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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68868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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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80 海优新材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1-13│ 69.94│ 13.47亿│ ├───────────┼───────────┼───────────┼───────────┤ │可转债 │ 2022-06-23│ 100.00│ 6.91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 │ 3.19亿│ 572.79万│ 9987.91万│ 99.97│ ---│ ---│ │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 │ │ │ │ │ │) │ │ │ │ │ │ │ ├─────────┼──────┼─────┼─────┼─────┼─────┼──────┤ │年产200万平米PDCLC│ 2.19亿│ 321.12万│ 321.12万│ 1.47│ ---│ ---│ │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 │年产1.5亿平米光伏 │ 2.55亿│ ---│ 2.38亿│ 100.66│ ---│ ---│ │封装材料项目(一期│ │ │ │ │ │ │ │) │ │ │ │ │ │ │ ├─────────┼──────┼─────┼─────┼─────┼─────┼──────┤ │年产200万平米PDCLC│ ---│ 321.12万│ 321.12万│ 1.47│ ---│ ---│ │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 ---│ 1857.81万│ 100.00│ ---│ ---│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 │ │ │ │ │ │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 1.17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17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上│ │ │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上海海优│ │ │威应用”、“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上海新材料科技”) │ │ │ 增资金额:拟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优威应用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泰州海优威增资人 │ │ │民币5000万元、上饶海优威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上海新材料科技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 │ │ │ 为增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优威应│ │ │用、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上海新材料科技的资本实力,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 │ │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 │ │对上述四家全资子公司增资23000万元。 │ │ │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完成。 │ └──────┴────────────────────────────────────────┘ ┌──────┬────────────────┬──────┬────────────────┐ │公告日期 │2025-12-17 │交易金额(元)│7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海优威”) │ │ │ 投资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 │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 │议。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海优威的业务生产经营需求,进一步提升全资子公司的综│ │ │合竞争力,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的方式对泰州海优威增│ │ │资7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州海优威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海优威│平湖海优威│ 1.13亿│人民币 │2023-02-13│2033-01-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应用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海优威│上海海优威│ 1142.20万│人民币 │2024-11-06│2025-01-2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新材料股份│应用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海优威│上海海优威│ 1000.00万│人民币 │2025-12-10│2026-12-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科技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海优威│上海海优威│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2-09│2025-12-08│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新材料股份│科技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5-29│其他事项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11009510 名称: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9757.095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9月22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A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膜材料销售;金属材 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 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皮革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 2026-05-21│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 2026-04-18│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积极回报投资者,助力市场信心提 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对《行 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情况 如下: 第一部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公司“光伏+汽车”双轮驱动战略纵深推进的关 键之年。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首责,聚焦新能源、新 材料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经营理念,在巩固光伏胶膜主业 技术优势的同时,全力推动汽车新型膜产品的市场化突破,实现了从单一赛道向双主业的战略 跨越。 ──────┬────────────────────────────────── 2026-04-18│其他事项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经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74419.10万元, 公司股本总额为8402.39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会进行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129.3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5.19%,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99.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48452. 08万元。 公司亏损主要是因为光伏产业供需错配失衡问题依然突出,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公司主 营产品光伏胶膜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胶膜产品毛利率处于低位,盈利能力承 压;以及前期公司扩产引致土地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及各项摊销成本增加。基于审慎性 原则,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报告期光伏业务各项资产进行专业评估后,按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 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报告期出现亏损。 此外,公司积极探索双主业发展模式,汽车领域新产品业务正进入发展关键期。公司自研 的PDCLC瞬光液晶调光膜、AXPO轻量化环保皮革及PVE玻璃封装胶膜等产品虽已逐步获得定点并 实现小批量供应,但研发、生产、市场推广、营销服务等仍持续投入,相关投入对当期业绩亦 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三、应对措施 针对目前的宏观环境、行业阶段及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1、聚焦主业创新,优化产业布局 公司将继续坚守研发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经营理念,在光伏领域持续创新研发质价比更高 的胶膜新品,以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技术需求和降本需要。同时,公司将加快海外胶膜业务的 布局节奏,并持续优化国内产业布局,通过调整存量产能结构以提高生产设备使用效率,为光 伏产业技术迭代提供支持。 2、加快双主业转型,推动汽车新材料业务落地 公司凭借长期技术积累,PDCLC智能调光膜产品已陆续斩获下游客户定点并实现批量化供 应。公司将全力推动汽车领域新产品的创新发展,加快年化200万平方米PDCLC调光膜产能的扩 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PVE玻璃夹胶、AXPO轻量化环保皮革等产品的产业化进程,以短期的研 发投入换取中长期的第二主业发展基础。 ──────┬────────────────────────────────── 2026-04-18│其他事项 ──────┴──────────────────────────────────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信用及资产减值进行了充分的评 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2077789.08元。 ──────┬────────────────────────────────── 2026-04-18│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属于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强,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的(R2)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 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 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 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强,投资回报 相对稳定的(R2)及以下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 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 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18│资产租赁 ──────┴────────────────────────────────── 重点内容提示: 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公司全资 孙公司HIUVAPPLIEDMATERIALSCOMPANYLIMITED(中文名称: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越南海优威”或“出租方”)拟将其位于越南北宁省宁访越韩工业区CN14地块中的部分土 地及其所附资产出租给FUSHANTECHNOLOGY(VIETNAM)LIMITEDLIABILITYCOMPANY(以下简称“富 山公司”或“承租方”),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租金合计约4507亿越南盾(不含增值税,按 当前汇率折算约为人民币1.2亿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出租事项已签署《谅解备忘录》(MOU),尚未签署正式《厂 房租赁合同》。