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55 汉邦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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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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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05-07│ 22.77│ 4.3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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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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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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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凰科技 │ ---│ ---│ 10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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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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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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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台液相色谱│ 1.93亿│ 0.00│ 0.00│ 0.00│ ---│ 2027-12-31│
│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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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 1.81亿│ 0.00│ 0.00│ 0.00│ ---│ 2027-12-31│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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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台(套)实│ 2.25亿│ 88.38万│ 88.38万│ 0.55│ ---│ 2026-06-30│
│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 │ │ │ │ │ │
│器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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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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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1.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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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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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汉德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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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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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汉德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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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汉德科技│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德科技”)。 │
│ │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汉德科技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
│ │000.00万元。 │
│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 │议。 │
│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汉德科技的增资,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合│
│ │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 │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
│ │ 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汉德科技的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年产1700吨生物医药分│
│ │离介质及1000吨高价值提取物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
│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汉德科技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汉德科技100%股权,汉│
│ │德科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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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1 │交易金额(元)│1.7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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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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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汉凰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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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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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汉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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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 │
│ │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500.00万元的资 │
│ │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6,175.55万元)向江苏汉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 │
│ │凰科技”)增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
│ │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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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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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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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汉邦科│汉凰科技 │ 1200.00万│人民币 │2025-02-24│2026-02-2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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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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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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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监事设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由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
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近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的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表决,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郁万中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郁万中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郁万中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91年6月至1996年6月,任淮安淮海印刷厂胶印车间设备维修员;1996年7月至2001年7月
,任淮安纵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淮阴分公司设备科科员;2001年8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汉邦
有限制造部副部长、生产总监;2012年3月至今,任淮安汉鼎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2月至
2022年2月,任汉邦有限工会主席。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任汉邦有限销售支持部长。2022
年2月至2025年8月,任汉邦科技监事会主席。2022年2月至今,任汉邦科技工会主席。
截至2025年9月11日,郁万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淮安汉鼎投资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4.5795万股)、淮安集才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7.5691万股)和中
信证券资管汉邦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股1.4054万股)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其他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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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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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结果: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决定,思拓凡瑞典有限公司拥有的发明专
利“分离介质浆料罐”(专利号:200980125060.3)被宣告全部无效。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无效宣告请求人。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无效宣告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
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科技”)于近日收到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第58889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人汉邦科技提出的思拓凡瑞典有限公司(英
文名“Cytiva”)拥有的“分离介质浆料罐”(专利号:200980125060.3)专利权之无效宣告
请求进行了审查,审查结论为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的受理情况
无效宣告请求人: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思拓凡瑞典有限公司
涉及专利:思拓凡瑞典有限公司拥有的“分离介质浆料罐”(专利号:200980125060.3)
发明专利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就上述专利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
权局于2025年2月21日受理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证据副本等资料转给了专利权人,同时成立
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
二、案涉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原告思拓凡瑞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的自动匀浆罐(STK系列自动匀浆罐)产品
侵犯了其在中国申请的名称为“分离介质浆料罐”的发明专利,并发现上海耐利流体设备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耐利”)共同参与了相关产品的制造,要求公司与上海耐利立即停止制
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思拓凡瑞典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
、其他合理开支100万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24年9月向公司送达了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资料。公司于202
5年1月就案件所涉思拓凡瑞典有限公司专利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就该诉讼案件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三、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公司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第588891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1款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人就上述专利权所提出
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现决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
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决定思拓凡瑞典有限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分离介质浆料罐”(专
利号:200980125060.3)被宣告全部无效后,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
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事项及所
涉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同时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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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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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标的名称: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汉德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德科技”)。
资金来源及增资金额: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汉德科技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00
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汉德科技的增资,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汉德科技的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年产1700吨生物医药分离
介质及1000吨高价值提取物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汉德科技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汉德科技100%股权,汉德科技
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增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三)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汉德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淮安市淮海南路699号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219室
4、法定代表人:韩海峰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5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
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合成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8、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汉德科技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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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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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贤路1-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1
日
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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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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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科技”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
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
值准备。
2025年半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132.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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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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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797574
.46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71915960.8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为188848506.9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
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8月22日,公司总股本
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00000.0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2025年
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6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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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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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96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汉邦科技”,扩位简称为“汉邦科技”,股票代码为“68875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
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2.77元/股,发行数量为2200.00万
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
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4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
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232.00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528.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发行数量的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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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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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96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200.00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
量为440.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
间内足额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40.00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232.00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528.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77元/股。
发行人于2025年5月7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汉邦科技”A股52
8.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5月9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22.77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资金应
于2025年5月9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
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
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5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
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
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
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
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主承销商将把违规情况及时报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
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
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
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505708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3458
622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2250772%。
配号总数为46917244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100046917243。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4442.92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76.00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56.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
量的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04.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001029%。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于2025年5月8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
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仪式,并将于2025年5月9日(T+2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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