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67 博拓生物 更新日期:2024-11-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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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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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 │ 3.16亿│ ---│ 1.04亿│ 41.03│ 3682.92万│ ---│
│(体外诊断)产品扩│ │ │ │ │ │ │
│建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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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 3.84亿│ ---│ 1.54亿│ 40.06│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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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 5055.75万│ ---│ 3700.44万│ 73.19│ ---│ ---│
│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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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 1.40亿│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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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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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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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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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监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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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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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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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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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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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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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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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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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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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永业印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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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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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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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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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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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名恒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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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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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不动产(含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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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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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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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昱拓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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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监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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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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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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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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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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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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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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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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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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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永业印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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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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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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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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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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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弘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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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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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承租不动产(含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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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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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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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名恒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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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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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承租不动产(含水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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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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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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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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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4年9月30日,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3508425.98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人民币89211721.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为10451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2
58333.5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8.58%。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
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
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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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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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
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
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10744906.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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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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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64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64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97号文《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拓生物”)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667股,
并于2021年9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06666667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445587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210796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36个月。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66400000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7名,占公司
股本总数的62.25%。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9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
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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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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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2023年10月27日,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拓生
物”)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音龙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提议公
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
(二)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公司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的价格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第十八条以及《公
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杭州博拓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杭
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29)。
(四)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0
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2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48元/
股、最低价为22.2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49678.6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
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股份2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48元/股,
最低价为22.23元/股,回购均价26.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49678.66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
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
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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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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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杨
军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书面报告。杨军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辞职后杨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杨军先
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上述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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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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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申请融资额度的基本情况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预计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及利率以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用款金额将根据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
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
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落实的具体要求为准。融资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
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程序审批上述融资额度内的贷款
相关事宜,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的银行授信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
相关文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授信业务。
上述向银行融资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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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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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
律监管措施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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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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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
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
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期
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58,836,405.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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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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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应有之义
,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
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树立良好的资本市
场形象。
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长期专注于POCT试剂及仪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凭借先进的技术
和优质的产品及服务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信赖,成为我国POCT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依托
POCT免疫诊断技术平台,公司成功开发了处于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的五大检测试剂产品系列,
包括药物滥用(毒品)快速检测试剂、传染病多功能快速检测试剂、生殖健康快速检测试剂、
肿瘤标志物快速检测试剂、心肌标志物快速检测试剂数百个产品。
2024年公司将继续专注于POCT领域,坚持“将复杂留给自己,把便捷带给用户”理念,不
断提升产品的综合市场竞争力的同时苦练内功,提升内部管理效率,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布局战略性前沿技术,持续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依托公
司成熟的快速免疫诊断试剂产品技术平台,对现有产品进行技术优化升级,开发出一系列具有
差异化、竞争力强的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线。加快新技术平台研发成果转化应用。同时,加大
对特异性生物核心原料的投入,提升核心生物原料的创新性和稳定性,保证核心生物原料的陆
续替代,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二)加快渠道建设,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
公司将加快营销运营中心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营销运营体系,扩大国际国内营
销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深度挖掘北美、欧洲和中国等重点市场客户的需求,提升本土化服
务能力。积极拓展东南亚、南美及其他新市场客户,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对现有信息化
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提高整体营销运营管理效率,持续提升品牌的影响力。
(三)以降本促效,持续推动提质增效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生产流程和生产工艺,提高生产设备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生产过
程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降低生产成本。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供应
链的优化和协同,加强供应链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降低
采购成本。进一步完善ERP和OA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存货库存控制,减少库存资金占用提
升周转率,在降本增效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进一步消化新冠疫情后带来的冗余成本压
力,降低日常运营成本,严格控制非刚性支出。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加强供应链管理以及日常
运营管理等措施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运营效率。
(四)完善激励机制,持续提高人工效能
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员工需求和市场环境,制定综合激励方案,将长效激励和短期激励
措施有机结合,确保员工在不同阶段都能得到相应的回报和认可。
公司每年将战略目标分解为年度经营目标和月度目标,以月度、季度、年度为周期进行薪
酬绩效考核,并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方式,使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分享公司的
长期增长成果。同时,按员工职级分类对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进行培训,与人才发展紧密
联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优胜劣汰,为优秀员工提供晋升通道,持续提高公
司人工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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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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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范围为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和
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由公司
财务部门负责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从而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
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
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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