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80 海优新材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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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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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1-13│ 69.94│ 13.4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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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2-06-23│ 100.00│ 6.91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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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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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 │ ---│ 2.76万│ 7297.76万│ ---│ ---│ ---│
│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 │ │ │ │ │
│)—平湖海优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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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 │ ---│ 217.44万│ 2337.56万│ ---│ ---│ ---│
│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 │ │ │ │ │
│)—越南海优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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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亿平米光伏 │ 2.55亿│ ---│ 2.38亿│ 100.66│ ---│ ---│
│封装材料项目(一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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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 ---│ 1857.81万│ 100.00│ ---│ ---│
│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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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 1.1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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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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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7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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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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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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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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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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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上│
│ │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上海海优│
│ │威应用”、“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上海新材料科技”) │
│ │ 增资金额:拟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优威应用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泰州海优威增资人 │
│ │民币5000万元、上饶海优威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上海新材料科技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 │
│ │ 为增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优威应│
│ │用、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上海新材料科技的资本实力,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
│ │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
│ │对上述四家全资子公司增资23000万元。 │
│ │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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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7 │交易金额(元)│7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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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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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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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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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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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海优威”) │
│ │ 投资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
│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 │议。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海优威的业务生产经营需求,进一步提升全资子公司的综│
│ │合竞争力,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的方式对泰州海优威增│
│ │资7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州海优威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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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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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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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平湖海优威│ 1.20亿│人民币 │2023-02-13│2033-01-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应用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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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上海海优威│ 1142.20万│人民币 │2024-11-06│2025-01-2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新材料股份│应用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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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上海海优威│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2-18│2025-12-0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科技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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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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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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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909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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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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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公司于近日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
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吴莉莉女士
、吴加传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吴加传先生工作调整,为按时
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安
排,其指派曾清女士接替吴加传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变
更后的审计服务签字会计师为吴莉莉女士、曾清女士。除上述变更外,无其他变更事项。
二、变更后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曾清女士,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
(二)诚信记录
曾清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曾清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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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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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请见附
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与战略发展需要所作出的优化举措,旨在更有效地
支撑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适应新产品业务拓展与长远发展布局的要求。此次调整将进一步强
化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构建与战略相匹配的组织体系,全面提升公司的科学管理
水平和整体运营效率。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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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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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高分子特种胶膜生产项目
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
准。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为响应光伏行业市场变化,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能布局,提高现有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
,并更好地践行“就近服务、深度绑定核心客户”的战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
度,提升公司产品对核心客户的市场份额,公司拟在成都市金堂县设立公司,并投建高分子特
种胶膜生产项目。本次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属于公司存量产能的结构调整。本次对外投资是
公司结合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
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有:
1、审批风险: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
前置审批工作,审批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财务风险: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市场风险: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
市场推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4、其他风险:本协议存在因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等而导致协议修改、
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利用自身经验及管理优势,加强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此次投资
的安全和效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响应光伏行业市场变化,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能布局,提高现有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
,并更好地践行“就近服务、深度绑定核心客户”的战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
度,提升公司产品对核心客户的市场份额,公司拟在成都市金堂县设立公司,并投建高分子特
种胶膜生产项目。本次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属于公司存量产能的结构调整。预计项目总投资
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项
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成都市金堂县投建高分子特种
胶膜生产项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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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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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海优威”)
投资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
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运营管控,确保其合规、稳健、高效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风险管控,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海优威的业务生产经营需求,进一步提升全资子公司的综合
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的方式对泰州海优威增资7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
成后泰州海优威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增资
涉及的相关事项。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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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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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澳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与主
营业务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始终以真实生产经营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循合规性、审慎性、安
全性及有效性原则。所有交易均基于日常贸易项下及资本项下的实际业务需求,不进行以投机
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外汇衍生品交易,通过聚焦核心业务发展
,以汇率风险对冲为核心目标,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公司财务的负面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上述额度。预计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
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0
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外汇衍生品
交易,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
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
好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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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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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的内容
本次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调整是将原来“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
资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调整为“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投资种类为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R1)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本次调整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
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
低(R1)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的
产品,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
提下,将原来“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资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
保本约定的产品”调整为“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投资种类为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风险较低(R1)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
等安全性高的产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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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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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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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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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
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
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
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该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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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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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期: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回售金额:0元
本次回售申报期内无投资者进行回售申报,无需办理向投资者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为事
项,本次回售已完成。
一、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公告情况
2025年8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优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并分别于2025年8月6日、2025年
8月13日、2025年8月15日披露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优转债”可选择回
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优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上海海优威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优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海优转债”的转债代码为“118008”,转债回售价格为100.22元/张(含当期利息)。“海
优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回售申报期已于2025年8月18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
(一)回售结果
本次“海优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回售价格为100.22元
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
次“海优转债”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公司无需办理向投资者支付回售
资金等后续业为事项,本次回售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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