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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68866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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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65 四方光电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90.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 1.80亿│ 2322.68万│ 1.23亿│ 96.72│ 5551.50万│ ---│ │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新建年产300万支超 │ 2.50亿│ 7843.62万│ 1.76亿│ 70.28│ -38.02万│ ---│ │声波气体传感器与10│ │ │ │ │ │ │ │0万支配套仪器仪表 │ │ │ │ │ │ │ │生产项目 │ │ │ │ │ │ │ ├─────────┼──────┼─────┼─────┼─────┼─────┼──────┤ │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 5000.00万│ 1204.52万│ 4221.35万│ 85.69│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 4000.00万│ 0.00│ 71.31万│ 96.52│ ---│ ---│ │理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0.00│ 2999.61万│ 99.99│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12-25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34%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 │ │ │ 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1、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未来战略发展布局,为整合市场 │ │ │资源,发挥公司在气体传感器方面的技术及服务优势,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与四川希尔得│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及其股东陈晓晖、何柳、成都众辉智安企业管理中│ │ │心(有限合伙)、黄学连、冯梦箫、毛平安、张永根、郭涛、马小健、康民、孙倩、陈亮签│ │ │署了《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将以自有│ │ │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标的公司增资,其中535.3327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其余4464│ │ │.6673万元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1039.1752万元增至│ │ │1574.5079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34%。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四方光电股│四方仪器 │ 3000.00万│人民币 │2022-07-26│2023-07-25│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四方光电股│四方仪器 │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7-14│2026-07-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四方光电股│四方汽车电│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7-14│2026-07-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子 │ │ │ │ │担保 │ │ │ ├─────┼─────┼─────┼────┼─────┼─────┼────┼───┼───┤ │四方光电股│四方仪器 │ 1000.00万│人民币 │2023-12-06│2025-12-0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四方光电股│四方仪器 │ 500.00万│人民币 │2022-06-29│2023-06-2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四方光电股│四方仪器 │ 500.00万│人民币 │2022-06-29│2024-06-2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18│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方光电(武汉)仪器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仪器”)、四方光电(嘉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四方”)、 武汉四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汽车电子”)、广东风信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东风信”)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为满足经营发展所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60000.00万元 ,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保函、保理 、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因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拟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 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等。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或下属子公司,故担保对象不提供反担保。 2、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 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 、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预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 2024-04-18│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4月16日,四方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 2024-04-18│其他事项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 及岗位职责,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具体薪酬将根据其所在 职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贡献等因素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8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 均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8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监事薪酬 1、内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公司不再向其另行 发放津贴。 2、外部监事津贴为每人税前9.00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 ,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公司不再向高级管 理人员另行发放津贴。 ──────┬────────────────────────────────── 2024-04-18│其他事项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光电”)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 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3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颜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信息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2年3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 022-010)。 (四)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方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2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 (六)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 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 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4-04-18│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四方光电”)拟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通过持续加强自身价值创造能力, 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 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四方光电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 术企业。公司已形成了气体传感器、高端气体分析仪器两大类产业生态、百余种不同产品,广 泛应用于暖通空调、工业及安全、汽车电子、医疗健康、智慧计量、科学仪器以及低碳热工等 领域。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69169.8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3269.4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78%,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024年,公司围绕三大战略发展方向,持续构筑企业核心竞争力,抓住“双碳”及科学仪 器国产化等政策机遇,稳步推进业务市场拓展、技术产品开发、嘉善扩产运营、海外投资建厂 、人才团队建设、ESG战略规划、产业并购投资、热工产业培育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如下几 个方面: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研发成果转化与新产品开发 公司专注于气体传感核心技术的研究与创新20年,始终将技术创新放在企业发展的重要位 置,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湖 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湖北省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湖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武 汉市突出贡献民营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有效专利总数达到161项,其中发明专利45 项。 2023年度,公司累计研发投入8224.14万元,新增申请发明专利31项,获得3项,新增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25项,获得8项,获得外观设计专利7项,并获得软件著作权7项。2024年,公司 将继续深耕气体传感产品、气体分析仪器及低碳热工解决方案三大战略发展领域,持续保持高 研发投入。2024年持续推进“氧化锆传感器研发及应用”“车用空气品质传感器的研究与开发 ”“低量程高精度激光气体分析仪”等17个研发项目,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提高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切实为股东创造价值,以实际行动回报公司股东。 2、加强嘉善四方的运营管理,布局长三角区域 公司将加大在嘉善四方运营管理方面的投入,加快建设嘉善四方稳定的高素质的管理和员 工队伍,在嘉善产业园有序落地超声波燃气表、车载气体传感器、冷媒泄露监测传感器等产品 的产能规划。嘉善四方是公司布局长三角区域的关键桥头堡,公司将从高效运营嘉善四方出发 ,综合运用好长三角区域的科技、产业、人才资源优势,把握发展新机遇。 ──────┬────────────────────────────────── 2024-04-1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每股转增0.43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517.05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269.44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7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2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37%。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3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 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301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010万股(具体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21│其他事项 ──────┴────────────────────────────────── 基于四方光电品牌以及做大做强科学仪器产业的需要,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四方光电”)全资子公司-湖北锐意自控系统有限公司更名为“四方光电(武汉)仪器有限 公司”,并进行经营范围的变更。四方光电(武汉)仪器有限公司将基于四方光电核心传感技 术平台优势,着力打造气体分析科学仪器领域的国际品牌。 近日,湖北锐意自控系统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2024-02-0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845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845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19日。(因2024年2月9日为非交易日且叠加春节假期 因素,故顺延至2024年2月1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号),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 光电”)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00000股,并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525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 后总股本为7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5612646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9.446 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387354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0.553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5名,该部分限售 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84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9.2143%,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2月19日起上市流通。 ──────┬────────────────────────────────── 2023-10-27│其他事项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光电”)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四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决定 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9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颜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四)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 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四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10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171人调整为167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部 分调整至预留限制性股票,剩余部分股份数则直接调减。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10.00万股调整为 207.7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9.00万股调整为166.2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41.00万股调整为41.50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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