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023 *ST深天 更新日期:2024-09-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9-02 00:00 *ST深天(000023):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详│
│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9-01 16:10 *ST深天(000023):将于9月2日摘牌(详见后) │
├─────────────────────────────────────────┤
│●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4-06-30 营业收入(万元):4083.54 同比增(%):-54.35;净利润(万元):-7032.│
│84 同比增(%):-40.3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6609,减少17.69%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4-30,公司股东户数8029,增加2.3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19-03-06累计质押股数:3800.│
│00万股 占总股本比:27.39% 占其持股比:-- │
├─────────────────────────────────────────┤
│●股东大会:暂无数据 │
└─────────────────────────────────────────┘
【主营业务】
商品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的生产、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20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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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5068│ -0.1134│ -1.1498│ -0.4854│
│每股净资产(元) │ -0.6475│ -0.2540│ -0.1406│ 0.523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28.6500│ -57.5000│ -265.7700│ -63.32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290│ 0.0200│ -0.1040│ -0.01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7486│ -2.3551│ -2.2417│ -1.577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7350│ 0.7350│ 0.7350│ 0.7350│
│营业收入(万元) │ 4083.54│ 1714.98│ 17766.02│ 13712.24│
│利润总额(万元) │ -7943.88│ -1903.47│ -18727.04│ -7718.0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7032.84│ -1573.08│ -15954.54│ -6735.37│
│净利润增长率(%) │ -40.39│ 15.67│ 41.07│ 27.47│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3832.40│ 13875.62│ 13875.62│ 13875.6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3.22│ ---│ ---│ ---│
│总股本(万股) │ 13875.62│ 13875.62│ 13875.62│ 13875.6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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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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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 -0.5068│ -0.1134│
│2023 │ -1.1498│ -0.4854│ -0.3610│ -0.1344│
│2022 │ -1.9511│ -0.6692│ -0.4440│ -0.2457│
│2021 │ -0.3822│ -0.0770│ 0.0355│ 0.0300│
│2020 │ -0.0573│ -0.0280│ -0.1008│ -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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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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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 00:00│*ST深天(000023):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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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并将于 2024
年 9月 2日摘牌。
2、2024年 8月 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
[2024]688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
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
板块”)挂牌转让。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000023
3、证券简称:*ST深天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4年 8月 21日
5、摘牌日期:2024年 9月 2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 2024年 6月 27日至 7月 24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亿元,触及本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第 9.2.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7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同时,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1.15条、第 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
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你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
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1、公司已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
托信达证券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
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
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3、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
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
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
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深圳分公司申领。
4、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
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5、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
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四、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在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信达证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
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西农园路西东海国际中心(一期)B 栋 26楼 1号3、咨询电话:0755-86154212
4、电子信箱:std000023@vip.163.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2/0472cca5-153d-4d80-ac05-b630482327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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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ST深天(000023):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ST深天(000023):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ab3a2038-4fee-457f-85bb-21a7d8f33954.PDF
─────────┬────────────────────────────────────────────────
2024-08-30 00:00│*ST深天(000023):2024年半年度报告
─────────┴────────────────────────────────────────────────
*ST深天(000023):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728cf6ab-5f7f-4fd2-9c3b-f5ffccb766f7.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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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1 16:10│*ST深天(000023):将于9月2日摘牌
─────────┴────────────────────────────────────────────────
