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11 宏微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8-23│ 27.51│ 5.97亿│
├───────────┼───────────┼───────────┼───────────┤
│可转债 │ 2023-07-25│ 100.00│ 4.2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28│ 27.27│ 1191.1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26│ 19.42│ 383.4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无锡正海锦泰股权投│ 950.00│ ---│ ---│ ---│ -50.38│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华泰战新(常州)新│ 900.00│ ---│ 30.00│ ---│ 0.00│ 人民币│
│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 │ │ │ │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常州市宏晋创业投资│ 0.00│ ---│ ---│ ---│ ---│ 人民币│
│中心(有限合伙) │ │ │ │ │ │ │
├─────────┼─────┼─────┼─────┼─────┼──────┼──────┤
│常州宏诺致远创业投│ 0.00│ ---│ ---│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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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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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 ---│ ---│ 4.11亿│ 102.28│-5511.84万│ 2023-12-31│
│产业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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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111.29万│ 3300.00万│ 100.00│ ---│ ---│
├─────────┼──────┼─────┼─────┼─────┼─────┼──────┤
│结余超募资金永久补│ ---│ 630.07万│ 630.07万│ 100.00│ ---│ ---│
│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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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7995.19万│ 105.16│ ---│ 2023-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 ---│ 8000.00万│ 100.00│ ---│ ---│
├─────────┼──────┼─────┼─────┼─────┼─────┼──────┤
│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分│ ---│ 8435.87万│ 3.13亿│ 74.00│ 3141.19万│ ---│
│立器件生产研发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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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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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芯动能 │ 1.80亿│人民币 │2025-06-27│2031-06-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宏微科│芯动能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12-15│2030-12-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宏微科│芯动能 │ 3000.00万│人民币 │2024-11-25│2025-10-09│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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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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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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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数量:人民币325317000元(325317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328561385.35元(含当期利息,不含手续费)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7月24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7月24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7月2日
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
不低于37.063元/股),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宏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宏微
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宏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宏微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
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
前赎回“宏微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2026年7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宏微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并于2026
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3日披露了8次关于实施“宏微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本次
可转债赎回相关事项如下:
1、赎回登记日:2026年7月23日
2、赎回对象范围: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7月2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宏微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9973元/张。
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24日,票面利率为1.00%。
计息天数:自2025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24日(算头不算尾)共计364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0%*364÷365≈0.9973元/张(四舍五入
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9973=100.9973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7月24日
5、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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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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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
。
投资主体:由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即使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也不排除该项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
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主体及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投资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
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主体及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不影
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10.00亿元,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
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除此以外,前期其他授权事项不变。上述事项已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主体、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投资主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
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
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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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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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
回购尚未使用的769030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
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为76903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5%,
待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216679393股减少至215910363股,注册资本
预计将由人民币216679393元减少至215910363元。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
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7690
30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9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
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已回购股份1597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06%,回购最高价
格25.7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2.52元/股,回购均价15.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
49.6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
金总额下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3)。
(二)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
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12元/股(含)。回购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
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江苏宏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91)。
截至2025年12月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1391083股,占公司总股本213092653股的0.6528%,回购最高价格26.53元/股,回购最低价
格13.00元/股,回购均价17.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29761.51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股份
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上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82)。
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和第二期股份回购计划合计回购股份298905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
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69030
股用途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除该项内容
调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调整。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有2220
020股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总数769030股进行注销,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
相应减少769030股。本次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待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完成通知债权人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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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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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基于业务经营和套期保值的需要,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业务。
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
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交易的币种
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境外销售和采购的结算货币美元、欧元为主,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
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额度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
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
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
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
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业务,控股子公司存在境外采购业务,结算货币主要采用美
元、欧元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
响。为防范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稳定
境外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以投机、套利为目
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交易的币种以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境外销售和采购的结算货币美元、欧元为主,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
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额度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
实施相关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特指在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
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等外汇
交易业务,外汇币种则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境外销售与采购结算货币美元、欧元为主。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
