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88 科思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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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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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0-09│ 106.04│ 19.1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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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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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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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 1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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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思融新科技有│ 610.00│ ---│ 61.00│ ---│ -600.7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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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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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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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 ---│ 1.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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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 6.65亿│ 5262.32万│ 3.04亿│ 45.72│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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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装备生产基│ 4.42亿│ 2453.57万│ 2453.57万│ 5.56│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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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 ---│ 1.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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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 │ ---│ ---│ 1.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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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亿│ ---│ 2.00亿│ 1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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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 ---│ ---│ 3741.46万│ ---│ ---│ ---│
│户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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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 │ ---│ 5474.49万│ 5474.49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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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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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9 │交易金额(元)│1849.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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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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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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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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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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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南京思新”)于近日成功竞得位于南京市江宁开发区(以下简称“江宁开发区│
│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近日,南京思新以人民币18490000元竞得江宁开发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南│
│ │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以下│
│ │简称“确认书”)。 │
│ │ 南京思新取得确认书后,将尽快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后续权│
│ │证等相关事项。 │
│ │ 本次竞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前期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
│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 │ 1、出让方: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
│ │ 2、地块编号:NO.江宁2025GY25 │
│ │ 3、出让面积:48902.94平方米 │
│ │ 4、土地位置: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开发区创新大道以北、文化谷东路以西5、出让年限:│
│ │30年 │
│ │ 6、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
│ │ 7、土地价款:1849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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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8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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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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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科思融新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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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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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科思融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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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
│ │公司北京科思融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融新”)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 │
│ │资完成后,科思融新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
│ │科思融新100%股权。 │
│ │ 科思融新于近日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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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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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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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刘建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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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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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资产(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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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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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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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刘建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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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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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资产(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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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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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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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马显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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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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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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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根据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
│ │步提升公司控制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控股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高芯思通”)芯片业务的快速发展,并基于深圳市众智汇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众智汇芯”)、深圳市众智汇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简称“众智汇盛”)尚未对高芯思通全部实缴完毕的基本情况,众智汇芯、众智汇盛经全体│
│ │合伙人一致同意对高芯思通进行减资,并对应缩减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本次减资是减少│
│ │其认缴但未实缴部分,不涉及向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及高芯思通股东退回出资的情况。 │
│ │ 众智汇芯的认缴出资额拟由5000万元减至1600万元,众智汇盛的认缴出资额拟由2500万│
│ │元减至800万元。同时,高芯思通对应减资5100万元,其注册资本拟由50000万元减至44900 │
│ │万元。减资完成后,科思科技直接持有高芯思通94.65%股权,众智汇芯、众智汇盛合计持有│
│ │高芯思通5.35%股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等规定,鉴于众智汇芯的有限合伙人马显卿先生系公司副 │
│ │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科芯智泓与马显卿先生拟共同缩减对众智汇芯认缴出资额构成关联│
│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公司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
│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减资事项概述 │
│ │ 高芯思通是科思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截至目前,高芯思通注册资本50000万元,科思科 │
│ │技直接持有其85%的股权,众智汇芯、众智汇盛合计持有高芯思通1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
│ │司深圳市科芯智泓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芯智泓”)为众智汇芯和众智汇盛│
│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控制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控股子公司高│
│ │芯思通芯片业务的快速发展,并基于众智汇芯、众智汇盛尚未对高芯思通全部实缴完毕的基│
│ │本情况,众智汇芯、众智汇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高芯思通进行减资,并对应缩减合伙│
