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92 达梦数据 更新日期:2024-11-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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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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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群数据库管理系统│ 3.52亿│ ---│ ---│ ---│ ---│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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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分布式关系数│ 3.43亿│ ---│ ---│ ---│ ---│ ---│
│据库管理系统升级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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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云数据库产品│ 2.53亿│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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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梦中国数据库产业│ 8.00亿│ ---│ ---│ ---│ ---│ ---│
│基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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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梦研究院建设项目│ 6.03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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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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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9 │交易金额(元)│1.2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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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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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武汉达梦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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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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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武汉达梦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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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达梦数据技术有限│
│ │公司、达梦数据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 │12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达梦技术增资、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募集资 │
│ │金(含本数)向江苏达梦增资,具体增资进度及增资金额根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
│ │前述增资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确定并逐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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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9 │交易金额(元)│6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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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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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达梦数据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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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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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达梦数据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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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达梦数据技术有限│
│ │公司、达梦数据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 │12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达梦技术增资、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募集资 │
│ │金(含本数)向江苏达梦增资,具体增资进度及增资金额根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
│ │前述增资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确定并逐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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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03 │交易金额(元)│1.8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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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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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达梦数据库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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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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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达梦数据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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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达梦数据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达梦”) │
│ │ 投资金额: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梦数据”)使用募│
│ │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向上海达梦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达梦的注册资 │
│ │本将由人民币68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4800万元,达梦数据持有其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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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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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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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拟为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进
行了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建议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
险(以下简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保额10,00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后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为提高决策效率,
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
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
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二、审议程序
根据《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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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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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梦数据”)拟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中期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中期分红提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裕才出具的《关于提议武汉达梦数
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函》。冯裕才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建
议分红金额不低于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中期分红方案的内容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3185296.17元。截至2024年6月30
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73617698.36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中期分红方案
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中期分红方案
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7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600000.00元(
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1.02%。本次中期分红方案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次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
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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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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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246920224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冯裕才
5、注册资本:柒仟陆佰万圆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3日
7、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大厦C3栋16-19层
8、经营范围: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中心、数据分析、信息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等技术
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内训;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制造及批发兼零售;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
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的批发兼零售(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经国家密码管
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开发、生产(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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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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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梦数据”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
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
会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徐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
件。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上述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二届监事会任
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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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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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
国际”或“天职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期间:2017年至2
023年),同时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平、聂照枝已连续5年为公
司提供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现拟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
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
咨询机构。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
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
.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人员26名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陈子涵,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有证
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赵阳,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
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
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3:黄彬华,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
02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近20家。
2、诚信记录
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子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彬华、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邀标定价,公司拟支付2024年度外部
审计费用为95.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5.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00万元(含税),上述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
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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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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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冯裕才出具的《关于提议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情况:
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信心、财务状况展望、股东利益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为提升上市公司
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冯裕才提
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
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建议分红金额不低于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冯裕才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等
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将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坚持聚焦主业,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努力通
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
2、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将上述
提议形成具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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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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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梦数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856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
券”),招商证券和华英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达梦数据”
,扩位简称为“达梦数据”,股票代码为“688692”。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
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6.96元/股,发
行数量为19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900.00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
售数量为380.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
定时间内足额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0640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
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4560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
根据《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
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2983.68倍
,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即1520000股股票由网下回拨
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120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
数量的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080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468753%。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6月4日(T+2日)结束。
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
、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投资
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包括:
(1)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证投资”)
;
(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中
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金投”)。
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4年5月30日(T-1日)公告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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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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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梦数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856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
券”),招商证券和华英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900.00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
售数量为380.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
定时间内足额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0640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
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4560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96元/股。发行人于2024年5月31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网上定价初始发行“达梦数据”A股股票4560000股。
根据《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
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2983.68倍
,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即1520000股股票由网下回拨
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120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
数量的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080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468753%。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4年6月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4年6月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86.96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4年6月4日(T+2
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
,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
6月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招商证
券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
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
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限
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
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
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
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
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的,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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