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68 容知日新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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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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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智能监测系统产│ ---│ 1090.08万│ 1090.08万│ 18.58│ ---│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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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智能监测系统产│ ---│ 2328.72万│ 9261.63万│ 100.67│ ---│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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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2200.00│ 6375.85万│ 102.84│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3.26万│ 3.26万│ 0.40│ ---│ ---│
├─────────┼──────┼─────┼─────┼─────┼─────┼──────┤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 ---│ 366.82万│ 366.82万│ 8.32│ ---│ ---│
├─────────┼──────┼─────┼─────┼─────┼─────┼──────┤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 ---│ 848.96万│ 1901.41万│ 44.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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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4500.00万│ 45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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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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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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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聂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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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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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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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公司与聂卫华先生于2023年2月16日在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签署了《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 │
│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认购合同”);具 │
│ │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容 │
│ │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 │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方案的公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因此公司与聂卫华先生签署《安 │
│ │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
│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的批准能否取│
│ │得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3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 │
│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发行的发│
│ │行对象为包括聂卫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
│ │者。聂卫华先生拟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款项总额为不低于2000.00万元,认购本次 │
│ │发行的股数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实际认购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
│ │。 │
│ │ 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
│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 │
│ │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拟与聂卫华先生│
│ │签署《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之 │
│ │补充协议》。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卫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聂卫华先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
│ │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
│ │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事宜与聂卫华先生签署了《补充协议》,同意将《认购合同》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
│ │ 1、将《认购合同》中“鉴于条款”中“截至本合同签署日(“签署日”),甲方持有 │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64238732X),其注册资本为人民│
│ │币54.865491元,分为5486549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甲方 │
│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6.459647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修改为:“截至本合同签署日(“签署日”),甲方持有合│
│ │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64238732X),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81626048元,分为8162604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甲方拟向│
│ │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4487814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每 │
│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
│ │ 2、将《认购合同》中“鉴于条款”中“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直接持有甲方18.34│
│ │%的股份,通过安徽科容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甲方11.63%的股份,合计 │
│ │控制甲方29.97%的股份”修改为:“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直接持有甲方19.11%的股份│
│ │,通过上海科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甲方11.57%的股份,合计控制甲方│
│ │30.68%的股份”。 │
│ │ 3、将《认购合同》中“本次发行指甲方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6459647股(含本数 │
│ │)A股股票”修改为“本次发行指甲方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4487814股(含本数)A股股│
│ │票”。 │
│ │ 4、将《认购合同》中2.1条修改为:“本次发行双方理解并同意,甲方拟向包括乙方在│
│ │内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4487814股(含本数)A股股票。乙方同意以不低于2000万元现金 │
│ │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00元。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 │
│ │的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 │
│ │ 5、除补充协议明确约定的修改条款外,《认购合同》的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协议未约 │
│ │定事项,适用《认购合同》的约定。补充协议与《认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认购合│
│ │同》与补充协议约定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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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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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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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
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
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
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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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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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
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
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
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政策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
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
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会计
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不属于单项履
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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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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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
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
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4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91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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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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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4941617.20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42735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593761.79元(含税),占2
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96%。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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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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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
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0.34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的2023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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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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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
0元。
2、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5801305股,发行数量符合上市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注册批复的相关要求,且
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的是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10
月28日,本次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即不低于24.0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
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
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58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4.92%。本次发行价格
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1.9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028239.
45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971752.45元。
5、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四)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11月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4]230Z0110号),截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15:00止,国元证券已收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
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99991.90元。
2024年11月5日,国元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
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11月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4]230Z0111号),截至2024年11月5日止,发行人已向16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580130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99991.9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028239.4
5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971752.45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801305.00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50170447.45元。
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等程序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
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
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五)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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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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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
4年1-6月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
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4年1-6月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945.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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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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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设备智能监测系统产
业化项目”“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
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2号文同意,本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8.2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25011.5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379.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9631.71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
21]230Z0164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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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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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函
》。
国元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以及20
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孔晶晶先生、王奇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现孔
晶晶先生因工作安排,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
表人及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元证券现委派姚阳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孔晶晶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及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发上市项目持续督导期间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的保荐代表人为姚阳先生和王奇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孔晶晶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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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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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2,009,76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2,009,76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2号),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容知日新”或“公司”)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13,720,00
0股,并于2021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54,865,491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3,694,32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171,16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
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
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限售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
的股份,涉及4名股东,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对应限售股数量32,009,763股,占公司
现有总股本的39.22%,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7月26
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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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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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激励对象的调整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原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
格,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取消拟向上述1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10万股。董事会
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224人调整为223人,上
述1名激励对象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分配至本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150.00万股保持不变。
(二)关于授予价格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完毕,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1
62.6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5元(含税)。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
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
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5.00-0.115=14
.885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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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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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6月24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50.0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8162.60万股的1.8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6月24日为授予日,以14.88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3名激励对象
授予1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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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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