最终能否成功出租、出租面积、租金及租赁期限等均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合 同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产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公司全资 孙公司越南海优威拟将其持有的位于越南北宁省越韩工业区CN14地块中的部分土地及其地上建 筑物(计租建筑面积约为41005平方米)出租给富山公司,租赁期限为5年,5年租金总额约为4 507亿越南盾(不含增值税,按当前汇率折算约为人民币1.2亿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并 于近日与富山公司签署了《谅解备忘录》(MOU)。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对 外出租厂房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FUSHANTECHNOLOGY(VIETNAM)LIMITEDLIABILITYCOMPANY 注册地址:越南北宁省VSIP工业园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CHEN,HSIAO-WU 注册资本:378859393美元 主营业务:电子设备制造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对外出租的标的物系位于越南北宁省宁访越韩工业区CN14地块中的部分土地及其地 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面积约为41005平方米。标的物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 权纠纷,不存在设定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 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划扣、拍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 2026-04-1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五)网络投票的 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18│其他事项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 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4.1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海优威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 义或异议。2024年11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海 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 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103)。 (四)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海优威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4-105)。 (五)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 2026-04-18│银行授信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包含海 外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40亿元,并以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票据、商业承兑票据、房产、机器 设备、应收账款、收益权等提供担保,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获得的授信额度确定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签署具体协议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 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融资租 赁、贸易融资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综合授信有效期自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审议2027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8│其他事项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 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 认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 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 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 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的(即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 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2026-04-1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净利润为-492,996,696.4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1,594,579.62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议如下: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长期资 金发展需求,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 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8│其他事项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 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 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获批后自 动失效。若2026年1月1日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期间,实际发放的薪酬与本方案不一致,应 按照审议通过的方案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获批后 自动失效。若2026年1月1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方案期间,实际发放的薪酬与本方 案不一致,应按照审议通过的方案进行调整。 ──────┬────────────────────────────────── 2026-04-08│其他事项 ──────┴────────────────────────────────── 赎回数量:59736000元(59736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60490170.50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7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4月7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的满足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 27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60.84元/股),公司股票已满足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海优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根据《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海优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海 优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海优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海优转债”全部赎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海优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 2026年3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实施“海 优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并于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3日 期间披露了11次关于实施“海优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赎回相关事项如下: 1.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3日 2.赎回对象范围: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4月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海优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1.2625元/张。 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2日),票面利率为1.60%。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2025年6月23日至2026年4月7日(算头不算尾)共计288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60%×288/365≈1.2625元/张(四舍五入 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2625=101.2625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7日 5.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4月7日 ──────┬────────────────────────────────── 2026-03-19│其他事项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实施“海优转债”赎回,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3日 赎回价格:101.2625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7日 最后交易日:2026年3月31日截至2026年3月18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3月31日(“海优转 债”最后交易日)仅剩9个交易日,2026年3月31日为“海优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6年4月3日 截至2026年3月18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4月3日(“海优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2个交 易日,2026年4月3日为“海优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海优转债”将 自2026年4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46.8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 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1.2625元/张)被强制赎回 。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海优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27 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60.84元/股),公司股票已满足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海优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 据《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海优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2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海优转债”的议案》,决定 行使“海优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提前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海优转债”。