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67 博拓生物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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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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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 │ 3.16亿│ ---│ 1.04亿│ 41.03│ 3682.92万│ ---│
│(体外诊断)产品扩│ │ │ │ │ │ │
│建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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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 3.84亿│ ---│ 1.54亿│ 40.06│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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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 5055.75万│ ---│ 3700.44万│ 73.19│ ---│ ---│
│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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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 1.40亿│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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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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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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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名恒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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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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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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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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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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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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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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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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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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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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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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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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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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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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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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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弘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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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任监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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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不动产(含水电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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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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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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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名恒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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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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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不动产(含水电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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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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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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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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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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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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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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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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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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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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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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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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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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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弘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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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任监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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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承租不动产(含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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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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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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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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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
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
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黄平为项目
合伙人、谢争珍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远卓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
因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争珍已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离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王露为签字
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
分别为黄平、王露和彭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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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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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红利总额: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人民币52258333.50元(含税)调整为人民币53208333.50元(含
税)
本次调整原因: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确认“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197511)所持有的
1900000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B88683748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
实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调整为106416667股。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
案,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3508425.98元,2024年前三
季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9211721.37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公司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为10451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
2258333.5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8.58%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6666667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25000
0股,因此实际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106416667股。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53208333
.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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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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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本持股计划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情况及最终缴款审验结果,本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19
人,最终认购份额为24871000份,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24871000元,认购份额对应股票数量为
19000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12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197511)所持有的1900
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3日非交易过户至“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6837488),过户价格13.09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持股计
划持有公司股票数量19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812%。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公
司公告非预留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
股票分3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公司公告各批次最后一笔标的
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
核年度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各批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
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股份数量为对应批次过户标的股票总数的4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各批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
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股份数量为对应批次过户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各批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36
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股份数量为对应批次过户标的股票总数的30%;
本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
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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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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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新峰先生因个人原
因于近日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王新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
王新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属于公司,
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纠纷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新峰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正
常推进,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
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新峰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
续。离职后,王新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王新峰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基本情况
王新峰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8年11月至
2024年11月,担任公司研发技术三部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新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王新峰先生签署了保密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
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王新峰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
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王新峰先生违反保密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形。
(三)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王新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属于公司,
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纠纷的情形。王新峰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
性。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新峰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正
常推进,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
将持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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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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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4年9月30日,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3508425.98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人民币89211721.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为10451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2
58333.5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8.58%。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
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
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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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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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
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
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10744906.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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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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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64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64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97号文《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拓生物”)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667股,
并于2021年9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06666667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445587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210796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36个月。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66400000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7名,占公司
股本总数的62.25%。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9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
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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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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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2023年10月27日,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拓生
物”)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音龙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提议公
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
(二)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公司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的价格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第十八条以及《公
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杭州博拓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杭
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29)。
(四)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0
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2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48元/
股、最低价为22.2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49678.6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
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股份2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48元/股,
最低价为22.23元/股,回购均价26.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49678.66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
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
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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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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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杨
军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书面报告。杨军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辞职后杨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杨军先
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上述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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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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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申请融资额度的基本情况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预计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及利率以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用款金额将根据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
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
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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