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77 海泰新光 更新日期:2024-11-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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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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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德丰杰龙脉创业│ 1500.00│ ---│ 60.00│ ---│ ---│ 人民币│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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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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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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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内窥镜医疗器械│ 4.45亿│ 213.16万│ 2652.85万│ 9.60│ ---│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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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营销网络及信息│ 1.02亿│ 350.07万│ 800.44万│ 7.85│ ---│ ---│
│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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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 1.07亿│ 0.00│ 1.18亿│ 110.14│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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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研发及实验中心│ 1.78亿│ 0.00│ 1.76亿│ 98.58│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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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万│ 0.00│ 1929.66万│ 64.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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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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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4 │交易金额(元)│248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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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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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OMEC Medical (NV) Inc.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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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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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OMEC Medical (NV)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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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泰新光”)于2024年5月23日召 │
│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
│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奥美克医疗”)以自有资金827.67万美元和募集资金1655.33万美元向全资孙公司OMECM│
│ │edical(NV)Inc.(以下简称“美国奥美克(NV)”)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议案无需│
│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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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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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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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新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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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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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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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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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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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美国飞锐光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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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董事为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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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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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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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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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Xperix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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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子公司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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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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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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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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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Xperix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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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子公司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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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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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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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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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药新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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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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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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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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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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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美国飞锐光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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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董事为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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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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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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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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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Xperix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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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子公司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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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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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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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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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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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5月15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
1、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
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6月2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8)。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0,614,000股的比
例为0.61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40.75元/股,最低价为28.8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26,109,622.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
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
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
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6月2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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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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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光”或“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黄杰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7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4)。
4、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7)。
5、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7、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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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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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郑今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
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附件:
郑今兰女士简历如下:
郑今兰,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9月至2007年3月,担任青
岛德宝服装有限公司业务员;2007年3月至2015年2月,担任本公司销售部业务员;2015年3月
至2017年1月,担任本公司销售部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2017年2月至今,
担任本公司光学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担任青岛奥美克生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
理。
截至目前,郑今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万股,通过青岛杰莱特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
%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
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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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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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
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光”或“
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7月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定战略引领,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量
(一)以市场需求和科技创新为导向,纵深推进产业发展
海泰新光主要从事医用内窥镜器械和光学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致力于光学技
术和数字图像技术的创新应用,目前已具备从整机系统设计、光机设计、电路及软件设计到光
学加工、光学镀膜、精密机械封装再到部件装配和整机集成的完整产业链。医用内窥镜产品是
公司业务发展壮大的基础,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现有医用内窥镜产品线,使公司在充分利用技术
优势的基础上,结合未来战略规划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在内窥镜镜体方面,公司会围绕重点专科持续开发高品质的内窥镜,包括系列腹腔镜、宫
腔镜、膀胱镜、鼻窦镜等内窥镜产品,搭配公司的内窥镜整机系统,以小博大,在重点专科形
成品牌竞争力;在医学影像方面,公司将利用好自身底层光学技术的优势,拓展外科手术显微
镜、外科电子内窥镜等光学影像产品,与内窥镜协同,形成专科应用光学影像方案组合;配套
医疗器械方面,公司以重点专科的影像产品为中心,会进一步整合配套使用的手术器械,拓展
气腹机、手术器械等内窥镜配套产品,为临床提供从影像到器械的多层次产品,在重点科室打
造完善的内窥镜+器械产品方案。
公司除在产品升级、产品线拓展、系统集成和进口替代等方面布局相关的产品开发外,还
针对手术临床中的难点和痛点进行了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以保障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公司会
持续开展4K内窥镜系统、4K除雾内窥镜系统、3D内窥镜摄像系统和3D腹腔镜的相关技术研究和
产品开发。上述产品的推出有望为微创手术带来重要革新,并进一步巩固公司医用内窥镜整机
系统的产品竞争力。
(二)科学布局国内外产能,积极布局国内市场
根据长期战略布局,2023年公司在泰国投资设立泰国奥美克公司,承接海外市场内窥镜镜
体组装业务,预计年组装产能达到2-3万根。2024年,公司计划美国奥美克公司在承担维修业
务的基础上增加内窥镜产线,实现内窥镜中国、泰国和美国三地生产,稳固公司与客户的合作
关系。
国内市场在已有客户资源和营销网络的基础上,搭建覆盖公司业务重点区域的营销体系,
增强公司的市场销售能力、客户服务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
能力。2024年,公司将加快推进全国市场和营销团队的建设,在重点专科全面开展品牌建设工
作和全国营销活动,形成品牌影响力。
二、创新驱动,推进创新能力建设
近三年来,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35%、12.56%和14.00%,一直保持较高
水平。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大在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投入。在医用内窥镜领域,完
成全系列腹腔镜、宫腔镜、膀胱镜、鼻窦镜等内窥镜产品的注册,完成3D内窥镜系统的开发,
同时开展一体式宫腔镜、耳镜、电切镜等新款内窥镜的开发;在医用光学领域,启动外科手术
显微镜和外科电子软镜开发,围绕自动显微扫描开展从核心部件到整机产品的技术研究和产品
开发。
公司将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支点,围绕市场与客户需求,不断加快各产品迭代更新速度,改
进产品性能,推动微创医疗器械的发展,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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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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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21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0)。
2024年4月26日,公司完成2023年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04329股,存放于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上述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2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本次
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因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
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
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
7月9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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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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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
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69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6月21日,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1637381股的比例为0.0370%,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40.75元/股,最低价为40.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716.94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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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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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2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本次
回购股份用途由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
本”。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涉及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
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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