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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68864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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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48 中邮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11-02│ 15.18│ 4.36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 ---│ 7096.41万│ 1.70亿│ 100.01│ ---│ ---│ │制造基地项目 │ │ │ │ │ │ │ ├─────────┼──────┼─────┼─────┼─────┼─────┼──────┤ │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 ---│ ---│ ---│ ---│ ---│ ---│ │术研发项目 │ │ │ │ │ │ │ ├─────────┼──────┼─────┼─────┼─────┼─────┼──────┤ │智能自动分拣技术研│ ---│ 1292.38万│ 5885.71万│ 84.08│ ---│ ---│ │发项目 │ │ │ │ │ │ │ ├─────────┼──────┼─────┼─────┼─────┼─────┼──────┤ │智能仓配及输送核心│ ---│ 396.78万│ 4853.66万│ 91.58│ ---│ ---│ │技术研发项目 │ │ │ │ │ │ │ ├─────────┼──────┼─────┼─────┼─────┼─────┼──────┤ │底层通用核心技术开│ ---│ 346.67万│ 2630.90万│ 97.44│ ---│ ---│ │发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1.17亿│ 101.14│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下属分公│ │ │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下属分公│ │ │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6-26│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效良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表决。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江红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6-0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5-22│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邮科技”)股东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卫 星”)持有公司股份3,743,406股,占公司总股本2.7525%,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已于2024年11月13日上市流通。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是国华卫 星的实际控制人,与国华卫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华卫星计划自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9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743,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25%。其中,通过大宗交 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383,40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 52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360,00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华卫星出具的《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 ──────┬────────────────────────────────── 2026-04-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末,其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 文件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且涉及民事责任承担情况,具体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上述事项不会对天健的执业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2.诚信记录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天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 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事务所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 均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特性和会 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报审计工作配备的人员情况、投入工作量,与天健协商确定 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8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含子 公司)服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15万元(含税)。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为深入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2025年4月,公司 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8月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评估 报告。为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提升资本市场形象,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对2025年专项 行动的进展与成效进行了全面评估,并结合当前经营实际,研究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 一、聚焦核心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坚守高质量发展主线,精准锚定客户核心需求与行业智能化升级趋势,持续优化业务 布局,在深耕智能分拣输送系统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开拓智能仓储、机场、一体化运营业务和 海外市场,不断提升经营质量。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85亿元,同比增长51.86%。 国际业务收入规模大幅提升,实现0.92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6.63%。2025年末在手订单同 比实现大幅增长。 2026年,公司将充分发挥端到端全场景解决方案、产品技术研发及系统集成核心优势,努 力实现业务收入的稳步增长。 国内业务方面,继续深耕快递电商行业,巩固头部客户核心供应商地位;加速推进智能仓 储、机场等领域业务拓展,持续提升服务类收入占比,优化公司盈利结构;积极拓展无人化业 务应用场景,推进无人车租赁业务规模化落地,依托运营大数据持续拓展末端揽投新场景及衍 生服务,探索可持续、可复制的无人化商业运营模式。国际业务方面,加强国际业务团队建设 ,积极参加国际展会,深化东南亚、欧洲等重点区域渠道布局,深入调研当地法规、政策与市 场需求,全面提升海外品牌影响力、市场响应速度与本地化服务能力。 二、强化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创新引领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物流行业人工智能应用、无人化技术和 产品研发等领域,通过核心技术突破与产品迭代,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2025 年公司研发投入9330.62万元,同比增长3.46%。全年新增专利及软件著作权45项(其中发明专 利21项),截至年末累计知识产权达463项;多项创新成果入选行业权威示范名录,完成5项专 利密集型产品备案,顺利通过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成功入选上海市数字化转型方向中小 企业服务机构,获批上海市制造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普陀区数据发展和数字城市建设等政府 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支持高速分拣、智能仓储、人工智能和无人化应 用等关键领域技术研发;积极引进高端研发人才,扩大研发团队规模,全面提升研发团队专业 素养与创新能力;持续加大发明专利培育与申报工作力度,不断优化专利结构;完善研发管理 体系,修订研发管理制度,优化研发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突出研发成果转化考核导向,深化开 展产学研技术合作与联合研发,持续推进研发成果转化。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汇率、利率大幅波动给公 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提升公司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业务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 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预 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需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 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港币、日元、欧元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日常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相关交易合同。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董事长可转授权相关人员行使该项 业务的决策权、签署业务协议等事项。 本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银行授信 ──────┴──────────────────────────────────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度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优化负债结构,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 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供应链金融等。 上述综合授信的业务品种、具体额度、期限及相关条件,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 议为准。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有 效期内,全权办理具体授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权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 件,董事会不再就每笔具体信贷业务另行出具决议。 上述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各相关公司的具 体使用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统筹分配与动态调整。 本次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5 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 资产20%,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方案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 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 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 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人民币626,708,071.0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 ,936,941.33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0 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4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4-29│委托理财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 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6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 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 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循风险控制原则,按照公司委托理财制度相关规定,选择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 得开展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相关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行使委托理财的投资决策权,组织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及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作为执行部门,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 (五)投资期限 委托理财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正常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类产品,该 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17│其他事项 ──────┴──────────────────────────────────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号),公司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机构”)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34,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18元,共计募集资金516,120,000.00元,坐 扣承销费用60,849,056.6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5,270,943.4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2,830,188.68元、 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787,242.4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5,653,512.23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3〕6-55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执行协议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智能物流设备前沿技术研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370.27 万元,占预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89.14%。