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62 富信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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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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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 1.38亿│ 3501.07万│ 1.01亿│ 73.16│ 628.82万│ 2026-03-31│
│统产业化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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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 1.59亿│ 1684.44万│ 8423.92万│ 74.07│ ---│ 2026-03-31│
│产能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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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546.30万│ 877.62万│ 3907.80万│ 70.46│ ---│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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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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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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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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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东富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3,713,654.97元。2025年
4月23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派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5
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88,24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1,186股)后
的股本88,218,81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0,876,584.90元(含税)。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0,876,584.90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
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0,491,965.5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
和回购金额合计61,368,550.47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7.97%。其
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0,876,584.9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69.4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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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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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
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目的
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结合2025年境外销售规模,计划与银行开展外汇远
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
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
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远
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
事宜。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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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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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7日,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38719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02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10元/股
,最低价为15.5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91965.5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
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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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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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信科技”)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
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
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梁竞新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
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依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梁竞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12月出生,高中学历。
2007年12月至2008年11月参加中山大学在职经理MBA高级研修班学习并结业。2003年7月至
今就职于富信科技,历任技术员、科长、部长、配件事业部副总经理兼经营部部长、公司设备
管理部部长、公司经营部部长;2015年1月至今任富信科技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梁竞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50%。梁
竞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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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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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罗嘉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80%,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间接持有、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本人名下的股份,已于2022年4月1日上市流通。
董事曹卫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75%,来源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通过非交易过户过入到本人名下的股份,已于2022年4月1日上市
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
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罗嘉恒先生、曹卫强先生因自身资
金需求,计划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9%。其中,罗嘉恒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
15000股;曹卫强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28125股。
2024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罗嘉恒先生、曹卫强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
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0月11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罗嘉恒先生、曹
卫强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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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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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26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
实施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
7月11日、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根据本次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及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次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
工为46人(不含预留份额人数),实际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34350000元(含预留份额代为持有
人先行出资垫付的资金855000元),认购份额34350000份(含代为持有的预留份额855000份)
,对应股份数量为22900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9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29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26日通过非交易过
户形式过户至“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6706190
),过户价格为15.00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290000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2.60%。
根据《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持股计划的
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持股
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3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
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届满后,本次持股计划在满足相关考
核条件的前提下按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本次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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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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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钟日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富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钟日柱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
董事后生效。辞职后,钟日柱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0)。
钟日柱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钟日柱先生任职
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白喜波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
形。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白喜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白喜波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喜波先生已承诺尽快
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并提交公司20
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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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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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86.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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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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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罗
嘉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80%,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间接持有、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本人名下的股份,已于2022年4月1日上市流通。
董事曹卫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75%,来源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通过非交易过户过入到本人名下的股份,已于2022年4月1日上市
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罗嘉恒先生、曹卫强先生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
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不超过43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
9%。其中,罗嘉恒先生计划减持15000股;曹卫强先生计划减持28125股。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上述股东均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所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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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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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钟日柱先生近日因其个人涉嫌
诈骗罪,被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刑事拘留。钟日柱先生所涉事项仅涉及其个人事务,与公
司业务无关,公司目前日常经营运作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钟日柱先生家属的通知,钟日柱先生因其个人涉嫌诈骗罪,被广州
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刑事拘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相关事项尚在调查中并无结论,暂不能
预计钟日柱先生后续正常履职时间。
钟日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属于具有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钟日柱先生所涉事项仅涉及其个人事务,与公司业务无关,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和公
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目前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公司管理层稳定,如钟日柱先生后续无
法正常履职,公司董事会不排除会采取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改聘独立董事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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