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08 佳驰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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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4-11-25│ 27.08│ 10.0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 ---│ 9493.65万│ 3.89亿│ 63.02│ ---│ ---│
│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电磁测控系统生产制│ ---│ ---│ ---│ ---│ ---│ ---│
│造及测试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 │ ---│ 137.94万│ 3.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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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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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7 │
├──────┼────────────────────────────────────────┤
│关联方 │成都佳融至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其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及金额: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驰科│
│ │技”)拟与成都佳融至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融至合”)共同投资设│
│ │立成都电磁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 │
│ │资标的”或“电磁测控子公司”)。电磁测控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佳驰 │
│ │科技拟以自有资金认购800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80%,佳融至合拟以自有资金认购20│
│ │0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20%。 │
│ │ 关联交易投资标的情况: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电磁测控子公司将围绕EMMS(电磁功能材│
│ │料与结构)领域,面向军用高端武器装备、民用高密度集成电子信息领域对“电磁”方面的│
│ │测试技术、测试能力的重大需求,聚焦开展以“电磁”为核心的测试技术研发、测试设备及│
│ │能力条件的总体集成设计、测试服务等主要业务。 │
│ │ 佳融至合由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姚瑶女士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构成公司关联│
│ │方。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
│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 │
│ │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
│ │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风险提示:由于投资标的的设立尚需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等有权审批部门核准,存在不确│
│ │定性。投资标的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
│ │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促进军民两翼协同发展,公司自主研发、设计、建设了新 │
│ │一代电波暗室——紧缩场RCS暗室及低频同轴反射率测量系统等系统,成功取得CNAS实验室 │
│ │认定,具备对外提供测试服务能力。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通过设立控股子公司,围绕│
│ │EMMS(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领域,面向军用高端武器装备、民用高密度集成电子信息领域│
│ │对“电磁”方面的测试技术、测试能力的重大需求,聚焦开展以“电磁”为核心的测试技术│
│ │研发、测试设备及能力条件的总体集成设计、测试服务等主要业务,加快推动公司战略目标│
│ │的实现。 │
│ │ 公司拟与佳融至合共同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电磁测控子公司,电磁测控子公司的注│
│ │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佳驰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佳│
│ │融至合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共同投资方佳融至合的│
│ │执行事务合伙人系佳驰科技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 │,构成关联交易。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
│ │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上且│
│ │未超过300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 │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 │
│ │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
│ │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本次对外投资的共同投资方佳融至合,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姚瑶女士系佳驰科技的董事长│
│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佳融至合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
│ │联交易。过去12个月,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关联方佳融至合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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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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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成
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因离职而不得归属的合计1.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
告。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等相关公告。2025年5月16日,公
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
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年6月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
获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授予条件成就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5.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
意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1.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5%。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
离职申请,则已获授但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
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三、本次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
──────┬──────────────────────────────────
2026-06-09│其他事项
──────┴──────────────────────────────────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成
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进行取消授予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
告。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等相关公告。2025年5月16日,公
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
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年6月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
获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授予条件成就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5.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
意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需在本激励计划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确定。截至目前,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合计29.675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明确权益的授予对象,公司拟对上述29.6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取
消授予处理。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亦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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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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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归属数量为46.76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169%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0人,可申请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7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169%,归属价格为27.36元/股(经20
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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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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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成
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
告。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等相关公告。2025年5月16日,公
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
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年6月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
获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授予条件成就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5.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
意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
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
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因此,根据前述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27.86-0.50=27.3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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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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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
288号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瑶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卢肖先生列席会议,总经理陈良先生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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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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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成都佳驰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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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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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82694385.67元,202
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440375066.70元。经董事会决
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005000.00元(含税)。如前述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将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合计200005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
.4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董事
会认为本预案符合《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
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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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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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
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供应商结算方式,公司(含子公
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拟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票据贴现等相关授信业务。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授信额度内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以上
综合授信无需公司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公司若在实际授信过程中缴纳保证金或提供相关担
保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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