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保持不变的前 提下,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 ──────┬────────────────────────────────── 2026-02-27│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8548.89万元,同比增长51.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62940.0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172.3 5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46952.03万元,较期初增长26.5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 18705.72万元,较期初增长40.31%。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公司持续加强市场拓展与研发创新,新增订单额大幅增加,整体业务保持良好发展 态势。报告期内,随着项目交付与验收规模增加,营业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同时,公司通过严 控成本费用和加大资产盘活力度,盈利能力得到改善。 (二)主要数据及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主要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51.88%,主要系智能物流系统项目交付与验收规模同 比大幅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同比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完成广州市天河区旧厂区38973.78平方米土地 移交并收到相应土地补偿款,公司确认大额资产处置收益8.82亿元所致。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000.00万元到64,000.00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000.00万元到-13,000.00万元 。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 2026-01-08│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卫星”)持有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邮科技”)股份7823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25%;股东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航天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58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25%。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11月13日上市流通。航天投资是国华卫星的实际控制人, 与国华卫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股东 国华卫星计划自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其中,采取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即不超过1360000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2720000股。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收到股东国 华卫星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6 年1月7日,国华卫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408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00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7日,国华卫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2.0258万股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7.7000万股。航天投资与国华卫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由1072.7264万股减少至833.00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7.89%减少至6.13%,权益变动比 例触及1%刻度。 ──────┬────────────────────────────────── 2025-12-3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 2025-12-13│其他事项 ──────┴────────────────────────────────── 为健全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 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量因素 公司基于行业发展、外部融资环境及社会资金成本等宏观因素,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 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银行信贷融资条件以及未来重大资金需求等内部实际,统筹平衡股东 合理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建立科学、稳定、连续的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利润分配 政策在具备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利润分配政策应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持续稳定原则: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 (四)透明决策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董事会和股东会应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 2025-12-13│吸收合并 ──────┴────────────────────────────────── 重要内容提示: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信源”)拟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 源智能”)。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信源智能的法人资格依法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 权益及业务由广东信源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符合公司整体战略,有助于提升管理效能和业务协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鉴于信源智能负责建设的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已建成投产,且广东信源已搬迁至 该基地,信源智能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已实现其建设目标,为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 升整体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拟由广东信源吸收合并信源智能。 (二)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交易的吸收合并双方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 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2-1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2-13│其他事项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届 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许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调整第二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保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持续、规范、高效地履行职责,根 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二届董事会下设的部分专门委员会委 员进行调整: 1、选举许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其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会 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选举沈水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峰(召集人)、董毅、沈水玲 (2)提名委员会:王铁(召集人)、刘峰、许宁 ──────┬────────────────────────────────── 2025-11-06│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3400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4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1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0日作出的《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号),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00000股,并于2023年11月13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13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7239891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76010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涉及股东数量为2名,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中 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邮证券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对应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34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50%,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禁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1月13日起上市流通 。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前三 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 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评估分析与减值测试。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利润表中收回或 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1,947.75万元。 ──────┬────────────────────────────────── 2025-10-2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15│其他事项 ──────┴────────────────────────────────── 2025年10月14日,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聘总经理的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解聘尚德威先生的总 经理职务,解聘后尚德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解聘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08-12│其他事项 ──────┴────────────────────────────────── 投资标的名称:中邮智能机器人(合肥)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相关风险提示:设立中邮机器人公司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做出的慎重决策,但受到宏观经 济、市场环境和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子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 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在合肥市高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中邮智能机器人(合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邮机器人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中邮机器人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研 发能力和生产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新动能。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 2025-08-0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邮科技”)董事张 战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37%。前述股份系二级市场购买所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张战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009%,减持股份总 数占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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