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08 佳驰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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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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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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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任其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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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测试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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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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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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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迈特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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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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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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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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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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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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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任其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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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测试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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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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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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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迈特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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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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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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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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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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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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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
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
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目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
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投资回报
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以上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四)资金来源及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
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
,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
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
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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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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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332488.16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未分配利
润为1363895711.1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69092641.92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分配利润
为1363895711.16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
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0
001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120003000.0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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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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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4〕1225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佳驰科技”,扩位简称为“佳驰科技”,股票代码为“6887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
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
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08元/股,发行股份
数量4001.00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00.05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5.00%。参与战
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60.0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
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40.01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3080.81万股,约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21%;网上发行数量为760.15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发行数量的19.7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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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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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按承诺参
与了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经确认,《发行公告》中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
的战略配售有效。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1月26日(T+1日)上午在上
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主持了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抽签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
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
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22885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
00股佳驰科技A股股票。
三、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
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
〔2024〕23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
〕19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
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4年11月25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
披露的14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995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
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5190440.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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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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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4775953户,有效申购股数为31991
9955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2376063%。
配号总数为63983991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100063983990。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4208.64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84.10万股)从网下回拨
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696.71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
数量的70.2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144.25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
9.79%。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576676%。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4年11月26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
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仪式,并将于2024年11月27
日(T+2日)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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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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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驰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以下简称“《首
发承销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
发〔2023〕35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上证发〔2024〕11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
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以
下简称“《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
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
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
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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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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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于2023年6月1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225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010000股,全
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将于2024年11月25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实施。战略配
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
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以下简称“《首发承销细则》”)、投资
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为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除此之外无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
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
购价格高于28.07元/股(不含28.07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8.07元/股的
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小于1500.00万股(不含150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
价格为28.07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500.00万股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
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7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计剔除150个配售对象,对应
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78560.0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5984200.00
万股的2.983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
、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08元/股,网下发
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11月2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7.2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0.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9.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27.0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
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及合格境外
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数”)的孰低值27.3840元/股。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
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41
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截至2024年11月20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3.3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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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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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
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225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
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40010000股,约占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1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为20005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
差额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408000股,约占扣除初
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601500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
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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