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37 中自科技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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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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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 ---│ 2128.92万│ 2.80亿│ 61.74│ 6804.21万│ ---│
│园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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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 ---│ 355.07万│ 7277.22万│ 28.45│ ---│ ---│
│制造产业园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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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 │ ---│ 358.48万│ 3758.31万│ 23.36│ ---│ ---│
│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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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 ---│ 70.81万│ 2835.24万│ 44.30│ ---│ ---│
│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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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4.80亿│ 101.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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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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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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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神舟中自共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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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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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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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1、2024年7月9日,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合肥神舟催化净化 │
│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神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双方约定通过固定资│
│ │产出资的方式成立合资公司安徽神舟中自共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舟中自”),神│
│ │舟中自注册资本金2000.00万元,合肥神舟以机器设备(含车辆、模具、夹具和工位器具) │
│ │出资1300.00万元,占神舟中自65%股权比例。公司以机器设备(含工装、模具)出资700.00│
│ │万元,占神舟中自35%股权比例。神舟中自于2024年7月18日设立,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 │
│ │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DQ4PJM5D。 │
│ │ 公司董事陈翠容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陈德权先生在神舟中自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
│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神舟中自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
│ │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因公司与神舟中自有封装业务合作,构成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与神舟中自之间的│
│ │往来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与神舟中自确认的关联交易金│
│ │额为447.15万元(不含增值税)。 │
│ │ 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 │
│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1、基本情况 │
│ │ 名称:安徽神舟中自共创科技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法定代表人:泮智华 │
│ │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DQ4PJM5D │
│ │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19号8幢厂房经营范围:一般 │
│ │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
│ │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
│ │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关联方为公司董事陈翠容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陈德权先生担任董事且中自科技参股35% │
│ │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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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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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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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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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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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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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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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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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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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购买固定资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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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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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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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程驷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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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之配偶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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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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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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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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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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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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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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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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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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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程驷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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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之配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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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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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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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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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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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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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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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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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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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4年7月9日,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合肥神舟催化净化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神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双方约定通过固定资产出
资的方式成立合资公司安徽神舟中自共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舟中自”),神舟中自
注册资本金2000.00万元,合肥神舟以机器设备(含车辆、模具、夹具和工位器具)出资1300.
00万元,占神舟中自65%股权比例。公司以机器设备(含工装、模具)出资700.00万元,占神
舟中自35%股权比例。神舟中自于2024年7月18日设立,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340111MADQ4PJM5D。
公司董事陈翠容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陈德权先生在神舟中自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方的认定标准,神舟中自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
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公司与神舟中自有封装业务合作,构成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与神舟中自之间的往
来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与神舟中自确认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447.15万元(不含增值税)。
2、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神舟中自共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泮智华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DQ4PJM5D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19号8幢厂房经营范围:一般项
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新
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为公司董事陈翠容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陈德权先生担任董事且中自科技参股35%的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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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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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收到开发定点通知的概况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成都新研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研氢能”)三款燃料电池发动机的开发定点通知,公司将成为新研氢能三款燃料
电池发动机的催化剂定点开发供应商。针对此三款燃料电池发动机催化剂的定点开发,公司将
严格按照客户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型号产品的开发、试验验证、生产准备与交付工
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2018年开始积极布局氢能产业链,承担了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相关的国家重点研发
计划项目,并于2024年5月完成项目结题答辩。氢能作为公司战略布局重要方向,未来公司将
继续深耕燃料电池催化剂技术,积极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同时与燃料电池系统生产企业
及产业链伙伴保持紧密合作,快速响应其战略规划和订单需求,积极推动氢燃料汽车产业化快
速发展。
此次客户定点通知有利于公司氢燃料电池催化剂业务的拓展和持续发展,可能对公司未来
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开发定点通知不构成订单或销售合同,预计该项
目对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此次开发定点涉及的产品量产后,公司将根据该客户
实际订单交付情况进行产品收入确认,预计项目生命周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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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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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3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6.56%股份的
股东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4年11月15日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11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将《关于选举丁辉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产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6.56%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
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作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第1.07号提案。
临时提案的内容如下:
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鞍岭英”)提名丁辉先生
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丁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流通系统专业研究生学历,拥有
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年6月至2012年7月,先后在上海华钟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安比斯特殊玻
璃(苏州)有限公司、横滨橡胶(中国)有限公司等企业先后担任项目经理、财务经理、财务
部长等职务;2012年8月至2015年7月,担任中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5年8月
至2019年7月,担任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担任中
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产业资源事业部财务总监;2021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银鞍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管理合伙人。
截至目前,丁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丁辉与公司股东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产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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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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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金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简历详见附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
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
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之日起三年。股东会选举产
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王金凤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附件:王金凤女士简历
王金凤,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5
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主管工程师;2015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主管工程师;2018年3月至2021年10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师办主任、
产品线总监;2021年11月至2022年7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部长;2021年1
2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2022年7月至2024年8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储能与动力电池事业部副总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储能工
程研究院院长。
截至目前,王金凤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86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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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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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
至2024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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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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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对外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9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同意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的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
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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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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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其他募投项目不变
。公司监事会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8744万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70685)。募集资金到账后,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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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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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2023年回购计划回购的678377股
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20242886股的比例为0.56%。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20242886股减少为119564509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4年11月6日。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3年回购计划回购的678377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并
予注销。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
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3年1月17日和2023年2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在
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
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1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情请见2023年2月14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1)。
2024年2月6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78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回
购最高价格30.5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9.85元/股,回购均价36.85元/股(回购均价高于回购
最高价系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差异化分红,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
增股本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使用资金总额2499.5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
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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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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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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