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65 四方光电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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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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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1-29│ 29.53│ 4.5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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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5│ 28.39│ 1287.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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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15│ 28.04│ 324.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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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27│ 28.04│ 1467.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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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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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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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9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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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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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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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 ---│ 0.00│ 1.35亿│ 106.38│ ---│ ---│
│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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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产300万支超 │ ---│ 200.16万│ 2.05亿│ 103.00│ ---│ ---│
│声波气体传感器与10│ │ │ │ │ │ │
│0万支配套仪器仪表 │ │ │ │ │ │ │
│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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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 ---│ 0.00│ 5041.67万│ 102.35│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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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 ---│ 0.00│ 73.65万│ 99.69│ ---│ ---│
│理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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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传感器、控制器│ ---│ 22.91万│ 1442.90万│ 91.56│ ---│ ---│
│及部分核心部件扩产│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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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1234.41万│ 7737.96万│ 119.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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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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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4 │交易金额(元)│198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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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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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五路以北,光│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谷四路以西土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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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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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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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光电”或“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 │
│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光电子信息产业园投资建设“四方光电高端传感器产业基地项目│
│ │”(以下简称“本项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事项,包括但│
│ │不限于就该项目签署相关协议、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该项目等。 │
│ │ 近日,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武汉│
│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武汉市工业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以人民币大│
│ │写壹仟玖佰捌拾叁万元(小写19,830,000元)竞得,并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 │同》(合同编号:4201002026B000160)。 │
│ │ 1.合同双方 │
│ │ 出让方: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
│ │ 受让方: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2.土地位置: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五路以北,光谷四路以西 │
│ │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
│ │ 4.土地面积:33,598.52平方米 │
│ │ 5.出让年限:50年 │
│ │ 6.出让价款:人民币1,98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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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18 │交易金额(元)│666.1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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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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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东风信电机有限公司49%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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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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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东莞长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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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光电”或“公司”)拟以666.15万元人民币收购控│
│ │股子公司广东风信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信”或“标的公司”)股东东莞长风股│
│ │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长风”)所持49%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广 │
│ │东风信100%股权。 │
│ │ 近日,广东风信已完成股权转让、公司更名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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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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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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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长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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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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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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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光电”或“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广东风信电│
│ │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信”或“标的公司”)股东东莞长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东莞长风”)所持49%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广东风信100%股权。 │
│ │ 本次交易作价按照标的公司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666.15万元人民币│
│ │,为广东风信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59.56%。 │
│ │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
│ │略与ESG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 │
│ │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一、交易概述 │
│ │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需要,优化整合产业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和公司综合竞争力,拟以66│
│ │6.15万元人民币收购控股子公司广东风信股东东莞长风所持49%的股权。 │
│ │ 广东风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股东东莞长风持有广东风信49%的│
│ │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广东风信100%股权。 │
│ │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者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标的类│
│ │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市值的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 │
│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四方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东莞长风为公司其他│
│ │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
│ │公司广东风信股权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本次收购完成│
│ │后,公司将持有广东风信100%股权。 │
│ │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东莞长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 │方面的其他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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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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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吉耐德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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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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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关联人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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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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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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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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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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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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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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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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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吉耐德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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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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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关联人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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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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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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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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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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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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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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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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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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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股│四方仪器 │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7-14│2026-07-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四方光电股│四方仪器 │ 1000.00万│人民币 │2023-12-06│2025-12-0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四方光电股│四方汽车电│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7-14│2026-07-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子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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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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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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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39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39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19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四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决定
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9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颜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
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10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
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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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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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02690.83万元,同比增长17.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13165.56万元,同比增加16.7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74490.47万元,比期初增长12.3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15407.84万元,比期初增长12.26%。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主要系:一是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受益于北美温室减排
政策及低GWP新型制冷剂替代传统制冷剂的趋势,以冷媒泄漏监测传感器为主的工业及安全业
务收入继续实现快速增长;二是外延并购初见成效,2024年完成收购的诺普热能及精鼎电器在
本报告期内完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叠加诺普热能自身业务快速增长,为整体收入增长提供了
有力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产品收入结构持续优
化,高毛利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规模效应逐步显现,推动整体毛利率稳中有进;
同时公司持续优化费用管控体系,期间费用同比扩张节奏较上年明显放缓,费用投入与业务发
展的匹配度持续改善。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本报告期,公司无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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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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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
司作废。
此外,在公司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缴款期间,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全部或者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鉴于1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共262183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68883股,预留授予部分93300股)。
此外,在公司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缴款期间,3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全部或者部分限制性股票共2761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264944股,本次作废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34人
变更为119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36人变更为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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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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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45864股
归属股票来源: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四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决定
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9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颜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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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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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28.39元/股调整为28.04元/股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
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28.39元/股调整为28.04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
不足三人,董事会决定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四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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