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
等值外币,交易的币种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境外销售和采购的结算货币美元、欧元为主,预计
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
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额度使用期
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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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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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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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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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实施“宏微转债”提前赎回,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赎回登记日:2026年7月23日
赎回价格:100.9973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7月24日
最后交易日:2026年7月20日
截至2026年7月10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7月20日(即“宏微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6个
交易日,2026年7月20日为“宏微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最后转股日:2026年7月23日
截至2026年7月10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7月23日(即“宏微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9个
交易日,2026年7月23日为“宏微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宏微转债
”将自2026年7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宏微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8.51元/股的转股
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9973元/张)被强
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会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宏微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7月2日
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
不低于37.063元/股),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宏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宏微
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宏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宏微转债”全部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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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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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7月2日
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不低于37.063元/股),已
触发《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宏
微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宏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宏微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宏微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8.51元/股的转股
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
,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2号),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0.00万张,每张面2
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
发行之日起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3号)”文同意,公司43000.00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8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微转债”,债
券代码“11804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宏微转债”自2024年1月31日
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间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9年7月2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62.45元/
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宏微转债”自2024年1月31日起可
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62.45元/股。
因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2日起调整为62.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宏微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
《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手续。公司于20
24年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微转债”
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宏微转债”转股价格由62.35元/股向下修正为40.00元/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宏微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2)。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宏微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9日起调整
为28.5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时调整“宏微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因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转股价格自2025年8月15日起调整为28.51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
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登记完成后调整可
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截至目前,“宏微转债”转股价格为28.5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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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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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5月31日分别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919521038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赵善麒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8日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华山路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
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
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
电路设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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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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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宏微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宏微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宏微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宏微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
26年6月11日出具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
【2026】跟踪第【102】号01),评级结果如下:中证鹏元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
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宏微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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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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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董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情
况如下:
1、特定股东王晓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347545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101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的
股份,且已于2022年9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特定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刘利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687039股
,占公司总股本0.791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送红股和资
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9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四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463900股,占
公司总股本0.217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其中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已于2024年9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权激励部分已于2023年9月27日上市流
通。
4、高级管理人员许春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3100股,占公司总股
本0.010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股份,且已于2023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及董高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相关股东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1、特定股东王晓宝先生拟减持不超过5868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
.2754%,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2、特定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刘利峰先生拟减持不超过4216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0.1978%,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四平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158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不超过0.0543%,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
4、高级管理人员许春凤女士拟减持不超过56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
过0.0026%,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
至2026年6月4日,特定股东王晓宝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6800股,减持股份数
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754%;特定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刘利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4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87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四平先生通过
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5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0%;高级管理人员
许春凤女士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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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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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善麒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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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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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崔崧先
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崔崧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
,崔崧先生将专职履职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宏微爱赛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爱赛”)
总经理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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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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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运营能力,2026年度,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或“公司”)拟在各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
