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67 菱电电控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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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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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01│ 75.42│ 8.8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05│ 35.85│ 760.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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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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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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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电电控汽车的动力│ 3.40亿│ 636.01万│ 2.48亿│ 72.92│-1559.52万│ ---│
│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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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 5680.47万│ 53.25万│ 3874.47万│ 68.21│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亿│ ---│ 1.50亿│ 100.00│ ---│ ---│
├─────────┼──────┼─────┼─────┼─────┼─────┼──────┤
│超募资金 │ ---│ ---│ 1.90亿│ 56.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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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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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9 │交易金额(元)│4.7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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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公司98.4260%股份、武汉菱电汽车电│ │ │
│ │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 │
│ │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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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兰之穹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Astren│
│ │d III (HongKong) Limited、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远翼│
│ │开元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奥易克斯(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珠海朝寿宏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启迪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珠海信怀博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7名交易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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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兰之穹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Astrend III (HongKong) Limited、清控银杏│
│ │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远翼开元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奥易│
│ │克斯(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朝寿宏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启迪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信怀博源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等27名交易对方、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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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北京兰之穹信息科│
│ │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AstrendIII(HongKong)Limited、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 │
│ │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远翼开元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奥易克斯(天津)企业管│
│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朝寿宏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启迪创新(天津│
│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信怀博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杏自│
│ │清(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泰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
│ │兴耘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国同联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
│ │州领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骏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宏连祥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 │有限合伙)、天津长鸿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君诚博通企业管理咨│
│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峥、天津宣雅欣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
│ │泰之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泰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龙庆军、邵│
│ │霞云、戴新忠、李金勇、唐云飞、北京君利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名交易对│
│ │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4260%股份。交易价格4776│
│ │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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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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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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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18257股;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202746股,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43200股,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172311
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菱电电控”)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相关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39.825万股,占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日公司股本总额5160.00万股的4.65%。其中,首次授予191.860万股,占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72%;预留授予47.965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的0.93%。
(3)授予价格(调整后):35.85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221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预留授予45人,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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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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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35.85元/股调整为35.415元/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由40.36元/股调整为40.07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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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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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电电控”或“公司”)于2025年7月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3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
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25名
,上述激励对象中已离职122名激励对象(已合并各期重合人员及排除已披露的相关作废公告
中已被取消资格的激励对象);上述122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2021年激励计划及2023年激励计
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724080股。
2、因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值,但达到触发
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本次242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其经营单元层面、个人层
面归属系数均为100%,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4556股;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
属系数为0%,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76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101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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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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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贯彻落实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深度
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制定了《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致力于全面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
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重视投资者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耕行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为动力电控系统供应商,提供发动机管理系统、纯电动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以及混
合动力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三大系列产品以及相关的设计开发及标定服务和车联网产品。公
司的发动机管理系统按照使用燃料的不同分为汽油EMS和两用燃料EMS,按照车型与软件平台的
不同分为汽车EMS与摩托车EMS;纯电动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包括VCU、MCU及多合一控制器;
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电子控制系统包括EMS、MCU、GCU、VCU、HECU及多合一控制器。
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坚持“客户乘用车化、产品电动化”的发展战略,利用自身在发
动机电控系统领域的竞争优势,深度布局乘用车EMS及电动化产品业务。2024年公司在乘用车E
MS和电动化产品(含VCU\GCU\MCU等)实现销售收入48919.12万元,同比增长255.85%,占公司
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0.91%,较同期上升27.28个百分比,乘用车EMS和电动化业务成为公司主要
业务之一。
2025年,公司将继续深耕动力电控系统行业,坚持“客户乘用车化、产品电动化”的发展
战略。在GDI乘用车、新能源电动化产品、混合动力汽车控制系统、喷油器领域持续投入资源
,强化技术护城河,持续拓展乘用车EMS、电动化产品的应用。
在公司层面,公司与各主要业务板块负责人签订《2025年年度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以
业绩为导向,强化绩效考核,将主要业务板块与公司经营业绩绑定,激活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活
力。并且推动公司各板块信息化、电子化,尤其是对AI等工具的应用,提升公司效率和降低成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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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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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章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职工董事。吴章华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六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章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
职工董事简历
吴章华,男,出生于1972年,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毕业于
北京科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1996年7月至1998年8月任北京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
公司市场调研员;2000年4月至2006年3月任华夏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6年4月
至2009年1月任北京中文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9年2月至2016年2月任北京汇金创
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4月至2015年6月任北京恒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
15年2月至2017年1月任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
5年8月在武汉市菱电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前身)任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
15年8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董事
、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吴章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33474股,通过梅山灵控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
095股(按四舍五入取整)。吴章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吴章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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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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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8号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
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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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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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486034289.4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5181214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81214.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金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2.4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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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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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1014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80家,收费总额15494万元,涉及的主要行
业包括:(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韩坚,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
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芳,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
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海峰,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和挂牌公司
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
费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
成本等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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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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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
拟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
调整后的投资金额
调整后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政
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现金管理实际开展情况,拟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上述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二、本次调整后的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
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
同意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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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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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拟向金融机构
申请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为满
足生产资金需求,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
上述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
汇票、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本外币业务。
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
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业务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
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
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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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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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
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
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41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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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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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菱电电控”)于2025年4月1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33382.38万元的比例为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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