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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通科技(68866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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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68 鼎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2-09│ 20.07│ 3.7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26│ 22.50│ 760.50万│ ├───────────┼───────────┼───────────┼───────────┤ │增发 │ 2022-12-02│ 60.01│ 7.8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16│ 22.50│ 67.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28│ 21.80│ 503.5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2-11│ 21.80│ 49.0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08│ 16.29│ 769.0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9071.2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速通讯连接器组件│ 3.88亿│ 6983.91万│ 1.40亿│ 36.17│ ---│ ---│ │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 2.52亿│ 3303.22万│ 3303.22万│ 13.11│ ---│ ---│ │产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5500.00万│ 1.6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6-26│其他事项 ──────┴──────────────────────────────────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于2025年5月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子公司 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鼎通科技研发中心(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 长沙研发中心”),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近日,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予以注销研发中心的登记通知书,长沙研发中 心的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注销长沙研发中心,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盈利水 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6-24│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720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720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 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莞市鼎通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继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4年3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4-020)。4.2024年3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21)。 5.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2)。 6.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 授予日为2024年4月8日,以24.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93.3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7.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 同意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由16.79元/股调整为16.29元/股。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 意作废失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63800股。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8人。 ──────┬────────────────────────────────── 2025-05-29│其他事项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2080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共计93.30万股,约占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909.2604万股的0.94%。 3、授予价格(调整后):16.29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52人。 ──────┬────────────────────────────────── 2025-05-29│价格调整 ──────┴──────────────────────────────────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5月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 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其中首次 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6.79元/股调整为16.29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3872964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69364823.00元(含税)。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实施完毕,根 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 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16.79-0.50)=16.29元/股。 ──────┬────────────────────────────────── 2025-05-29│其他事项 ──────┴──────────────────────────────────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5月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失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63800股。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6000股由公司作废。 2、因预留部分尚未授予而作废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 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4年4月1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授予激励对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尚有37800股限制性股票未授予。因此,该部分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失效 。 ──────┬────────────────────────────────── 2025-05-15│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DINGTONGPRECISION(MALAYSIA)SDN.BHD. 本次投资金额:200万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增资须履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手续,尽管目前评估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但依然存在不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本次增资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受马来西亚的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7月18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海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拟对外投资不超过800万美元(拟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投入),用于新设立马来西亚全资 子公司DINGTONGPRECISION(MALAYSIA)SDN.BHD.。 因马来西亚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对DINGTONGPRECISION(MALAYSIA)SDN.BHD.进行增资,本次合计增资200万美元(拟 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投入)。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全权办理本次增资事 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审 批或备案;且尚需取得马来西亚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或登记。 ──────┬────────────────────────────────── 2025-05-15│其他事项 ──────┴──────────────────────────────────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于2025年5月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子公司 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鼎通科技研发中心(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 研发中心”),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鼎通科技研发中心(长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5MADGCRBM47 3、成立时间:2024年3月28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朱圣根 6、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兴联路住339号友谊咨询大厦10楼1001-2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 零部件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 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电池零配件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4-18│其他事项 ──────┴──────────────────────────────────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 责。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 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为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 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销售高速通讯连接器及其组件和汽车连接器及其组件的高 新技术企业。凭借集精密模具设计开发、产品制造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与安费诺、莫 仕、泰科电子、中航光电、比亚迪、长安汽车、立讯精密等行业内知名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固的 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客户占据连接器行业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与客户形成的良好、稳固的合 作关系是公司获得长期、稳定、优质订单的保障,促进公司规模增长,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的 市场竞争地位。 公司的高速通讯连接器产品主要包括背板连接器、I/O连接器、铜缆连接器等,主要在大 型数据中心、服务器等设备中使用。随着AI的高速发展,算力效率不断提升,使得对高速通讯 连接器的需求日益增长。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也布局深远,地域上长春、南京、成都、深圳 等地设立了我们的营销中心,以便更贴近地服务客户;客户上与比亚迪、中国一汽、长安汽车 等领军品牌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产品上一直致力于多样化开发各种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及其 相关组件,包括电控连接器、高压连接器及其结构件、五金塑胶结构件、BMS结构件等多种类 型。 2024年,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稳健增长,达到103166.6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1.1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33.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74%;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269.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89%。 2025年,由于地缘政治因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国产化需求带来的供需波动等诸多因素 ,仍面临多重变量和挑战。公司将继续坚守初心,坚定“追求卓越、勇于创新、做专做精”的 经营理念,持续推进以下目标: 1.在高速通讯连接器领域,公司将继续专注于5G、物联网、AI大模型等前沿技术的应用, 重点扩大224G传输速率的CAGE类I/O连接器的量产,推动已有224G连接器研发项目导入量产。 此外,公司将积极参与研发设计液冷散热产品,针对客户和市场需求不断迭代研发设计和生产 制造技术;在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领域,公司将在关注控制系统连接器及其组件、高压互锁连接 器、线束连接器、高压连接器、低压连接器的基础上,优化现有产品结构,积极布局下一代产 品的预研,应对行业未来对新能源汽车连接器提出的更为严格的技术要求。 2.精准把握国内外市场持续扩张的机遇,充分挖掘技术进步与成本效益催生的商业契机, 实现营收、利润等核心业务指标的稳健增长,助力公司顺利达成中长期战略目标。 3.在既定的行业与技术领域,系统性地探寻并购增长的机会,同时,积极探索前沿孵化技 术,前瞻性布局未来增长新赛道,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多元化发展。 二、重视股东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6981.77万元(含税),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49.31%。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为进一步健全和 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引导投资 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东莞市鼎通精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于2023年8月15日和2023年8月31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了公司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3月31 日公司总股本为13872964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9364823.00元(含税),占公 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2.8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 总金额。该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 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下,拟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 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满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 执行。 ──────┬────────────────────────────────── 2025-04-1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 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33643 3.0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0130658.34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5.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 总股本为13872964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9364823.00元(含税),占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2.87%,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025-04-18│其他事项 ──────┴──────────────────────────────────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 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需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3、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 提条件下和金额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 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4、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8│其他事项 ──────┴──────────────────────────────────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 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 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 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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