业务及日常经营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公司预
计为控股子公司芯动能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宏微怀实提供不
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担保
额度预计事项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
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
)等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贷款银行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
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上述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人日常经营活动
能够有效控制及管理,担保风险可控。担保项下之银行授信之用途,和/或涉及项目,应符合
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计划,并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并获得相应
批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担保
额度预计事项之日止,在前述有效期内,本次预计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之
间进行内部调剂。若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子公司情况的,对该等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亦可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6年度提供的担保额
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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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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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59.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1,309.28万股的0.2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4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9.3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59.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宏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文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5)。
4.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5.2025年5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宏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5-030)。
6.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9日
2、预留授予数量:59.00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14人
4、预留授予价格:9.35元/股
5、股票来源: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
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
前5日;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归属安排应当符
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
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计划激励对象亦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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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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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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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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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本着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
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557.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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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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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
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
社会责任,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
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2025年行
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和“2026年主要措施”报告如下:
一、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是国内功率半导体领域的领军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以IGBT、FRD、SiC、Ga
N为核心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及模块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依托第三代半导体材料
与工艺创新,公司在超微沟槽结构+场阻断技术、续流用软恢复二极管芯片技术、模块塑封技
术等领域形成独特技术壁垒,自主研发的第七代功率芯片已实现关键性能指标对标国际先进水
平。公司产品全面覆盖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充电桩和OBC电源)、新能源发电(光伏逆变
器、风能变流器和电能质量管理)、储能、工业控制(变频器、伺服电机、UPS及各种开关电
源等)、家电消费等领域,产品性能与工艺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2025年度,公司所处的功率半导体行业景气度回升。全球智算投资持续加码,新能源发电
、工业控制、AI服务器电源等领域对新型电力电子装置的需求加速迭代。公司把握市场机遇,
持续丰富IGBT、MOSFET、FRD及SiC、GaN产品组合,扩大业务外延,丰富客户结构,根据客户
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功率器件解决方案,带动了整体盈利能力提升。
2026年是高质量巩固的关键之年,公司管理团队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发展战略,为
实现既定经营目标努力。2026年公司将以“提升产品竞争力、打造柔性供应链、巩固质量品牌
力、抢占市场制高点”的工作方针,持续开发具有高护城河、高技术浓度、高性价比的功率器
件产品,降本增效,保障高质量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将从以下方面优化业务管理工作:
(一)深耕主业经营提质,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和精细化管理,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良品率。
通过加强上下游协同,深化产业链战略合作,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134770.6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11.4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23%和218.30%
,经营业绩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2026年,公司管理团队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发展战略,为实现既定经营目标努力。
公司将全面贯彻“一体两翼”战略,在巩固现有硅基器件主航道优势的同时,加速渗透SiC和G
aN为代表的第三代半导体高性能功率模块在多场景中的规模化应用,重点布局AIDC、人形机器
人、低空经济、可控核聚变、智能电网等成长性领域,持续深化技术研发与客户合作,提升产
品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在新兴赛道构建先发优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蓄力护航。
1、深化多领域市场布局,加速新兴产业突破
持续深化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工业控制三大核心市场布局,加速向AIDC、人形机器人
、低空经济、可控核聚变、智能电网等新兴产业场景渗透;依托自研IGBT、SiC、GaN芯片及模
块一体化技术优势,加快第三代半导体产品的客户验证与批量交付,进一步拓展头部车企、新
能源发电、数据中心等高端供应链份额,构建覆盖传统优势赛道与前沿新兴领域的全场景市场
体系,夯实功率半导体国产替代核心竞争力。
2、聚焦核心技术攻关,筑牢技术壁垒
针对新能源汽车与新能源发电领域的Si基器件,加大研发投入,深入开展标准化和定制化
产品研发;利用高电流密度IGBT芯片和先进封装技术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工业控制、新能源发电
、储能、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等领域产品的性能、一致性及稳定性;聚焦第三代半导体材料
(如SiC、GaN)在功率半导体器件领域的设计研发与应用拓展,加快第三代半导体SiCSBD和Si
CMOSFET芯片开发及量产。
3、完善人才招引与人才培养制度,推行价值循环机制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注重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并建
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一方面,公司将继续深化员工再培训体系,加速培育一批综合素质过硬、
业务能力精湛的芯片及模块设计人才、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拓宽引才渠道,加大
外部人才的引进力度,尤其是国内外的行业技术专家、管理经验杰出的高端人才等,保持核心
人才的竞争力。通过建立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员工的忠
诚度与价值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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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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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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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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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1711.49万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967.82万元。结合公司工业控制、新
能源汽车、风光储等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
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经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和其他形式的分配,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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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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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
,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最新薪酬发
展趋势,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议案中有关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8.4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独立
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长期激励),不再领取董事津贴。其中长
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项目。
(2)不在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实行非独立董事津贴制
,津贴为人民币8.4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长期激励),其中绩效奖金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奖金与公司及个人绩效结构挂
钩。其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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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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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635.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1743.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0.5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913.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8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68044.19万元,较期初增长3.0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108668.02万元,较期初增长1.03%。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公司所处的功率半导体行业景气度回升。全球智算投资持续加码,芯片功耗攀升
与机柜密度跃增驱动供电升级,新能源发电、工业控制、AI服务器电源等领域对新型电力电子
装置的需求加速迭代。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持续丰富IGBT、MOSFET、FRD及SiC、GaN产品组合
,扩大业务外延,丰富客户结构,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功率器件解决方案,带动了整体
盈利能力提升。
2025年,随着下游市场景气度的提升,行业供求关系持续改善,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
叠加3-5年长账龄呆滞库存的集中清理,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同比大幅减少,对当期净利润
改善贡献显著。
2026年,公司将围绕“提升产品竞争力,打造柔性供应链,巩固质量品牌力,抢占市场制
高点”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公司“一体两翼”战略,在巩固现有硅基器件主航道优势的同时
,加速渗透SiC和GaN为代表的第三代半导体高性能功率模块在多场景中的规模化应用,重点布
局AI服务器电源、人形机器人关节控制、可控核聚变、低空经济等成长性领域,持续深化技术
研发与客户合作,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在新兴赛道构建先发优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蓄力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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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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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高持有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特定股东王晓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347545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101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的
