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20 艾森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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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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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11-27│ 28.03│ 5.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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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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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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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0吨半导体 │ ---│ 0.00│ 1.86亿│ 88.21│ 5035.89万│ ---│
│专用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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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 ---│ 4331.29万│ 2.02亿│ 65.21│ ---│ ---│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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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0.00│ 5009.46万│ 100.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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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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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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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钧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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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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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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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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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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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钧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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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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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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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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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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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钧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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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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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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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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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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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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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5月26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91,073股,占公司总股本88,1
33,334股的比例为0.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6.15元/股,最低价为28.46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9,053.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全部存放
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计划已回购并存
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91,073股公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
本预计将由88,133,334股减少至87,842,261股,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8,813.3334万元变更为
8,784.226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
修订、新增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及于2026年5月16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
26-02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务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并减少注
册资本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
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
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即2026年5月16日至2026年6月29日(9:30-11:
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
3.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12-50103288
5.联系邮箱:ir@asem.cn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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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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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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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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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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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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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5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拥有合
伙人113名,注册会计师55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上会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6.9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2.38亿元。2025年度上会事务所为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0.74
亿元。上市公司客户分布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
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
业;农林牧渔。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会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1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事务所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
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
、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耿磊
耿磊,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事
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事上
市公司年审、IPO申报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已逾32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思艺
周思艺,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就职于上会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
券类审计服务近8年,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
券相关服务。近3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韧
吴韧,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上会事
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复核过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
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
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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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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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
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
何责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完成时间最终以在中国证监会完成注册
的发行方案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产业政策、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12月末完成发行,并分别假设截至2027年12月31日
全部转股或截至2027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
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
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2400.00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行费用影
响,且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
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
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78.74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三次
董事会召开日(2026年4月2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123.78万元和4700.36万元。假设2026年度和202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
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一年度持平;(2)较上一年度增长10%;(3)较上一年度增长20%
。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
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6、假设以2025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员
工持股计划、现金/股票分红、增发及股票回购等其他会对公司股本产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情
形;
7、假设不考虑未来分红因素的影响;
8、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
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9、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
的影响。
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分红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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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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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结合
公司2026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亿元额度
,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及项目贷款等形式,上述
综合授信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
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金融机
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总额度内办理额度
申请事宜,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信总额度内
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财务总监确定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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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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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明确及完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股东分
红回报的原则和决策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的利
润分配进行监督,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或“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
。其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等真实合
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可以进行年度或中期分红。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
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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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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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
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中、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及将自有闲
置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自有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总体风险可控。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自有闲置资金存款余额以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通知
存款、协定存款等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等方式安全性强,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流动性好,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障
公司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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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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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
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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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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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股本数量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
配比例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额及转增股本总数,并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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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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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在保
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在
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原则上不领取董事津贴或薪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依据其与公司
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每人2万元/季度(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及专项奖励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权责、岗位价值、风险承担及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依据相关激励方案执行
;
(4)公司对在效益提升、研发突破、重大项目建设、资本运作、重要荣誉争创等方面做
出重大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方案发放专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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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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