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11 宏微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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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8-23│ 27.51│ 5.97亿│
├───────────┼───────────┼───────────┼───────────┤
│可转债 │ 2023-07-25│ 100.00│ 4.2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28│ 27.27│ 1191.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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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无锡正海锦泰股权投│ 950.00│ ---│ 47.74│ ---│ 746.78│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常州宏诺致远创业投│ 0.00│ ---│ 0.00│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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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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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300.00万│ ---│ 2188.71万│ 66.32│ ---│ ---│
├─────────┼──────┼─────┼─────┼─────┼─────┼──────┤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 ---│ ---│ 4.11亿│ 102.28│-3330.58万│ 2023-12-31│
│产业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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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7995.19万│ 105.16│ ---│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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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用途 │ 630.07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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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 ---│ 8000.00万│ 100.00│ ---│ ---│
│流动资金项目 │ │ │ │ │ │ │
├─────────┼──────┼─────┼─────┼─────┼─────┼──────┤
│超额募集资金1 │ ---│ ---│ 2188.71万│ 66.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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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募集资金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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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分│ ---│ 7275.07万│ 2.29亿│ 54.07│ 2010.21万│ 2027-06-30│
│立器件生产研发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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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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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芯动能 │ 3000.00万│人民币 │2024-11-25│2025-10-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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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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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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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宏微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宏微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宏微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宏微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
25年6月13日出具了《2023年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
5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169】号01),评级结果如下:
中证鹏元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宏微转债
”的信用等级为“A”。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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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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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微科技”)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4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宏
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文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5)。
(四)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
(五)2025年5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宏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六)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5名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
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人数、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
1人调整为11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6.07万股调整为232.8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数量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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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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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1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32.86万股,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21288.4185万股的1.09%。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
25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6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9.35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116名激励对象授予232.86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宏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文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5)。
4、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年5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宏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5-030)。
6、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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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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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
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董事会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现
金分红方案时应听取各方的意见,尤其是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应通过电话、传真
、邮件或者投资者交流平台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二、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及
其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需求及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公司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回报投资者,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的具体规划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应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应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并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
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及时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公司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必要时也可以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期末余额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
项,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
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现金分红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前提下,并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的利润分配,必要时
也可以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公司章程》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若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未进行
现金分红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交该利润分配
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应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
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红的条件: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
展需求,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采取股票股利的
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取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因素,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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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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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常州芯动能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动能”“被担保人”)
,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微科技”)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2.5亿元(含已经审议通过并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00.52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的运营能力,结合芯动能未来发
展规划,公司在芯动能申请授信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并于2024年8月7日经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预计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额度。
因其实际需要,公司2025年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已经审议通过并尚在有效期
内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具体内容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
,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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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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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车规级功
率半导体分立器件生产研发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
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4300000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00.00万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72.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327.6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31日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2023年7月31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9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
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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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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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
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文凯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5月7日召
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文凯,其基本情况如下:
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9
月至1994年3月,历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副经理;1994年4月至1995年10月,任中国香港
D.P.LAU&COMPANYCACPA审计员;1995年11月至1998年8月,历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经理、高级
经理、所长助理;1997年9月至1998年2月,借调中国证监会国际业务部工作;1998年3月至199
8年12月,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9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常州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副
所长;2001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4年1月至今,任公
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合伙人;2016年2月至2021年9月任江苏精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
至2025年2月任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2022年9月任常州市宏发纵
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常州公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执行董事;2021年2月至2023年7月任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
月至今任江苏科达斯特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宏微
科技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
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王文凯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公司将以上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征集人认为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核心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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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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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
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
社会责任,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
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2024年行动
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和“2025年主要措施”报告如下:
一、专注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巩固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IGBT、FRD为主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和模块的设计、研发、
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功率半导体器件的解决方案,IGBT、FRD单管和模块的核心是IGBT
和FRD芯片,公司拥有诸多具有一定先进性的相关知识产权。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单管完全采用
自研芯片,模块产品以自研芯片为主外购芯片为辅。IGBT、FRD作为功率半导体器件的主要代
表,是电气与自动化、电力传输与信息通信系统中的核心器件。在当前复杂而严峻的国际形势
下,积极推动我国功率半导体材料、芯片、封测的国产化进程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而研发和
生产自主可控的IGBT、FRD芯片及模块已成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
2024年度,半导体行业整体复苏进程长于预期,回暖速度在不同细分领域间呈现出显著的
分化态势。目前,功率半导体市场仍处于供需失衡的阶段,市场竞争愈发激烈。2024年,面临
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紧紧围绕“专注客户需求、狠抓质量管理、提升组织能力,扩大营销规
模”的工作方针,积极开拓重要增量市场,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战略
级大客户合作等方面持续发力。
2025年是高质量提升的关键之年,公司管理团队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发展战略,为
实现既定经营目标努力。2025年公司将以“打造产品竞争力、聚焦市场进攻力、提升品牌质量
力、增强持续增长力”的工作方针,持续开发具有高护城河、高技术浓度、高性价比的功率器
件产品,降本增效,保障高质量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将从以下方面优化业务管理工作:
(一)深耕主营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和精细化管理,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良品率。
通过加强上下游协同,深化产业链战略合作,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2025年,公司管理团队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发展战略,为实现既定经营目标努力。
公司将持续加码前瞻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矩阵;聚焦市场定位,提升市场拓展能力;深耕精
细化管理,加强费用和成本管控。多措并举,夯实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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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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