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76 国光电气 更新日期:2025-06-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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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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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8-20│ 51.44│ 9.0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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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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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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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电邦科技创业│ 300.00│ ---│ 15.00│ ---│ 0.00│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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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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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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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生产综合楼及空│ 1.84亿│ 2386.18万│ 5123.17万│ 27.91│ ---│ 2025-11-30│
│天通信技术研发中心│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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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电真空器件生产│ 3.04亿│ 2006.63万│ 6462.79万│ 21.42│ ---│ 2025-12-31│
│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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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领域非标设备│ 2.48亿│ 3046.87万│ 5113.26万│ 20.62│ ---│ 2025-12-31│
│及耐CHZ阀门产业化 │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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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产│ 1.73亿│ 1774.85万│ 4761.27万│ 27.53│ ---│ 2025-12-31│
│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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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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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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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近日召开了第十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展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曾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九届
监事会任期一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关于监事任职的资
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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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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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情况
根据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汇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
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确认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5.00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15.0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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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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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未达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设定的触发值,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董事会对上
述未达到归属条件的27.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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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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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4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
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的。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051,002.9
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6,518,433.10元,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476,078,347.21元,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479,426,884.33元。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
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于
2024年1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8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50,932.52元(含税),并于2025年1月24
日完成派发。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0,050,932.52元,占202
4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62%。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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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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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专项行动号召,始终坚守“以智慧实现理想,用科技铸就辉煌”的发展理念,在量质同
提、市场拓展、技术创新、治理优化及投资者回报等方面持续发力。现将2024年行动方案实施
进展及2025年主要措施报告如下:一、聚焦主业,量质同提
公司是我国“一五”时期前苏联援建的国家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自成立以来,公司
一直从事微波器件的研制生产,至今拥有超过60年的研制生产经验。目前,公司已经发展成为
国内专业从事真空及微波应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
航天、核工业、新能源等领域。
报告期内,受行业宏观环境、国际ITER总部对技术更改要求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536675857.3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051002.96元,整体收入及利润规模
较上年同期虽有所下滑,但公司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略有增加,亦体现了公司在复杂市场环境
下仍能保持稳定的运营管理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025年,置身于机遇与挑战相互交织的复杂环境中,为确保有质量的发展,公司将持续聚
焦主业,紧密围绕装备发展和新质生产力产业的重点领域需求,将弹载、炮载应用产品;商业
航天应用产品;核聚变装置核心部件;核聚变燃料相关系统等重点产品和业务作为发力点,深
入耕耘核心用户市场,追求规模与质量的同步提升,不断拓展市场版图。
(一)核心业务领域深耕
在微波器件领域,公司聚焦“高频率、高效率、高功率、小型化、模块化”产品开发,加
快推进弹载、炮载产品、电推进核心部件、特种陶瓷等新兴市场拓展,推动新品“研发快、上
量快、见效快”,全力挖掘头部用户存量与增量需求,实现销售规模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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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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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
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
计人民币8,464,655.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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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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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南京瓴量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瓴量”)持有公司16421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1.52%,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与2022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该部
分股份已于2023年6月26日和2024年9月2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7)。因资金需要,股东南京瓴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
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6421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2%,
减持期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月29日。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收到股东南京瓴量《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
计划结果具体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月14日,南京瓴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642152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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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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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研生产综合楼及空天通信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30日;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电真空器件生产线项目”“核
工业领域非标设备及耐CHZ阀门产业化建设项目”“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人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35.4
932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5
61.7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946.73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90615.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8月26日全部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670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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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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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
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4,924,270.34元,其中2024年前三
季度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3,286,745.6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
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结合公司盈利情况与现金流情况,综合考虑未来
战略发展规划与持续性日常经营所需,经董事会审议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
股本108,383,4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含税)20,050,932.52元(含税),占20
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6.32%。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
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同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
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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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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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
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
计人民币32472568.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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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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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股东新疆兵投联
创永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兵投联创”)出具的《违背承诺减持股份的致歉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反承诺减持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收到股东兵投联创致歉告知函后获知,股东兵投联创因存续期即将届满,相关人员
疏忽与误操作,在公司未发布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了72263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7%,价格区间为90.00元/每股到1
06.00元/每股,成交金额为7388万元;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了26692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5%,价格区间为36.5元/每股到45.5元/每股
,成交金额为1082万元。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其在《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的承诺。
二、本次违反承诺减持的致歉及处理情况
股东兵投联创向公司说明,公司首发上市之后,兵投联创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已低于5%。本
次违反承诺进行减持的行为系因存续期即将届满,相关工作人员疏忽与误操作,致使相关减持
行为违反了在《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做出的承诺,兵投联创并无通过违反承诺获取不当利益的主观目的。
兵投联创及相关工作人员已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响向公司与广大投
资者表示诚挚歉意。兵投联创承诺未来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切实遵守公开作出的承
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事先与公司的沟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
与股东就股份变动确认工作的有效性与及时性,并积极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
东、已做出相关承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再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将以此为戒,严格规范相关股东的减持
行为,并督促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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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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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泞
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泞先生因工作重心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
泞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
续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等职务,仍是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
李泞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
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泞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9
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
任王尚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尚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
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附件:
王尚博先生的简历
王尚博先生,男,1991年2月出生,香港中文大学国际政治经济专业硕士,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9月-2015年3月,历任诺安基金外汇交易员、股票交易员;2015年3月
–2020年10月,历任宝盈基金股票交易员、宏观策略分析师、周期分析师、周期组组长、基金
经理助理;2020年10月-2023年9月,历任深圳创新投红土创新基金专户投资经理、公募基金经
理;2024年1月-2024年9月,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负责人。王尚博先生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
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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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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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关于公司重大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亚先生的家属收到永
清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张亚先生被实施留置。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亚先生家属通知,其收到永清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留置通知书》
,永清县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张亚先生的留置措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且张亚
先生已能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等相关职责,公司副董事长吴常念女士不再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
职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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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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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
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人民币10154552.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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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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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390887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390887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7月27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5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9354932股,并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
为7741672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148238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934346股。本次上市
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5名股东,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73908
87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8.2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9月2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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