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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石通(68873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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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733 壹石通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8-06│ 15.49│ 6.30亿│ ├───────────┼───────────┼───────────┼───────────┤ │增发 │ 2022-09-16│ 54.00│ 9.3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稀陶能源技术(合肥│ 3500.00│ ---│ 70.00│ ---│ -72.61│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LK ESTONE株式会社 │ 755.00│ ---│ 51.00│ ---│ -40.69│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5,000吨电子功│ 3.53亿│ 1031.13万│ 2.85亿│ 80.91│ ---│ ---│ │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661.12万│ 1661.12万│ ---│ ---│ ---│ ├─────────┼──────┼─────┼─────┼─────┼─────┼──────┤ │年产20,000吨锂电池│ 2.22亿│ 983.73万│ 1.91亿│ 85.97│ 1569.29万│ ---│ │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1.96亿│ 1774.46万│ 8940.76万│ 45.63│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亿│ ---│ 1.59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壹石通│安徽壹石通│ 2.78亿│人民币 │2023-01-30│---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材料科学研│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究院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安徽壹石通│蚌埠壹石通│ 2.00亿│人民币 │2023-12-04│---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聚合物复合│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安徽壹石通│安徽壹石通│ 1.40亿│人民币 │2022-01-24│---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壹石通│安徽壹石通│ 4000.00万│人民币 │2024-05-11│---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壹石通│蚌埠壹石通│ 3500.00万│人民币 │2025-01-03│---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电子通信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料有限公司│ │ │ │ │ │ │ │ ├─────┼─────┼─────┼────┼─────┼─────┼────┼───┼───┤ │安徽壹石通│安徽壹石通│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4-17│---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新能源材料│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壹石通│蚌埠壹石通│ 3000.00万│人民币 │2023-12-29│---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电子通信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料有限公司│ │ │ │ │ │ │ │ ├─────┼─────┼─────┼────┼─────┼─────┼────┼───┼───┤ │安徽壹石通│重庆壹石通│ 2500.00万│人民币 │2025-02-25│---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新能源科技│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壹石通│蚌埠壹石通│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2-27│---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聚合物复合│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3-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 需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主要目的是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 的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 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 业绩带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市场风险,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任何投机性期货 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5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160.00万元。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商品期货(氧化 铝期货),并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且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需求的期货交 易场所开展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 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160.00万 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21│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45.7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 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实施了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首次回购股份公告》。 2、截至2026年1月28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 0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75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80%,回购的最高价为32.00元/股, 最低价为28.20元/股,回购均价为29.6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041637.51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 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95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93%, 累计使用回购资金总额为75018079.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5、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 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6、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4.89%,主要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需求的 快速增长,公司锂电池涂覆材料等核心产品销量同比显著提升,进而带动营业总收入实现同比 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进创新成果突破,重点研发项目如人工合成高纯石英砂、固体 氧化物燃料电池等项目的研发支出同比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管理变革,推动组织向系统成长驱动的新阶段升级,管理费 用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 4、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新一期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新增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叠加上年同期冲减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较高,从而本报告期期间费用同比增幅较大。 基于上述原因以及上年同期基数偏小,致使本报告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及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 ──────┬────────────────────────────────── 2026-02-28│其他事项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 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作为公司聘任的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周春阳先生为项目 合伙人、邸洁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罡先生为项目质量复核人。由于天职国际内部工作调 整,邸洁女士不再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委派张辰先生接替邸洁女士为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 核人分别为周春阳先生、张辰先生和马罡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辰先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三、本次变更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辰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 情形。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报告期”)。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 1、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2000.00万元~64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 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1548.95万元~13548.95万元,同比增长22.89%~26.86%。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650.00万元~-2450.00万元 ,将出现亏损,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2850.41万元~3650.41万元,同比 下降237.45%~304.10%。 3、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人民币-4900 .00万元~-59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将增加2528.62万元~3528.6 2万元,同比亏损增加106.63%~148.80%。 ──────┬────────────────────────────────── 2025-12-30│其他事项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 项目中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 26年12月,即延期不超过12个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 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761085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00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950985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18119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929804701.21元。2022年9月23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314号)。 公司依规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22日及2023 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及《关于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2025-12-26│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45.7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 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 2025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30元/股,最低价为31.0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070.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 2025-12-04│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 .69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 (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3日、2025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实施了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截至2025年12月2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9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13%,回购的最高价为34.02元/股, 最低价为24.29元/股,回购均价为28.6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4976441.96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已提前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 以回购1手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3、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 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 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9月1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自公司首次披露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2025-11-26│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9票赞 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 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系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因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 发展需求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拟在前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 (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2025年第二次股份回购,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持续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 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前次股份回购方案预计回购金额为3000万元~55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 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次回购尚未实施完毕,已累计回购股份1272950 股,回购金额34486107.86元,预计总回购金额为5500万元。 公司本次拟新增股份回购,预计使用资金2000万元~4500万元,本次新增股份回购实施完 成后,公司2025年两次回购方案累计使用资金预计为7500万元~10000万元。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 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 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方案不影响公司前次 回购方案的独立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将于公司前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开始实施。回购实施 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 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 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 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 化的,则按照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调整,则本 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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