│ │企业的认缴出资额。本次减资是减少其认缴但未实缴部分,不涉及向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及│
│ │高芯思通股东退回出资的情况。高芯思通减资5100万元,其注册资本拟由50000万元减至449│
│ │00万元。同时,众智汇芯的认缴出资额拟由5000万元减至1600万元,众智汇盛的认缴出资额│
│ │拟由2500万元减至800万元。减资完成后,科思科技将直接持有高芯思通94.65%股权,众智 │
│ │汇芯、众智汇盛将合计持有5.35%股权。本次减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等规定,鉴于众智汇芯的有限合伙人马显卿先生系公司副 │
│ │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科芯智泓与马显卿先生拟共同缩减对众智汇芯认缴出资额构成关联│
│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除此之外,│
│ │公司过去连续12个月内与上述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此类关联│
│ │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 │
│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马显卿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为公司副总经理、无线通信研发中心总│
│ │经理及高芯思通副总经理,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显卿先生│
│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 │或高级管理人员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马显卿先生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构成关联│
│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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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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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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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5日、2025年5月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低
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本
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375000股至62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和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5)。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3.86元/股
(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24日生效,按照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556999股至92833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
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3.86元/股(含)调整为102元/股(含)。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7月9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7月1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具体内容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157074408股的比例为0.6366%。回购的最高价为70.52元/股,最低价为39.8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226619.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
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刘建德先生
递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并于2025年4月29日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次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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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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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项目:硬件及基础环境、基础软件及应用软件项目
中标金额:61758390.00元
风险提示:公司已收到硬件及基础环境、基础软件及应用软件项目中标通知书,截至目前
公司尚未与招标单位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最终金额
、履行条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收到了浪潮软件集
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参与的硬件及基础环境、基础软件及应用软件项目中
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中标项目名称:硬件及基础环境、基础软件及应用软件项目
2.项目编号:200680***
3.招标单位: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4.中标单位: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中标合同金额:61758390.00元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中标项目为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硬件及基础环境、基础软件及应用软
件项目,项目中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中标金额为
61758390.00元,具体实施情况与合同细则需根据合同约定。若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
利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将视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而定。
(二)公司与招标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会因履行中标项目而对招标单位形成重大
依赖,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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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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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思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深圳高
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拟进行办公布局优化调整,双方拟与深圳湾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重新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向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赁深圳市南山区深
圳湾创新科技中心一期2栋A座(研发)20层部分、21层整层、23层整层,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
计6403.34㎡,用于研发办公,租金总额约为2701.99万元(含税,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其他费用)。双方于2024年12月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将于2025年8月31日终止
。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芯思通于2024年12月与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及补充协议,租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一期2栋A座(研发)20层部分、21层整
层、23层整层,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6403.34㎡,用于研发办公,租期自2024年12月31日起
至2029年12月30日止,租金总额约为3318.63万元(含税,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租赁办公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近日,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芯思通拟进行办公布局优化调整,经友好协商,双方拟与深
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新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向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赁深圳市南
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一期2栋A座(研发)20层部分、21层整层、23层整层,租赁房屋建筑
面积共计6403.34㎡,用于研发办公,租期自2025年9月1日至2029年12月30日止,租金总额约
为2701.99万元(含税,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押金合计61.19万元。双方于
2024年12月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将于2025年8月31日终止。
含本次交易在内,连续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发生的租入办公相关场地交易累计
金额为3688.91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同类型交易累计的
交易总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交易前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同类型交易事项如下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
重新签署租赁合同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满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1日
营业期限:2013年10月21日至2063年10月21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园路1003号软件
产业基地2栋C座24、25层主要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产业园区及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产业园区策划咨询、运营咨询、运营管理服务;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创业投资咨询顾问;投资咨询;科技企业孵化;科技中介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
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高新技术成果及其产品的转化;国际科技交流活动策划;从事电子商
务、广告业务;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活动策划;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网络设备租赁;投资兴办实业(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国内贸
易;售电、配电业务;冷、热、水销售;能源技术开发、投资、咨询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
营)公司受让地块内的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及咨询;增值
电信业务。
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
存在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亦不存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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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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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股份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3.86元/股(含)调整为102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外,公司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5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
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拟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
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回购的股
份数量约为375000股至62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和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035)。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3.86元/股
(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6月24日生效,按照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556999股至92833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
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92552股(本次回购),占公司总股本157074408股的比例为0.44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5
.36元/股,最低价为39.8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83572.89元(不含印花税、交
易佣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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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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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销售框架合同
合同金额:合同的采购金额上限为人民币401180000.00元(含税),实际销售金额需以双
方后续签署的具体子合同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及后续签署的子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积极影响,本合同及后续签署的子合同收入会在后续分期确认,本项目对公司20
25年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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