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68 鼎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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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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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9071.2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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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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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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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通讯连接器组件│ 3.88亿│ 3512.38万│ 1.06亿│ 28.30│ ---│ ---│
│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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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 2.52亿│ 2341.59万│ 7042.30万│ 27.95│ ---│ ---│
│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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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4500.00万│ 1.50亿│ 93.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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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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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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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鉴于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余松林先生同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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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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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11月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其中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24元/股
调整为16.79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3.30万股调整为130.62万股,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00万股调整为21.0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莞市鼎通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继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4年3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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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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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11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调整后):17.22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38729646股的
0.12%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东莞市鼎通精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
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1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调整后)16
.7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17.2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莞市鼎通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继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4年3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4-020)。
4.2024年3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
2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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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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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应
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
实际需求决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
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
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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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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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为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
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12个月。在
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
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投资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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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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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8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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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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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鼎通科技研发中心(
长沙)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已于近日完成经营范围的变更登
记,并取得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的新《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5MADGCRBM47
公司名称:鼎通科技研发中心(长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圣根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兴联路339号友谊咨询大厦10楼1001-2号
成立日期:2024年03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
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
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
活动)
本次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信息变更是其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
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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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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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于2024年7月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
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骏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骏微”
),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予以注销骏微的登记通知书,骏微的注销登记手续已
办理完毕。本次注销骏微,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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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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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布以来,公司一直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
进各项工作。现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规划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
与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公司拟终止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系综合考虑了当前资本市场及市场融资环境等多方因素,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全体股东利益,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
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
项。
鉴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
架与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
限内,故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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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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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于2024年7月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莞市鼎通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继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1年7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莞市鼎
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6)。
4、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东莞市鼎通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5、2021年8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
21-049)。
6、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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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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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于2024年7月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
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骏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骏微”
),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骏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3PLF32L
3、成立时间:2019年9月5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徐孝新
6、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银珠路6号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连接器、传感器、电子元器件、模具、塑胶制品、五金
;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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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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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三年。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该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该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余松林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选举徐浩先生、黄士悦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上述
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
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将分别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
期一致。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余松林先生:男,中国国籍,1974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7年12
月至2003年11月任康威玩具有限公司仓库组长,2003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东莞维信五金塑膠
制品有限公司货管课课长,2006年8月至2018年7月历任鼎通有限总务课长、总务经理,2018年
8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徐浩先生:男,199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毕业于河南
财政金融学院。2019年6月至今,任职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工程师。
徐浩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士悦先生:男,199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19年3
月至今,任职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黄士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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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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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不
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及转增股份数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6,570,3
96.43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5,706,569.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5.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2月29日
公司总股本为99,092,60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9,546,302.00元(含税),转增
39,637,042股(四舍五入导致),转增后总股本为138,729,646股(公司总股本以权益分派实施
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不
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及转增股份数量。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
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及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预案决策程序合法
,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74.43%,符合法律法规的要
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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