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7月0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敬业路108号T区1栋12楼会议室 ──────┬────────────────────────────────── 2025-07-01│增发发行 ──────┴──────────────────────────────────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实施,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 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 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 资产的百分之二十,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 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 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 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 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 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2025-07-01│其他事项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智明达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 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 ──────┬────────────────────────────────── 2025-07-01│其他事项 ──────┴────────────────────────────────── 为兼顾公司自身发展与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5修订)》和《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特制定《成都智明达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订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特别是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 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一)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 回报; (二)公司应本着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的原则,实施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 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公司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方式。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进行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 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2025-07-0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1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敬业路108号T区1栋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 2025-07-01│其他事项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20 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 2025-06-17│股权回购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9266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3年5月2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6月1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 宜。2023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6月5日为授予日,合计 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38.106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15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9.574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532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五)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 (六)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2025-06-17│价格调整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 称《2022年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 于2022年11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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