现依据《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海优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海优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 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 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一)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27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60.84元/股),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 低于“海优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4月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海优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1.2625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2日),票面利率为1.60%。计息天数:自起 息日2025年6月23日至2026年4月7日(算头不算尾)共计288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60%×288/365≈1.2625元/张(四舍五入 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2625=101.2625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海优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海优转债”持 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年4月7日)起所有在中登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海优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 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7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海优转债”数额。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 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年3月18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3月31日(“海优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9个交 易日,2026年3月31日为“海优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2026年3月18日收市后,距离2026 年4月3日(“海优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2个交易日,2026年4月3日为“海优转债”最后一 个转股日。(七)摘牌 自2026年4月7日起,本公司的“海优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8964210 联系邮箱:hiuv@hiuv.com ──────┬────────────────────────────────── 2026-02-28│其他事项 ──────┴────────────────────────────────── 自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27日期间,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海优转债”当期转股 价格的130%(即60.84元/股),已触发《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海 优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海优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海优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46.80元/股的转股 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 ,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14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转债总额为人民币69400万元,发行数量694万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自2022年6月23日至2028 年6月22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8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优转债”,债券代码“11800 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海优转债”自2022年12月29日起可转 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17.42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6月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217.3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海优 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海优转 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5日起由217.30元/股向下修正为109.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下修“海优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4年11月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09.70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海优 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海优 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12日起由109.70元/股向下修正为69.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海优 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海优 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23日起由69.98元/股向下修正为46.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综上,“海优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46.80元/股。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6129.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19%;实现利润总额- 43846.2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17.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083.93万元, 较上年同期减亏13.9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034.44万 元,较上年同期减亏7.38%。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57199.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2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为113061.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65%。 2、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光伏行业供需错配失衡问题仍然突出。全年公司光伏胶膜业务主动降低规模、经 营降本,胶膜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减值计提减少,亏损有所收窄。在行业深度调整期间,公 司坚持围绕主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海外胶膜业务布局节奏,同时持续优化国内产业布 局。 公司积极探索双主业发展模式,凭借长期技术积累和市场探索,PDCLC智能调光膜产品陆 续斩获定点,取得下游客户和多家主机厂的认可,公司各项汽车新材料业务正进入业务发展关 键期,短期的研发及市场投入将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奠定基础,公司将加快相关业务的推进节奏 ,以科技创新能力保持行业优势地位。 (二)财务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下降55.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出现亏损,主要原因系:1、光伏产业周期调整,所处细分 领域价格竞争激烈,销售数量减少,胶膜产品毛利率处于低位,盈利能力承压。 2、因产能利用率处于低位,期末部分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报告期末光伏业务各项资产进行专业评估后,按会 计准则要求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3、公司新领域业务的研发和市场持续投入,对利润造成负面影响。 ──────┬────────────────────────────────── 2026-02-12│其他事项 ──────┴──────────────────────────────────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2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9日、2022年2月23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2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购买数量46500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553%。前述购买股票的锁定期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即202 2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 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出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 披露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同时 将对相关资产进行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 2026-01-20│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000万元至-44000万元。 2、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000万 元至-43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 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843.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860.13万元。 (二)每股收益:-6.73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5年,光伏行业供需错配失衡问题仍然突出。全年公司光伏胶膜业务主动降低规模、经 营降本,胶膜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减值计提减少。在行业深度调整期间,公司坚持围绕主业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海外胶膜业务布局节奏, 同时持续优化国内产业布局。另外,公 司积极探索双主业发展模式,汽车材料业务正进入业务发展关键期,短期的研发及市场投入将 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奠定基础,公司将加快相关业务的推进节奏,以科技创新能力保持行业优势 地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主要系: 1、光伏产业周期调整,所处细分领域价格竞争激烈,销售数量减少,胶膜产品毛利率处 于低位,盈利能力承压。 2、因产能利用率处于低位,期末部分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基于审慎性原 则,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报告期末光伏业务各项资产进行专业评估后,按会计准则要求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3、公司新领域业务的研发和市场持续投入,对利润造成负面影响。 ──────┬────────────────────────────────── 2026-01-07│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909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 2025-12-31│其他事项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公司于近日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 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吴莉莉女士 、吴加传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吴加传先生工作调整,为按时 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安 排,其指派曾清女士接替吴加传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变 更后的审计服务签字会计师为吴莉莉女士、曾清女士。除上述变更外,无其他变更事项。 二、变更后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曾清女士,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 (二)诚信记录 曾清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曾清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2025-12-30│其他事项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请见附 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与战略发展需要所作出的优化举措,旨在更有效地 支撑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适应新产品业务拓展与长远发展布局的要求。此次调整将进一步强 化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构建与战略相匹配的组织体系,全面提升公司的科学管理 水平和整体运营效率。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 2025-12-17│重要合同 ──────┴────────────────────────────────── 投资标的名称:高分子特种胶膜生产项目 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 准。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为响应光伏行业市场变化,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能布局,提高现有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 ,并更好地践行“就近服务、深度绑定核心客户”的战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 度,提升公司产品对核心客户的市场份额,公司拟在成都市金堂县设立公司,并投建高分子特 种胶膜生产项目。本次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属于公司存量产能的结构调整。本次对外投资是 公司结合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 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有: 1、审批风险: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 前置审批工作,审批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财务风险: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市场风险: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 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4、其他风险:本协议存在因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等而导致协议修改、 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加强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此次投资 的安全和效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响应光伏行业市场变化,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能布局,提高现有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 ,并更好地践行“就近服务、深度绑定核心客户”的战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 度,提升公司产品对核心客户的市场份额,公司拟在成都市金堂县设立公司,并投建高分子特 种胶膜生产项目。本次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属于公司存量产能的结构调整。预计项目总投资 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项 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成都市金堂县投建高分子特种 胶膜生产项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 2025-12-17│增资 ──────┴────────────────────────────────── 投资标的名称: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海优威”) 投资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 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运营管控,确保其合规、稳健、高效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风险管控,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海优威的业务生产经营需求,进一步提升全资子公司的综合 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的方式对泰州海优威增资7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 成后泰州海优威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增资 涉及的相关事项。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5-12-17│其他事项 ──────┴──────────────────────────────────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澳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与主 营业务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始终以真实生产经营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循合规性、审慎性、安 全性及有效性原则。所有交易均基于日常贸易项下及资本项下的实际业务需求,不进行以投机 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外汇衍生品交易,通过聚焦核心业务发展 ,以汇率风险对冲为核心目标,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公司财务的负面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上述额度。预计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 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0 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外汇衍生品 交易,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 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 好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 2025-12-17│委托理财 ──────┴────────────────────────────────── 一、调整的内容 本次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调整是将原来“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 资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调整为“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投资种类为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R1)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本次调整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 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 低(R1)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 产品,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 提下,将原来“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资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 保本约定的产品”调整为“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资种类为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风险较低(R1)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 等安全性高的产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2-17│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31│委托理财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 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 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 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该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08-21│其他事项 ──────┴────────────────────────────────── 回售期: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回售金额:0元 本次回售申报期内无投资者进行回售申报,无需办理向投资者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为事 项,本次回售已完成。 一、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公告情况 2025年8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优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并分别于2025年8月6日、2025年 8月13日、2025年8月15日披露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优转债”可选择回 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优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上海海优威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优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海优转债”的转债代码为“118008”,转债回售价格为100.22元/张(含当期利息)。“海 优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回售申报期已于2025年8月18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 (一)回售结果 本次“海优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回售价格为100.22元 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 次“海优转债”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公司无需办理向投资者支付回售 资金等后续业为事项,本次回售已完成。 (二)回售的影响 本次“海优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等方面造成影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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