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55 迅捷兴 更新日期:2025-08-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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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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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4-26│ 7.59│ 2.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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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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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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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0530.4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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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1890.9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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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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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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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万平方米PCB │ 3.75亿│ 5681.80万│ 1.99亿│ 99.31│ 1008.39万│ ---│
│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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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万平方米PCB │ 2.00亿│ 5681.80万│ 1.99亿│ 99.31│ 1008.39万│ ---│
│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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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500.00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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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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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0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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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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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嘉之宏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 │
│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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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文一、高培武、程晓晨等11名交易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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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吴文一、高培武、程晓晨等11名交易对方、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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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吴文一、高培武、程晓│
│ │晨等11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市嘉之宏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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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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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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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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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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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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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并由公司为子公司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 │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 │
│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
│ │动使用。 │
│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为更好的统筹资金安排,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 │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
│ │ 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
│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
│ │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 │
│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
│ │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
│ │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项目贷款、贴现、应付账款融资等。具体融资金│
│ │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
│ │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
│ │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 │
│ │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综│
│ │合授信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 │、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
│ │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1.名称: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 │ 2.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西6号102室 │
│ │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
│ │ 4.法定代表人:马卓 │
│ │ 5.成立日期:2019年1月22日 │
│ │ 6.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制造及其他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
│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等 │
│ │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
│ │ 8.主要财务数据:目前尚未开展业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671.78万元,│
│ │负债总额6330.83万元,净资产总额22340.95元,资产负债率为22.08%,上述财务数据经审 │
│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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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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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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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21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3.3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3,339万股的0.1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
日为2025年8月21日,以7.5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13.36万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5年1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洪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5年1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告编号:2025-008)。
4、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1月
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5、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21日。
2、预留授予数量:13.36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4人。
4、预留授予价格:7.59元/股。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
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
间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
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
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归属手续。在上述约定期间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
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
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以及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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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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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迅捷兴”)核心技术人员杜红兵
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其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杜红兵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在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均为非单一发明
人且所有权利均归属于公司,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
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杜红兵先生离职后,其所负责的工作已经平稳交接,公司的生产运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
常进行,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杜红兵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相关离职
手续。离职后,杜红兵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杜红兵先生任职期间的
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1、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杜红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毕业于湖南大学,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2000年8月至2003年1月,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工艺助理工程师;2003年2月至200
4年7月,任开平依利安达电子有限公司工艺品质工程师;2004年9月至2023年10月,历任生益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艺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发中心主任工程师、经理助理、副经理、技
术中心研发部专家;2023年10月加入迅捷兴,任集团技术总监一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红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
2、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杜红兵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的研发项目已完成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
司在研项目的进展造成不利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获授权专利211项,其中杜红兵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已
申请的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杜红兵先生涉及的专利均为其与公司其他研发人员共
同研发,均不是单一发明人。上述专利申请均为职务发明创造,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
者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杜红兵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
权属完整性。
3、保密和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杜红兵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知识产权暨保密协议》,双方对知识产权
、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杜红兵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商
业秘密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有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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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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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
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
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项金融资产
、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
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394474.0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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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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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深圳市嘉之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之宏”)的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嘉之宏100%股权。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且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
行审议,并依法定程序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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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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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
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为更好的统筹资金安排,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
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申
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
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项目贷款、贴现、应付账款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
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
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综合
授信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
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
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西6号102室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马卓
5.成立日期:2019年1月22日
6.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制造及其他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等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目前尚未开展业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671.78万元,负
债总额6330.83万元,净资产总额22340.95元,资产负债率为22.08%,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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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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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
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
2444202594,发证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将连续三年
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
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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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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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等,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相应的薪酬,不
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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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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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
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
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
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
了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753919.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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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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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
体原因如下: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
约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2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
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5.50万股。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
标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033号),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完成情况如下:2024年净利润为-1973962.25元,剔除公司投资的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产生的投资损益及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为-1941642.48元,较2022年净利润下降104.19%
。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85名激励对象的76.77万
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15名激励对象的9.66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131.93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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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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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拟激励对象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
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132人调整为12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9.68
万股调整为295.68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00万股调整为44.00万股。调整后,本
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仍为339.68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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