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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68868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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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80 海优新材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7亿平米高分 │ 3.45亿│ ---│ 3.29亿│ ---│ ---│ ---│ │子特种膜技术改造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 │ 3.19亿│ 1241.60万│ 4416.42万│ ---│ ---│ ---│ │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 │ │ │ │ │ │) │ │ │ │ │ │ │ ├─────────┼──────┼─────┼─────┼─────┼─────┼──────┤ │年产1.5亿平米光伏 │ 2.55亿│ 335.66万│ 1.68亿│ ---│ ---│ ---│ │封装材料项目(一期)│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2.55亿│ ---│ 2.55亿│ ---│ ---│ ---│ │银行贷款 │ │ │ │ │ │ │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 ---│ 1.01亿│ 5.47亿│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 1.17亿│ ---│ ---│ ---│ ├─────────┼──────┼─────┼─────┼─────┼─────┼──────┤ │超募资金用于其他与│ ---│ ---│ ---│ ---│ ---│ ---│ │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 │ │ │ │ │ │ ├─────────┼──────┼─────┼─────┼─────┼─────┼──────┤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 ---│ 2106.13万│ ---│ ---│ ---│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 │ │ │ │ │ │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4-28 │ ├──────┼────────────────────────────────────────┤ │关联方 │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4-28 │ ├──────┼────────────────────────────────────────┤ │关联方 │邢台晶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海优威│平湖海优威│ 1.50亿│人民币 │2023-02-13│2033-01-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海优威│镇江海优威│ 4000.00万│人民币 │2022-08-05│2023-08-0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海优威│镇江海优威│ 3000.00万│人民币 │2022-12-13│2024-02-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海优威│上海应用材│ 2000.00万│人民币 │2022-10-11│2025-10-1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料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海优威│上海海优威│ 1000.00万│人民币 │2022-12-16│2023-12-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科技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海优威│上海应用材│ 804.77万│人民币 │2021-05-20│2026-05-2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料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海优威│上饶海优威│ 750.00万│人民币 │2022-09-29│2024-03-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上海海优威│常州合威 │ 500.00万│人民币 │2022-12-20│2023-12-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新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3-21│其他事项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俊 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详情和刘俊刚先生的简历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俊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 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公司召开第 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刘俊刚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 满之日止。 ──────┬────────────────────────────────── 2024-03-05│其他事项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在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拟注销全资子公司苏州慧 谷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 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慧谷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年9月7日 3、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金塘西路南侧101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李民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1X5KG88J 7、经营范围: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膜材料 、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及原料、电子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软件产品的研 发、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 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三、拟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拟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中小股东的利益。 ──────┬────────────────────────────────── 2024-03-05│其他事项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办理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境外采购与境外销售金额较高,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当汇率 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 的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签订 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 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 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欧元、越南盾等。 ──────┬────────────────────────────────── 2024-03-05│其他事项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适应新产品业务的拓展和战略长远发展布局的需要,以进一 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管理流程,构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组织体系,提升公司科 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优化,详见附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 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 2024-03-05│其他事项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16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4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146943.9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12253.3 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4690.64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12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 2024-02-07│股权回购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 内容: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 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16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 23年8月3日和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5)。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 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截止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9,806股,占公司总股本84,020,211股的0 .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5.45元/股,最低价为44.2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 ,697,451.3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 司股价变化,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同时为建立完善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 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即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 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7,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 公司将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 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三、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有利于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有利于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增加回 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 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 2024-01-12│其他事项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李民先生、李晓昱女士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海优新材股票的承诺函》,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李民先生、李晓昱女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8755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2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支持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李民先生、李晓昱女士自愿承诺,自其首 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7月2 1日),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承诺主体因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取得的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01-1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19438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9438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7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10000股,并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 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6301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84020000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3850400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5.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 169600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4.0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4名,对应股份数量3194380 0股,占比38.02%。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1月 22日(因2024年1月2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 2023-12-13│其他事项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孙公司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海 优威”)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 (一期)”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越南北江省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公司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 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694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94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260.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9.72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50Z0004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 2023-10-28│其他事项 ──────┴──────────────────────────────────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9月3 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并范围 内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0237063.8 9元。 ──────┬────────────────────────────────── 2023-08-31│其他事项 ──────┴──────────────────────────────────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6月3 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范围 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1,630,073.9 4元。 ──────┬────────────────────────────────── 2023-08-16│其他事项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齐明先生和全杨先生 因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基于新任岗位的工作职责,公司不再认定齐明先生 和全杨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同时,公司结合覃勇先生和刘俊刚先生的任职履历、对公司核心 技术的参与情况及历史贡献,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核心技术特点及发展趋势等因素,新增认定 其二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已建立完备的研发体系和管理机制,持续吸收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加入研发团队并做好人才储备。经过多年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研发团队人员持续增加、 整体实力不断提高。公司目前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工作均照常进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后,齐 明先生、全杨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并将继续为公司技术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此次核心技术人员的 变动不会对公司已取得的核心技术、对未来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齐明先生和全杨先生因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现任公 司车用新产品开发总监和国际业务发展总监,均为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基于新任岗位的工作职 责,公司不再认定齐明先生和全杨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同时,公司结合覃勇先生和刘俊刚先 生的任职履历、对公司核心技术的参与情况及历史贡献,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核心技术特点及 发展趋势等因素,新增认定其二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及董事会对齐明先生和全杨先生 多年来为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新增认定情况 结合覃勇先生和刘俊刚先生的任职履历、对公司核心技术的参与情况及历史贡献,以及公 司所处行业的核心技术特点及发展趋势等因素,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议案》,新增认定覃勇先生和刘俊刚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上 述二位简历如下: 覃勇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高分子 材料与工程专业,学士学位。2006年加入公司至今,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现任光 伏事业部研发总监。 刘俊刚先生,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橡塑 专业,学士学位。曾就职日本南部塑料(上海)公司产品工程师和新加坡统合公司工艺工程师 、生产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运营总监。2018年加入公司至今,历任公司设备研发部经理 ,现任设备研发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覃勇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980股,刘俊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其二位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二)核心技术人员取消认定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齐明先生和全杨先生因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现任公 司车用新产品开发总监和国际业务发展总监,均为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基于新任岗位的工作职 责,公司不再认定齐明先生和全杨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 1.人员情况 齐明先生,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高分子 材料专业,学士学位。历任东北制药集团公司东北第六制药厂销售部副处长、3M中国有限公司 交通安全产品部经理。2011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生产总监、销售总监,现任公司车用新 产品开发总监。 全杨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化学专 业,学士学位。历任北京第二制药厂销售部区域销售经理、3M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销售经 理。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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