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80 海优新材 更新日期:2026-04-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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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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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1-13│ 69.94│ 13.47亿│
├───────────┼───────────┼───────────┼───────────┤
│可转债 │ 2022-06-23│ 100.00│ 6.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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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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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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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 │ 3.19亿│ 572.79万│ 9987.91万│ 99.97│ ---│ ---│
│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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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万平米PDCLC│ 2.19亿│ 321.12万│ 321.12万│ 1.47│ ---│ ---│
│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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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亿平米光伏 │ 2.55亿│ ---│ 2.38亿│ 100.66│ ---│ ---│
│封装材料项目(一期│ │ │ │ │ │ │
│) │ │ │ │ │ │ │
├─────────┼──────┼─────┼─────┼─────┼─────┼──────┤
│年产200万平米PDCLC│ ---│ 321.12万│ 321.12万│ 1.47│ ---│ ---│
│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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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 ---│ 1857.81万│ 100.00│ ---│ ---│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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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 1.1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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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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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7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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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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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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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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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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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上│
│ │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上海海优│
│ │威应用”、“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上海新材料科技”) │
│ │ 增资金额:拟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优威应用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泰州海优威增资人 │
│ │民币5000万元、上饶海优威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上海新材料科技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 │
│ │ 为增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优威应│
│ │用、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上海新材料科技的资本实力,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
│ │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
│ │对上述四家全资子公司增资23000万元。 │
│ │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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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7 │交易金额(元)│7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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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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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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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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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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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海优威”) │
│ │ 投资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
│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 │议。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海优威的业务生产经营需求,进一步提升全资子公司的综│
│ │合竞争力,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的方式对泰州海优威增│
│ │资7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州海优威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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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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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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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平湖海优威│ 1.13亿│人民币 │2023-02-13│2033-01-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应用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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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上海海优威│ 1142.20万│人民币 │2024-11-06│2025-01-2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新材料股份│应用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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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上海海优威│ 1000.00万│人民币 │2025-12-10│2026-12-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科技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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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上海海优威│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2-09│2025-12-08│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新材料股份│科技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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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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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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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积极回报投资者,助力市场信心提
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对《行
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情况
如下:
第一部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公司“光伏+汽车”双轮驱动战略纵深推进的关
键之年。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首责,聚焦新能源、新
材料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经营理念,在巩固光伏胶膜主业
技术优势的同时,全力推动汽车新型膜产品的市场化突破,实现了从单一赛道向双主业的战略
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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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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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经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74419.10万元,
公司股本总额为8402.39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会进行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129.3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5.19%,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99.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48452.
08万元。
公司亏损主要是因为光伏产业供需错配失衡问题依然突出,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公司主
营产品光伏胶膜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胶膜产品毛利率处于低位,盈利能力承
压;以及前期公司扩产引致土地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及各项摊销成本增加。基于审慎性
原则,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报告期光伏业务各项资产进行专业评估后,按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
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报告期出现亏损。
此外,公司积极探索双主业发展模式,汽车领域新产品业务正进入发展关键期。公司自研
的PDCLC瞬光液晶调光膜、AXPO轻量化环保皮革及PVE玻璃封装胶膜等产品虽已逐步获得定点并
实现小批量供应,但研发、生产、市场推广、营销服务等仍持续投入,相关投入对当期业绩亦
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三、应对措施
针对目前的宏观环境、行业阶段及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1、聚焦主业创新,优化产业布局
公司将继续坚守研发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经营理念,在光伏领域持续创新研发质价比更高
的胶膜新品,以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技术需求和降本需要。同时,公司将加快海外胶膜业务的
布局节奏,并持续优化国内产业布局,通过调整存量产能结构以提高生产设备使用效率,为光
伏产业技术迭代提供支持。
2、加快双主业转型,推动汽车新材料业务落地
公司凭借长期技术积累,PDCLC智能调光膜产品已陆续斩获下游客户定点并实现批量化供
应。公司将全力推动汽车领域新产品的创新发展,加快年化200万平方米PDCLC调光膜产能的扩
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PVE玻璃夹胶、AXPO轻量化环保皮革等产品的产业化进程,以短期的研
发投入换取中长期的第二主业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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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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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信用及资产减值进行了充分的评
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2077789.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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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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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属于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强,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的(R2)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
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
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
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强,投资回报
相对稳定的(R2)及以下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
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
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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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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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内容提示:
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公司全资
孙公司HIUVAPPLIEDMATERIALSCOMPANYLIMITED(中文名称: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越南海优威”或“出租方”)拟将其位于越南北宁省宁访越韩工业区CN14地块中的部分土
地及其所附资产出租给FUSHANTECHNOLOGY(VIETNAM)LIMITEDLIABILITYCOMPANY(以下简称“富
山公司”或“承租方”),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租金合计约4507亿越南盾(不含增值税,按
当前汇率折算约为人民币1.2亿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出租事项已签署《谅解备忘录》(MOU),尚未签署正式《厂
房租赁合同》。最终能否成功出租、出租面积、租金及租赁期限等均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合
同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公司全资
孙公司越南海优威拟将其持有的位于越南北宁省越韩工业区CN14地块中的部分土地及其地上建
筑物(计租建筑面积约为41005平方米)出租给富山公司,租赁期限为5年,5年租金总额约为4
507亿越南盾(不含增值税,按当前汇率折算约为人民币1.2亿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并
于近日与富山公司签署了《谅解备忘录》(MOU)。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对
外出租厂房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FUSHANTECHNOLOGY(VIETNAM)LIMITEDLIABILITYCOMPANY
注册地址:越南北宁省VSIP工业园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CHEN,HSIAO-WU
注册资本:378859393美元
主营业务:电子设备制造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对外出租的标的物系位于越南北宁省宁访越韩工业区CN14地块中的部分土地及其地
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面积约为41005平方米。标的物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
权纠纷,不存在设定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
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划扣、拍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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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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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五)网络投票的
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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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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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
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4.1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海优威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
义或异议。2024年11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海
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
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103)。
(四)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海优威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4-105)。
(五)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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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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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包含海
外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40亿元,并以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票据、商业承兑票据、房产、机器
设备、应收账款、收益权等提供担保,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获得的授信额度确定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签署具体协议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
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融资租
赁、贸易融资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综合授信有效期自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审议2027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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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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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
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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