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18 唯赛勃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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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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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7-16│ 5.85│ 2.0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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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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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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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支复合材料│ ---│ 0.00│ 1.18亿│ 100.00│ ---│ ---│
│压力罐及2万支膜元 │ │ │ │ │ │ │
│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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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 ---│ 0.00│ 6068.53万│ 101.14│ ---│ ---│
│产线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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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0.00│ 2574.18万│ 102.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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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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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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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赛勃│广东奥斯博│ 3000.00万│人民币 │2021-02-26│2024-05-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环保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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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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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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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公司2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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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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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
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
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
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
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
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
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
行对象不参与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
同价格认购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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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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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
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发布了《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提议公司回
购股份的公告》,于2024年8月30日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024年度,公司根据“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
相关工作,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公司为能在2025年更好地延续上述方面取得的良好成绩,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对2024年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以及制定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的相关举措。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以核心战略引领发展
公司始终恪守"科技创新,引领未来"的核心使命,锚定高性能分离膜核心主业,通过"技
术纵深化、产业集约化、市场立体化"三维战略布局,持续锻造从膜材料到膜元件压力容器、
复合材料压力罐的全链条核心竞争力。通过实施"双循环"市场战略,在深化国内水务市场主导
地位的同时,加速拓展国际高端市场版图,构建起涵盖人居净水、市政水务、工业零排放及特
种物料分离的四大产业矩阵,持续突破膜材料"卡脖子"技术瓶颈,筑牢国家水处理产业链自主
化供应基石。2024年,公司整体经营平稳,但受厂房搬迁带来的一系列影响,整体业绩较去年
同期有所下滑。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23.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4%;实现营业
利润3865.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58.81万元,较上
年同期下降16.00%。
2025年,公司将继续专注于高性能分离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重点推进第三代抗污染反
渗透膜及高选择性纳滤膜的量产工艺优化。同时通过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等方式降低
单位膜面积成本,不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重点布局新能源领域,拓展锂电池回收膜法提锂等
新兴市场。推动产能提升,根据市场需求及客户开发情况逐步释放募投项目产能,建立规模化
生产优势。此外,公司还将继续聚焦膜分离技术和浓缩分离业务,发挥膜产品和装备业务的协
同效应,根据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为其提供包括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现场安装调
试、运营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与公司关键材料研发制造深度协同发展。
二、落实强研发经营策略,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膜分离技术是一种以分离膜为核心,利用分离膜的特殊选择性透过功能实现浓缩、分离、
提纯特定一种或几种物质的新兴分离技术,广泛应用于饮用纯水制备、市政供水处理、工业用
高纯水、电子行业超纯水、海水淡化、废水处理与回用、高盐废水零排放、物料浓缩提纯、新
能源等领域。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膜分离技术日臻成熟、应用环
境愈加复杂,对企业技术研发提出更高的要求。
公司对技术研发高度重视,并持续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为2913
.86万,同比增加6.37%,占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77%。2024年,公司(含子公司
)新增知识产权项目申请15件,其中发明专利4件,实用新型专利11件;新增知识产权项目获
得授权9件,其中发明专利4件,实用新型专利5件。截止2024年末,公司累计知识产权项目申
请244件,累计知识产权项目获得授权189件。
2025年,公司将继续注重创新发展,深入落实公司强研发的经营策略,持续抓好产品研发
,引进和培育高端技术人才,优化终端应用数据和技术检测支持系统,抓好工艺升级和装备水
平提升等常态化工作,推动产品性能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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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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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
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王兴韬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附件:
王兴韬先生简历
王兴韬,男,汉族,1991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15年1月
至2016年10月,任职于中融新大集团金融事业部,担任金融分析师;2016年10月至2023年7月
,任职于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裁,负责企业股权融资、并购重组
、资本运作等,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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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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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
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
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出口业务,主要为外币结算,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
险,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用以
对冲由于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实现外汇资产保值的目的。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
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
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出口销售额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万美
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
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货币掉期、外
汇期权、外汇利率掉期、外汇期货、货币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以公司外币应收/应付货款为基础开展,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公司及
其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
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本
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
况,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2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
金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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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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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
应收账款保理、资产抵押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
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前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以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对于有效期内的相关授信业务事项以及在此额度内为上述业务提供担
保的相关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统一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
所需,有助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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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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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
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1、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858.8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734.80
万元。基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研发投入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综
合考虑,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2、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28.82万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6.66%。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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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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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2024年2月8日,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票价格的上限为17.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
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17.8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7.69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数
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截止2025年2月7日,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06648股,占公司总股本173754389股的比例为0.52%,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35元/股、最低价为9.6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88194.24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
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
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和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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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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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广东省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三批
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斯博”)入选第六批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截至本公告日,名单公示期已结束。根据《优质中
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公示无异议的公司,将由国家工
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经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通过
组织报送、专家审核等流程而评选产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常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
、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是优质
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奥斯博凭借高性能膜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卓越表现和创新能力,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名单,体现了相关政府部门对公司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及综合实力的高度认可,有利
于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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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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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文全称拟变更为: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本次拟变更公司全称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全称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全称的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拟将公司中文全称由“上海
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Wave
Cyber(Shanghai)Co.,Ltd.”,证券简称“唯赛勃”,证券代码“688718”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全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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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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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前身为成立于1981年
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54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270337.32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50183.34万元)。20
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3.55亿元(35481.21万元);
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
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凯凯,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
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2010年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
1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春旭,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7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0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8.0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8.00万
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10.00万元(不含税)。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天
数和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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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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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杨治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杨治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等职务,辞职后,杨治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杨治华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杨治华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杨治华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
推进。杨治华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补选王兴韬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非
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杨治华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杨治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
原因,杨治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等职务,辞职后
,杨治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一)杨治华先生具体情况
杨治华,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1999年12月至2001年10月,任上海泖峰汽车塑料件厂技术科技术员、项目开发主管;2001
年11月至2003年6月,任上海大众联翔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技术部项目开发主管;2003年6月起
,历任公司工程部工程师、三车间主任、售后服务部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副
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生产总监,负责生产管理,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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