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83 莱尔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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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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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126.56│ ---│ ---│ 1353.08│ 13.64│ 人民币│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 │ │
│金融资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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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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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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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 3.80亿│ ---│ 2.42亿│ 101.35│ ---│ 2023-12-31│
│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 │ │ │ │ │ │
│目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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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圆制程保护膜产业│ 5000.00万│ 378.14万│ 2375.47万│ 89.22│ ---│ 2023-12-31│
│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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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信号传输线(4K│ 6800.00万│ ---│ 24.06万│ 100.00│ ---│ ---│
│/8K/32G)产业化建 │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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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566.00万│ 1434.78万│ 2648.31万│ 89.35│ ---│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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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 5965.97万│ 3684.68万│ 4519.12万│ 75.75│ ---│ 2023-12-31│
│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 │ │ │ │ │ │
│目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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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吨新能源涂碳 │ 6134.03万│ 3885.39万│ 4299.79万│ 74.37│ ---│ 2023-12-31│
│箔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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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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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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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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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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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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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德”)三方股东拟按各自持股比例将天瑞德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
│ │0万元减少至2000万元(最终金额以工商核准金额为准)。 │
│ │ 鉴于公司监事周松华先生在天瑞德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 │则》的有关规定,天瑞德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
│ │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天瑞德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23%。根据2023年12月29日修订的《公司 │
│ │法》对注册资本认缴的新要求并结合天瑞德目前生产经营对资本金的需求,经天瑞德的三方│
│ │股东共同协商,拟按各自持股比例将天瑞德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少至2000万元( │
│ │最终金额以工商核准金额为准)。 │
│ │ 公司对天瑞德原持股比例为23%,天瑞德本次减资后,公司对天瑞德的认缴出资额将由2│
│ │3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46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23%。 │
│ │ 天瑞德本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金额最终以工商核准金额为准,公司与天瑞德其他股东的│
│ │减资金额将按照三方持股比例同比做相应的调整处理。 │
│ │ 鉴于公司监事周松华先生在天瑞德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 │则》的有关规定,天瑞德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天瑞德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
│ │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鉴于公司监事周松华先生在天瑞德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 │则》的有关规定,天瑞德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
│ │ 企业名称: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杨建中 │
│ │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22年07月14日 │
│ │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号之6(住所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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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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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蜀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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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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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提供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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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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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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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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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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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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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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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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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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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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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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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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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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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享有其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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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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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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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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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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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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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水电汽及提供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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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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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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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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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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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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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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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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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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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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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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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0 │
├──────┼────────────────────────────────────────┤
│关联方 │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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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享有其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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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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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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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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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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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意达 │佛山市顺德│ 200.00万│人民币 │2021-12-14│2022-12-13│连带责任│是 │否 │
│ │区容桂意达│ │ │ │ │担保 │ │ │
│ │电子薄膜器│ │ │ │ │ │ │ │
│ │件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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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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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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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
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将积极采
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专注主营业务,强化核心竞争力
公司本着“科技改变世界、材料美化生活”使命,在“客户为本、立志创新、品质卓越、
精益求精”的价值观引领下,以功能性涂布胶膜及应用产品、涂碳箔产品、碳纳米管为核心,
聚焦于新能源、新材料产品的研发、智能制造和销售。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功能性材料及其应用领域、涂碳箔产品领域获得技术优势,
形成多项核心技术,持续保持细分行业领域领先地位。
在公司第一大主营产品—功能性涂布胶膜及应用产品领域,2024年,公司将持续扩大该产
品在新能源市场的应用。2023年,公司已研发出多款应用于汽车领域的热熔胶膜与汽车用FFC
产品,可广泛应用于中控面板、时钟弹簧、汽车天窗、座椅、电动车门、CCS等。2024年,公
司将重点推进高频高速传输相关材料的研发,对标日本理研、住友等行业技术标杆企业,通过
对未来5G、云计算、高清显示等应用市场中高频高速传输的发展要求和趋势的理解,研发出更
为先进、更优高性能传输效率的膜材和线材,抢占市场发展机会。在线材应用方面,不断拓展
新领域,重点在新能源与汽车方向上推进研发,利用公司在功能性涂布胶膜的研发优势,顺应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智能化的发展要求,开发更多可应用至汽车、新能源锂电池的线材产品,
提升FFC对FPC、传统线束的替代率。
随着公司新厂已投入使用以及引进新的智能自动化产线,2024年公司将持续通过新厂进行
自主设备改造、更新、配套调整和资源的优化投入,以及开展一系列技术改造项目,整体提升
生产效率和优化工艺布局,实现从制造向“智造”的跨越。同时,在市场拓展方面,基于在3C
电子领域领先的研发技术水平与稳定的产品品质,公司将持续拓展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客户,
扩大客户群与收入占比,稳步切入新能源新赛道,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加速新能源产能建设,助力公司业绩增长
公司重点推动新能源产业布局,建设新能源涂碳箔、碳纳米管及导电浆料两大新能源项目
,积极拓宽新能源成长赛道,为扩大业务规模、助力业绩增长奠定基础。
公司新能源生产项目分别设在广东、河南、四川三地,构成黄金三角,可辐射全国市场。
其中建设于广东基地的“年产12000吨新能源涂碳箔项目”于2024年正式投产;建设于河南商
丘的项目,是公司与上市公司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火新材”)共同出资建设的“年产6万吨新能源涂碳箔项目”,该项目首期2万
吨产能预计将于2024年建成并试产、投产。受益于涂碳箔项目的产能增加,公司将凭借产能规
模优势,在现有稳定的储能电池客户资源基础上,重点拓展动力电池客户。借助神火新材在光
铝箔领域对锂电客户的品牌影响力,公司与神火新材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强强联合,共同开拓下
游动力锂电客户,依托公司的技术、品质、设备等优势及神火新材的原材料优势,更好地服务
下游大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与公司涂碳箔项目产能利用率。
公司在四川省甘眉工业园投资建设“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
目”,已在2023年破土动工,将在2024年加快项目建设并试产、投产。为保证项目的顺利投产
,2024年公司重点加强研发团队与销售队伍的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为
公司的快速发展夯实基础。同时,结合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与行业发展所需,因地制宜制定相
关内部控制机制与运营管理体系,减少异地给公司管理带来的地域限制,在稳步提升项目达产
率、保证产品品质稳定的同时提升管理水平,向生产和管理要效益,多方面提升经营效率和盈
利能力。此项目的投产,标志着公司进一步向新能源产业链上游发展,由此可打造为下游锂电
客户提供涂碳箔+碳纳米管+功能性膜材等多产品组合解决方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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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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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三个归属期、部分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三个归属
期、预留剩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故作废处理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826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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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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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相关规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
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
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授权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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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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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
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
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及监督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
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充分考虑
公司实际及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特制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公司保持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战略发展等实际需要出发,兼
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增加公司股利
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二、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本行业特点、资本市场监
管要求、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
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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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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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964352.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总股
本1551779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86565.3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48%。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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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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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尔科技”)于2024年4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更好地整
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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