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51 盛邦安全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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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7-17│ 39.90│ 6.7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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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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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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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御云安 │ 3000.00│ ---│ 62.5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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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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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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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安全项目│ 9805.33万│ 1406.56万│ 3629.30万│ 37.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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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200.00万│ 2603.40万│ 32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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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 │ 1500.00万│ 5.84万│ 1205.84万│ 80.39│ ---│ ---│
├─────────┼──────┼─────┼─────┼─────┼─────┼──────┤
│数字化营销网络建设│ 8110.75万│ 1138.23万│ 8110.75万│ 100.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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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地图项目 │ 2.09亿│ 892.95万│ 2373.64万│ 11.38│ ---│ ---│
├─────────┼──────┼─────┼─────┼─────┼─────┼──────┤
│其他超募资金 │ 6018.25万│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7亿│ 2526.20万│ 4720.51万│ 37.04│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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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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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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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孟显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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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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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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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安全”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 │盛邦赛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赛云”或“公司子公司”)拟与关联人孟显英女士│
│ │(以下简称“关联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龙域北街8 │
│ │号院1号楼B座505室作为办公场地,租赁面积为292.4平方米,租赁期为3年,自2025年11月1│
│ │2日至2028年11月11日止,月租金1.78万元(不含税),租赁期间租金总金额为64.04万元(│
│ │不含税)。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交易以最终签署的正式房屋租赁合同为准,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
│ │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因公司办理重要经营资质,需要租赁一处较长时间稳定不变的房产,公司全资子公司盛│
│ │邦赛云拟与公司关联人孟显英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龙│
│ │域北街8号院1号楼B座505室作为办公场地,租赁面积为292.4平方米,租赁期为3年,自2025│
│ │年11月12日至2028年11月11日止,月租金1.78万元(不含税),每季度一付,租赁期间租金│
│ │总金额为64.04万元(不含税)。盛邦赛云支付第一期租金时,同时支付押金1.78万元。 │
│ │ 孟显英女士系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 │规则》等有关规定,孟显英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构成关联│
│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
│ │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
│ │1%以上,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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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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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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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街道上地九街9号9号数码科技广场北楼二层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权晓文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袁先登先生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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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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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权晓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晓薇、王润合,以上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至2027年1月26日。
北京远江星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江星图”)、北京远江高科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江高科”),以上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至2027年1月26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韩卫东,董事及核心技术人员陈四强,高级管理人员袁先登、李
慜丰,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方伟,以上人员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至2027年1月26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同意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9.90元,并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539.90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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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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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规范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财务报表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以及确保公司的财务
审计工作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
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
。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邓登峰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
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
市公司超过5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刘丽红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
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林苇铭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
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
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
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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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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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
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
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811.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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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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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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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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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公司根据资
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
保证等方式。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
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
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
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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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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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6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029.4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
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3.6股,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5,399,000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38,000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2,492.96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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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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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职务的内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专门的董事津
贴,其薪酬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
酬管理制度执行。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依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按照公司相关薪
酬管理制度执行;
因公司不涉及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故暂不拟定此类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将
在聘请此类董事的同时拟定其2026年薪酬方案,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2、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并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及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待遇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50%,每年由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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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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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
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
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
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
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
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
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限售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
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
款规定情形的(即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其认购的股
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
列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
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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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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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89.58万元,同比增长6.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4374.14万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11327.71万元,较报告期初减少5.81%;归属
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93934.17万元,较报告期初减少4.31%。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聚焦行业、狠抓交付、组织升级”战略,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和交
付能力、提升品牌影响力、完善销售体系建设,继续保持较高的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水平
变动幅度较大,系受到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一是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市场布局,
推动本期研发和销售费用上升;二是受销售结构变化影响,本期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三是公司
部分客户结算和付款周期拉长,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较多。
(二)主要财务数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研发和销售
费用增长、营业成本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及上年比较基数较小等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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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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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500万元至32000万元,较上年度同比增加0.50%至9.02%。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到-3500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162.85万元至3662.85万元,由盈转亏。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00万元到-4300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将减少5079.31万元到3579.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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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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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9号数码科技广场北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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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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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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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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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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