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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68864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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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48 中邮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 ---│ 443.43万│ 9904.65万│ 58.26│ ---│ ---│ │制造基地项目 │ │ │ │ │ │ │ ├─────────┼──────┼─────┼─────┼─────┼─────┼──────┤ │智能自动分拣技术研│ ---│ 1042.42万│ 3582.14万│ 51.17│ ---│ ---│ │发项目 │ │ │ │ │ │ │ ├─────────┼──────┼─────┼─────┼─────┼─────┼──────┤ │智能仓配及输送核心│ ---│ 1077.57万│ 4049.95万│ 76.41│ ---│ ---│ │技术研发项目 │ │ │ │ │ │ │ ├─────────┼──────┼─────┼─────┼─────┼─────┼──────┤ │底层通用核心技术开│ ---│ 424.76万│ 1848.59万│ 68.47│ ---│ ---│ │发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0.00│ 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1-28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天河区的旧厂区土地使用权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买方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 ├──────┼────────────────────────────────────────┤ │卖方 │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配合广州天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同时盘活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现有闲置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天河区政府”│ │ │)与公司双方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源子公司”│ │ │)位于天河区的旧厂区土地使用权拟由天河区政府予以有偿征收,涉及土地面积40077平方 │ │ │米,预计补偿金额区间为910.2亿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1-28 │ ├──────┼────────────────────────────────────────┤ │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1-28 │ ├──────┼────────────────────────────────────────┤ │关联方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下属分公│ │ │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1-28 │ ├──────┼────────────────────────────────────────┤ │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1-28 │ ├──────┼────────────────────────────────────────┤ │关联方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下属分公│ │ │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1-28 │ ├──────┼────────────────────────────────────────┤ │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1-28 │ ├──────┼────────────────────────────────────────┤ │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1-28 │ ├──────┼────────────────────────────────────────┤ │关联方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下属分公│ │ │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1-28 │ ├──────┼────────────────────────────────────────┤ │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1-28 │ ├──────┼────────────────────────────────────────┤ │关联方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下属分公│ │ │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1-28 │ ├──────┼────────────────────────────────────────┤ │关联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8-29 │ ├──────┼────────────────────────────────────────┤ │关联方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理财 │ ├──────┼────────────────┴──────┴────────────────┤ │交易详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向关联方中邮证券 │ │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 │ │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 │ │ │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 │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 │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 │ │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购买安 │ │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 │ │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 │ │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邮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公司购买中邮证券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 │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 │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 与中邮证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0万元。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邮证券61.67%的股份,为中邮证券的控股股东,同时│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48.88%的股份,为本公│ │ │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中邮证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企业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郭成林 │ │ │ 注册资本:585961.82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02-09-17 │ │ │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目的 │ │ │ 在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 │ │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 │ │司股东利益。 │ │ │ (二)资金来源 │ │ │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 │ │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资金向公司关联 │ │ │方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 │ │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 │ │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 │ │ │ (四)投资品种 │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委托理财制度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邮证券理财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 │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 │ (五)实施方式 │ │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 │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和管理。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3-25│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卫星”)持有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1190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525%,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已于2024年11 月13日上市流通。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是国华卫星的实际控制人 ,与国华卫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国华卫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080000股,即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国华卫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在减持计 划期间内,国华卫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599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 0%。本次减持完成后,国华卫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4900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12.12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区间届满。 ──────┬────────────────────────────────── 2025-01-18│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 (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00万元到-12000 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000万元到-13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利润总额:6951.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59.38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82.18万元。 (二)每股收益:0.68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因下游客户资本性投资阶段性调整及部分项目实施计划延后,导致公司收入规模下降;20 24年四季度中标的大中型项目正在实施中,尚未完工验收形成收入。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导致 中标项目毛利率下降。 ──────┬────────────────────────────────── 2024-12-17│重要合同 ──────┴────────────────────────────────── 一、事项概述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13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 征收全资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由天河区人民政府有偿征收被列入天河区 元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范围的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源子公司”) 旧厂区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政府有偿征收全资子公司所属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3)。 近日,信源子公司与征收方签订了《信源物流地块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 偿协议》”)。 二、征收补偿定价依据 本次征收补偿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同地段商业用途市场评估价作为定价参考依据。 三、《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元岗街道办事处 乙方: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二)补偿方式及补偿金额 本次征收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9.29-9.61亿元,补偿内容包括场地拆 卸、清理及平整、管线迁改、土地污染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等费用及交地奖励,具体补偿金额 视乙方交地时间、交地面积等情况确定。 (三)款项支付 1、本协议正式签订且补偿款项付款申请经政策性银行审批通过且向甲方划拨款后的10日 内,甲方向乙方预付补偿款2.40亿元。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12个月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交地条件,完成本协议项下土 地移交工作,且补偿款项付款申请经政策性银行审批通过且向甲方划拨款后的10日内,甲方在 抵扣预付补偿款金额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交地补偿款金额和本协议约定的交地奖励金额。如 乙方分批次完成土地移交工作的,甲方按乙方实际交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批次核算后支付 相应金额。 (四)交地条件 乙方完成本协议项下土地、建(构)筑物、附着物的权属注销登记,完成人员清退、职工 安置、设备搬迁、建(构)筑物及附着物拆除、土地整理和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围蔽标准 进行围蔽,完成本协议项下土地移交前的消防、安全和现场管理等与土地净地出让相关的一切 必要工作后,双方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五)交地期限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12个月内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土地移交工作。 ──────┬────────────────────────────────── 2024-11-28│资产出售 ──────┴────────────────────────────────── 为配合广州天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同时盘活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现有闲置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天河区政府” )与公司双方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源子公司”) 位于天河区的旧厂区土地使用权拟由天河区政府予以有偿征收,涉及土地面积40077平方米, 预计补偿金额区间为910.2亿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拟成交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旧厂区目前基本处于闲置状态,不是公司生产经营依赖的主要土地建筑,本次征收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4-11-06│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552892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5528924股。其中,4928924股为股权激励对象通过员工持股平 台上海润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泓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62%,根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 (财资〔2016〕4号)的规定,该部分限售股解禁后,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将 继续持有股权至2025年12月27日,除特殊情形外,不得转让、捐赠。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0日作出的《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3400万股,并于2023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 13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72398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76010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股份,涉及股东数量为8名,对 应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3552892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6.12%,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禁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1月13日起上市流通 。具体情况详见《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 2024-10-30│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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