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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宏华数(68878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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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789 宏华数科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6-29│ 30.28│ 5.0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14│ 135.10│ 1562.43万│ ├───────────┼───────────┼───────────┼───────────┤ │增发 │ 2023-01-10│ 144.00│ 9.8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12│ 64.90│ 4614.5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30│ 64.90│ 608.4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金投宏华创业投│ 9500.00│ ---│ 38.00│ ---│ 17.38│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2,000套工业数 │ ---│ 630.03万│ 3.00亿│ 99.92│ 1.53亿│ ---│ │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 │ │ │ │ │ │ │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 │ │ │ │ │ │ ├─────────┼──────┼─────┼─────┼─────┼─────┼──────┤ │工业数码喷印技术研│ ---│ 63.72万│ 1995.31万│ 39.91│ ---│ ---│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1 │ ---│ 0.00│ 1.55亿│ 100.78│ ---│ ---│ ├─────────┼──────┼─────┼─────┼─────┼─────┼──────┤ │年产3,520套工业数 │ ---│ 1.75亿│ 5.19亿│ 75.49│ 7886.23万│ ---│ │码喷印设备智能化生│ │ │ │ │ │ │ │产线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2 │ ---│ 0.00│ 3.03亿│ 101.03│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 1121.11万 6.22 99.96 2026-07-31 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 1121.11万 6.2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7-31 │质押股数(万股) │1121.11 │ ├────────┼──────────────┼────────┼──────────────┤ │质押占所持股(%) │99.96 │质押占总股本(%) │6.22 │ ├────────┼──────────────┴────────┴──────────────┤ │股东名称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29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1121.108万股给中│ │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05 │质押股数(万股) │13.70 │ ├────────┼──────────────┼────────┼──────────────┤ │质押占所持股(%) │0.93 │质押占总股本(%) │0.08 │ ├────────┼──────────────┴────────┴──────────────┤ │股东名称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28 │解押股数(万股) │13.7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03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350.28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28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1121.108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10-17 │质押股数(万股) │534.57 │ ├────────┼──────────────┼────────┼──────────────┤ │质押占所持股(%) │34.04 │质押占总股本(%) │2.98 │ ├────────┼──────────────┴────────┴──────────────┤ │股东名称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28 │解押股数(万股) │534.57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接到公司股东新湖智脑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 │ │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28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1121.108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7-31 │质押股数(万股) │570.37 │ ├────────┼──────────────┼────────┼──────────────┤ │质押占所持股(%) │36.32 │质押占总股本(%) │3.18 │ ├────────┼──────────────┴────────┴──────────────┤ │股东名称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15 │解押股数(万股) │570.37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29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570.372万股给中 │ │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15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98.34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7-24 │质押股数(万股) │572.09 │ ├────────┼──────────────┼────────┼──────────────┤ │质押占所持股(%) │36.43 │质押占总股本(%) │3.19 │ ├────────┼──────────────┴────────┴──────────────┤ │股东名称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7-28 │解押股数(万股) │572.09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22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572.0855万股给中│ │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6年07月28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1121.108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7-24 │质押股数(万股) │570.37 │ ├────────┼──────────────┼────────┼──────────────┤ │质押占所持股(%) │36.32 │质押占总股本(%) │3.18 │ ├────────┼──────────────┴────────┴──────────────┤ │股东名称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29 │解押股数(万股) │570.37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接到公司股东新湖智脑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 │ │ │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29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570.372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7-17 │质押股数(万股) │328.93 │ ├────────┼──────────────┼────────┼──────────────┤ │质押占所持股(%) │20.95 │质押占总股本(%) │1.83 │ ├────────┼──────────────┴────────┴──────────────┤ │股东名称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1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03 │解押股数(万股) │328.93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15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了328.9305万股给中│ │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03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350.28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7-17 │质押股数(万股) │62.54 │ ├────────┼──────────────┼────────┼──────────────┤ │质押占所持股(%) │3.98 │质押占总股本(%) │0.35 │ ├────────┼──────────────┴────────┴──────────────┤ │股东名称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0-15 │解押股数(万股) │62.54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15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328.9305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10月15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98.34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10 │质押股数(万股) │33.34 │ ├────────┼──────────────┼────────┼──────────────┤ │质押占所持股(%) │2.00 │质押占总股本(%) │0.19 │ ├────────┼──────────────┴────────┴──────────────┤ │股东名称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3-10-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03 │解押股数(万股) │33.34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06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65.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03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350.28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1-29 │质押股数(万股) │391.47 │ ├────────┼──────────────┼────────┼──────────────┤ │质押占所持股(%) │23.47 │质押占总股本(%) │2.18 │ ├────────┼──────────────┴────────┴──────────────┤ │股东名称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7-15 │解押股数(万股) │391.47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27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178.9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7月15日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质押328.9305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杭州宏华数│宏华百锦 │ 1.35亿│人民币 │2024-04-15│2032-04-14│连带责任│否 │否 │ │码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山东北澳 │昌邑灶户盐│ 2500.00万│人民币 │2022-10-26│2025-10-19│连带责任│是 │否 │ │ │化 │ │ │ │ │担保 │ │ │ ├─────┼─────┼─────┼────┼─────┼─────┼────┼───┼───┤ │杭州宏华数│佛山市顺德│ 505.00万│人民币 │2025-11-11│2028-11-11│连带责任│否 │否 │ │码科技股份│区杏坛镇联│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顺棉业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31│股权质押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新湖 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持有公司股份11216124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6.22%。 本次解除质押和质押完成后,新湖智脑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21108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 .96%,占公司总股本的6.22%。