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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68869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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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96 极米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新芒(成都)股权投│ 2800.08│ ---│ 18.52│ ---│ ---│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 8.16亿│ 746.07万│ 8.43亿│ 103.35│ 15.33亿│ ---│ │系列产品研发升级及│ │ │ │ │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1.08亿│ 100.00│ ---│ ---│ ├─────────┼──────┼─────┼─────┼─────┼─────┼──────┤ │回购公司股份 │ ---│ 2.37亿│ 2.77亿│ 100.00│ ---│ ---│ ├─────────┼──────┼─────┼─────┼─────┼─────┼──────┤ │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 1.96亿│ 438.10万│ 1.83亿│ 93.51│ ---│ ---│ │目 │ │ │ │ │ │ │ ├─────────┼──────┼─────┼─────┼─────┼─────┼──────┤ │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 4837.37万│ 0.00│ 4837.37万│ 100.00│ ---│ ---│ │项目(已结项)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0.00│ 1.4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极米科技股│宜宾极米 │ 3.00亿│人民币 │2024-02-14│2025-12-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宜宾极米 │ 3.00亿│人民币 │2019-02-14│---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宜宾极米 │ 2.00亿│人民币 │2024-03-27│---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宜宾极米、│ 1.65亿│人民币 │2023-10-31│2024-10-3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极米香港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宜宾极米、│ 1.65亿│人民币 │2024-12-10│2025-12-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极米香港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极米香港 │ 1.64亿│人民币 │2023-08-09│---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宜宾极米 │ 1.00亿│人民币 │2023-02-27│---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宜宾极米 │ 5000.00万│人民币 │2023-11-30│2024-11-29│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极米香港 │ 4848.60万│人民币 │2024-02-18│---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极米香港 │ 4839.30万│人民币 │2024-08-28│2025-02-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极米香港 │ 1575.81万│人民币 │2024-04-24│---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为贯彻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优化公司经营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 可,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制定《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期间,根据方案内容,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在推动上市公司持续 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方面取得积极 成效。为评估上述行动方案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进一步落实有关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对 上述行动方案进行了评估。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 ,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作为智能投影产品的开创者,持续深耕投影仪市场。根据IDC数据,2024年中国投影 机市场总出货量540.7万台,同比增长14.2%;至2024年,公司已连续7年蝉联中国投影市场出 货量第一,连续5年销量、销额双第一。公司秉持“让光影改变生活”的使命,坚持底层技术 与产品创新双轮驱动,持续改善消费者体验。 2024年,公司继续推进研发创新战略和供应链体系提质增效,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和成本有 效控制提高研发和生产效率、增强市场响应速度,整体推动公司成本管控、效率提升及核心盈 利能力稳步增强。公司持续创新、优化产品矩阵,推出了DualLight2.0护眼三色激光、Eagle- Eye鹰眼计算光学、全自动云台等多项创新性技术,发布便携投影Play5、家用旗舰RS10系列、 轻薄投影Z7X高亮版及Z6X第五代等新品,在夯实入门级DLP投影份额优势的同时,提升了中高 端产品中激光投影占比,产品矩阵不断优化。公司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坚持以高质量研发 为根基,坚持用户价值,做用户想要的产品,保证公司国内智能投影市场领先地位,进一步夯 实公司品牌形象与产品口碑,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25年,公司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 (1)提高产品研发效率,坚持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双轮驱动,提升公司产品用户体验, 优化公司产品结构; (2)拓展光学技术应用场景:开拓并推进与国内外整车厂商及车载产业上下游合作,聚 焦智能大灯、智能座舱领域,打造公司车载投影产品差异化优势,完善车载业务供应链体系; 积极推出商用投影产品,拓宽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并构建多元化商用投影销售渠道,提升市场 份额。 (3)拓展销售渠道,重点布局欧洲、日本、东南亚等海外市场,打通区域市场线上及线 下重点销售渠道,提高海外用户触达能力,扩大公司品牌海外影响力,不断提高海外用户规模 ; (4)强化产品品质管控与成本管控,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向客户交付质量可靠的产 品; (5)完善全球化人才梯队建设,吸引并培养认同公司文化、满足企业需求的精英,借助 资深专家力量,促进年轻员工迅速成长、强化能力培养,为公司长远发展筑牢人才基石。 ──────┬────────────────────────────────── 2025-04-2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 年度拟不分红,不转增,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8366864.57元,充分考虑到公司部分业务处于投入期,研发投 入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4年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转增、不送红股。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 购金额32318.91万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2318.91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269.0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 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 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和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达成行权/归属条件的权益作废/注销。 ──────┬────────────────────────────────── 2025-04-02│股权转让 ──────┴────────────────────────────────── 拟参与极米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北京百度网 讯科技有限公司、钟超、廖杨;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750000股,占极米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2.50%;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 2025-03-19│其他事项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5年2月20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34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70000000股的0.49%。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67人 根据极米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2 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 2025-03-11│其他事项 ──────┴────────────────────────────────── 一、收到车企的开发定点通知概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宜宾极米”)于近日收到某国内知名汽车主机厂(基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其名称, 以下简称“客户”)的第二个开发定点通知,宜宾极米将成为该客户某项目的车载投影零部件 供应商。宜宾极米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订单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产品的开发、试验验证 、生产准备与交付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11月,宜宾极米获得了该客户的首个定点,象征着公司与该客户深度合作的起点。 凭借深厚的产品和技术积累,公司顺利推进与该客户的再次合作,快速获得该客户第二个定点 开发通知,进一步巩固了公司与该客户之间的紧密业务关系,拓展了合作的广度与深度。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获得8个车载业务定点,定点项目涵盖智能座舱、智能大灯零部件产 品,客户包括国内外知名汽车产业链企业,公司将继续深耕技术积累、创新解决方案以及卓越 生产质量管理,与客户保持紧密合作,积极响应其战略规划和需求。公司将专注于产品研发、 生产和交付的高效执行,同时持续推动车载显示解决方案的创新,拓展更多项目并实现量产交 付。通过先进的投影技术,不仅为家庭娱乐场景带来变革,也为智能座舱、车载照明等相关场 景注入更多可能性,提供卓越的智能化体验。 此次客户定点通知有利于公司智能座舱显示业务的拓展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开发定点通知不构成订单或销售合同,预计该项目对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此次开发定点涉及的产品量产后,公司将根据该客户实际订单交付情况进行产品收入确认,预 计项目生命周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2025-02-21│其他事项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5年2月20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34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70000000股的0.49%。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 划”)规定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极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5年2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0.8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予340000份股票期权。 ──────┬────────────────────────────────── 2025-02-12│股权转让 ──────┴────────────────────────────────── 拟参与极米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成都极米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开心米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廖传 均;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978538股,占极米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2.83%;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 2024-12-31│其他事项 ──────┴────────────────────────────────── 一、收到车企的开发定点通知概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宜宾极米”)于近日收到某国内知名汽车主机厂(以下简称“客户”)的第二个开发 定点通知,宜宾极米将成为该客户某项目的车载投影仪定点供应商,为其项目新车型供应智能 座舱显示产品。宜宾极米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订单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产品的开发、试 验验证、生产准备与交付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今年10月,宜宾极米获得了该客户的首个定点,象征着公司与该客户深度合作的起点。凭 借深厚的产品和技术积累,公司顺利推进与该客户的再次合作,快速获得该客户第二个定点开 发通知,进一步巩固了公司与该客户之间的紧密业务关系,拓展了合作的广度与深度。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获得7个车载业务定点,定点项目涵盖智能座舱、智能大灯零部件产 品,客户包括国内外知名汽车产业链企业,公司将继续深耕技术积累、创新解决方案以及卓越 生产质量管理,与客户保持紧密合作,积极响应其战略规划和需求。公司将专注于产品研发、 生产和交付的高效执行,同时持续推动车载显示解决方案的创新,拓展更多项目并实现量产交 付。