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699 明微电子 更新日期:2024-11-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电华大科技 │ 374.32│ ---│ ---│ 631.11│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 1.90亿│ 0.00│ 1.44亿│ 75.76│ ---│ ---│
│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400.00万│ 0.00│ 5400.00万│ 100.00│ ---│ ---│
├─────────┼──────┼─────┼─────┼─────┼─────┼──────┤
│转至回购证券专户 │ 9980.00万│ 9980.00万│ 9980.00万│ 100.00│ ---│ ---│
├─────────┼──────┼─────┼─────┼─────┼─────┼──────┤
│集成电路封装项目 │ 1.38亿│ 0.00│ 1.38亿│ 100.07│ ---│ ---│
├─────────┼──────┼─────┼─────┼─────┼─────┼──────┤
│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 8408.00万│ 0.00│ 7135.18万│ 84.86│ ---│ ---│
│目 │ │ │ │ │ │ │
├─────────┼──────┼─────┼─────┼─────┼─────┼──────┤
│其余超募资金 │ 2627.79万│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9 │
├──────┼────────────────────────────────────────┤
│关联方 │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直接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9 │
├──────┼────────────────────────────────────────┤
│关联方 │深圳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间接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9 │
├──────┼────────────────────────────────────────┤
│关联方 │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直接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明微│铜陵碁明 │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4-15│2025-04-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8-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4年8月23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
查、分析和评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
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2337.56万元。
──────┬──────────────────────────────────
2024-08-14│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19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和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17)。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54002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22%,回购最高价格30.1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4.10元/股,回购均价28.19元/股,使
用资金总额9980.6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
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2024-07-30│其他事项
──────┴──────────────────────────────────
一、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4年7月3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6)。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5659399L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大厦11A
5、法定代表人:王乐康
6、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64,640元
7、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0日
8、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生产;集成电路及相关电子应用产品、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
技术开发和相关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
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须取得主管部门的资格证书后方可经营)。
──────┬──────────────────────────────────
2024-07-04│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
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
2次。
──────┬──────────────────────────────────
2024-05-18│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9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和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部分回购用途实施期限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该部分回购期限于2024年5月18日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部分回购实施情况公告
如下:
2024年3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94725股,占公司总股本110064640股的比例为0.08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65元/股,
最低价为29.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8.7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用)。
截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3064454股,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数为2129850股,占公司
总股本110064640股的比例为1.9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16元/股,最低价为24.10元/股,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7.6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及资金
来源均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
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
份回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共计2129850股回购股份,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且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
等权利。上述回购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日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并在本公告披露日后3年内完成出售。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启动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2024-04-29│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市
场竞争力,积极回报投资者,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资本市场的稳定、
繁荣和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研发设计、封装测试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一直专注于数模混合及模拟集成电路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分为显示驱动类、线性电源类和电
源管理类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显示屏、智能景观、照明和家电等领域。
公司秉承“创新、品质、求精、共赢”的技术路线,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发展动力,针对多
样化的市场需求,坚持将客户需求、市场导向与研发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拓展新领域、突破新
技术、研发新产品,未来公司将引进更多研发人才,提升技术研发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
司在驱动芯片领域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力争打造为全球LED驱动IC领域的领军企业。
(一)持续研发投入,提升产品实力
公司于2020年在科创板挂牌上市以来,2020至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3741.35
万元、9479.59万元、11693.77万元及9552.22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7.12%、7.58%
、17.08%及14.8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61个,有效实用新型
专利99个,有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74个,通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资质认定。
2024年,公司将持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对新技术的研究,加快原有产品升级换
代及产品研发创新,进一步拓展智能照明应用的广阔空间,逐步提升电源管理类产品竞争力,
丰富AC-DC、DC-DC的产品系列,进一步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持续专注小间距及MiniLED直显及
背光市场,全面布局MicroLED超高清商用显示及家用显示等高端市场,丰富产品矩阵,紧跟汽
车电子、人工智能等新兴应用场景发展方向,实现系统方案(硬件+软件)的同步供应,进一
步巩固和扩大公司在LED行业的领先地位。
(二)重视品质管控,增强合作粘性
公司始终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
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公司在Fabless的经营模式上,从20
14年开始自建封装测试厂,目前已形成了“设计+封测”一体化的产业协同布局,在保证满足
严苛的品质标准的同时,能迅速响应客户交付需求及新产品验证时间,协同提升研发效率,增
强与终端客户的合作粘性,先后荣获“欧普照明最佳质量贡献供应商”、“佛山照明优秀供应
商”和“公牛集团稳定质量奖”等荣誉。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
环节的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一步利用好公司两个自建封装测试厂的产能
,提升产能利用率、探索新型封测技术以进一步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生产成本优势;
关注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采取节能措施,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三)拓展销售渠道,提升销售水平
2024年,公司将聚焦行业最新发展趋势,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产品开发的核心导向,持续
扩展和优化产品线,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实现市场拓展和业务增长,提
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公司将积极参加行业展会,及时走出去掌握行业动态及客户需求
,进一步加强品牌宣传力度,提升公司知名度;加快完善营销与商业化团队的管理,通过优化
团队结构、完善培训体系以及加强团队协作等措施,进一步提升销售水平,增加人均效能;进
一步加强与头部客户的合作粘性,以高性价比的优质产品,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
──────┬──────────────────────────────────
2024-04-29│委托理财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3年10月7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
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将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增
加至不超过6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权
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
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
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在选择投资产
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
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通过对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
2024-04-29│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
等因素的影响,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深圳市
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公司本着谨
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
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10,538.03万元。
──────┬──────────────────────────────────
2024-04-29│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人民币-8656.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8777.08万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
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3-27│股权回购
──────┴──────────────────────────────────
2024年3月26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4725股,占公司总股本110
064640股的比例为0.08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65元/股,最低价为29.20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人民币2787591.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
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
元/股;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和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落实公司“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3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4725股,占公司总股本110064640股
的比例为0.08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65元/股,最低价为29.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
民币2787591.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2024-02-24│其他事项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4年2月19日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