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接到公司股东新湖智脑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 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 ──────┬────────────────────────────────── 2026-07-30│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解决部分中小 规模客户在正常经营中的资金困难,公司及子公司拟为部分信誉良好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 向第三方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部分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客户应为通过第 三方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若上述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 议的约定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偿还借款,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公 司及子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对 于逾期客户,公司及子公司将通过催收、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大部分客户通过催收 不会形成最终风险。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部分客户提供 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此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鉴于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被担保人 尚不确定,但被担保人应为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的优质客户,并且应为通过第三方金融机 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并从资信调查、业务审批手续 等方面严格控制风险,具体措施如下:(一)正面筛选标准 1、主体要求:具备借款人资格,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 2、成立年限要求:一般要求在一年以上,如客户有行业关联公司或公司认为风险可控的 ,可适当降低; 3、商业信用要求:商业信誉良好,有一定履约能力; 4、客户不是公司关联方企业。 (二)负面筛选标准 1、客户的信贷业务在金融机构被划分为不良、或出现过逾期等重大违约记录的; 2、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逃、废债行为的,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影响企业经营的 ;客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客户连续三年亏损、停止经营、或者实质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的; 4、客户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 ──────┬────────────────────────────────── 2026-06-18│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或“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宏华 百锦千印家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锦千印”)通过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 资5000万元。为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与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拟以公司所持的百锦千印35%股权对该笔融资提供不超过175 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比例为35%)而签订的《保证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本次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75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承担的义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与百锦千印其他股东方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将按持股比例 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授权管理层及其相关人士根据百锦千印实际经营的需要具体组织实施并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 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百锦千印为公司持股35%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百 锦千印担任董事、高管等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持股百锦千印,本次担保不涉及 关联担保,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 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百锦千印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50万元的担保额度。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 2026-06-11│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 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9)。自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52505股。根据上述变动情况,公司 拟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 红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 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2026-05-1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九楼会议室 ──────┬────────────────────────────────── 2026-05-01│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 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 26-01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以及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824676股,占公司总股本180256 107股的比例为0.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2元/股,最低价为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7407 28.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 量的议案》。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6年4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6年4月2日至4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6年4月18 日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430人调整为42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88万股变更为2 86.92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4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6.9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8025.61 07万股的1.59%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 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4月29日为授予日,以6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28名激励对象授 予286.92万股限制性股票。 ──────┬────────────────────────────────── 2026-04-22│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业务中提供总计不超过2.0亿元 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前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 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不包括为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2│银行授信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 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 ,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合 作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 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 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 ──────┬────────────────────────────────── 2026-04-22│委托理财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1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 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 2026-04-22│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投资者保护能力产生任何 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明明,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宏华数科、大博医疗、多瑞医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济敏,2021年起 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宏华数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马章松,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9年开始在天健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时代出版、工大高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4.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4.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收费,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 计人民币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 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8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承担的工作量 ,以所需工作时间、人员经验与级别对应的收费标准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 2026-04-22│其他事项 ──────┴──────────────────────────────────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 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 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 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等 值外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 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 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币种:仅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 限于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交易对手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经有关 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12000万美 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 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 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 2026-04-22│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胥 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胥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 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胥芳女士无任何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8285512.4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80222240.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802561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108153664.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 额161989063.80元;占公司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66%。本次利润 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 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 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金小团 、郑靖回避表决,其余出席会议的5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 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 2026-04-1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九楼会议室 ──────┬────────────────────────────────── 2026-04-02│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2-26│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30775.76万元,同比增长28.9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52890.19万元,同比增长27.