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93 倍轻松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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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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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践投资中心(│ 3000.00│ ---│ ---│ ---│ 0.00│ 人民币│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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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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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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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79亿│ 2389.68万│ 1.28亿│ 84.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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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8801.08万│ 614.52万│ 2585.22万│ 29.3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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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5010.00万│ 476.70万│ 1199.50万│ 29.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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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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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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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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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倍轻松”)于2024年4月23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
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
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保理
、信用证、项目资金借款等品种。
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业
务品种等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
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上述综合授信可
能需要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分
公司为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也可能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资
产、股权、收费权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提
供担保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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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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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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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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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全体股东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应有之
义,也是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因此,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倍轻松”)牢固树立“做健康事,育健康人”的企业宗旨,以“中医科技,让生命回归自然
平衡”为使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特
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持续推动公司经营发展质量、投资价值及可
持续发展水平的提升,积极维护市场稳定,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促进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健康产品创新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智能便携健康硬件的设计
、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人类健康问题,以“做对人类健康有
影响力的事”为企业使命,持续推动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中医理论的有机结合,为用户提供高
品质的便携式健康产品,逐步打造具有东方特色的全球品牌。多年来,公司为满足不同用户群
体的健康需求,持续创新和研发适用于智能便携按摩器的驱动、控制、传感、交互、物联及大
数据等前沿技术,成功地推出了一系列智能便携按摩器产品,成为引领智能便携按摩器具行业
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品牌。
2023年,随着社会经济恢复常态化运行,市场需求稳步回升,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带领下,以用户及产品为中心,抢先布局,把握时机,力争经营逐步恢复到历史水准。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479.82万元,同比增长42.3%。
在2023年成功实施全渠道营销战略调整与布局的基础上,公司在2024年进一步优化全渠道
运营效能,降本增效初现效益。今年,公司将继续推进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国内外市场并行增
长的营销格局;同时,将继续探索、加大在海外市场的布局力度,以实现全球化战略的进一步
拓展和深化。
2024年,公司将紧扣“真、质、新”三个维度提升经营体系能力,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与产品体验的深度融合,不断升级产品与服务,致力于
为用户打造更加轻松和愉悦的体验。
公司一直致力于不断优化产品组合和供应链管理,以提高质量、提升效率和降低成本。20
24年公司从降本控费,提升效益、供应链降本,全面数字化等多个维度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
。从各渠道进行控费、提升投入产出比,提高各渠道的经营效益。从供应链端不断进行优化和
梳理,进一步降本,提高公司产品毛利率。从各业务层面结合财务层面,逐步做到业务财务双
轨道全面数字化,实现较为准确、精准、及时的反馈出业务层面的财务数据,有利于公司各业
务渠道及时调整和优化经营策略,全方面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公司逐步确立、稳步实施了“四位一体”的发展战略,将业务范围从单一的智能按摩健康
便携小电器扩展至医疗器械领域、个人护理健康AI领域及泛周边产品领域,形成了多元化的发
展模式。同时在巩固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加大海外市场拓展,不断丰富销售渠道,使公司发展
更加丰富多元化。
随着加强产品矩阵及AI模型发展,依托二十多年来的创新实践和研发积淀,公司在不断强
化产品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结合发展,在便携式按摩器械与人体健康数据联动的物联网应用方面
,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目前,初步形成了“云-管-端-体”四位一体的“中医x科技”软硬件一体的生态布局,在
人体体征健康监测和按摩器具理疗干预等相关的诸多技术领域均已形成较为丰富的积累,在便
携式的按摩器设备与人体健康联动方面初步形成物联化,在人工智能的云端智能化算法应用方
面开创性地尝试走在行业的前列。
随着智能硬件产品在技术参数和功能上的持续提升,公司同样注重为用户提供优质的“内
容”和“服务”,不断丰富产品内涵和增强用户体验。在这种双管齐下的策略引领下,进一步
塑造和强化“倍轻松”的品牌形象,有效传递产品的核心价值,显著提升了用户的口碑,进而
带动产品复购率的增长。
特别是在公司breo+系统平台中,针对不同用户需求(如关注肠胃健康、睡眠质量、眼部
保养等)推出了定制化的情境服务。通过整合AI检测技术,逐步实现了中医保健理念与智能设
备的协同工作,为用户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健康护理服务方案,更好地满足了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
2023年,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随着研发工作的推进和创新成果的涌现,公司实际
新增境内外专利合计63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34项,外观设计专利21项,新增
获得软件著作权11项。并且公司针对于儿童眼部健康护理的眼部按摩器See5K获得2019-2023年
IF设计奖的个护品类Top10,代表着业界按摩器领域新的突破。
2024年公司将持续升级了研发管理制度,实施“量产一代、开发一代、储备一代、研究一
代”的研发机制。公司创新研究中心,依托公司骨干技术力量,与中国航天深航院、江西中医
药大学、华为云、百度云等广大科研院校及上下游优势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加快产品核
心技术基础创新突破,与前沿技术交叉融合,重塑现有产品体系,创造出更丰富的应用场景和
创新价值。
在销售渠道方面,随着直播带货等新零售模式的兴起,公司已从传统的线下体验店为主,
逐步转向线上和线下协同发展;同时巩固国内市场的基础上,也在积极扩大国际市场的拓展速
度,加大海外市场的推进力度,实现国内外市场并行增长的营销格局。公司通过不断拓展和丰
富销售渠道,增强了全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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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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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865435.56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129698.47元,2023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1856110.60元。2023年度,充分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
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
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
展的现金需要,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正
处于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保持持续研发投入,以加强技术积累,并积极寻求外延发展机会。
因此,公司需保持充足的资金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并应对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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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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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26日收到公司
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马学军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月2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
续发展,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
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36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5,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5,945,419股为基础,按
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9.36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
为1,012,965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1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9.36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506,482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的0.59%。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马学军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存在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马学军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
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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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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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并将在公
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董
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
或政策发生变化,本回购方案将按修订后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相应修改;
2、回购规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
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36元/股,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3
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5、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
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0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01月26日,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
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4年0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24-004)。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会议以7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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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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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倍轻松”)分别于2023年11月8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11月30日召
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登记通知书》
,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马学军
成立日期:2000年07月05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2018号兴华大厦东栋十层整层107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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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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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倍轻松”)于2023年12月11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为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中关于“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要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拟以公司名下有权处
分的两项专利作为质押担保,向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小额贷”
)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额度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1年。同时,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拟为公司上述申请授信事项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先生为公司上述申请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
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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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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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尹威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并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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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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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6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154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40元,共计募集资金422234000.00元,坐扣
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315563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067762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
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67205.91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10414.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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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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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作
出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2023年6月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六)2023年6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3年9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一)公司于2023年7月6日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4股,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1日,除权(息)日为2023年7月12日。
(二)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
序”:
1、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自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数量。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自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三)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如下:1、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Q=Q0×(1+n)=1131548×(1+0.4)=1584168股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Q=Q0×(1+n)=96262×(1+0.4)=134767股
3、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
P=P0÷(1+n)=27.40÷(1+0.4)=19.57元/股
(四)综上,鉴于公司已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调整为1584168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34767股,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价格调整为19.57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由董
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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