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凯因科技(68868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688687 凯因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先为达生物科技│ 3785.13│ ---│ ---│ 4029.84│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银杏树药业(苏州)有│ 19.92│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北京亦尚汇成创业投│ ---│ ---│ ---│ 2300.00│ ---│ 人民币│ │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药研发 │ 7.48亿│ 9736.72万│ 2.36亿│ 51.87│ ---│ ---│ ├─────────┼──────┼─────┼─────┼─────┼─────┼──────┤ │营销网络扩建 │ 4390.00万│ ---│ 2052.66万│ 102.63│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亿│ 300.00│ 2.50亿│ 100.02│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10│其他事项 ──────┴──────────────────────────────────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新药研发”中部分募投子项目进行变更及金额调整,本次调整后,“ 新药研发”项目总投资额不变。 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 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事项。公司监事会和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42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80589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024659.3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866140.6 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208号《验资报告》。公司 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且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 募集资金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北京中关村支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1年2月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年2月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 2024-04-10│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 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 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成龙,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3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邢雪,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 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质量控制复核人:金刚锋,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收费115.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00万元 。 2022年度审计收费11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0.00万元 。 2023年度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 。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 2024-04-10│其他事项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 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特制定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不断变化的行业环境,公司深 知只有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才能持续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20 24年,公司将致力于通过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强化 市场竞争力,加速创新驱动,加强投资者沟通同时积极回报投资者,以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主要措施包括: 一、践行全体股东共享共担理念,公司控股股东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践行全体股东共享共担理念,增 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安投资”)于近 日向公司出具《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2024年4月10日起6个月内不 通过任何方式在二级市场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上述承诺期内该部分股份因公司送 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如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 ,其因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4-04-10│委托理财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理财产品,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日 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 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审议批 准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日止。在前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短期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理财产品、债券产品、分红型保险、基金 [风险等级均为R1-R3])。且该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 项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购 买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4-04-10│其他事项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首次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 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了A、B两 类业绩考核目标,需同时满足。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在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中,公司累积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的A类业绩考核目标 。因此,公司将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44万股。 2、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 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了A、B两 类业绩考核目标,需同时满足。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在本激励 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第三个归属期中,公司累积营业收入均未达到上述的 A类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将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二个、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8.4万股。 3、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 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了A、B两 类业绩考核目标,需同时满足。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在本激励 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中,公司累积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的A类业绩考 核目标。因此,公司将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8.5万股。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和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8 0.9万股。 ──────┬────────────────────────────────── 2024-04-10│银行授信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在 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向兴业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杭州银行、 北京农商银行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上述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 。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年度授信额度事项之 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要素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视实际需求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贷款相关事宜,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 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统一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 凭证等相关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董事长确定 并执行。 ──────┬────────────────────────────────── 2024-04-1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9449062.14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7094442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509027股后的股本167435395股为基数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58848.7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为35.92%。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12259088.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52%。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2-03│其他事项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 2024-01-31│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271142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271142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月5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 2460000股,并于2021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 6982842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1204725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7.2572%,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38623697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2.7428%。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东取得的股份,限售期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名,对应股票数量52711422股,占公司现有股 本总数的30.8354%,将于2024年2月8日起上市流通。 ──────┬────────────────────────────────── 2023-12-19│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6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6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2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相关业务的规定,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出具 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 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北京凯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根据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杜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2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1-016)。 4、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5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5、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 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2、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股权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 ──────┬────────────────────────────────── 2023-08-25│价格调整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含预留部分授予)由13.61元/股调整为13.41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北京 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