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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威科技(68870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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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700 东威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GDR募集资金投入项 │ ---│ 9008.39万│ 1.82亿│ 25.61│ ---│ ---│ │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29│其他事项 ──────┴──────────────────────────────────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及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 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确认资产减 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6839659.21元。 ──────┬────────────────────────────────── 2024-10-25│其他事项 ──────┴────────────────────────────────── 特定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谢玉龙先生持有公司6534807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9%。其中, 4565363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前的股份,已于2021年6月15日起上市流通;46 1412股为集中竞价增持股份;1508032股为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谢玉龙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596000 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00%。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此次拟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集中竞价 交易取得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收到谢玉龙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自本轮减持计划开始 至今,谢玉龙先生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95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减 持价格区间为20.22元-26.21元,减持总金额为129224998.00元。较本轮减持计划剩余50股未 减持,因不具备大宗减持条件,故本轮减持计划已结束。本轮减持完成后,谢玉龙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数为574857股,持股比例为0.193%。 ──────┬────────────────────────────────── 2024-09-07│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1.3064亿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章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受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预计本合同将对公司2025年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实际影响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生产能力限制、技术更新等因素而 有所差异,具体影响数以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风险提示:合同各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 素将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签订合同为日常经营相关合同,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 发表意见。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近日,公司与珠海市深联电路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购销合同》,合同标的为VCP垂直连 续电镀线及其配套软件,合同金额分别为6350万元及6714万元,合计人民币1.3064亿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市深联电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俊松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融合东路888号 股东情况:深圳市深联电路有限公司92%,肖艳芬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3、关联关系说明 珠海市深联电路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能力,与公司方面不存在关 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珠海市深联电路有限公司 乙方: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VCP垂直连续电镀线及其配套软件 3、付款方式:合约按照购货方的通知分批交货,购货方根据批次支付货款。 4、交货时间与地点:交付时间以客户实际需求为准,交货地点为客户指定车间。 5、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 6、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章生效。 7、合同签署地点:深圳市 8、其他条款:合同对设备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设备验收时间与验收标准、质量保固期 及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知识产权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 2024-08-29│其他事项 ──────┴──────────────────────────────────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及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 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半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 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2,277,427.83元。 ──────┬────────────────────────────────── 2024-06-15│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776764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776764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 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号),东 威科技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00000股。2021年6月15日,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47200000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3729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47007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2.7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东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限售股仅涉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波及昆山方方圆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方圆圆” )、昆山家悦家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家悦家悦”)三名股东,共计1077 67646股,合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36.11%,上述限售股将于2024年6月2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7200000股,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4.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 768000.00元,转增股本70656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7856000股。上述权益分派已 实施完成,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 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2年12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 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 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发行GDR有关议案,同意发行GDR并在瑞交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GD 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117760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29632000股。上述境外发行 全球存托凭证事项已实施完成,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发行GDR对应的新增基础A股股票上市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8)。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29632000股扣除已回购公司股份400 800股为基数,即以229231200股为转增计算基数,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 股,合计转增股本687693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840136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3)。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事项导致 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 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 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及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3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 减值损失共计40,537,657.06。 ──────┬────────────────────────────────── 2024-04-27│委托理财 ──────┴──────────────────────────────────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及GDR募集资金,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 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04-27│其他事项 ──────┴────────────────────────────────── 为了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 或“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 、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 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持续聚焦电镀领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在电镀设备市场保持专注、持续创新,现已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电镀设备企业。公司 的垂直连续电镀设备,客户认可度高、市场竞争力强,广泛应用于高效能计算机、服务器、大 数据中心、高端通讯设备、人工智能、云储存等领域。 公司凭借在PCB电镀设备领域的深厚技术积累与领先市场地位,将业务拓展至通用五金电 镀领域及新能源领域,实现多个国内及行业首创。在新能源领域锂电中,公司在保持复合铜箔 水电镀设备的行业先发优势同时,也在锂电正负极材料(复合铜箔、复合铝箔)前道工艺设备 上双向发力,研发制作磁控溅射及真空镀设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服务。 为了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2023年11月公司设立东威科技(泰国)有限公司,公司将加快 泰国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大海外重点地区的辐射渗透力度,增强品牌全球影响力与知名度,不 断强化在全球电镀设备领域中的行业领先地位。 随着新型工业化的逐步推进,制造业将逐步向生产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迭代等升级。 公司作为电镀设备商,设备应用范围广阔,新型工业化进程中作用重大,将把握行业机遇,用 心做好产品,服务于国家的新型工业化发展方向。 (一)加速新能源项目建设,有效利用GDR募集资金。虽然2023年复合集流体产业化发展 不及预期,但是行业也有着一定的变化与发展,如:汽车客户端,复合铝箔已明确上车某些新 能源汽车;电池厂商端,某些电池商陆续完成复合铜箔的循环测试数据;材料供应端,复合铜 箔量产线已整装待发。这些变化都将有助于加速复合铜箔上车进程,产业链上各端也对2024年 产业化抱有较高预期。 公司作为行业先发者,应积极抓住机遇,提前布局好产能规划,承接产业化后订单。同时 ,GDR募集资金部分将用于昆山新能源项目,加速项目开建,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 2024-04-27│银行授信 ──────┴──────────────────────────────────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保障公司各 项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授信 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 保理、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等。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 为准。授信事项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 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7076995.80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 民币151427452.9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截至2024年度4月25日,公司总股本229632000股。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发布了《关于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并于20 24年2月23日完成回购公司股份400800股(公告编号:2024-010)。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第十三条之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公司在计算利润分配时应当从总 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因此,本次实际可利润分配股本基数为229231200股。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数为基数,即以22923 1200股为分红计算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次拟派发 现金红利57307800.00元(含税),占2023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7.85 %。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数为基数,即以229231200股为转增 计算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拟转增股本68769360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840136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2-24│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2 月5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价格不超过70.0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 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昆山东 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2024-007)。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2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回购,实际回 购公司股份4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9632000股的0.17%,回购最高价格38.00元/股,回购最 低价格37.20元/股,回购均价37.5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058235.1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 2、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 购。 3、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2024-02-06│股权回购 ──────┴──────────────────────────────────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 发展,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1、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 将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期间若相关法 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本回购方案将按修订后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相应修改;2、回购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 元(含); 4、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 ,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5、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刘建波先生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聂小建先生、李阳照先生在未来6个月不确定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票 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与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 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 2024-02-01│股权回购 ──────┴──────────────────────────────────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 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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