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53 康希通信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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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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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11-08│ 10.50│ 6.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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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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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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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中芯 │ 14375.00│ ---│ 37.77│ ---│ 800.3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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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执恒创业投资合│ 2543.00│ ---│ 63.64│ ---│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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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望合纵私募基│ 0.00│ ---│ 0.00│ ---│ ---│ 人民币│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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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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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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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Wi-Fi射频前 │ 3.33亿│ 7998.97万│ 2.13亿│ 64.01│ ---│ ---│
│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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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IoT无线射频前端 │ 7832.33万│ 731.62万│ 1148.35万│ 14.66│ ---│ ---│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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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 1.00亿│ 1320.93万│ 3115.05万│ 31.07│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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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70亿│ ---│ 8797.04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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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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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04 │交易金额(元)│1.3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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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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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芯中芯科技有限公司的35.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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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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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鲁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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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概述 │
│ │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或“公司”)于2025│
│ │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13475.00万元,受让鲁霖先生持有的深圳市芯中芯│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中芯”)的35.00%股份,受让后公司持有芯中芯37.77%股份。│
│ │同日,公司与鲁霖、芯中芯其他股东及芯中芯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
│ │议”)和《业绩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 │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变更为战略投资事项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5-031)。 │
│ │ 该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
│ │ 近日,芯中芯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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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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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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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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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前董事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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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办公室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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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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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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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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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前董事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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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办公室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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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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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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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浦东海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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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外部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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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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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上海海望合纵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望│
│ │合纵”),海望合纵将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投资于包括集成电路、高端制造、生物医药│
│ │以及其他“3+6”重点产业等领域的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 │
│ │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00万元,参与投资 │
│ │海望合纵,本次出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海望合纵约1.4218%的合伙份额。 │
│ │ 关联交易情况:上海浦东海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海望”)是海望│
│ │合纵的执行事务合伙人(GP)和管理人,公司外部董事邢潇女士也是浦东海望的董事。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浦东海望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涉│
│ │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审议情况:本次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邢潇女士已回避表决,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保荐机构”)已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相关风险提示: │
│ │ 1、基金筹备或备案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 │
│ │成功募足资金,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
│ │司暂未实缴出资,后续将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缴款通知履行出资义务。 │
│ │ 2、投资私募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 │
│ │担的风险敞口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本次投资完成后,│
│ │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
