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79 五矿新能 更新日期:2026-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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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7-30│ 5.65│ 26.47亿│
├───────────┼───────────┼───────────┼───────────┤
│可转债 │ 2022-10-11│ 100.00│ 32.3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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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湖南云储斯蔚普新能│ 900.00│ ---│ 15.00│ ---│ ---│ 人民币│
│源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 ---│ 0.00│ 15.02亿│ 78.33│ 1.33亿│ ---│
│扩产一期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1 │ ---│ 0.00│ 7.47亿│ 102.42│ ---│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 ---│ 5412.50万│ 12.82亿│ 88.41│ 1.72亿│ ---│
│扩产二期项目 │ │ │ │ │ │ │
├─────────┼──────┼─────┼─────┼─────┼─────┼──────┤
│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 │ ---│ 3073.26万│ 8.74亿│ 97.16│-5834.84万│ ---│
│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2 │ ---│ ---│ 9.08亿│ 102.34│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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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
│关联方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代收电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
│关联方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
│关联方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房屋(含水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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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项目建设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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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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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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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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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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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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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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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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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代收电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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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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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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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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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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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房屋(含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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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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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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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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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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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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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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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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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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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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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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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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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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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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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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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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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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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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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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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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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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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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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诉讼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终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为本案被上诉人(一审
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80560894.43元及相关利息。
诉讼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子公司胜诉);二审案件受理费370381.27元由上
诉人(原审被告)南进喜负担。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已在以前年度对本次诉讼事项计提了相
关坏账准备,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子
公司将获得一定经济损失赔偿,或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具体以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有关
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7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远锂科公
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驰公司”)就与志存锂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志存锂业公司”)、江西金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锂业公司”)、宜春天卓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卓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4)。
该案件于2025年6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公司前期已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湘01民初52号〕,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一审判决后,被告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该案件二审于2026年5月9日开
庭进行了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湘民终133号《民事判决书》,二审
判决如下:
(一)维持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湘01民初5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七项、
第八项、第九项;
(二)限志存锂业公司、金辉锂业公司、天卓公司向长远锂科公司返还预付款118559008.
93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其中志存锂业公司、天卓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利
息以118559008.93元为基数,从2024年9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二倍为标准计算;金辉锂业公司利息以118559008.9
3元为基数,从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二倍为标准计算);
(三)限志存锂业公司、金辉锂业公司、天卓公司向金驰公司返还预付款2969710.8元并
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其中志存锂业公司、天卓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利息以29
69710.8元为基数,从2024年9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二倍为标准计算;金辉锂业公司利息以2969710.8元为基数,从
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的二倍为标准计算);
(四)限志存锂业公司、金辉锂业公司、天卓公司向长远锂科公司支付违约金40000000元
(其中志存锂业公司、天卓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五)限志存锂业公司、金辉锂业公司、天卓公司向金驰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0000元(其
中志存锂业公司、天卓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六)限志存锂业公司、金辉
锂业公司、天卓公司向长远锂科公司支付未执行部分金额10%的违约金9032174.7元(其中志存
锂业公司、天卓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66092.67元,保全费5000元,由志存锂业公司、金辉锂业公司、天卓公
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70381.27元,由南进喜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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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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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终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为本案被上诉人(一审
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80560894.43元及相关利息。
诉讼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子公司胜诉);二审案件受理费370381.27元由上
诉人(原审被告)南进喜负担。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已在以前年度对本次诉讼事项计提了相
关坏账准备,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子
公司将获得一定经济损失赔偿,或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具体以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有关
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7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远锂科公
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驰公司”)就与志存锂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志存锂业公司”)、江西金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锂业公司”)、宜春天卓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卓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4)。
该案件于2025年6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公司前期已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湘01民初52号〕,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一审判决后,被告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该案件二审于2026年5月9日开
庭进行了审理。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湘民终133号《民事判决书》,二审
判决如下:
(一)维持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湘01民初5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七项、
第八项、第九项;
(二)限志存锂业公司、金辉锂业公司、天卓公司向长远锂科公司返还预付款118559008.
93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其中志存锂业公司、天卓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利
息以118559008.93元为基数,从2024年9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二倍为标准计算;金辉锂业公司利息以118559008.9
3元为基数,从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二倍为标准计算);
(三)限志存锂业公司、金辉锂业公司、天卓公司向金驰公司返还预付款2969710.8元并
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其中志存锂业公司、天卓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利息以29
69710.8元为基数,从2024年9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二倍为标准计算;金辉锂业公司利息以2969710.8元为基数,从
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的二倍为标准计算);
(四)限志存锂业公司、金辉锂业公司、天卓公司向长远锂科公司支付违约金40000000元
(其中志存锂业公司、天卓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五)限志存锂业公司、金辉锂业公司、天卓公司向金驰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0000元(其
中志存锂业公司、天卓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六)限志存锂业公司、金辉
锂业公司、天卓公司向长远锂科公司支付未执行部分金额10%的违约金9032174.7元(其中志存
锂业公司、天卓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66092.67元,保全费5000元,由志存锂业公司、金辉锂业公司、天卓公
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70381.27元,由南进喜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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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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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锂科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A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锂科转债”的信用
等级为“A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
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锂科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锂科转债”前次信用等级为“
A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评级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
年6月26日出具了《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
函字[2026]跟踪1402号),评级结果如下:中诚信国际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
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锂科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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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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