通过先进的投影技术,不仅为家庭娱乐场景带来变革,也为智能座舱、车载照明等相关场 景注入更多可能性,提供卓越的智能化体验。 此次客户定点通知有利于公司智能座舱显示业务的拓展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开发定点通知不构成订单或销售合同,预计该项目对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此次开发定点涉及的产品量产后,公司将根据该客户实际订单交付情况进行产品收入确认,预 计项目生命周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2024-12-14│其他事项 ──────┴────────────────────────────────── 一、收到车企的开发定点通知概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宜宾极米”)于近日收到某国内知名汽车主机厂(以下简称“客户”)的开发定点通 知,宜宾极米将成为该客户车载投影仪定点开发供应商,为其供应智能座舱显示产品。宜宾极 米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订单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产品的开发、试验验证、生产准备与交 付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获得6个车载业务定点,定点项目涵盖智能座舱、智能大灯零部件产 品,客户包括国内外知名汽车产业链企业,上述定点预计将在2025年内量产。公司将继续深耕 技术积累、创新解决方案以及卓越生产质量管理,与客户保持紧密合作,积极响应其战略规划 和需求。公司将专注于产品研发、生产和交付的高效执行,同时持续推动车载显示解决方案的 创新,拓展更多项目并实现量产交付。通过先进的投影技术,不仅为家庭娱乐场景带来变革, 也为智能座舱、车载照明等相关场景注入更多可能性,提供卓越的智能化体验。 此次客户定点通知有利于公司智能座舱显示业务的拓展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开发定点通知不构成订单或销售合同,预计该项目对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此次开发定点涉及的产品量产后,公司将根据该客户实际订单交付情况进行产品收入确认,预 计项目生命周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2024-12-04│价格调整 ──────┴────────────────────────────────── 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3.3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6.98元/股(含)。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3 .3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159.20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0000000股的比例为2.27%,购买的最高价格为83.00元 /股、最低价格为66.50元/股,累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金额为11876.80万元(不含手续费、过 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4-11-19│其他事项 ──────┴────────────────────────────────── 一、收到车企的开发定点通知概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宜宾极米”)于近日收到某国内知名汽车主机厂(以下简称“客户”)两个项目的开 发定点通知,宜宾极米将成为该客户两款车型的车载投影仪及幕布定点开发供应商,为其供应 智能座舱显示产品。宜宾极米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订单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产品的开发 、试验验证、生产准备与交付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车载业务为公司战略布局重要方向,公司积极推进车载业务,截至目前已累计获得5个车 载业务定点,定点项目涵盖智能座舱、智能大灯零部件产品,客户包括国内外知名汽车产业链 企业,上述定点预计将在2025年内量产。公司将继续深耕技术积累、创新解决方案以及卓越生 产质量管理,与汽车主机厂及产业链伙伴保持紧密合作,积极响应其战略规划和需求。公司将 专注于产品研发、生产和交付的高效执行,同时持续推动车载显示解决方案的创新,拓展更多 项目并实现量产交付。通过先进的投影技术,不仅为家庭娱乐场景带来变革,也为智能座舱、 车载照明等相关场景注入更多可能性,提供卓越的智能化体验。 此次客户定点通知有利于公司智能座舱显示业务的拓展和持续发展,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开发定点通知不构成订单或销售合同,预计该项目对 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此次开发定点涉及的产品量产后,公司将根据该客户实际 订单交付情况进行产品收入确认,预计项目生命周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2024-11-15│其他事项 ──────┴────────────────────────────────── 一、收到车企的开发定点通知概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宜宾极米”)于近日收到某国内知名汽车主机厂(基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其名称, 以下简称“客户”)的开发定点通知,宜宾极米将成为该客户车载投影仪的开发定点供应商, 为其项目供应智能座舱显示产品。宜宾极米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订单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 定产品的开发、试验验证、生产准备与交付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客户定点通知有利于公司智能座舱显示业务的拓展和持续发展,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 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开发定点通知不构成订单或销售合同,预计该项目对本年 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此次开发定点涉及的产品量产后,公司将根据该客户实际订单 交付情况进行产品收入确认,预计项目生命周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2024-10-31│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为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 限于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极米”)、XgimiLimited(以下简称“极米香 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7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7.22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 ,2025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 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 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 为准。在上述预计的2025年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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