│ │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
│ │ 3、私募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 │
│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提│
│ │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公司所在行业的投资机│
│ │会,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实现产业协同,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参与投资海望合纵。海│
│ │望合纵将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投资于包括集成电路、高端制造、生物医药以及其他“3+│
│ │6”重点产业等领域的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00万元,│
│ │出资金额占海望合纵总认缴出资额的1.4218%。 │
│ │ 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诺保底收益或进行退出担保。 │
│ │ (二)关联交易说明 │
│ │ 浦东海望是海望合纵的执行事务合伙人(GP)和管理人,公司外部董事邢潇女士同时也│
│ │是浦东海望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浦东海望属于公司│
│ │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
│ │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超过3000.0│
│ │0万元,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三)决策与审批程序 │
│ │ 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 │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邢潇女士已回避表决,保荐机构已出具无│
│ │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
│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浦东海望是海望合纵的执行事务合伙人(GP)和管理人,公司外部董事邢潇女士同时也│
│ │是浦东海望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浦东海望属于公司│
│ │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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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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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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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4层(名义层5
层)502室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PINGPENG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彭雅丽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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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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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
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
务经验,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76人,注册会计师343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89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经审
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
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
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
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
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
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勋先生,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乐琦坤先生,2024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靓旻先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不会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产生直接影响。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标准
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具体会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
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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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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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树立良好市场形象,助力市场
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2025年,公司通过切实履行“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提升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取得
显著成效。现将2025年度行动方案执行情况予以公告,并基于2025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及相关配套举措。具体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深耕射频前端芯片设计领域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在射频前端芯片领域的研发与设计工作,致力于研发高性能、高
线性度、高可靠性的射频前端芯片及模组。经过多年持续研发投入与技术积累,公司目前已形
成Wi-Fi5、Wi-Fi6、Wi-Fi7等完整Wi-FiFEM产品线组合,并稳步推进Wi-Fi8前沿技术与产品布
局。公司产品在线性度、工作效率等主要性能指标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多款Wi-FiFEM产品通
过博通、高通、联发科、瑞昱等多家国际知名Wi-Fi主芯片(SoC)厂商的技术认证,纳入其发
布的产品配置方案的参考设计。
2025年,公司坚持“技术创新+产业布局”双轮驱动战略,深耕Wi-Fi主营业务、开拓泛Io
T产品线,持续研发创新,产品应用领域不断增加,市场渗透率持续增长。2025年度,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68333.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1%;实现营业利润-4174.44万元,较上年同期
减亏3309.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63.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249.70万元
。业绩改善主要得益于Wi-Fi7产品销售收入快速增长,成为推动业绩增长的强大动力,预计20
26年仍将实现增长。针对全球射频前端行业龙头企业SkyworksSolutionInc.对公司子公司提起
的专利诉讼和337调查,2025年公司为此支付的律师费、专家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共计5935.88万
元。公司已于2026年1月底取得美国337调查初裁胜诉,裁定认定公司未违反《美国1930年关税
法》第337节的规定,未侵犯Skyworks的专利权。该裁决结果增强了境外客户与公司加强合作
的信心,目前已有多家境外客户采取了重启合作或加大合作力度的行动。2026年4月24日(美
国东部时间),公司获悉ITC行政法官决定基于撤诉协议,终止Inv.No.337-TA-1413案件调查
。同时,Skyworks也向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对处于中止状态的专利诉讼提出撤诉,并获
得法院的同意。公司涉及本次337调查和专利诉讼的事项全部终止,公司子公司不存在任何专
利侵权行为。
2025年,公司持续深耕Wi-Fi技术领域,Wi-Fi7系列产品表现抢眼,通过不断迭代升级,
细分市场份额稳步增长。在射频前端芯片相继获得高通、联发科、博通等国际知名SoC厂商Wi-
Fi7平台参考设计认证的基础上,Wi-Fi7订单持续放量,市场需求旺盛。基于对下一代无线通
信标准的前瞻布局,公司已于2025年开始了Wi-Fi8(IEEE802.11bn)产品的研发,目前公司已
有多款Wi-Fi8产品展开了与上述多家国际知名Wi-Fi主芯片(SoC)厂商技术对接以及参考设计
的认证工作,预计2026年推出支持该协议的样品,配合主芯片公司抢占行业发展先机。2026年
的CES2026、MWC2026等国际展会均将Wi-Fi8列为焦点技术,博通、联发科、高通先后推出自家
的Wi-Fi8SoC主芯片,公司将持续保持与各大平台厂商的深度互动与技术交流,在2028年行业W
i-Fi8技术标准发布之前,抢占Wi-Fi8产品技术高地。
在泛IoT及新兴赛道,公司多点布局成果显著:(1)低空经济领域,无人机用射频前端产
品已向头部客户大规模出货,市场需求突出,预计2026年继续放量;(2)工业物联网方向,
工业IoT产品成功导入Wi-FiHalow平台,联合客户共同推进Wi-SUN协议应用落地,为远距离智
能控制场景提供稳定可靠的通信支撑,2025年已实现规模化量产交付,截至目前订单增幅明显
;(3)蜂窝通信领域,Cat.1射频前端芯片产品已开始小批量出货,并通过模组大厂认证,20
26年将成为收入增长的组成部分;(4)V2X车联网方面,公司最新研发的C-V2X车联网射频前
端芯片已获得日系知名元器件和车载系统供应商认证,预计2026年该供应商将采购公司产品供
货,其他厂企也在同步与配合国产主芯片厂商进行前装市场的推广与认证;(5)UWB超宽带产
品方面,公司与被投企业协同推进产品研发,已开始向相关客户端小批量发货。
展望2026年,公司将巩固已经积累的护城河优势,聚焦主营业务,丰富产品矩阵,持续拓
展公司业务,不断强化品牌形象。在核心业务领域,将持续巩固并深挖网通Wi-Fi产品护城河
,公司将紧抓Wi-Fi7渗透率持续提升的市场机遇,依托公司在Wi-Fi7产品领域的先发优势,全
面投身全球Wi-Fi7市场竞争,力求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与多家国内外
SoC主芯片厂商的深度合作,推动参考设计认证工作的持续进行,共同打造更为卓越的产品;
加速推进Wi-Fi8产品的研发与创新,抢占下一代Wi-Fi技术制高点;在新兴赛道,全力加速低
空经济产品的多种类研发与迭代,V2X技术的创新突破与商业化应用落地,同时积极开拓超宽
带(UWB)、蜂窝类产品(Cat.1等)等新业务线,打造多元增长曲线,全力赋能智能物联产业
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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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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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
议案亦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
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股票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
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股票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事项,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
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
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募集资金使
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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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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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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