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48 中邮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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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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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11-02│ 15.18│ 4.3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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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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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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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 1.70亿│ 7096.41万│ 1.70亿│ 100.01│ ---│ ---│
│制造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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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 7000.00万│ 601.07万│ 5194.40万│ 74.21│ ---│ ---│
│术研发项目:智能自 │ │ │ │ │ │ │
│动分拣技术研发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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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 5300.00万│ 108.36万│ 4565.24万│ 86.14│ ---│ ---│
│术研发项目:智能仓 │ │ │ │ │ │ │
│配及输送核心技术研│ │ │ │ │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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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 2700.00万│ 146.91万│ 2431.15万│ 90.04│ ---│ ---│
│术研发项目:底层通 │ │ │ │ │ │ │
│用核心技术开发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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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6亿│ 0.00│ 1.17亿│ 10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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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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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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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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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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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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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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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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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下属分公│
│ │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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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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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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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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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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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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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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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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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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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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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下属分公│
│ │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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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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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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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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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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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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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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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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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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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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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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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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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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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
│ │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简称“中邮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
│ │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
│ │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
│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 │
│ │务,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 │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
│ │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
│ │(含本数)。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邮证券为公司本公司董事│
│ │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 的关联法人,公司购买中邮证券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邮证券关联交易│
│ │累计发生额为1.5亿元。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邮证券61.95%的股份,为中邮证券的控股股东;同时│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48.88%的股份,为本公│
│ │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中邮证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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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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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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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3400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4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1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0日作出的《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号),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00000股,并于2023年11月13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13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7239891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76010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涉及股东数量为2名,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中
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邮证券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对应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34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50%,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禁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1月13日起上市流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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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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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前三
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
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评估分析与减值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收回或
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1,947.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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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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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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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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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聘总经理的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解聘尚德威先生的总
经理职务,解聘后尚德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解聘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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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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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中邮智能机器人(合肥)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相关风险提示:设立中邮机器人公司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做出的慎重决策,但受到宏观经
济、市场环境和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子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
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在合肥市高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中邮智能机器人(合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邮机器人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中邮机器人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研
发能力和生产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新动能。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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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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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邮科技”)董事张
战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37%。前述股份系二级市场购买所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张战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09%,减持股份总
数占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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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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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战
略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并在符合本
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
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具体内容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
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
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
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
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
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
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
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
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
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和偿还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
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八)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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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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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5日
至2025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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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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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邮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
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邮证券为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的关联法人,公司购买中邮证券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邮证券关联交易累计
发生额为1.5亿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邮证券61.95%的股份,为中邮证券的控股股东;同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48.8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因此,中邮证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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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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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
展理念,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保
障公司全体投资者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
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国内外市场双轮驱动,持续优化业务布局
2025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
,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新一代智能终
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公司将认真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抓住智能物流行业快速发展的大好机遇
,坚持以“引领物流科技,让传递更简单”为使命,推动人工智能与物流行业的深度融合。
2025年,公司持续深入了解行业和客户需求,提供智能物流系统建设、售后和运营等全生
命周期服务,为客户提供智能“仓储+分拣输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无人化处理中心综合解决
方案;完善无人车运力平台功能并加大推广应用,参与制定邮政无人车相关标准,推进无人车
运营服务模式的落地实施。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国际市场,构建国际化的营销团队,建立完善
海外业务支撑体系,重点推进海外商机转化、优化代理渠道、丰富宣传手段,提升市场开拓能
力,逐步提高国际业务占比。
二、坚持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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