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48294.32万元,同比增长23.33%;基本每股收益2.96元,同比增长27.59%。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90595.93万元,同比增长13.8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57 451.16万元,同比增长13.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19.83元,同比增长13.06% 。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发展主线,专注纺织领域数码喷印设备的发展,凭 借先进的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客户服务,持续巩固在纺织领域数码喷印设备的 优势,订单量增长较快,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同时,公司以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不断加强 产品更新、新产品推广、销售和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开拓市场,数字喷印设备较上年同期实现 快速增长。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升。 ──────┬────────────────────────────────── 2025-12-27│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其决策效率,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宏华数科”或“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公司为参股公司浙江宏华百锦千印 家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锦千印”)向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而签订的《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由于原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退出,债权人将 由“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变更为“湖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同时银团贷款总额度由40000 万元减少至38500万元(百锦千印已归还银团贷款本金1500万元),公司与百锦千印其他股东 方将按持股比例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为百锦千印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475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相关人士根据百锦千印实际经营的需要具体组织实施并在担保额度范 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百锦千印为公司持股35%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在百锦千印担任董事、高管等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持股百锦千印,本次担 保不涉及关联担保,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12-25│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九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5-12-09│收购兼并 ──────┴────────────────────────────────── 标的名称:山东盈科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山东盈科杰”或“ 盈科杰数码”)49%股权。 交易内容简述: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或“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人民币10,535万元收购董瑛、谭明、周京福持有的山东盈科杰49 %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山东盈科杰100%的股权,山东盈科杰将成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2025年12月8日,公司与董瑛、谭明 、周京福(以下合称“甲方”)、山东盈科杰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人民币10,535万元受让董瑛、谭明、周京福持有的山东盈科杰49%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股权”)。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5〕1034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山东盈科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16,540,00 0.00元,与账面价值90,788,989.95元相比,评估增值125,751,010.05元,增值率为138.51%。 参考上述评估值,甲方基于其持有标的股权(标的公司49%)所享有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的价值为106,104,600.00元,经交易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承诺业绩全部实现的,标的股 权的交易价格按10,535万元确定;如甲方承诺业绩部分未实现的,交易价格按照最终按照股权 收购协议第五条相关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后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山东盈科杰将成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法律、法规 等相关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签署必要的配套文件并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所需相关全部 事宜。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亦无需有关部 门批准。 ──────┬────────────────────────────────── 2025-12-0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2-05│股权质押 ──────┴────────────────────────────────── 截至本次解除质押日,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新 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持有公司股份14,717,23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16%。 公司股东新湖智脑本次解除质押股份3,502,8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新湖智脑累计质押 公司股份11,211,08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6.18%,占公司总股本的6.22%。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接到公司股东新湖智脑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 ──────┬────────────────────────────────── 2025-11-21│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0477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0477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 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独立董事陈智敏女士受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7月25日至8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8月1 0日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 意见。2024年8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6、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10月31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7、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65.8 元/股调整为64.9元/股。同意作废处理5895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向320名激励对象归属820525 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10月 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独立董事陈智敏女士受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7月25日至8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8月1 0日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 意见。2024年8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6、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10月31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7、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65.8 元/股调整为64.9元/股。同意作废处理5895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向320名激励对象归属820525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10月31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4名激励 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950股不得归属 并作废处理。 ──────┬────────────────────────────────── 2025-10-31│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20525股。其中,首次授予拟归属数量为723775股,预留授予部 分拟归属数量为96750股 归属股票来源: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数科”)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7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7945.1332万股的0.95%。其中首次授予150.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7945.1332万股的0.8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8.35% ;预留19.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7945.1332万股的0.11%,预留部分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1.65%。 3、授予价格(调整后):64.90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4.90元的 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279人,预留授予56人。 ──────┬────────────────────────────────── 2025-10-31│价格调整 ──────┴────────────────────────────────── 1、调整事由 2025年5月21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以公司股份总数17945133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107670799.20元(含税)。2025年6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25年5月21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 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根据2025年5月21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于2025 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以公司股份总数17945133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53835399.60元(含税)。2025年10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65.8元/股- 0.6元/股-0.3元/股=64.9元/股。 ──────┬────────────────────────────────── 2025-10-17│股权质押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新湖 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持有公司股份15,702,22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75%。 公司股东新湖智脑本次解除质押股份983,4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新湖智脑累计质押公 司股份14,713,88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3.71%,占公司总股本的8.20%。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接到公司股东新湖智脑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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