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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68869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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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96 极米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新芒(成都)股权投│ 3000.00│ ---│ 8.25│ ---│ ---│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 8.16亿│ 746.07万│ 8.43亿│ 103.00│ 7.20亿│ ---│ │系列产品研发升级及│ │ │ │ │ │ │ │产业化项目(已结项│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1.08亿│ 100.00│ ---│ ---│ ├─────────┼──────┼─────┼─────┼─────┼─────┼──────┤ │回购公司股份 │ ---│ 1.59亿│ 1.99亿│ ---│ ---│ ---│ ├─────────┼──────┼─────┼─────┼─────┼─────┼──────┤ │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 1.96亿│ 438.10万│ 1.83亿│ 94.00│ ---│ ---│ │目(已结项) │ │ │ │ │ │ │ ├─────────┼──────┼─────┼─────┼─────┼─────┼──────┤ │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 4837.37万│ 0.00│ 4837.37万│ 100.00│ ---│ ---│ │项目(已结项)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0.00│ 1.4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极米科技股│宜宾极米 │ 3.00亿│人民币 │2019-02-14│---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宜宾极米 │ 3.00亿│人民币 │2024-02-14│2025-12-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宜宾极米 │ 2.00亿│人民币 │2024-03-27│---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宜宾极米、│ 1.65亿│人民币 │2023-10-31│2024-10-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极米香港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极米香港 │ 1.64亿│人民币 │2023-08-09│---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宜宾极米 │ 1.00亿│人民币 │2023-02-27│---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宜宾极米 │ 5000.00万│人民币 │2023-11-30│2024-11-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极米香港 │ 4848.60万│人民币 │2024-02-18│---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极米科技股│极米香港 │ 1875.96万│人民币 │2024-04-24│---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0-31│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为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 限于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极米”)、XgimiLimited(以下简称“极米香 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7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7.22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 ,2025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 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 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 为准。在上述预计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各孙公司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对该等公司的担 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之日有 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 公司拟于2025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 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 具体事宜。 ──────┬────────────────────────────────── 2024-10-3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 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 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淦涛涛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汤其美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年贵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为:淦涛涛先生于2023年11月7日因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 021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受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于2024年9月6日因四川科瑞德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徐年贵先生于2023 年8月2日因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受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警示函,于 2023年10月11日因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及信永中和的 收费标准等确定。 ──────┬────────────────────────────────── 2024-10-31│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前述利 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2910元/股(含税) 。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和 《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前,公 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和限制性股票行权/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 2024-10-31│其他事项 ──────┴──────────────────────────────────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 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即2023年9月29 日至2024年9月27日止。归属期届满,仍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共计79500份。 本次确认失效/作废的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0-17│其他事项 ──────┴────────────────────────────────── 一、收到车企的开发定点通知概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宜宾极米”)于近日收到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 客户”)的开发定点通知,宜宾极米将成为北汽新能源的车载投影仪和幕布总成的定点供应商 ,为其享界新车型供应智能座舱显示产品。宜宾极米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订单需求,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指定产品的开发、试验验证、生产准备与交付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车载业务为公司战略布局重要方向,本次取得开发定点只是公司车载业务拓展的一小步, 是公司智能座舱业务的开端,除北汽以外,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极米于近日收到了国内另一家 知名汽车产业链企业的预定点通知,正式定点通知尚需通过该企业的供应商体系批准,具有不 确定性。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在家用和车载投影技术研发和创新方面长期投入,不但用投影技 术改变家庭娱乐场景,更给车载相关智能座舱以及智能照明等场景带来更多可能和良好体验。 此次北汽新能源定点通知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布局和持续发展,对公司业务拓展和未来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开发定点通知不构成订单或销售合同,预计该项目对 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此次开发定点涉及的产品量产后,公司将根据该客户实际 订单交付情况进行产品收入确认,预计项目生命周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2024-10-10│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30日,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和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3.39元/股( 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10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8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0000000 股的比例为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9.20元/股,最低价为78.