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62 富信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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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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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23│ 15.61│ 3.0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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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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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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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 1.38亿│ 1220.18万│ 1.13亿│ 81.98│ 837.56万│ 2026-03-31│
│统产业化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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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 1.59亿│ 258.82万│ 8682.74万│ 76.35│ ---│ 2026-03-31│
│产能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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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546.30万│ 506.59万│ 4414.39万│ 79.59│ ---│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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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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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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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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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德和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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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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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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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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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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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MARLOW INDUSTRIES,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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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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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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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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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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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II-VI VIETNAM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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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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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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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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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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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顺德为艾斯机器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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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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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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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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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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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佛山市顺德区德和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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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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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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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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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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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Coherent Corp.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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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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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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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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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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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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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富信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绰丰投资有
限公司(RichlyWorldInvestmentLimited);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2,647,200股,占富信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3.00%;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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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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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合伙人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
年9月27日届满。
一、本次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根据《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2024年9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29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26日
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B886706190),过户价格为15.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合伙人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290,0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2.60%。
(一)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次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3期解锁,锁定期分
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计算,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
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因此,本次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9月27日
届满,解锁比例为40%。
(二)第一个锁定期条件成就情况
本次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次持股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
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解锁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条件之一。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
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6亿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2
8.74万元。因此,本次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满足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解锁
比例为100%。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
为“S”、“A”、“B”、“C”、“D”五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锁的
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本次持股计划46名持有人中,44名持有人考核结果为“A”,解锁比例为100%,2名持有人
考核结果为“B”,解锁比例为“80%”。
根据《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锁的,由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持股计划份额转入预留部分;或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
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持
有人共同享有;或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择机出售后按照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
股票。
三、本次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本次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
的标的股票,并将本次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次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
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本次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
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发
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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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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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
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304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23人。
(7)业务规模:中审众环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
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
,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
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兵,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合伙人为江超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
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兵、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最近三年未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兵、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等从
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审计费用系按照中审众环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
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以及参照同地区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及收入规模收取服务费用。
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
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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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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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东富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3,713,654.97元。2025年
4月23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派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5
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88,24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1,186股)后
的股本88,218,81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0,876,584.90元(含税)。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0,876,584.90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
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0,491,965.5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
和回购金额合计61,368,550.47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7.97%。其
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0,876,584.9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69.4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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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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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
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目的
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结合2025年境外销售规模,计划与银行开展外汇远
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
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
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远
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
事宜。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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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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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7日,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38719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02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10元/股
,最低价为15.5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91965.5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
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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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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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信科技”)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
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
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梁竞新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
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依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梁竞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12月出生,高中学历。
2007年12月至2008年11月参加中山大学在职经理MBA高级研修班学习并结业。2003年7月至
今就职于富信科技,历任技术员、科长、部长、配件事业部副总经理兼经营部部长、公司设备
管理部部长、公司经营部部长;2015年1月至今任富信科技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梁竞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50%。梁
竞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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