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802 沐曦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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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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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5-12-05│ 104.66│ 38.9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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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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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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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高性能通用GPU │ 24.59亿│ 2.61亿│ 2.61亿│ 10.63│ ---│ ---│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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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人工智能推理│ 4.53亿│ 0.00│ 0.00│ 0.00│ ---│ ---│
│GPU研发及产业化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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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前沿领域及新兴│ 9.91亿│ 0.00│ 0.00│ 0.00│ ---│ ---│
│应用场景的高性能GP│ │ │ │ │ │ │
│U技术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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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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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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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澄清说明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沐曦股份”)关注到有媒体报
道称,公司相关人员近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部分产品订单已经排到明年甚至之后。
经公司核查,上述传闻不属实。公司首席产品官、高级副总裁孙国梁先生在“活力中国调
研行”上海站活动中的发言,未对公司订单情况发表观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解读,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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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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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望达路55号鼎博大厦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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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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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瀚文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内部工作调整,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蒋国远先生申请辞任,辞任后仍将在公司继续担任
其他职务。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蒋国远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辛勤付
出和卓越工作表现表示衷心的感谢!张瀚文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
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能够胜任
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张瀚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措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瀚文,男,199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纽约大学,经济学
硕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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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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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目的,沐曦集成电路(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拟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刘辛蕊女士的辞职申请,刘辛蕊女士辞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及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
刘辛蕊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辛蕊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鉴于刘辛蕊
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辛蕊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
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将继续履职。
基于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拟选举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
,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博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博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根
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拟在选举高博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增选高博先生
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的第一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上述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将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博,男,1988年8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2012年3月至2014年4月,任UWineAsiaLtd中国区经理;2014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腾邦
集团香港投资中心总监;2017年1月至2025年2月,任西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
22年3月至2025年2月,兼任香港果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CEO;2025年3月至2026年4月,任香港
太空机械人与能源中心HeadofAdmin;2026年5月至今于香港理工大学航空航天高等研究院任职
,目前担任副执行院长;主要社会职位包括十四届全国青联常委、香港青年科学家协会执行主
席及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理事,2016年获评为“十大杰出新香港青年”。
截至目前,高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
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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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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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香港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为
公司本次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H股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
其他相关申请文件提供意见,并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聘任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香港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香港。立信香港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具备
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截
至2025年末,立信香港拥有约60名董事及员工约1000人。2025年度立信香港为约200家在香港
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香港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
保险。
(三)诚信记录
中国香港特区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立信香港进行独立执业质量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
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立信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审议情况和生效日期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香港为公司本次H股发行及上市
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H股
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香港为公司本次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
为公司出具本次H股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相关申请文件提供意见。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后第一届年度股东会结束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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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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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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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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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89,62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89,62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7号),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沐曦股份”)获准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万股,并于
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0
1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1,961,0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138,97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部分限售股,股份数量为389,622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974%。前述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6月17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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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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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望达路55号鼎博大厦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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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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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
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
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
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并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
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新民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志敏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乔琪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
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本次收费是以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2026年审计
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
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
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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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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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包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
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
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
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
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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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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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
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3134
822.6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
测试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公司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29142234.51元,资产减值损失173992588.13元,合计计提203134822.64元,具
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
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2025年度1-12月份公司计提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金额29142234.51元。
2、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
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损失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173992588.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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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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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
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5
〕60号)(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89446296.8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48882572.80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
号)(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沐曦
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
事会决议,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
,公司不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
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
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负,未实现盈利,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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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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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望达路55号鼎博大厦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6日
至2026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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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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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
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2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四)保险费预算:不超
过6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五)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续保或者重
新投保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
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作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
司、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保险责任、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
他保险条款;签署保险合同、保险单等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后续董高
责任险合同期满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
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因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均
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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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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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4408.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26%;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145.2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收窄44.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170.63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收窄21.2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67433.76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51.56%;归属于母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317348.27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018.00%。公司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良好
。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1+6+X”发展战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公司在高性能GPU
行业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千行百业深度融合。凭借优越的产品性能及完
善的软件生态,公司产品及服务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与持续采购,报告期内业务规模较上
年同期实现显著增长。
(二)报告期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21.26%,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及服务
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与持续采购,公司GPU产品出货量显著增长,带动收入规模较上年同
期实现显著增加。
2、公司实现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收窄45.87%,实现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亏损收窄45.
