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68 容知日新 更新日期:2025-07-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7-14│ 18.23│ 1.9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17│ 19.80│ 568.74万│
├───────────┼───────────┼───────────┼───────────┤
│增发 │ 2024-10-30│ 27.58│ 1.56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设备智能监测系统产│ ---│ 1090.08万│ 1090.08万│ 18.58│ ---│ ---│
│业化项目 │ │ │ │ │ │ │
├─────────┼──────┼─────┼─────┼─────┼─────┼──────┤
│设备智能监测系统产│ ---│ 2328.72万│ 9261.63万│ 100.67│ ---│ ---│
│业化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2200.00│ 6375.85万│ 102.84│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3.26万│ 3.26万│ 0.40│ ---│ ---│
├─────────┼──────┼─────┼─────┼─────┼─────┼──────┤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 ---│ 366.82万│ 366.82万│ 8.32│ ---│ ---│
├─────────┼──────┼─────┼─────┼─────┼─────┼──────┤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 ---│ 848.96万│ 1901.41万│ 44.93│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4500.00万│ 4500.00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6-26│价格调整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
露。
2、2024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容知日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王翔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20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容知
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4年5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容知日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6、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
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9日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87427353股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
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
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
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
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4.885
-0.43=14.455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
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
聘用协议等,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7.00万股。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值(Am)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已达到触发值(An),未达到目标值(
Am)。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共14.30万股。
3、因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3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B+及
以上”而不能完全归属,作废处理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共1.064万股。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22.364万股。
──────┬──────────────────────────────────
2025-06-26│其他事项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罗曼曼女士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非职工代表
董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
2025-06-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6.136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150.00万股
(3)授予价格:14.455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223人
(5)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
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以公司历史业绩和未来业务发展计划确定各年度的
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
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
2025-05-1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076,141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076,14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1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4年6月7日,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知日新”或“公司”)收
到由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4]88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
新增的股数为5,801,305股,已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1,626,048股增加至87,427,353股,其
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5,801,305股,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81,626,04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份,限售期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结束之日起6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共15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5,076,1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5.81%。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5,076,141股,将于2025年5月19日起上市
流通。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A为“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36.60%
或以2021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6.60%。”,业绩考核目标B为“以
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9.28%或以2021年度净利润为基数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9.28%”。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
层面业绩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B,故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35.802万股(调整前),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
3175万股(调整前),合计41.1195万股(调整前)。
本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结束。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容知日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
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9万元/年/人(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
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
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5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
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
作年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奖金确定。按照国家和地方
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
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了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
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
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
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
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
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
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
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政策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
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
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会计
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不属于单项履
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
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
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4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914.50万元。
──────┬──────────────────────────────────
2025-04-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4941617.20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42735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593761.79元(含税),占2
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96%。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2-06│委托理财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
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0.3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的2023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2024-11-21│其他事项
──────┴──────────────────────────────────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
0元。
2、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5801305股,发行数量符合上市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注册批复的相关要求,且
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的是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10
月28日,本次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即不低于24.0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
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
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58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4.92%。本次发行价格
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1.9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028239.
45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971752.45元。
5、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11月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4]230Z0110号),截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15:00止,国元证券已收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
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99991.90元。
2024年11月5日,国元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
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11月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4]230Z0111号),截至2024年11月5日止,发行人已向16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580130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99991.9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