智通财经APP讯,*ST深天(000023.SZ)公告,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并将于2024年9月2日摘牌。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177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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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4 16:46│【风口解读】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事项或违法,首家市值退公司*ST深天(000023)又遭行政处罚
─────────┴────────────────────────────────────────────────
泡财经获悉,8月4日晚间,*ST深天(000023.SZ)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期收到了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经查明,公司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事项等违法事实,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
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吴汉雄、林剑锐、林思存、赵陆湘、罗中伟等人给予警告,并处
以相应罚款。
https://www.popcj.com/songta/000023240823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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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4 15:57│*ST深天(000023)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格隆汇8月4日丨*ST深天(000023.SZ)公布,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期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2024]14号。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817929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4-07-17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涨跌幅(%):3.50 成交量(万股):799.01 成交额(万元):1597.86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证券营业部 │ 99.96│ 100.07│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海秀路证券营业部 │ 92.20│ 12.8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湾一路证券营业部 │ 74.48│ 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上海路证券营业部 │ 61.13│ 0.00│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中新街证券营业部 │ 60.23│ 0.0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证券营业部 │ 99.96│ 100.07│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阳江江朗大道证券营业部 │ 0.00│ 80.94│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59.96│ 60.4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成大街证券营业部 │ 0.00│ 51.3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解放碑证券营业部 │ 44.99│ 47.49│
└─────────────────────────┴───────┴───────┘
●交易日期:2024-07-01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涨跌幅(%):-4.59 成交量(万股):541.34 成交额(万元):1060.40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大道证券营业部 │ 64.88│ 10.3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樟树药都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 44.30│ 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万达广场证券营业部 │ 34.18│ 1.9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 │ 32.30│ 3.7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北京中路证券营业部 │ 31.96│ 0.0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0.00│ 183.5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证券营业部 │ 0.00│ 87.05│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纺工路证券营业部 │ 0.35│ 67.3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0.00│ 56.7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大道证券营业部 │ 0.00│ 52.56│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2023-08-29 │处罚披露日 │---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拟处罚阶段 │
├──────┼─────────────┴──────┴─────────────┤
│违法事实 │经查明,深天地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
│ │ 一、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事项 │
│ │ 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宝创)为深天地全资子公司│
│ │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1年4月22日,在深天地实际控 │
│ │制人林宏润的安排下,天地宝创以其1.28亿元银行定期存单为广州市同鑫贸易│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同鑫)的1.25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贷款最│
│ │终用于偿还林宏润关联公司的借款。2021年10月21日,广州同鑫上述银行贷款│
│ │到期,林宏润安排过桥资金以“还旧借新”方式续贷,并再次以天地宝创1.28│
│ │亿元定额存单提供质押担保。2021年12月29日,林宏润安排过桥资金归还贷款│
│ │,解除上述质押担保。上述两次对外担保事项均未按照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
│ │ 上述两次担保涉及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37%、20.6│
│ │3%。2021年上半年,深天地对外担保涉及金额1.25亿元,占《2021年半年度报│
│ │告》净资产的20.16%。2021年度,深天地对外担保涉及金额累计2.5亿元,占 │
│ │深天地《2021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44.72%。 │
│ │ 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 │
│ │ 2021年12月,为归还解除上述2021年10月质押担保所用的过桥资金,林宏│
│ │润指使相关人员,以支付投资款名义转出深天地控股公司资金1.25亿元,占深│
│ │天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3%。为掩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林宏润│
│ │指使相关人员制作、签署了无商业实质的对外投资会议纪要、投资合同、付款│
│ │审批单等文件。 │
│ │ 此后,林宏润多次安排过桥资金短暂归还占用资金以应对审计或检查,在│
│ │归还次日或数日内以支付采购预付款名义再次转出,并指使相关人员制作、签│
│ │署无商业实质的采购合同、付款审批单等文件。相关情况如下:2022年4月至5 │
│ │月、2022年7月、2023年1月,林宏润指使相关人员,分别转出深天地及其控股│
│ │公司资金1.266亿元、1.27亿元、1.37亿元,分别占深天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
│ │资产的22.65%、22.72%、24.51%。2023年5月至7月,林宏润指使相关人员,三│
│ │次转出深天地控股公司资金1.37亿元,占深天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0│
│ │2%。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其中,2021│
│ │年度累计发生额1.25亿元、期末余额1.25亿元,占深天地《2021年年度报告》│
│ │净资产的22.36%;2022年上半年累计发生额2.536亿元、期末余额为零,发生额│
│ │占深天地《2022年半年度报告》净资产的52.18%。截至2024年4月30日,资金 │
│ │占用余额为1.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5%。 │
│ │ 深天地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
│ │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未按照《证券法》第七十 │
│ │九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 │
│ │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
│ │条第四项、第四十条第二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 │
│ │款、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四条第四项、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在《2021年│
│ │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上述相关担保事项,在《2021年年度报│
│ │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上述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情况。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公司审批单、相关合同、银行流水、询问笔│