1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收窄44.53%,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
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以及公司股份支付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该项因素对公司利润产
生正向影响,降低公司亏损幅度,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呈现减亏向好的发展态势。
3、公司总资产较报告期初增长251.5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较报告期初增长1018
.00%,股本较报告期初增长4560.67%,同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较报告期初减少
76.01%,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事项,使得
股本、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有所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减少
。
4、公司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5.4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加90.19个百分点
,主要系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收窄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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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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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160000.00万元至170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下同)相比,增长
115.32%至128.78%。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将出现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预计亏损65000.00万元至79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收窄43.36%至53.86%。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70000.00万元至
83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收窄20.01%至32.94%。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期”)。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0000.00万元至170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
,将增加85692.84万元至95692.84万元,增长115.32%至128.78%。
(2)预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预计亏损65000.00万元至798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亏损61087.94万元
至75887.94万元,亏损收窄43.36%至53.86%。
(3)预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70000.00
万元到83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亏损20887.20万元至34387.20万元,亏损收窄
20.01%至3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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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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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保荐人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10月24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
可〔2025〕2507号文同意注册,批文落款日为2025年11月12日。根据注册批文,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41968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755.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389931.10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1日出
具《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51号)。公
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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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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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507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沐曦股份”,扩位简称
为“沐曦股份”,股票代码为“688802”。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
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
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4.66元/股,发行数
量401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0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
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60.541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97%。初始战略配售
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41.4581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607.8581万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80.26%;网上发行数量为641.6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19.74%。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3249.4581万股。
根据《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
初步询价公告》和《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
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4498.38倍,超过1
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发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
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
324.9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282.9081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
发行数量的70.26%,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847.3473万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
最终发行数量为1435.5608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中,1396.5986万股限售期9
个月,38.9622万股限售期6个月。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66.5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
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9.74%。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348913%。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12月9日(T+2日)结束。
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
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
”);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
沐曦股份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1号资管计划”),管理
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
4、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2025年12月2日(T-3日),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
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在2025年12月11日(T+4日)之前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
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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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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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按承诺参与了本次
发行的战略配售。经确认,《发行公告》中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
售有效。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2025年12月8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
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沐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
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
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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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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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10.00万股。本次发行初始
战略配售数量为80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
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60.541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97%。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
售股数的差额41.4581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2,607.8581万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80.26%;网上发行数量为641.6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19.74%。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3,249.4581万股,网上及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104.66元/股。沐曦股份于2025年12月5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沐曦股份”A股641.60万股。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
节,并于2025年12月9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25年12月9日(T+2日)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
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
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5年12月9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
注意资金在途时间。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
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2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保
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A类投
资者)可以自主申购不同限售档位的证券,其他投资者按照最低限售档位自主申购。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三档:
(1)档位一: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65%(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9个月;
(2)档位二: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档位三: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5%(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余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上市首日即可交易。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分别为其管理的配
售对象填写所选择的限售档位(包括限售期和限售比例),其最终限售比例及限售期限详见《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
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
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
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
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5,175,152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8,
861,604,5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2223023%。配号总数为57,723,209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100,057,72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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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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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5〕46号)(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3月修订)》(
上证发〔2025〕4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上证发〔2024〕11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
〕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
(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分
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
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
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
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
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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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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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507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
商)”或“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10.0000万股,全部为公
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将于2025年12月5日(T日)分别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
平台”)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上市时未
盈利的科创板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截至《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公告日,
沐曦股份尚未盈利。如上市时仍未盈利,自上市之日起将纳入科创成长层。
网上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的,首次参与新注册的科创板成长层股票、存托凭证的申购、交
易前,应当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由证券公司充分告知相关风险
。投资者未签署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相关委托。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实施。战略
配售在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
ap.sse.com.cn/otc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发行人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
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
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
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经协商一致,将
拟申购价格高于112.68元/股(不含112.6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12.68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820万股(不含82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共计
剔除235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7652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
申报总量5894730万股的2.994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
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
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4.66元/股,网
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12月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
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12月5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
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可以不披露发行市盈率
及与同行业市盈率比较的相关信息,但应当披露市销率、市净率等反映发行人所在行业特点的
估值指标。因此,本次发行选择市销率作为估值指标。
本次发行价格为104.6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销率为:
(1)50.71倍(每股收入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6.35倍(每股收入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104.66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截至《招股意向书》公告日,沐曦股份尚未盈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
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2)本次发行价格104.66元/股,不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
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
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的孰低值111.3353元/股。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
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3)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5年12月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8.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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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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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5〕2507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401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0.02%。本次发行全部为
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0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66.4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
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41.6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
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1、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12月4日(T-1日)9:00-12:00
2、网上路演网站: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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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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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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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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