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48 中邮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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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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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 ---│ 443.43万│ 9904.65万│ 58.26│ ---│ ---│
│制造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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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动分拣技术研│ ---│ 1042.42万│ 3582.14万│ 51.17│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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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仓配及输送核心│ ---│ 1077.57万│ 4049.95万│ 76.41│ ---│ ---│
│技术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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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通用核心技术开│ ---│ 424.76万│ 1848.59万│ 68.47│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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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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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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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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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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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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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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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向关联方中邮证券 │
│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
│ │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 │
│ │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 │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
│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
│ │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购买安 │
│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
│ │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
│ │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邮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公司购买中邮证券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
│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 │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 与中邮证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0万元。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邮证券61.67%的股份,为中邮证券的控股股东,同时│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48.88%的股份,为本公│
│ │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中邮证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企业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郭成林 │
│ │ 注册资本:585961.82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02-09-17 │
│ │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目的 │
│ │ 在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
│ │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
│ │司股东利益。 │
│ │ (二)资金来源 │
│ │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
│ │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资金向公司关联 │
│ │方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
│ │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
│ │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 │
│ │ (四)投资品种 │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委托理财制度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邮证券理财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
│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 │ (五)实施方式 │
│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
│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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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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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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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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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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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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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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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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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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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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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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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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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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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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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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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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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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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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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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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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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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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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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下属分公│
│ │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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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过去)持股5%以上股东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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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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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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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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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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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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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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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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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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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下属分公│
│ │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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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过去)持股5%以上股东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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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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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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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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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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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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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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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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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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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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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552892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5528924股。其中,4928924股为股权激励对象通过员工持股平
台上海润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泓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62%,根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
(财资〔2016〕4号)的规定,该部分限售股解禁后,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将
继续持有股权至2025年12月27日,除特殊情形外,不得转让、捐赠。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0日作出的《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3400万股,并于2023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
13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72398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76010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股份,涉及股东数量为8名,对
应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3552892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6.12%,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禁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1月13日起上市流通
。具体情况详见《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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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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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
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
失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地评估分析与减值测试。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039.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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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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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海市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
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被认定为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财政部及工业和
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和《关
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等有关要求,经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报送、专家审核等流程而评选产生。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
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公司此次被认定为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相关政府部门对公司技术创
新、产品质量及综合实力等方面的认可,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并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加大创新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不
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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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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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向关联方中邮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
期和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1.5亿元(含本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邮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购买中邮证券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与中邮证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0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邮证券61.67%的股份,为中邮证券的控股股东,同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48.8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因此,中邮证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成林
注册资本:585961.8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09-17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在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
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资金向公司关联方
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委托理财制度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邮证券理财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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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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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
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
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
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委托理财制度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
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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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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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和交易金额: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
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业务基于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合法、审慎、安全、
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
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
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以正常生
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额度有效期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
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五)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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