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007 全新好 更新日期:2026-06-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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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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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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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063│ 0.0056│ 0.0099│ 0.0098│ 0.0051│ 0.1600│
│每股净资产(元) │ 0.5169│ 0.5232│ 0.5273│ 0.5272│ 0.5225│ 0.517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2000│ 1.0700│ 1.8900│ 1.8700│ 0.9800│ 36.70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4644.80│ 34644.80│ 34644.80│ 34644.80│ 34644.80│ 34644.8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 ---│
│总股本(万股) │ 34644.80│ 34644.80│ 34644.80│ 34644.80│ 34644.80│ 346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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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6-30 00:00 全新好(00000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3 14:25 异动快报:全新好(000007)5月13日14点24分触及跌停板(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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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2375.53 同比增(%):29.72;净利润(万元):-217.07 同比增(%):-22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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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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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11658,减少10.2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12993,增加3.5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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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6-06-29召开2026年6月29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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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物业租赁及管理、汽车销售及服务、杀菌卫生产品、日常用品贸易、医药及医疗器械销售等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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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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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2400│ 1.0400│ 0.8190│ 0.5040│ 0.2690│ 0.57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9571│ -0.9509│ -0.9466│ -0.9466│ -0.9513│ -0.956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4532│ 0.4532│ 0.4532│ 0.4532│ 0.4532│ 0.4532│
│营业收入(万元) │ 12375.53│ 39573.73│ 29984.67│ 19338.09│ 9540.07│ 30727.60│
│利润总额(万元) │ -296.75│ 291.16│ 356.43│ 362.74│ 190.98│ 5816.6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17.07│ 192.72│ 341.80│ 338.83│ 177.24│ 5642.17│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22.47│ -96.58│ 7.62│ 9.44│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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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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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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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063│
│2025 │ 0.0056│ 0.0099│ 0.0098│ 0.0051│
│2024 │ 0.1600│ 0.0092│ 0.0089│ 0.0018│
│2023 │ 0.1000│ 0.0313│ 0.0350│ -0.0007│
│2022 │ -0.0200│ -0.0258│ -0.0288│ -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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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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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全新好(00000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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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国浩法意字第 0625323号致: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经重庆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法律服务执业机构,持有重庆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现根据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
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性、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并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
见证,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予以认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
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如有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6月 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
于 2026 年 6月 29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了《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2026年 6月 26日,公司董事会再次刊登《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提示。《股东会通知》
及《提示性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召集人、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审议
事项、会议登记事项、会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9 日 14:30 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 3031 号汉国城市商业中心 5507-09公
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何永户主持。
3.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
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与《股东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方式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47名,代表股份数 93,904,09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048%。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会
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认证。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根据《股东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就《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不存在对《股东会通知》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时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
监票,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
(三)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
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315,5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33%;反对 588,30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5%;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815,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395%;
反对 58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87%;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725,5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9%;反对 178,30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9%;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25,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48%;
反对 17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35%;弃权 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b16db75-95d8-419e-a72a-865ec5d5f2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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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全新好(00000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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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下午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3031号汉国城市商业中心5507-09。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永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为346,448,044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46,
448,044股,限售流通股
0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7人,代表股份93,904,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48%。具
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公司股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7人,代表股
份93,904,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48%。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 反对股数 占出席会 弃权股 占出席会
(股) (股) 有表决权股 (股) 议有表决 数(股) 议有表决
份总数比例 权股份总 权股份总
数比例 数比例
出 席 会 议 93,904,099 93,315,599 99.3733% 588,300 0.6265% 200 0.0002%
有 表 决 权
的 全 体 股
东
其中:单独 82,500,127 82,500,1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或 合 计 持
有公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股东
单 独 或 合 11,403,972 10,815,472 94.8395% 588,300 5.1587% 200 0.0018%
计 持 有 公
司 5%以上
股 份 以 外
的 其 他 股
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 反对股数 占出席会 弃权股 占出席会
(股) (股) 有表决权股 (股) 议有表决 数(股) 议有表决
份总数比例 权股份总 权股份总
数比例 数比例
出 席 会 议 93,904,099 93,725,599 99.8099% 178,300 0.1899% 200 0.0002%
有 表 决 权
的 全 体 股
东
其中:单独 82,500,127 82,500,1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或 合 计 持
有公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股东
单 独 或 合 11,403,972 11,225,472 98.4348% 178,300 1.5635% 200 0.0018%
计 持 有 公
司 5%以上
股 份 以 外
的 其 他 股
东
上述议案 2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注:本公告部分合计数若与各明细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天运、艾勇陶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1b30d46-c644-4ae3-9092-90d1f92b70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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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5:44│全新好(000007):全新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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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9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 3031 号汉国城市商业中心 5507-09 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及出席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应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正式出席会议需向公司提交参会文件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 3031 号汉国城市商业中心 5507-09
邮政编码:51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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