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11 宏微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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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8-23│ 27.51│ 5.97亿│
├───────────┼───────────┼───────────┼───────────┤
│可转债 │ 2023-07-25│ 100.00│ 4.2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28│ 27.27│ 1191.1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26│ 19.42│ 383.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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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无锡正海锦泰股权投│ 950.00│ ---│ 47.74│ ---│ 746.78│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常州宏诺致远创业投│ 0.00│ ---│ 0.00│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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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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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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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300.00万│ ---│ 2188.71万│ 66.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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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 ---│ ---│ 4.11亿│ 102.28│-3330.58万│ 2023-12-31│
│产业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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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7995.19万│ 105.16│ ---│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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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用途 │ 630.07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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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 ---│ 8000.00万│ 100.00│ ---│ ---│
│流动资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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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募集资金1 │ ---│ ---│ 2188.71万│ 66.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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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募集资金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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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分│ ---│ 7275.07万│ 2.29亿│ 54.07│ 2010.21万│ 2027-06-30│
│立器件生产研发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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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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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芯动能 │ 3000.00万│人民币 │2024-11-25│2025-10-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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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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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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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微科技”)核心技术人员王晓宝因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将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因公司业务定位及公司的经营策略等
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崔崧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公司将不再认定崔崧为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同时,认定张景超、井亚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影响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对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不
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崔崧个人简历:崔崧,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电力
电子专业。2002年至2008年任国际整流器(InternationalRectifier)工程部经理;2008年至
2011年任华润微电子封测事业群研发及市场部经理;2011年至2020年任英飞凌(Infineon)研
发及制造工程部高级经理;2020年至2022年任华为先进功率电子TMG(技术管理委员会)副主
任;2022年至2024年任安世半导体(Nexperia)IGBT与模块事业群高级研发总监;2024年1月
至2025年8月任宏微科技高级研发总监;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任宏微科技董事;2024年8月至
今任宏微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崔崧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王晓宝个人简历:王晓宝,男,1957年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1月至2006年7月任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
课题组长、室主任、所长助理;2019年12月至2023年6月任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6年8月至2024年8月任宏微科技副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
晓宝仍在公司任职。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晓宝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47545股,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730%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晓宝仍会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研发及知识产权情况
王晓宝、崔崧在公司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属于职务开发成果且归属公司所有,不存在涉
及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协议情况
王晓宝、崔崧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其中对知识产权、保密等义务进
行了清晰明确的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王晓宝、崔崧有违反前述义务的情形。
(四)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结合张景超、井亚会的任职履历以及其对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认定
张景超、井亚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张景超个人简历:张景超,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材料物理化学专业。
2000年至2004年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4年至2006年任华润上华股份有
限公司资深高级工程师;2006年至今任宏微科技芯片研发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景超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0.9758%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井亚会个人简历:井亚会,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专业。2015年至今任职于宏微科技芯片研发部,2022年至今任宏微科技芯
片研发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井亚会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0.1385%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宝和崔崧已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公司现有各项研发项目正常进行
,其职务调整不会对原有研发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研发人员充
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围绕主营业务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及创新产
品的持续研发工作。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持续通过多种方式为公司研发团队培养后备新生力量,引进
优质人才,搭建研发人才梯队,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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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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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微科技”)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成员、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取消监事会
,并由审计委员会承担原监事会的职权。同时规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一)提前辞任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董事会结构调整后,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将
导致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董事会组成的规定,需减少一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设
置,故崔崧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
职后,崔崧将继续担任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附件:许华简历
许华: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中级审
计师。2006年至2012年任宏微科技综合主办会计;2012年至2018年任宏微科技审计经理;2019
年至今任宏微科技审计总监;2023年11月至今任常州锦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8月
至2025年8月12日任宏微科技监事。
许华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86%的
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许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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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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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9745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9745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4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收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完成
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王文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5)。
4、2022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5、2022年7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
6、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8、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
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9、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3
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10、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及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的人数为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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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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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常州宏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众咨询”)持有公司股份33
88071股(含转融通出借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59%。李四平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有公司24
02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刘利峰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有公司121464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王晓宝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有公司1169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05%;戚丽娜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有公司1102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
许华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有公司1983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薛红霞通过宏众
咨询间接持有公司2117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0%;俞义长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有
公司1214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麻长胜通过宏众咨询间接持有公司114515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实施权益分派送红股以及公司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于2022年9月1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8),宏众咨询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8200
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9%,上述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
的3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收到股东宏众咨询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的告
知函》,截至2025年7月30日,股东宏众咨询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19900股,减持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因剩余100股不具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条件,本次减持计划提
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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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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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2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赵善麒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5年7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7.
75%股份的股东赵善麒,在2025年7月3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
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召集人于2025年7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赵善麒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鉴于非独立董事阮新波
辞职,其提议增加《关于补选邓二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控股股东赵善
麒持有公司股份37,783,038股,占公司总股本17.75%,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法律法
规等相关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邓二平的任职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邓二平符合担任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邓二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邓二平作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以增加临时提案方式提
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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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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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邓二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赵善麒(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7.75%)书面提交
的《关于提请增加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经
公司控股股东赵善麒提议,鉴于公司原董事阮新波已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二平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
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件: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二平,男,1989年湖南邵阳出生,2009年-201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本科,2013
年-2015年华北电力大学电磁场与微波硕士,2015年-2018年华北电力大学博士(2014年-2017
年在国网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实习三年),2018年6月博士毕业后留校任职讲师,2018年10
月前往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做博士后,2020年9月回到华北电力大学,2022年4月合肥工业大
学任职教授,同时兼聘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2023年获得安徽省海外高层次人
才称号。2024年2月至今任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智慧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邓二平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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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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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王文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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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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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7.27元/股调整为19.42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首次授予数量由150.667万股调整为210.855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
由38.841万股调整为54.3572万股。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6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王文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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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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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8355万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授出数量(二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8555万股,占当前公
司股本总额21288.4185万股的0.99%。预留54.3572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21288.4185万股
的0.26%。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二次调整后):19.42元/股
4、首次及预留授予人数:首次授予120人,预留授予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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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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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
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
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衡进行充分沟通,天衡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邀请招标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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