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65 四方光电 更新日期:2024-11-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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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9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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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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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 1.80亿│ 1224.41万│ 1.35亿│ 106.38│ 3012.85万│ ---│
│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 1.27亿│ 1224.41万│ 1.35亿│ 106.38│ 3012.85万│ ---│
│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 4926.13万│ 820.33万│ 5041.67万│ 102.35│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新建年产300万支超 │ 2.50亿│ 2195.72万│ 1.98亿│ 99.20│ 150.34万│ ---│
│声波气体传感器与10│ │ │ │ │ │ │
│0万支配套仪器仪表 │ │ │ │ │ │ │
│生产项目 │ │ │ │ │ │ │
├─────────┼──────┼─────┼─────┼─────┼─────┼──────┤
│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 5000.00万│ 820.33万│ 5041.67万│ 102.35│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 73.87万│ 2.34万│ 73.65万│ 99.69│ ---│ ---│
│理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
│新建年产300万支超 │ 1.99亿│ 2195.72万│ 1.98亿│ 79.06│ 150.34万│ ---│
│声波气体传感器与10│ │ │ │ │ │ │
│0万支配套仪器仪表 │ │ │ │ │ │ │
│生产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 4000.00万│ 2.34万│ 73.65万│ 99.69│ ---│ ---│
│理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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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3501.14万│ 6500.75万│ 1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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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传感器、控制器│ 1575.86万│ 794.74万│ 794.74万│ 50.43│ ---│ ---│
│及部分核心部件扩产│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500.00万│ 3501.14万│ 6500.75万│ 100.01│ ---│ ---│
├─────────┼──────┼─────┼─────┼─────┼─────┼──────┤
│气体传感器、控制器│ 0.00│ 794.74万│ 794.74万│ 50.43│ ---│ ---│
│及部分核心部件扩产│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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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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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5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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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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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34%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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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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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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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 │
│ │ 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1、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未来战略发展布局,为整合市场 │
│ │资源,发挥公司在气体传感器方面的技术及服务优势,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与四川希尔得│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及其股东陈晓晖、何柳、成都众辉智安企业管理中│
│ │心(有限合伙)、黄学连、冯梦箫、毛平安、张永根、郭涛、马小健、康民、孙倩、陈亮签│
│ │署了《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将以自有│
│ │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其中535.3327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其余4464│
│ │.6673万元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1039.1752万元增至│
│ │1574.5079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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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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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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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股│四方仪器 │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7-14│2026-07-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四方光电股│四方汽车电│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7-14│2026-07-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子 │ │ │ │ │担保 │ │ │
├─────┼─────┼─────┼────┼─────┼─────┼────┼───┼───┤
│四方光电股│四方仪器 │ 1000.00万│人民币 │2023-12-06│2025-12-0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四方光电股│四方仪器 │ 500.00万│人民币 │2022-06-29│2024-06-2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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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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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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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0月15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9.345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0010万股的0.59%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8.39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0
月15日为授予日,以28.3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59.34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四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决定
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9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颜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四方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
年10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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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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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
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四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决
定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9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颜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
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四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
023年10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
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由公司作废。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本激励计划合计首次授予237.66
60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鉴于2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共30.3160万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67人变更为146人,其已获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剩余207.35万股。
三、本次调整及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30.316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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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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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1.46元/股调整为28.39元/股。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7.70万股调整为297.011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166.20万股调
整为237.6660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41.50万股调整为59.3450万股。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由41.46元/股调整为28.39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7.70万股调整为297.0110万股。其中,
首次授予数量由166.20万股调整为237.6660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41.50万股调整为59.3450万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四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决
定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9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颜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
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情形。2023年10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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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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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中山诺普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广州市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
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98.26万元受让广州市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精鼎电器”“标的公司”)现有股东赖日明、庞智勇、赖日新合计32.48%股权。同时,
公司以自有资金812.73万元向精鼎电器增资,其中605.96元计入精鼎电器注册资本,其余206.
77万元计入精鼎电器的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精鼎电器注册资本由1603万元增加至2208
.96万元,公司持有精鼎电器51.00%的股权,精鼎电器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
投资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024年4月29日,公司与精鼎电器及其现有股东签订了《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
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现有股东关于广州市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
《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生效后,公司已按《投资协议》的约定向现有股东支付了第一
期股权转让款,向精鼎电器支付了第一期增资款,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对外投资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8月14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45802号
《审计报告》,精鼎电器于审计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的净资产为1537.42万元,低于《投
资协议》约定的投资前估值2150万元的80%,根据《投资协议》的规定,各方需相应调整本次
投资价格,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本次投资价格等事项进行约定。
2024年9月6日,公司与精鼎电器及其现有股东签订了《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精
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现有股东关于广州市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的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本次投资的价格、投资手续以及业绩承诺等事项进行调整修订。
1、协议各方
投资方: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精鼎电器:广州市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精鼎电器原股东:赖日新、庞智勇、赖日明
2、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
(1)股权转让
赖日新向投资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4102%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1473043元)
,股权转让价款为1473043元。庞智勇向投资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8.7414%股权(对应的实
缴出资额为1236908元),股权转让价款为1236908元。赖日明向投资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3.3256%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1885572元),股权转让价款为1885572元。
(2)增资
投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减资后的14
150000元增加至19498922元,新增注册资本5348922元。
四方光电以投资价款5348922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5348922元。
精鼎电器获得的本次投资款项仅能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除非经投资方事先书
面同意,精鼎电器不得改变投资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或回购公司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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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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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王凤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凤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凤茹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
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董事会对王凤茹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凤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武汉聚优盈创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9%的股份,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公
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程玉姣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程玉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程玉姣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程玉姣女士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待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
备案无异议后,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81628826
电子邮箱:bod@gassensor.com.cn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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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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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预计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
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
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
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
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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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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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
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
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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