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86 奥普特 更新日期:2026-0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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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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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2-22│ 78.49│ 15.3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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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08│ 38.91│ 667.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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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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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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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6787.7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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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103350.00│ 1455.8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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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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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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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 5.96亿│ 767.75万│ 4.88亿│ 81.93│ 6.01亿│ ---│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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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 3.04亿│ 148.06万│ 1.02亿│ 33.5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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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 3.07亿│ 307.32万│ 1.24亿│ 40.40│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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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 3.04亿│ 148.06万│ 1.02亿│ 33.5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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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 1.34亿│ 822.41万│ 1.00亿│ 74.79│ ---│ ---│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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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 4513.28万│ ---│ 4670.16万│ 103.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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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1.51亿│ 100.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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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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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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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营业收入为12.69亿元,同比增长39.24%。
2025年度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多重积极因素共同驱动:一方面,3C行业依托工业AI加
速发展、锂电行业稳步复苏,行业需求向好为营收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产品标准化
进程持续推进,在大客户群体的渗透度进一步提升,核心业务营收实现稳步增长。另一方面,
公司积极推进全球化布局,海外市场拓展成效显著,产品标准化优势也为海外业务拓展提供了
有力支撑,助力海外营收实现稳步增长。加之东莞市泰莱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并购完成,其
业务与公司主业形成有效协同,为营收增长带来正向贡献。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
本每股收益分别增长34.55%、30.46%和34.87%。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增长53.95%、53.19%。主要
得益于营业收入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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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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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盛林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
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许学亮先生列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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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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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普特”)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
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
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
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考
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
销等)的影响。
2、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发行合计不超过138000.00万元(含本数)可转换公司债券
,假设按照上限发行138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
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末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
及时间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3、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则分别假设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
(即在该时点一次性全部转股)或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该转股完成时间
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626.06万元和11599.79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持平、增长10%、增长20%进行测算。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影响,仅为模拟测算需要,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
的数值预测。
6、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128.02元/股(该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即
2026年2月9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实际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
格为模拟测算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
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
调整或向下修正。
7、假设以2025年9月30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员工
持股计划、现金/股票分红、增发及股票回购等其他会对公司股本产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情形
。
8、假设不考虑未来分红因素的影响。
9、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
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10、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
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分红承诺,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
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
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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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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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
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24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
)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卢盛林、卢治临、叶建
平、许学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认
定公司存在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且披露的相关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事实不符,因此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卢盛林、卢
治临、叶建平、许学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及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整改情况: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提及的相关事项,积极落实整改
措施,主要整改措施包括:1、组织董监高专门会议进行专项汇报说明,联合保荐机构及自行
开展针对董监高与内部相关部门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培训,并由审计部进一步加强
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审计。2、针对此次监管措施涉及的责任人进行内部通报批评。3、调整“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混发工资并作为节余资金增加“华东
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4、结合实际情况,将进一步加
快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
号:2024-006)。公司深刻认识到了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
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
施,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募集资
金管理水平,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消除违规行为影响,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并强化监督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推动公司规范、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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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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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25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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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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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
,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
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
、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特制定了《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或“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
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
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
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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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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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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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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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标单位”)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公司中标2026年度2D视觉方案招标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项目
中标具体情况如下: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单位: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2D视觉方案招标项目
(三)项目中标金额:人民币12000.00万元
二、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姜滨
(三)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四)注册资本:341713.4589万元
(五)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六)经营范围:一般项
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音响设备
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
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移动终
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与招标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项目中标金额为12000.00万元,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不产生影响,对公司2026年度业
绩影响取决于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和履约期限。若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经招标单位验收
后,预计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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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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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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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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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
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事
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
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
件,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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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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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8月20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
真讨论,选举许学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许学亮,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7年7月至2003年11月,历任艾一
资讯有限公司程序员、业务员、顾问、经理;2003年12月至2009年10月,历任用友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业务经理、售前总监、渠道总监;2009年11月加入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任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7月至今,任奥普
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东莞市奥普特智能传感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经理。
许学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930593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盛林先生、卢治临先生的一致
行动人。许学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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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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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
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公司拟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适时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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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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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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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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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东奥普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3544372.56元,2
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6260595.12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23545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42767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473172.00元(含税)。公司已分配中期现金红利15890609.15元,本年
度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6363781.1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0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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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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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5年4月2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96.246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2223.5455万股的0.787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以2025年4月2日为授予日,以48.8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6名激励对象授予96.
246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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