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76 国光电气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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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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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电邦科技创业│ 300.00│ ---│ 15.00│ ---│ 0.00│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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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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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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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生产综合楼及空│ 1.84亿│ 1353.49万│ 4090.49万│ 22.29│ ---│ ---│
│天通信技术研发中心│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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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电真空器件生产│ 3.04亿│ 933.07万│ 5389.23万│ 17.86│ ---│ ---│
│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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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领域非标设备│ 2.48亿│ 1758.52万│ 3824.90万│ 15.42│ ---│ ---│
│及耐CHZ阀门产业化 │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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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产│ 1.73亿│ 987.41万│ 3973.83万│ 22.98│ ---│ ---│
│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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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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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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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研生产综合楼及空天通信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30日;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电真空器件生产线项目”“核
工业领域非标设备及耐CHZ阀门产业化建设项目”“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人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35.4
932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5
61.7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946.73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90615.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8月26日全部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670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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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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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
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4,924,270.34元,其中2024年前三
季度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3,286,745.6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
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结合公司盈利情况与现金流情况,综合考虑未来
战略发展规划与持续性日常经营所需,经董事会审议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
股本108,383,4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含税)20,050,932.52元(含税),占20
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6.32%。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
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同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
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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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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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
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
计人民币32472568.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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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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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股东新疆兵投联
创永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兵投联创”)出具的《违背承诺减持股份的致歉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反承诺减持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收到股东兵投联创致歉告知函后获知,股东兵投联创因存续期即将届满,相关人员
疏忽与误操作,在公司未发布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了72263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7%,价格区间为90.00元/每股到1
06.00元/每股,成交金额为7388万元;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了26692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5%,价格区间为36.5元/每股到45.5元/每股
,成交金额为1082万元。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其在《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本企业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的承诺。
二、本次违反承诺减持的致歉及处理情况
股东兵投联创向公司说明,公司首发上市之后,兵投联创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已低于5%。本
次违反承诺进行减持的行为系因存续期即将届满,相关工作人员疏忽与误操作,致使相关减持
行为违反了在《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做出的承诺,兵投联创并无通过违反承诺获取不当利益的主观目的。
兵投联创及相关工作人员已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响向公司与广大投
资者表示诚挚歉意。兵投联创承诺未来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切实遵守公开作出的承
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事先与公司的沟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
与股东就股份变动确认工作的有效性与及时性,并积极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
东、已做出相关承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再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将以此为戒,严格规范相关股东的减持
行为,并督促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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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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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泞
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泞先生因工作重心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
泞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
续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等职务,仍是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
李泞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
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泞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9
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
任王尚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尚博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
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附件:
王尚博先生的简历
王尚博先生,男,1991年2月出生,香港中文大学国际政治经济专业硕士,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9月-2015年3月,历任诺安基金外汇交易员、股票交易员;2015年3月
–2020年10月,历任宝盈基金股票交易员、宏观策略分析师、周期分析师、周期组组长、基金
经理助理;2020年10月-2023年9月,历任深圳创新投红土创新基金专户投资经理、公募基金经
理;2024年1月-2024年9月,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负责人。王尚博先生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
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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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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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关于公司重大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亚先生的家属收到永
清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张亚先生被实施留置。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亚先生家属通知,其收到永清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留置通知书》
,永清县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张亚先生的留置措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且张亚
先生已能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等相关职责,公司副董事长吴常念女士不再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
职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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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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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
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人民币10154552.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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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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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390887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390887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7月27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5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9354932股,并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
为7741672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148238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934346股。本次上市
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5名股东,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73908
87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8.2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9月2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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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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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16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90.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10838.341
9万股的0.8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16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39.76元/股
向符合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授予90.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4年5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4-018)。
3、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中华作为征集人
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
24-020)。
5、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16日。
2、首次授予数量:90.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10838.3419万股的
0.83%。
3、首次授予人数:63人。
4、首次授予价格:39.7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
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
前1日;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④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
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
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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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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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1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中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
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中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中华,男,工科硕士和军事指挥学硕士。1983年-1989年,在空军飞行学院和作战部队
先后担任飞行员、飞行中队长;1989年-2005年,在空军试飞团和俄罗斯国家试飞院先后担任
试飞员、大队长、参谋长和飞行教官;2005年-2009年,在空军装备部科订部和成空装备部担
任副部长;2009-2017年,在空军司令部军训部和空军指挥学院训练部担任副部长;2018年8月
至2022年12月,在四川滕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就职于成都国光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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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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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确认2023年度审计费用情况
根据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汇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
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确认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5.00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15.00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
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炼,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8年10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和2家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雪芬,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7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阮喆,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
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中汇执业;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和7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
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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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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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贯彻落实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
效重回报”专项行动,践行“以智慧实现理想,用科技铸就辉煌”的发展理念,在量质同提、
强化创新、优化管理、投资者关系及股东回报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以进一步确保公司有质量
发展的同时保障投资者权益。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争取量质同提
1、微波器件方面、公司将积极主动利用技术优势开拓“新领域、新市场”,深度挖掘用
户需求,向高频率、高效率、高功率、小型化、模块化加快开发新品;固态器件方面进一步深
挖“新需求、新市场”,紧跟头部优质用户装备发展,深挖存量装备备件维护市场,技术上积
极向较高技术壁垒、较高附加值的产品领域发展;对包括在研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新品,尽最大
努力实现“研发快、快上量、见效快”;对以电推进核心部件、特种陶瓷为代表的部件市场,
挖掘头部优质用户“存量与增量”需求,以实现销售规模持续增长。
公司营销团队将与下游核心用户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新装备发展需求,积极参加装备发展
规划,跟进重点大型装备和型号项目,对通过用户试用验证的新品将加快市场推进,对实现技
术突破的新品将争取尽快实现销量增长,全力推进电真空器件产品和市场实现整体突破性发展
。
2、核工业装备和设备方面,公司将积极顺应国家核能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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