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66 普冉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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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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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九天 │ 1961.40│ ---│ ---│ 4623.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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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渠清如许创业投│ 1500.00│ ---│ 9.74│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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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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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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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存芯片升级研发及│ 1.90亿│ ---│ 1.72亿│ 90.43│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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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PROM芯片升级研发│ 4787.19万│ ---│ 4007.80万│ 83.72│ ---│ ---│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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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 1.08亿│ 698.40万│ 2908.86万│ 26.95│ ---│ ---│
│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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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存储芯片的衍生│ 2.83亿│ 3745.64万│ 1.30亿│ 45.90│ ---│ ---│
│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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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6.17亿│ ---│ 3509.12万│ 5.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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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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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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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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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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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关联人提│
│ │ │ │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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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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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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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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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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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机物料;接受│
│ │ │ │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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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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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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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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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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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机物料及加工│
│ │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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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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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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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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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半导体│公司员工 │ 13.44万│人民币 │2023-07-01│2024-07-01│连带责任│否 │否 │
│(上海)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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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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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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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持有的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九天”)股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5580.60
万元。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12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证券市场动态及标的公司情况,适时择机处置公司所持有的华大九天的股票,
授权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其中,公司持有华大九天股票60万股
,该部分股票已于2023年8月11日起上市流通。
二、交易进展及对公司影响
1、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部分华大九天股票30.29万
股,交易金额3343.44万元(未扣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金额,保留两位小数)。2024年10
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自2024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
部分华大九天股票16.00万股,交易金额1980.30万元(未扣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金额)(
以下简称为“本次处置”)。
本次交易标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次处置累计产生投资收益1457.26万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印花
税、所得税等影响),包括(1)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已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117
0.56万元(不含所得税等影响),并已经体现在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
(2)2024年前三季度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205.44万元(不含所得税等影响),并已经
体现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3)本次处置损益影响金额492.14万元(不含
交易手续费、印花税、所得税影响),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19%。本次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在扣除相关手续费及税费后将
对公司2024年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结果,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等有关规定对该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本周期内公司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锁定投资收益,降低相关股票公允价
值波动对公司短期业绩的不确定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持有华大九天股票13.71万
股。目前公司与华大九天的业务合作正常,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与华大九天的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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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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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
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
30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
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同时,对减值影响因素确认消失的资产,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
进行转回;对出售或领用前期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存货,随着存货的结转,按照其成本和对
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一并结转。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0.31万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258.84万元,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1193.66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1978.72万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42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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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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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事由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确定以2024年6月5日为股权登
记日,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为基数,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转增3009445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105609735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需由46.32元/股
调整为33.09元/股,首次授予数量需由34.5519万股调整为48.3727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数量需
由8.638万股调整为12.0932万股。
2、授予价格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46.32÷(1+0.4)=33.09元(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处理方式)。
3、授予数量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调整后的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4.5519×(1+0.4)=48.3727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6380×
(1+0.4)=12.0932万股(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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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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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10月16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1.406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0560.9735万股的0.1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0月16日为预
留授予日,以43.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11.406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
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冉半导体(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普冉
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独立董事蒋守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年3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普冉半
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普
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
024年3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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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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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持有的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九天”)股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4623.00
万元。经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12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证券市场动态及标的公司情况,适时择机处置公司所持有的华大九天的股票,
授权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其中,公司持有华大九天股票60万股
,该部分股票已于2023年8月11日起上市流通。
二、交易进展及对公司影响
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部分华大九天股票30.29万股,
交易金额3343.44万元(未扣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交易标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次交易累积产生投资收益2353.26万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印花
税、所得税等影响),包括(1)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已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221
6.02万元(不含所得税等影响),并已经体现在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
(2)2024年上半年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872.35万元(不含所得税等影响),并已经体
现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中;(3)本次处置损益影响金额1009.59万元(不含交易
手续费、印花税、所得税等影响),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0.91%。此次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在扣除相关手续费及税费后将对
公司2024年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且部分影响将体现在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中。
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结果,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该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具体以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周期内公司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锁定投资收益,降低相关股票公允价
值波动对公司短期业绩的不确定影响。截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仍持有华大九天股票29.71万
股。目前公司与华大九天的业务合作正常,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与华大九天的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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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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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加投资额的募投项目名称: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投资
金额至28591.63万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金额为17797.73万元。
调整实施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拟将“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日期调整至2025年6月。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
投资额暨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797.73万元用于增加“总
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投资总额。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06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冉半导体(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5.7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134861.41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306.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
24554.54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08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
021]第ZF1083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08月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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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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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
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
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
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同时,对减值影响因素确认消失的资产,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进
行转回;对出售或领用前期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存货,随着存货的结转,按照其成本和对应
的存货跌价准备一并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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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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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楠先生提议实施中期分红安排,公司董事会收到
上述提议后,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进行分析,认为该提议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特制定公司中期分红方案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67,129,608.34元(未经审计)。经董事
会决议,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量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
本105,609,735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279,160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12
,809.25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14.7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
派。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业务需要,兼顾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议中期分红事项,同时为落实公司提质增效专项行
动,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经审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
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
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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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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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4,378,86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4,378,86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1号),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普冉股份”、“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57,180
股,并于2021年0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36,228,719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489,46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739,25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对应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计44,378,86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2.02%,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8月23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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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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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6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楠先生《关于提议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期
分红暨落实公司2024年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楠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7月16日
二、提议人提议中期分红的原因和目的
王楠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合理回报投资
者,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落实“以投资者
为本”的理念,构筑以价值创造和互利共生的双赢格局,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
、稳定、持续发展,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提议公司实施中期分红安排。
三、提议的内容及公司安排
王楠先生提议公司在2024年半年度盈利的基础上,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照现有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将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以
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本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中期分红事项,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上正式审议该分配方案时均投赞成票。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收到上述提议后,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进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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