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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电子(68869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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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699 明微电子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电华大科技 │ 456.22│ ---│ ---│ 869.61│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 1.90亿│ 474.68万│ 1.43亿│ 75.13│ ---│ ---│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集成电路封装项目 │ 1.38亿│ 0.00│ 1.38亿│ 100.07│ ---│ ---│ ├─────────┼──────┼─────┼─────┼─────┼─────┼──────┤ │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 8408.00万│ 795.82万│ 7035.93万│ 83.68│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 ---│ ├─────────┼──────┼─────┼─────┼─────┼─────┼──────┤ │超募资金 │ 1.80亿│ 0.00│ 0.00│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27│股权回购 ──────┴────────────────────────────────── 2024年3月26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4725股,占公司总股本110 064640股的比例为0.08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65元/股,最低价为29.20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人民币2787591.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 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 元/股;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和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3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4725股,占公司总股本110064640股 的比例为0.08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65元/股,最低价为29.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 民币2787591.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2024-02-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4年2月19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 2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 公告。 ──────┬────────────────────────────────── 2024-02-21│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2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乐康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 议公司回购股份暨推进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二)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回购股份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 格跌幅累计达到20%”条件。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 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 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决定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 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总金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其中,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资金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 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资金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6000万元(含)。 2、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5.00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 222222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2%。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 价格上限45.00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111111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 2024-02-21│股权回购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深圳市明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乐康先生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及 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切实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同时继续专注主业和降本增效,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 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 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一、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专注公司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研发设计、封装测试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专注于数 模混合及模拟集成电路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分为显示驱动类、线性电源类和电源管理类等,产 品广泛应用于显示屏、TV、Monitor、智能景观、照明和家电等领域。在半导体产业链的协同 支持下,公司一直坚持“以创新为驱动、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创新机制,紧密结合国内外 市场发展的需求开展产品和技术的研发,不断进行新产品研发和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来满足 下游市场多样化的细分需求。 公司在专注主业的同时较早地布局半导体产业链,与多家上游晶圆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的 战略合作关系。丰富的晶圆供应商支持了公司多元化的工艺制程,同时与晶圆供应商达成产能 合作,为公司产品的未来发展布局提供了良好的支撑。 另外公司在Fabless经营模式上,同时拥有山东贞明和铜陵碁明两个全资子公司开展芯片 封测业务,提升产业链高效运转以及成本控制,保证产品和服务的可靠性与稳定性。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紧跟行业发展趋势调整产品研发和创新方向,开拓 新市场,增强新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 (二)坚定落实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2020年 度至2022年度累计实施现金分红32818.60万元,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 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充分利 用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和自有资金,保证未来经营的稳健发展,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 资回报。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严格执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公司将持 续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电话 、邮件等诸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 互信赖的关系。 二、提议回购的具体内容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乐康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1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和维护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乐康 先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中,部分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该用途下的回购股份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未来拟出售;此外,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切实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剩余部分的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资金为不低于人民币2 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资金为 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 2024-02-21│其他事项 ──────┴──────────────────────────────────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8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提案人:王乐康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直接持有11.74%股份的股东王乐 康,在2024年2月1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2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王乐康先生提交的《关于向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提请增加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原因 公司原定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公司统筹工作安排需要,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基于慎重考虑,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决定将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年3月5日召开,原股权登记日不变。 ──────┬────────────────────────────────── 2024-01-31│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 暨核心技术人员李照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照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辞任 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 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照华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和《离职承诺书》,在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所 有专利均为职务成果,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 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李照华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均已经完成交接,公司的生产运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开展。 李照华先生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 2024-01-31│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4年1月30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 《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公司原董事黄荣添先生和李照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分别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岩先生和张方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二、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调整前:王玉(召集人)、葛祥冲、黄荣添 调整后:王玉(召集人)、葛祥冲、罗丽红 (2)战略委员会: 调整前:王乐康(召集人)、李照华、王玉 调整后:王乐康(召集人)、张岩、王玉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调整前:葛祥冲(召集人)、罗丽红、李照华 调整后:葛祥冲(召集人)、罗丽红、张岩 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岩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为公司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张岩先 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岩先生在公司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任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2023-12-13│其他事项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明微电子”)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照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9524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2216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1%;公司监事尹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2424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0.22%;公司监事、核心技术人员郭伟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192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0.27%;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陈克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484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公司财务总监王忠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364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0.39%。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1年12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5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5%以上大股东 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李照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98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比例不超过0.21%;郭王洁女士计划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80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比例不超过0.15%;尹志刚先 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6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比例不超过0.06% ;郭伟峰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4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比例 不超过0.07%;陈克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621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比例不超过0.04%;王忠秀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41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比例不超过0.10%。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收到李照华先生、郭王洁女士、尹志刚先生、郭伟峰先生、陈克勇 先生、王忠秀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截至2023年12月11日,李照华先生、郭王 洁女士、尹志刚先生、郭伟峰先生、陈克勇先生、王忠秀女士均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 份计划时间届满,减持计划结束。 ──────┬────────────────────────────────── 2023-12-09│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 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7,677,37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2.40%,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7,677,37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18,592,000股,并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74 ,368,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453,6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914,309股。20 21年6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748,091股限售股上市流通。2021年12月20日,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16,804,800股上市流通。2022年12月19日,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战略配售的1,375,808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持有限售股共计57,677,376股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2.4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2月18日起上市流通。 ──────┬────────────────────────────────── 2023-10-31│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3年10月30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 查、分析和评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 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9596.21万元。 ──────┬────────────────────────────────── 2023-10-09│其他事项 ──────┴──────────────────────────────────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54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3年10月7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4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1859.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3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2023-08-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3年8月14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 查、分析和评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 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7494.05万元。 ──────┬────────────────────────────────── 2023-08-15│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对投资者联系方式进行了调整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前: 联系电话:0755-26983905 变更后: 联系电话:0755-26983981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均保持 不变,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2023-04-29│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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