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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辰智能(68863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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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38 誉辰智能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6-30│ 83.90│ 7.5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 15000.00│ ---│ 60.00│ ---│ 380.44│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 ---│ 1241.06万│ 2.38亿│ 72.69│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90亿│ ---│ 9500.00万│ 50.00│ ---│ ---│ ├─────────┼──────┼─────┼─────┼─────┼─────┼──────┤ │股份回购 │ 3010.28万│ ---│ 3010.28万│ 100.00│ ---│ ---│ ├─────────┼──────┼─────┼─────┼─────┼─────┼──────┤ │补充营运资金 │ ---│ ---│ 1.00亿│ 100.00│ ---│ ---│ ├─────────┼──────┼─────┼─────┼─────┼─────┼──────┤ │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1.06亿│ ---│ ---│ ---│ ---│ ---│ │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6-27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誉辰智能│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誉辰”)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中山誉│ │ │辰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山誉辰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 │ │币3000万元。 │ │ │ 中山誉辰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履行了备案│ │ │手续,已于近日取得了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4-10-08 │交易金额(元)│1.4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59.3%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张华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根据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辰智能”或“公司”、“上市公│ │ │司”)的整体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9月4日,公司与自然人张华(以下简称“转│ │ │让方一”)、侯宪鲁(以下简称“转让方二”)就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 │洋电池”或“标的公司”)签署《关于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 │ │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转让方一、转让方二所持标│ │ │的公司1000万元注册资本中的600万元出资额,即标的公司60%的股权(标的股权),其中以│ │ │14825万元购买张华持有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中的593万元出资额(即59.3%的股权),以175万│ │ │元购买侯宪鲁持有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中的7万元出资额(即0.7%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 │ │,公司以人民币15000万元获得标的公司60%的股权并取得其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 │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 │ │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4-046)。 │ │ │ 二、交易进展 │ │ │ 公司已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深圳 │ │ │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 │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手续,公司直接持有嘉洋电池60%的股权,嘉洋电池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 │ │ │报表范围。 │ └──────┴────────────────────────────────────────┘ ┌──────┬────────────────┬──────┬────────────────┐ │公告日期 │2024-10-08 │交易金额(元)│175.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0.7%的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侯宪鲁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根据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辰智能”或“公司”、“上市公│ │ │司”)的整体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9月4日,公司与自然人张华(以下简称“转│ │ │让方一”)、侯宪鲁(以下简称“转让方二”)就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 │洋电池”或“标的公司”)签署《关于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 │ │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转让方一、转让方二所持标│ │ │的公司1000万元注册资本中的600万元出资额,即标的公司60%的股权(标的股权),其中以│ │ │14825万元购买张华持有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中的593万元出资额(即59.3%的股权),以175万│ │ │元购买侯宪鲁持有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中的7万元出资额(即0.7%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 │ │,公司以人民币15000万元获得标的公司60%的股权并取得其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 │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 │ │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4-046)。 │ │ │ 二、交易进展 │ │ │ 公司已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深圳 │ │ │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 │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手续,公司直接持有嘉洋电池60%的股权,嘉洋电池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 │ │ │报表范围。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誉辰│中山誉辰 │ 1.50亿│人民币 │2025-01-13│2026-06-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智能装备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誉辰│中山誉辰 │ 6000.00万│人民币 │2024-08-09│2028-08-0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智能装备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誉辰│中山誉辰 │ 3000.00万│人民币 │2024-10-10│2028-10-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智能装备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8-28│其他事项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安大道4018号华丰国际商务大厦1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9日 至2025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 2025-08-28│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政旦志远”)。 政旦志远是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考虑到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并按照规定对政旦志远及签字会计师的资质、服务团队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胜任能力及收 费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拟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1年。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 2024年度,政旦志远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0.74万元,管 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34.7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16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459.60万元。2 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截止2025年6月30日,政旦志远共为4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费(未经审计)共计4967万元;为25家新三板公司出具了2024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费(未经审计)共计513.32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目前,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计提 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 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 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其中 7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5次(其中5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 财务状况和及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 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半年度,公司确认的资 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608.96万元。 ──────┬────────────────────────────────── 2025-07-0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667,461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67,46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因2025年7月12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 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 销商兴业证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 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万股,并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105.2640万股,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894.736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股股东1名,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6 67,4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7月14日(因2025年7月12日为非 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 2025-06-27│增资 ──────┴────────────────────────────────── 增资标的名称: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誉辰”)。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中山誉辰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中山誉辰 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誉辰经营 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中山誉辰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山 誉辰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3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中山誉辰 增资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 中山誉辰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履行了备案手 续,已于近日取得了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2025-05-24│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 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2024年6月22日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8)。 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67.0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76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 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回购实施情况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 份1,045,317股,占公司总股本56,000,000股的比例为1.87%,回购最高价格33.80元/股, 回购最低价格20.79元/股,回购均价28.8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012.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 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4月2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 2025年3月27日,公司披露《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监事刘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21,039股。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刘伟先生累计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35,9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2025-04-29│对外担保 ──────┴────────────────────────────────── 2025年4月26日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生产经营、业务发展计划, 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日常经营和生产扩建项目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综合考 虑公司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期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敞口余额合计不超 过150000万元人民币、低风险业务余额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授 信额度可大于授信敞口余额,使用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订单 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保理、开立国内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业务产品。 同时,为担保上述额度内的银行业务,公司拟为子公司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敞口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 前述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业务金额,实际业务金额具体以公司的实际融资需求为准,审批 额度内的单笔业务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上 述额度内相关的授信/借款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费用成本及各银行资 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收购了深圳市嘉洋电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洋电池”)60%的股权。公司聘请了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政旦志远”)就嘉洋电池2024年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出具了《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并经公司20 24年9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 要,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竞争优势,公司与自然人张华、侯宪鲁(以下简称“乙方” )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人民币14825万元购买张华持有嘉洋电池注册资本中的593万元 出资额(即59.3%的股权),以人民币175万元购买侯宪鲁持有嘉洋电池注册资本中的7万元出 资额(即0.7%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以人民币15000万元获得嘉洋电池60%的股权并 取得其控制权,截止目前已完成的工商变更登记,嘉洋电池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嘉洋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 开展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 1、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交割完毕当年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预 计为2024、2025、2026年度。乙方承诺,嘉洋电池2024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300万元、20 2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202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三年度累积净 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900万元。 2、业绩承诺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末,若嘉洋电池单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达该年度承诺净 利润的,按该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比例调整第四期交易价款的支付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第四期交易价款的支付金额=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数/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X该期交 易价款的原拟支付金额 3、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第三个)会计年度末,若嘉洋电池在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积实现 的净利润总额达到或者超过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总额的,第四期交易价款中按本协议第5.3款 调减的部分(如有)将与第五期交易价款一并支付给乙方。 4、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第三个)会计年度末,若嘉洋电池在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积实现 的净利润总额低于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总额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如 下方式计算: 补偿金额=(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总额-三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总额)×60%5、若发生本协议 约定的乙方应进行业绩补偿的情形,乙方的业绩补偿款将与公司尚未支付给乙方的转让价款进 行冲抵:冲抵后,如有剩余的乙方应付公司的业绩补偿款,各乙方应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后15 个工作日内将应付补偿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冲抵后,如有剩余的公司应付乙方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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