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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安新材(68878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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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786 悦安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8-16│ 11.76│ 2.1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8│ 35.06│ 392.5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18│ 34.46│ 146.39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6000吨羰基铁粉│ 1.73亿│ 3350.01万│ 1.56亿│ 97.71│ ---│ ---│ │等系列产品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 │高性能超细金属及合│ 5374.76万│ 1480.75万│ 3591.86万│ 66.83│ ---│ ---│ │金粉末扩建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106.60万│ 0.00│ 0.00│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悦安新材 │赣州悦龙 │ 1.05亿│人民币 │2023-09-19│2028-09-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 │悦安新材 │宁夏悦安 │ 7000.00万│人民币 │2024-07-18│2029-07-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 │悦安新材 │宁夏悦安 │ 4900.00万│人民币 │2025-07-18│2030-07-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28│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赣州悦龙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悦龙”)、宁夏悦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悦安”) 及江西悦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悦稀”)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拟在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赣州悦龙、宁夏悦安及江西悦稀在其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申请信贷业务及融资过程中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65亿元,该担保额度可在 前述三家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以持有全资子 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资产抵质押等多种方式,具体担保期限及金额以届时签订的合 同为准。公司不收取上述三家公司担保费用,也不要求上述三家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赣州 悦龙、宁夏悦安及江西悦稀在其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信贷业务及融资过程中提供不超过 5.65亿元的担保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手 续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本次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5亿元,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被担保 方与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上 述担保额度可以在赣州悦龙、宁夏悦安及江西悦稀三家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 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 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 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 、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上述被担保人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2026-04-2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 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 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8644599.01元。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2822793.29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的总股本143800003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 额为人民币28760000.6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 4.72%。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的总股本143800003股计算,合计拟转增28760001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72560004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 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 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 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 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授权有效期同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德皓国际”)。鉴于北京德皓国际在担任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始终秉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公司审计工 作对专业性和连贯性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 26年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72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96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40109.58 万元(经审计,下同)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2890.81万元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700. 69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 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为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 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 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兼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莉,199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熊玉虎,202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1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万富,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2025年度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含税), 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0万元。2026年审计服 务收费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 收费标准最终确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 ──────┬────────────────────────────────── 2026-03-06│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 东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2536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2958%;萍乡瑞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岚投资 ”)持有公司股份328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87%;郭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880400股,占 公司总股本3.3939%。 瑞和投资、瑞岚投资均系由深圳德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 业,两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42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245%。 瑞和投资、瑞岚投资的股份来源均为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实施权益 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郭华女士的股份来源为离婚财产分割所得、通过公司实 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以上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现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瑞和投资、瑞岚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542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245%。其中,瑞和投资拟减 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253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958%;瑞岚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不 超过3288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287%。郭华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477%。 上述股东计划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3月 27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 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753.16万元,同比增长4.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8718.48万元,同比增长24.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8154.06万元,同比增长22.57%。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7796.89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18.7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77527.12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9.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5.39元, 较本报告期初下降9.11%。 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4.03%,主要系本期产品成本较上年 同期有所下降,一方面产量提升摊薄了单位固定成本,另一方面生产工艺持续优化,有效降低 了生产环节的损耗。 ──────┬────────────────────────────────── 2025-12-31│价格调整 ──────┴──────────────────────────────────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 股。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悦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6月5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一 条及第二条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归属数 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价格调整为P=(16.25-0.25)/(1+0.20)=13.33元/股(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的处理方式)。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为Q=235.45×(1+0.20)=2 82.5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187.53×(1+0.20)=225.036万股,预留授予数量调整 为47.92×(1+0.20)=57.504万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6.25元/股调整为13.33元/股,首次 及预留授予数量由235.45万股调整为282.54万股。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12-3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2月29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57.504万股,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0.4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12月29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3.3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7.504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悦安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根据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美红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3月23日至2025年4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异议。2025年4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悦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2)。 ──────┬────────────────────────────────── 2025-05-1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5月16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87.5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1.56%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 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5年5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6.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 57名激励对象授予187.53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悦安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美红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3月23日至2025年4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 25年4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公告编号:2025-022)。 4、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5-029)。 5、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5-05-09│其他事项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第三届董事 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 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表决通过,同意选举于缘宝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根据相关规定于2025年5月6日履行完成任前公示程序,公 示期间未收到对选举结果的异议,选举结果真实、有效。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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