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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通信(68865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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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53 康希通信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一代Wi-Fi射频前 │ 3.33亿│ 5423.92万│ 5423.92万│ 16.28│ ---│ ---│ │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 │泛IoT无线射频前端 │ 7832.33万│ 117.50万│ 117.50万│ 1.50│ ---│ ---│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 1.00亿│ 463.78万│ 463.78万│ 4.63│ ---│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70亿│ 1653.61万│ 1653.61万│ 18.8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3 │ ├──────┼────────────────────────────────────────┤ │关联方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办公室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3 │ ├──────┼────────────────────────────────────────┤ │关联方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办公室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 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65人,注册会计师351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50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 币9062.1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 2024-04-23│其他事项 ──────┴──────────────────────────────────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及倡议中提出 的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 通信”或“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 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要求,特此制定康希通信2024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深刻认识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 司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2024年,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开展“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实 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共担共享。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射频前端芯片设计企业,在Wi-FiFEM领域,公司已获得多家知名通信设 备品牌厂商及ODM厂商的高度认可,是Wi-FiFEM领域芯片国产化的重要参与者。公司已形成Wi- Fi5、Wi-Fi6、Wi-Fi6E等完整Wi-FiFEM产品线组合。公司正在积极进行Wi-Fi7FEM技术及产品 研发,已有多款产品在研,部分在研产品已通过高通、联发科等国际知名Wi-Fi主芯片(SoC) 厂商参考设计认证。 目前,公司Wi-Fi7产品已进入了批量出货阶段,国内外均有订单。2024年,公司将紧抓Wi -Fi7协议推出的黄金机遇,依托公司在Wi-Fi7产品领域的先行布局优势,全面投身到全球Wi-F i7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力求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与多家国内外SoC主 芯片厂商的深度合作,推动参考设计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共同打造更为卓越的产品。此外, 公司还将积极拓展手机Wi-Fi产品布局,满足市场对高性能、高稳定性Wi-Fi产品的迫切需求。 在全球化战略方面,公司将全力拓展海外业务市场,深化与国际合作伙伴的关系,进一步 提升公司在全球Wi-Fi7射频前端芯片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重视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在射频前端芯片领域开展研发设计工作。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产品 创新,公司在射频前端芯片领域已拥有较多的技术积淀和持续创新能力,自主研发取得了基于 CMOS、SOI、GaAs等多种半导体工艺平台,设计PA、LNA、开关等多种射频前端芯片并进行模组 集成的核心技术。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6295.27万元,较2022年增长828.23万元(15.15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5.17%。 2024年,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加大在核心产品及核心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持续引进业界高 质量技术人才,以市场和技术的双轮驱动为核心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客户需求,以客户需求为 导向,推动公司产品创新,不断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通过产品创新,进一步激发 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并实现公司价值的全面提升。在深入实施技术领先战 略的过程中,强化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夯实公司在Wi-Fi7射频前端芯片领域的竞争优势。 同时,不断优化技术架构,提升产品性能,确保产品质量和稳定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全球 用户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无线连接体验。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阅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 表决,并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经20 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4年度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各子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 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各子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因换 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各子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 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 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与公司及个人绩效结构挂钩。 4)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 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薪酬按 月平均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监事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监事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 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与公司及个人绩效结构挂钩。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在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 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 放。 3、高级管理人员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 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与公司及个人绩效结构挂钩。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 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4年第一季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2293276.25元。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3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672.49万元。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24)第02848号,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2.14万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10278.37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20.17万元。 鉴于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较少,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 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3-12-26│其他事项 ──────┴──────────────────────────────────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通信”)于2023年 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3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 通信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07)。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变更后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11351689989B 注册资本:人民币42448.0000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11日 法定代表人:PINGPENG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祥科路111号3号楼714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集成电路、电子元 件、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销售及进出口以及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3-11-14│其他事项 ──────┴──────────────────────────────────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 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投资 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证投资”)跟投;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招 商资管康希通信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康希通信员工战配资 管计划”)。 截至2023年11月3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11月14日(T+4日)之前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过 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退回。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6153542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69612191.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32458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390809.0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38314762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02305001.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 2023-11-09│其他事项 ──────┴──────────────────────────────────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3441606户,有效申购股 数为308171185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3512820%。配号总数为61634237个,号码范围 为100000000000-100061634236。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 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2846.72倍,超过100倍,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 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546.05万股)股票由网下 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831.4762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发行数量的70.1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28.6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 行数量的29.83%。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5284725%。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11月9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 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3年11月10日( T+2日)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 2023-11-07│其他事项 ──────┴──────────────────────────────────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532号)。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 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368.00万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1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将于 2023年11月8日(T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互 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 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 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3.37元/股(不含13.37元/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3.37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小于2200万股的 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3.37元/股、拟申购数量为2200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20 23年11月3日14:23:01:315的配售对象,按照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 后到前的顺序剔除49个配售对象。以上共剔除76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5506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5347270万股的1.0103%。剔除部分不得 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 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 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50元/股,网下 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本次发行价格10.50元/股在2023年11月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11月8日(T日),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10.5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5.1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75.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17.8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41.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结合发行人盈利模式、盈利能力稳定性以及可比公司估值情况等维度,本次发行同时披露 可以反映发行人行业特点的市销率。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销率为: (1)9.03倍(每股收入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0.62倍(每股收入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10.5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10.50元/股,低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 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以下简称“四数”)的孰低值11.6099元/股。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 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11月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 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15倍。 ──────┬────────────────────────────────── 2023-11-07│其他事项 ──────┴──────────────────────────────────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532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康希通信”, 扩位简称为“康希通信”,股票代码为“68865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 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653”。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23年11月3日(T-3日)9:30-15:00。截至2023年11月3日(T -3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 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共收到31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865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 息,报价区间为8.59元/股-21.1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539141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 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 根据2023年10月31日(T-6日)刊登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公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有6家网下投 资者管理的12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提供材料;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 范围;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以上13家网下 投资者管理的共计22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44140万股。 具体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31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843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8.59元/股-21.10元/股,对应拟申购 数量总和为1534727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 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 )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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