股份,且已于2022年9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特定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刘利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687039股
,占公司总股本0.791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送红股和资
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9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四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463900股,占
公司总股本0.217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其中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已于2024年9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权激励部分已于2023年9月27日上市流
通。
4、高级管理人员许春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3100股,占公司总股
本0.010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股份,且已于2023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特定股东王晓宝先生拟减持不超过5868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
.2754%,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2、特定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刘利峰先生拟减持不超过4216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0.1978%,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四平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158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不超过0.0543%,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
4、高级管理人员许春凤女士拟减持不超过56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
过0.0026%,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上述减持计划中的减持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
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
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及董高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1、王晓宝先生最近一次减持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8)
2、刘利峰先生最近一次减持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3、李四平先生最近一次减持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
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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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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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8),以及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现将相
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陈振伟和陈兴冬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原委派
夏均军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质量
复核人。鉴于天健内部工作安排调整,现委派翁锦胜接替陈兴冬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委派李
宗韡接替夏均军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振伟和翁锦胜,变更后的
项目质量复核人为李宗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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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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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0万
元至2,100万元,较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较上年同期增加2
,846.73万元至3,546.73万元,同比增加196.77%至245.15%。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0万元至1,
200万元,较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较上年同期增加4,199.02万元至4,599.02
万元,同比增加123.54%至1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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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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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
。
投资主体:由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主体及投资额度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即使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也不排除该项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
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
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5-0
50)。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不影
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主体及投资额度的
议案》,投资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
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除此以外,
前期其他授权事项不变。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主体、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投资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由不超
过人民币2.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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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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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与一家国内传动领域的
控制设备与系统集成头部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未来将聚焦电控系统、液压控制系统、伺服系统、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执行器、
电动缸、控制器)中所用到的功率半导体器件,并重点围绕氮化镓(GaN)功率半导体器件开
展联合共研,旨在强化双方在电控系统、液压控制系统、伺服系统、机器人等诸多领域的业务
布局与竞争优势。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
。本协议项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双方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双方合作的机器人应用领域的相
关功率器件产品尚处于初期共研阶段,尚未实现规模化量产,后续具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尚存
在不确定性,若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可能导致协
议无法如期履行或履行效果未达预期。对于在本协议之下开展的具体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进
展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对公司2025年度及未来业绩不构成直接
影响,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需视下一步具体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来确定。
一、本协议签订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为
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建立更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未来将聚焦电控系统、液压控制系统、伺服
系统、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执行器、电动缸、控制器)中所用到的功率半导体器件,并重点围
绕氮化镓(GaN)功率半导体器件开展联合共研,旨在强化双方在电控系统、液压控制系统、
伺服系统、机器人等诸多领域的业务布局与竞争优势。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某公司(鉴于对方名称涉及商务保密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方名称予以豁免
披露。)
乙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宗旨
双方遵循“相互尊重、诚信合作、依法合规、合作共赢”原则,充分利用双方优势资源,
推动合作产业升级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三)合作内容
推动双方在电控系统、液压控制系统、伺服系统、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执行器、电动缸、
控制器)中所用到的功率半导体器件的深度合作。通过整合双方的资源优势,为共同发展提供
相应资源和服务。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四)协议各方主要义务
1、甲乙双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甲乙双方应为双方合作事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所需的文件资料
、人员及政策支持等。
3、甲乙双方承诺提供的业务及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可信,无刻意隐瞒、修饰或歪曲可能
对双方合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要事实。
4、甲乙双方同意,后续双方基于本框架协议项下合作事项所签署的合同、协议文件,可
以以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控股子公司签署并履行。
5、任何一方均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或以欺诈、胁迫等其它非法手段损害对方利益。任何
一方在与第三方商洽涉及本协议内容的事项时,不得损害对方在本协议中的地位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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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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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2月4日,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
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30.1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2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江苏宏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91)。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508277股,占公司总股本212884185股的比例为0.238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00元/股,
最低价为18.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8917.7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
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
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截至2025年12月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1391083股,占公司总股本213092653股的0.6528%,回购最高价格26.53元/股,回购最低价
格13.00元/股,回购均价17.9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29761.51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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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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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86.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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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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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2025年8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
、调整董事会成员、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5年7月26日、8月13日分别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成员、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919521038
注册资本:21288.4185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赵善麒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8日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华山路18号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及电子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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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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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
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半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51.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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