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锴威特(68869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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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93 锴威特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功率半导体研发│ 1.45亿│ 572.27万│ 572.27万│ 3.95│ ---│ ---│ │升级项目 │ │ │ │ │ │ │ ├─────────┼──────┼─────┼─────┼─────┼─────┼──────┤ │尚未指定用途 │ 1.35亿│ ---│ ---│ ---│ ---│ ---│ ├─────────┼──────┼─────┼─────┼─────┼─────┼──────┤ │SIC功率器件研发升 │ 8727.85万│ 398.89万│ 398.89万│ 4.57│ ---│ ---│ │级项目 │ │ │ │ │ │ │ ├─────────┼──────┼─────┼─────┼─────┼─────┼──────┤ │功率半导体研发工程│ 1.68亿│ 2116.28万│ 2116.28万│ 12.59│ ---│ ---│ │中心升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亿│ 1.19亿│ 1.19亿│ 91.34│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四川甘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深圳陆巡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德力西(杭州)变频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四川德芯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深圳陆巡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2 │ ├──────┼────────────────────────────────────────┤ │关联方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陆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巡科技”) │ │ │ 本次对外投资概述: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 │ │司苏州创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芯投资”)拟以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陆巡科技新增│ │ │注册资本20.982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创芯投资将持有陆巡科技1.45%股权。 │ │ │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与关联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化科工”)共同│ │ │投资,甘化科工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系公司关联人,陆巡科技系甘化科工的参股公司│ │ │,在本次交易前甘化科工持有陆巡科技10.62%的股权,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甘化科工将持有陆│ │ │巡科技10.47%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创芯投资与关联人甘化科工将共同│ │ │投资陆巡科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彭占凯已回避表决,本事│ │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已对陆巡科技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评估,但未来可能面临宏观│ │ │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陆巡科技存│ │ │在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因此,上述因素对公司未来投资收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 │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各方正式签署相关协议,并进行工商登记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 │ │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相│ │ │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产业协同,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公司拟通过全资子│ │ │公司创芯投资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陆巡科技新增注册资本20.9820万元,占本次投资后 │ │ │陆巡科技注册资本的1.45%。 │ │ │ 陆巡科技系公司5%以上股东甘化科工的参股公司,在本次交易前甘化科工持有陆巡科技│ │ │10.62%的股权,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甘化科工将持有陆巡科技10.47%的股权。 │ │ │ 甘化科工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 │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甘化科工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 │ │子公司创芯投资与关联人甘化科工将共同投资陆巡科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彭占凯已回避表决。截至│ │ │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累│ │ │计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 │ │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甘化科工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甘化科工为公司│ │ │的关联方。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30│其他事项 ──────┴──────────────────────────────────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 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3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 3月31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4 年1-3月计提的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7,509,215.47元。 ──────┬────────────────────────────────── 2024-04-12│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陆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巡科技”) 本次对外投资概述: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创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芯投资”)拟以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陆巡科技新增注册 资本20.982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创芯投资将持有陆巡科技1.45%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与关联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化科工”)共同投 资,甘化科工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系公司关联人,陆巡科技系甘化科工的参股公司,在 本次交易前甘化科工持有陆巡科技10.62%的股权,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甘化科工将持有陆巡科技 10.47%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创芯投资与关联人甘化科工将共同投资陆巡 科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彭占凯已回避表决,本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已对陆巡科技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评估,但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经 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陆巡科技存在发 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因此,上述因素对公司未来投资收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各方正式签署相关协议,并进行工商登记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 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进 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产业协同,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 司创芯投资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陆巡科技新增注册资本20.9820万元,占本次投资后陆巡 科技注册资本的1.45%。 陆巡科技系公司5%以上股东甘化科工的参股公司,在本次交易前甘化科工持有陆巡科技10 .62%的股权,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甘化科工将持有陆巡科技10.47%的股权。 甘化科工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甘化科工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 司创芯投资与关联人甘化科工将共同投资陆巡科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彭占凯已回避表决。截至本次 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累计关联 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甘化科工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甘化科工为公司的 关联方。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 2024-04-12│其他事项 ──────┴────────────────────────────────── 2024年4月10日,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 等因素的影响,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 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68.20万元。 ──────┬────────────────────────────────── 2024-04-12│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可持 续发展,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于2024年4 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夯实主业,持续注重研发创新 公司作为功率半导体设计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芯,助力核心芯片国产化”的发展定位 ,专注于功率半导体的设计、研发与销售,深耕下游消费电子、工业控制及高可靠市场并持续 拓宽应用领域。2023年,面对宏观复杂的环境影响以及行业下游需求存在的一定波动,公司坚 持把夯实主业根基作为应对风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向管理要增长,深度挖掘客户需求 ,打造优质产品,深化客户精细化运营,针对客户不同需求痛点,提供更加专业的产品和服务 体验,真正做到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全方位价值创造力,以公司高质量发展更 好的回报投资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授权专利88项(其中发明专利47项、实用新型专利41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6项。2023年,公司研发人员人数从年初的40人增至年末的65人,研 发费用同比增长58.55%。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持续加大对产品及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 ,公司管理层深知研发创新是公司前进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在公司内部形成了支持研发、尊重 人才、提倡创新的浓厚氛围,助力公司产品不断创新,以期可持续根据市场动态、终端应用方 向的最新动向不断推出新产品,持续进行产品升级以保持自身竞争力。 2024年,公司将继续强化公司的经营管理,注重人才培养与优化研发环境,不断完善人才 培养体系,强化功率半导体芯片的前端设计技术内生增长。同时,增加研发的软硬件投入,建 立并完善器件试验室、可靠性实验室和失效分析实验室等,增强对产品可靠性的检测能力,优 化产品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和成果转化的能力水平,在注重基础研究的同时,深度拓展 前沿技术的应用,推动产品的技术高效升级,力求实现产品和技术的自主可控。为实现公司良 性健康发展,促进企业价值回归,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奉献力量。 二、坚持规范运作,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以投资者为本”理念的落实,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更需要在实际行动上贯彻执 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颁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积极响 应落实相关独董制度改革工作,细化落实相关要求,尽快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 2024年度,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建设,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 防范意识,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原有管理制度,在符合内部控 制要求的前提下,着眼于管理效率,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加 强内部监督,持续提高治理水平。 2024年度,公司证券部将继续收集整理最新的证券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管信息包括监 管案例,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学习,加强政策宣导,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 情况并做好预沟通,确保相关方履行承诺。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时完成证监会、 上交所要求学习的培训课程,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思想意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将以“提质增效重回报”为核心,在公司治理实践中,进一步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价 值导向,努力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 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促进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 ──────┬────────────────────────────────── 2024-04-12│其他事项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 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 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确认及2024年度津 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董事长根据其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领取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其他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2023年度薪酬基础上进行 浮动,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及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津贴标准为税前10.8万元/年,按月发放; 3、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2023年度薪酬基础上进行浮动,不再 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责,在2023年度薪酬基础上进行浮 动。 ──────┬────────────────────────────────── 2024-04-12│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锴威特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7794984.01元,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1935602.09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736842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526315.87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70.39%。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2│银行授信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2024年度拟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 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方 式,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额度可在各银行或新增银 行之间调剂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 股东大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 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 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申请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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