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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68866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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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65 四方光电 更新日期:2025-06-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1-29│ 29.53│ 4.5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9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 1.80亿│ 1224.41万│ 1.35亿│ 106.38│ 4160.03万│ ---│ │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气体传感器与气体分│ 1.27亿│ 1224.41万│ 1.35亿│ 106.38│ 4160.03万│ ---│ │析仪器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 4926.13万│ 820.33万│ 5041.67万│ 102.35│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新建年产300万支超 │ 2.50亿│ 2752.24万│ 2.03亿│ 102.00│ 845.36万│ ---│ │声波气体传感器与10│ │ │ │ │ │ │ │0万支配套仪器仪表 │ │ │ │ │ │ │ │生产项目 │ │ │ │ │ │ │ ├─────────┼──────┼─────┼─────┼─────┼─────┼──────┤ │智能气体传感器研发│ 5000.00万│ 820.33万│ 5041.67万│ 102.35│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 73.87万│ 2.34万│ 73.65万│ 99.69│ ---│ ---│ │理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 │新建年产300万支超 │ 1.99亿│ 2752.24万│ 2.03亿│ 102.00│ 845.36万│ ---│ │声波气体传感器与10│ │ │ │ │ │ │ │0万支配套仪器仪表 │ │ │ │ │ │ │ │生产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 4000.00万│ 2.34万│ 73.65万│ 99.69│ ---│ ---│ │理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 │气体传感器、控制器│ 0.00│ 1419.99万│ 1419.99万│ 90.11│ 1.83亿│ ---│ │及部分核心部件扩产│ │ │ │ │ │ │ │项目 │ │ │ │ │ │ │ ├─────────┼──────┼─────┼─────┼─────┼─────┼──────┤ │气体传感器、控制器│ 1575.86万│ 1419.99万│ 1419.99万│ 90.11│ 1.83亿│ ---│ │及部分核心部件扩产│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500.00万│ 3503.95万│ 6503.55万│ 100.05│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3503.95万│ 6503.55万│ 100.05│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武汉吉耐德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关联人厂房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武汉吉耐德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关联人厂房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四川希尔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四方光电股│四方仪器 │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7-14│2026-07-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四方光电股│四方仪器 │ 1000.00万│人民币 │2023-12-06│2025-12-0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四方光电股│四方汽车电│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7-14│2026-07-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子 │ │ │ │ │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4-18│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方光电(武汉)仪器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仪器”)、四方光电(嘉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四方”)、 武汉四方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汽车电子”)、四方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四方”)、湖北四方中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中测”)、广东风 信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信”)、广州市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鼎 电器”)、中山诺普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热能”)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 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相互 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 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 、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拟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收 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对象为 公司自身或下属子公司,故担保对象不提供反担保。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每笔担保的期 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以及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 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凭证等文件。 (二)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所有委员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出席会议 的所有董事及监事均同意将该授信及担保事项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将依据与有关银行 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 ──────┬────────────────────────────────── 2025-04-18│其他事项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光电”)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 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方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3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颜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信息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2年3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 022-010)。 (四)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方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2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 (六)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 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 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5-04-18│其他事项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7.4291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7.6660万股(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3450万股(调整 后)。 (3)授予价格:28.39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2 8.39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67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总 人数为42人。 ──────┬────────────────────────────────── 2025-04-18│其他事项 ──────┴────────────────────────────────── (一)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 司作废。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 标(B)档条件,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8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 属限制性股票数量的20%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尚未归属2666950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为23766 60股(调整后,未扣除已审议作废的2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30316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 予部分为593450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鉴于1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已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21199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97240股 ,预留授予部分114750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46人变更为134人,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由42人变更为36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剩余1976260 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剩余478700股。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B)档条件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80%。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474291股,剩余20%的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即118587股则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0577股 。 ──────┬────────────────────────────────── 2025-04-18│其他事项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 及岗位职责,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具体薪酬将根据其所在 职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贡献等因素确定,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8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 均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8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均发 放,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监事薪酬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公司不再向监事另行发放津 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公司不再向高级管 理人员另行发放津贴。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刘志强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委员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 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志强先生回避表决,其他4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同时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 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并执行;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生效。 ──────┬────────────────────────────────── 2025-04-18│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四方光电”)积极响应国务院《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开展了“提 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4 年4月18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8月31日发布了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4年,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 和义务,回报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的市场形象,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和经营情况,制定了《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对2024年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并提出 了2025年主要措施。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凭借长期的技术沉淀、严格的质量体系及国际化视野,已经成为诸多世界500强及国内外头部 企业的配套供应商。目前公司产品已经出口至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在朝着传感器和科学仪 器领域的国际品牌迈进。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87313.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1275.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03%;公司总资产为155368.04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25.01%,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025年,公司继续围绕三大战略发展方向,稳步推进业务市场拓展、研发技术创新、治理 结构优化、团队文化建设、战略人才储备、精益生产管理、产业并购投资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 2025-04-18│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年4月16日,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 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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