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300.00万元(不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 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9-14│其他事项 ──────┴──────────────────────────────────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8日、2024年6月8日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公司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从公司回购账户以及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0000000股 的4.90%。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12个 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50%、30%、20%,各年度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 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8-30│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 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树立良好市场形象,助力市场信心提 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4月26日发布《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制定出明确的工作方向。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上 半年的主要工作成果报告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作为智能投影产品的开创者,持续深耕投影仪市场。根据IDC数据,公司已连续6年蝉 联中国投影市场出货量第一,连续4年销量、销额双第一;根据洛图科技(RUNTO)数据,2023 年极米位居全球家用投影机市场出货量排名第一。公司秉持“让光影改变生活”的使命,持续 改善消费者体验。 2024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国内投影市场需求侧仍然承压;公司努力拓 宽销售渠道,加快品牌出海与全球化战略步伐,报告期内公司海外收入取得增长,抵消了国内 需求疲软对整体收入的影响,2024年上半年公司整体收入规模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受部分老 品去库存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导致公司净利润及扣非净利润同比 下滑。 2024年上半年,公司坚持以市场及用户需求为导向,发布了定价不到两千的便携投影Play 5以及覆盖多价格带的护眼三色激光云台投影RS10系列产品。 Play5在奶茶杯大小的投影机身中内置了一体式隐藏云台,并搭配了“万象镜”与“氛围 音箱”等多种玩法,同时满足消费者对于投影好看、好带、好玩的要求,该款产品在抖音等电 商渠道广受用户好评。RS10全系产品搭载了公司的护眼三色激光技术,护眼三色激光技术是公 司“宽光谱+窄光谱”光源技术路线的最新成果,采用极米自主研发的激光融合光学架构,不 仅更接近自然光谱以保证舒适护眼的观影体验,更是全面提升了亮度、对比度、色域和色准等 影响画质的关键指标,在画质领先的同时,也让三色激光拥有了更加健康护眼的体验。除护眼 三色激光外,旗舰产品RS10Ultra还搭载了公司自主研发的Eagle-Eye鹰眼计算光学与全自动云 台等多项创新性技术,引领行业技术革新。同时为满足消费者在不同价格段的多样化需求,RS 10系列推出了Mini、Pro及Ultra等多种配置版本,以供消费者按需选择。 二、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加速全球化业务布局 公司作为中国投影市场领军企业,坚定实施品牌出海战略,持续推进海外本土化团队建设 ,加速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目前公司已在美国、日本、德国、新加坡等地设立了海外公司, 海外渠道覆盖不断扩大,除亚马逊、日本乐天等主流线上渠道外,公司产品已经进入欧洲、美 国及日本等区域市场的主要线下零售渠道,并已在东南亚及中东等部分新兴地区实现出货。 2024年上半年,在公司重点开拓的欧洲、北美及日本市场,公司继续精进本地化经营,不 断完善线下渠道覆盖,在全球经济受到高通胀及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等因素影响消费整体承压的 背景下,公司上半年海外收入仍实现增长。2024年3月,公司墨尔本授权体验中心开业;2024 年6月,公司奥克兰旗舰体验店开业,公司全球化营销网络布局不断深入。公司产品在海外市 场获得了多个荣誉奖项,公司海外新品AURA2、MoGo3Pro荣获欧洲影音协会EISA(ExpertImagi ngandSoundAssociation)大奖,在日本综合消费电子大赏VGP2024Summer评选中,公司产品荣 获10项大奖,其中HORIZONUltra、MoGo2Pro、AladdinX2Plus、AladdinMarca获得VGP音视频( AV)品类金奖及VGP生活方式(Lifestyle)品类金奖,Halo+获得VGP生活方式(Lifestyle) 品类金奖,MoGo2获得VGP音视频(AV)品类金奖。 ──────┬────────────────────────────────── 2024-08-30│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 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 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项应收账款、存货进行 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期 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1490.49万元。 ──────┬────────────────────────────────── 2024-08-27│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极米科技”)股东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网讯”)持有公司450735 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44%;北京百度毕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度毕威 ”)持有公司58362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83%。百度网讯和百度毕威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企业,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90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7%。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5月1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公司股 东百度毕威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4074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 34%;公司股东百度网讯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859259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2.66%,减持期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8月25日。公司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收到股东百度网讯和百度毕威的《关于减持结果的告知函》,2024 年5月27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公司股东百度毕威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40741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34%;公司股东百度网讯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980253股股 份,占总股本的1.40%。 ──────┬────────────────────────────────── 2024-06-13│其他事项 ──────┴──────────────────────────────────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 由20392800.00元(含税)调整为20373300.00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65000股。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2089000股,上述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 此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7911000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 4年6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总股 本为67976000股,依据上述计算方式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20392800.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如在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 增股份上市、回购股份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 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18)。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自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65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2089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参与利润分配 的股本总数为67911000股,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 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373300.00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 2024-06-13│其他事项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4年6月12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13805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70000000股的1.97%。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极米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4年6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01.11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1380500份股票期权。 ──────┬────────────────────────────────── 2024-05-18│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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