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793 倍轻松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创践投资中心(│ 3000.00│ ---│ 10.87│ ---│ 0.00│ 人民币│
│有限合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79亿│ 599.72万│ 1.34亿│ 88.66│ ---│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8801.08万│ 1106.42万│ 3691.66万│ 41.95│ ---│ ---│
│目 │ │ │ │ │ │ │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5010.00万│ 275.22万│ 1474.72万│ 36.87│ ---│ ---│
├─────────┼──────┼─────┼─────┼─────┼─────┼──────┤
│补充营运资金 │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BREO HOLDING LIMITED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49.00%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维克胜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2%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BREO HOLDING LIMITED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49.00%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轻松元宇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20.00%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浙江轻松优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49%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深圳市维克胜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2%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11│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大写:柒仟万元)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
规则进行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
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
后的政策实施。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49.8077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2025年3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了《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
3),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员工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回购
方案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在进行中。
除前述情况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执行
相关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符合《回购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
定的“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条件。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符合《回购细则》有关董事会召开时间和程序的要求。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
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用于出售。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
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
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决定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所变化,
则按照最新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
根据相关规则进行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
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回购方
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2、拟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
3、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比:以公司目前总股本人民币85945419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
金额上限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9.8077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1606179股
,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8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000.00万元,回购价格
上限49.8077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803089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93%
。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不高于人民币49.8077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
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专项贷款金额不过人民币7000万元(大写:柒仟万元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该行承
诺提供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
款合同为准。获批的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
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3-18│其他事项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情况及最终缴款审验结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
共计39人,最终认购份额为3102万份,认购资金总额为3102万元,认购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为94
.23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5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235510)所
持有的94.23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3月17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号码:B887090518),过户价格为32.92元/股。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94.2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
.096%。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
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
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一次性解锁本持股计划相应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
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对于持有人实际可解锁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进行权益处置和分
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2-27│其他事项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核
心技术人员储清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储清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辞任后将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储清华先生与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对其应承担的保密义务作出了约定,其与公司不存在涉
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储清华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等工作均有序推进。储
清华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辞任的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储清华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所任职务,离职后
,储清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储清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储清华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储清华先生已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相关工作已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
对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或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影响。
(一)储清华先生的具体情况
储清华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科技与应用工学学士。2016年6月至2022年1月就职于TCL实业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2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8月至2025年2月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系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近年来,储清华先生作为核心技术人员主要从事科研管理相关工作,协助构建和优化了公
司的研发流程管理体系,目前推进上述相关工作的人员还包括核心技术人员马学军、任立隆、
杜斐、万勇以及其他多名研发人员。储清华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上述工作的推进与实施。
储清华先生在公司任职及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
,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储清华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知识
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情况
根据公司与储清华先生签订的《保密协议》,储清华先生在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公司项目所涉保密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储清华
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二、储清华先生辞任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二十多年的持续创新和研发,公司在与按摩器具相关的诸多技术领域均已形成较为丰
富的积累,并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体系的优化和研发效率的提高,拥有一支行业经验丰富、富有
创造力的研发团队。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
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
2025-01-24│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终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二审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600万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
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已在以前年度计提预计负债636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或期后利
润不存在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和
其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期间,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轻松”)及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体之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之源科技”或“子公司”)委托驰
众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众广告”)发布广告,双方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对投放内容
达成投放合意。驰众广告主张已经按约定和确认发布内容履行了广告发布义务,要求公司及子
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及子公司认为驰众广告在履行过程中存在重大瑕疵,未能按照双方的
约定切实履行相关广告发布义务。各方就相关争议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随后,驰众广告将该合
同纠纷诉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司及子公司于2022年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
民法院送达的关于驰众广告起诉倍轻松及体之源科技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详见公司
于2022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倍轻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2022-058号))。
二、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二审判决书。
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应向驰众广告支付广告发布费60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600万元
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2年3月16日
起算计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驰众广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已在以前年度
计提预计负债636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结果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和其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
2025-01-03│其他事项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认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
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并通过《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
2024-12-25│其他事项
──────┴──────────────────────────────────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6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15,4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40元,共计募集资金422,234,000.00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31,556,380.00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390,677,62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与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67,205.9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
10,414.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号)。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
整。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基于公司研发项目规划以及风险考量,公司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考虑到前期研发项目
论证等阶段风险较高,公司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因此募集资金投入占整体研发投入比例较少。
2024年、2025年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逐渐进入中后期阶段,整体研发投入将逐渐增加,
同时募集资金投入占比也将逐渐增加。以上募集资金的谨慎使用原则,有效降低了募集资金的
投资风险,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2、基于公司研发项目的规划,公司调整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
构。为响应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坚持现有精品战略,布局前沿和基础研究,进一步提高公司
技术服务能力和竞争优势,公司计划了更多资源进入相关创新研发课题研究,并已于2023年11
月8日审议通过了将研发课题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3,200.00万元增加至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5,7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公告》)。截
至2024年11月30日,研发课题费项目已实际投入2,879.75万元。现计划进一步将“研发中心升
级建设项目”延期一年,以便支持公司更多创新研发课题研究。
综上因素,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间需要延迟到2025年12月。在此之前各
研发项目将会在确定方向下加速推进,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
2024-12-25│其他事项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加强研发团队实力,确保技术升级和研发目标的实现,现综合考虑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相关
人员任职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发挥的实际作用、掌握核心技术等因素,新增认定万勇先生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马学军、储清华、任立隆
、杜斐、万勇。本次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个人简历
万勇,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
动化专业。2001年5月至2008年1月,任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六约六合电器制品厂产品结构设计开
发高级工程师;2008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结构开发部高级经理。
万勇先生带领公司研发中心结构部开发团队,负责公司新产品的设计开发、技术方案制定
、技术路线规划与预研、技术积累与沉淀、技术评审等相关工作。
万勇先生对产品的技术创新开发、动力与传动设计、产品结构设计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
多项技术成果应用于公司各类产品上,并多次带领团队攻克产品噪音、产品寿命等技术难题。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万勇先生获得专利超200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188项,此
外有26项发明专利尚在申请过程中。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万勇先生间接持有公司24566股股份。万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
2024-11-21│其他事项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支付方式确
认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