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36 智明达 更新日期:2024-11-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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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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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春垒星溟科技创│ 500.00│ ---│ 2.50│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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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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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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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 2.70亿│ 4751.36万│ 1.48亿│ 91.53│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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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 1.06亿│ ---│ 1.60亿│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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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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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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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0 │转让比例(%) │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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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11亿 │转让价格(元)│1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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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96.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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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杜柯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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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冯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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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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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0 │交易金额(元)│1.1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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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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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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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冯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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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杜柯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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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 │
│ │杜柯呈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
│ │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杜柯呈与冯健于│
│ │2024年4月19日签署了《股票转让协议》,杜柯呈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
│ │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161%)转让给冯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
│ │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
│ │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
│ │26)。 │
│ │ 公司股东杜柯呈与冯健于2024年4月26日签署了《股票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 │
│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 │
│ │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4-028)。 │
│ │ 公司股东杜柯呈与冯健于2024年5月10日签署了《股票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 │
│ │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
│ │告》(公告编号:2024-034)。 │
│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
│ │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鉴于上述情况,出让方│
│ │杜柯呈与受让方冯健关于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价格和股份数拟做除权除息后的调整,将《原│
│ │协议》400万股,调整为596万股【400万股×(1+0.49)】,转让价格调整为18.5812元/股 │
│ │【(27.896-0.21)÷(1+0.49)≈18.5812】,转让交易价款调整为人民币110744000元( │
│ │大写:壹亿壹仟零柒拾肆万肆仟元整)。 │
│ │ 二、股份过户完成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
│ │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杜柯呈和冯健的通知,双方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
│ │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数量5960000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
│ │已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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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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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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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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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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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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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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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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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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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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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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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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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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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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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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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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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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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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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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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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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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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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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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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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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回购数量由5.3970万股调整为11.9820万股,回
购价格为15.2972元/股。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
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4)。自2024年8月31日起,截至目前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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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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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嵌入式计算机扩
能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于近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5号)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50元,合计募集资
金人民币431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42.3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38182.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1BJAG10184号”)。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建
投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
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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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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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参与智明达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杜柯呈;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3042396股,占智明达总股本的比例为2.70%;
本次询价转让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受让方通过询
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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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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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6)。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鉴于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所涉合计11.9820万股(调整
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1063%。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2681344股变更为112561524股,公司
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12681344元减少为112561524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
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T区1栋公司11楼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人:秦音
4、联系电话:028-6827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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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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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1571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1571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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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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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
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以
及“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5月27日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5);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24年4月30日披露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鉴于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6月2日
、2024年5月10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049832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股转增0.49股,共计转增2474417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75242497股”。2023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5242497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15800924.37元,转增36868824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12111321股”。故公司董事会根
据《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授予价格的调整
1.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P=P0÷(1+n)=60÷(1+0.49)=40.2685元/股(保留四位小数)。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P=(P0-V)÷(1+n)=(40.2685-0.21)÷(1+0.49)=26.8849元/股(保留四位小数
)。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
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经调整,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0元/股调整为26.8849元/股。
(二)授予数量的调整
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11.59万股。
1.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Q=Q0×(1+n)=11.59×(1+0.49)=17.2691万股。(保留四位小数)其中:Q0为调整
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数量。
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Q=Q0×(1+n)=17.2691×(1+0.49)=25.7309万股。(保留四位小数)其中:Q0为调
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数量。
经调整,本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11.59万股调整为25.7309万股。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7.3929万
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17名激励对象因股价原因放弃
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7.3352万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作废上述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4.7281万股(调整后),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314%。
本次作废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5人变
更为17人,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7309万股变更为11.0028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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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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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
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
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其后,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二)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
,公司于2021年7月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年7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
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
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四)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7月9日为首次及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合计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104.7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4.5
0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3.56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0.01万股,预留授
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
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七)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
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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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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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的说明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
》”、“2021年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3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第十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
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激励对象陈云松因离职已失去股权激励资格
,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5月10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
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524249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800924.37元,转增36868824股,本次
分配后总股本为112111321股。
故公司董事会分别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2021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0028元/股
调整为15.2972元/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1.5332万股调整为
2.2845万股。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15元/股调整为15.3960元/股,
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1.5332万股调整为2.2844万股。本次回购
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涉及1名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5689万股。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为11.9820万股(经2023年年
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剩余激励对象为5人;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剩余数
量为11.9820万股(经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其中5.9910万股已于2024年7月22日解除限
售),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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