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20 艾森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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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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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11-27│ 28.03│ 5.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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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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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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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0吨半导体│ 2.11亿│ 1.86亿│ 1.86亿│ 88.21│ ---│ ---│
│专用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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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 2.84亿│ 1.52亿│ 1.58亿│ 55.81│ ---│ ---│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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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4359.15万│ 5009.46万│ 100.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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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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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15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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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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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棓诺(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70.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 │ │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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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吴清来、宋文志、苏州典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众诺控股有限公司等11名交易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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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吴清来、宋文志、苏州典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众诺控股有限公司等11名交易对方、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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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吴清来、宋文志、苏州│
│ │典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众诺控股有限公司│
│ │、李显跃、苏州苏创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新麟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青岛雪和友清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雨逸贝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1名交易对方购│
│ │买其合计持有的棓诺(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7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
│ │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 │
│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慎研究,审议│
│ │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
│ │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终止”)并授权│
│ │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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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3 │交易金额(元)│14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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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马来西亚林吉特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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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INOFINE CHEMICALS SDN BHD8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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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INOFINE PTE.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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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BIS Chemicals Sdn Bhd、Mock Phoi Ch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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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森股份"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400 │
│ │万林吉特通过下属新加坡全资子公司(INOFINE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子公司"或"受│
│ │让方")为投资主体,收购BIS Chemicals Sdn Bhd和Mock Phoi Ching(以下单称或统称"转│
│ │让方")持有的INOFINE CHEMICALS SDN BHD(以下简称"INOFINE"或"标的公司")80%股权。│
│ │ 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项下全部对价款的支付。近日,INOFINE已完成马来西亚公司变更 │
│ │登记程序,并向新加坡子公司签发《股权证书》(Share Certificate)。变更后的《股东名 │
│ │册》(Register of Memb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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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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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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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慎研究,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终止”)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吴清来、宋文志、苏州典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众诺控股有限公司等11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
有的棓诺(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棓诺新材”)70.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组织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全
力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并履行了公司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江苏艾森半
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相关公告中,对
本次交易事项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交易的主要历程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24日开市起停牌,202
5年2月17日开市起复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
日、2025年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5)。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与
相关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相关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江苏艾森半导体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17日开市起复牌。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法律尽调等相
关工作,努力确保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5日、2025年4
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
14,2025-017)。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慎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
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息,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
交易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积极组织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全力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但鉴于经交易各方进行协商后,
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商业条款,包括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等未能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同时授权
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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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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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4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拥有合
伙人112名,注册会计师55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上会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6.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79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2.04亿元。2024年度上会事务所为7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0.81
亿元。上市公司客户分布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
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
业;农林牧渔。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会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事务所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
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耿磊
耿磊,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事
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事上
市公司年审、IPO申报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已逾29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扬
张扬,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上海市注册会计师优秀人才、合伙人
。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
,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主要从事上市公
司、IPO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从业已逾20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韧
吴韧,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上会事
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复核过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
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
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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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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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在保
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具体
岗位的职责、职能、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薪酬标准;(2)在公司不担任
除董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每人2万元/季度(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并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
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4、监事:(1)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监事,按照具体岗位的职责、
职能、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薪酬标准;(2)在公司不担任除监事以外具
体生产经营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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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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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
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等),及将自有闲置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自有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
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总体风险可控。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自有闲置资金存款余额以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通知
存款、协定存款等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等方式安全性强,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流动性好,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障
公司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
资金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
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
存放闲置资金,能增加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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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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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33477519.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990161.9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
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2963072.47元,母公司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1414247.09元。
鉴于公司(1)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3952901.75元(含税);(2)2024年度以现金为
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8592股,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0014144.
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有关规定,上市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
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综上,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现金分红总额为63967046.05元,占本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91.07%,占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
配利润的52.68%。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现状、资产规模、盈余情况、未来投资计划及
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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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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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结合公司2025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
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5亿元额度,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及项目贷款等形式,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金融机
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在上述授信总额度内办理额度申请事宜,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办
理相关手续。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财务总监确定并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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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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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艾森世华光电材
料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以上变更事项已经昆山市数据局核
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近日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
执照具体信息如下:名称:昆山艾森世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栋
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330957374E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06日
住所:昆山市千灯镇少卿东路169号2号房
经营范围:光电材料、半导体材料、电子材料、金属材料、过滤器材、胶粘制品、无尘室
耗材,防静电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锡制品、锡膏、硅材料、仪器仪表、机
电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光电材料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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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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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棓诺(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且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
行审议,并依法定程序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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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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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5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46
47股,占公司总股本88133334股的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4.60元/股、最低价为44.40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8262.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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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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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4350988股。
除首发限售股外,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12月);股票认购方式
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23225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
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758323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9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2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决定书[2023]266号”批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33334股,并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正式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81333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1502547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81.1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63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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