│ │录、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
├──────┼──────────────────────────────────┤
│处罚决定 │综合上述两项: │
│ │ 一、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 │
│ │万元罚款; │
│ │ 二、对林宏润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罚│
│ │款50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0万元; │
│ │ 三、对吴汉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
│ │ 四、对林剑锐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 │
│ │ 五、对林思存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
│ │ 六、对赵陆湘、罗中伟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
└──────┴──────────────────────────────────┘
┌──────┬─────────────┬──────┬─────────────┐
│立案日期 │2023-08-29 │处罚披露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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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拟处罚阶段 │
├──────┼─────────────┴──────┴─────────────┤
│违法事实 │经查明,深天地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
│ │ 一、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事项 │
│ │ 深圳市天地宝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宝创)为深天地全资子公司│
│ │深圳市天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1年4月22日,在深天地实际控 │
│ │制人林宏润的安排下,天地宝创以其1.28亿元银行定期存单为广州市同鑫贸易│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同鑫)的1.25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贷款最│
│ │终用于偿还林宏润关联公司的借款。2021年10月21日,广州同鑫上述银行贷款│
│ │到期,林宏润安排过桥资金以“还旧借新”方式续贷,并再次以天地宝创1.28│
│ │亿元定额存单提供质押担保。2021年12月29日,林宏润安排过桥资金归还贷款│
│ │,解除上述质押担保。上述两次对外担保事项均未按照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
│ │ 上述两次担保涉及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37%、20.6│
│ │3%。2021年上半年,深天地对外担保涉及金额1.25亿元,占《2021年半年度报│
│ │告》净资产的20.16%。2021年度,深天地对外担保涉及金额累计2.5亿元,占 │
│ │深天地《2021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44.72%。 │
│ │ 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 │
│ │ 2021年12月,为归还解除上述2021年10月质押担保所用的过桥资金,林宏│
│ │润指使相关人员,以支付投资款名义转出深天地控股公司资金1.25亿元,占深│
│ │天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3%。为掩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林宏润│
│ │指使相关人员制作、签署了无商业实质的对外投资会议纪要、投资合同、付款│
│ │审批单等文件。 │
│ │ 此后,林宏润多次安排过桥资金短暂归还占用资金以应对审计或检查,在│
│ │归还次日或数日内以支付采购预付款名义再次转出,并指使相关人员制作、签│
│ │署无商业实质的采购合同、付款审批单等文件。相关情况如下:2022年4月至5 │
│ │月、2022年7月、2023年1月,林宏润指使相关人员,分别转出深天地及其控股│
│ │公司资金1.266亿元、1.27亿元、1.37亿元,分别占深天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
│ │资产的22.65%、22.72%、24.51%。2023年5月至7月,林宏润指使相关人员,三│
│ │次转出深天地控股公司资金1.37亿元,占深天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0│
│ │2%。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其中,2021│
│ │年度累计发生额1.25亿元、期末余额1.25亿元,占深天地《2021年年度报告》│
│ │净资产的22.36%;2022年上半年累计发生额2.536亿元、期末余额为零,发生额│
│ │占深天地《2022年半年度报告》净资产的52.18%。截至2024年4月30日,资金 │
│ │占用余额为1.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5%。 │
│ │ 深天地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
│ │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未按照《证券法》第七十 │
│ │九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 │
│ │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
│ │条第四项、第四十条第二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 │
│ │款、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四条第四项、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在《2021年│
│ │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上述相关担保事项,在《2021年年度报│
│ │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上述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情况。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公司审批单、相关合同、银行流水、询问笔│
│ │录、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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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综合上述两项: │
│ │ 一、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 │
│ │万元罚款; │
│ │ 二、对林宏润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罚│
│ │款50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0万元; │
│ │ 三、对吴汉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
│ │ 四、对林剑锐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 │
│ │ 五、对林思存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
│ │ 六、对赵陆湘、罗中伟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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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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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2023-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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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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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监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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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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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变更日期 │2024-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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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类型 │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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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 │
│ │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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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9 │变更日期 │2023-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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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类型 │戴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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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 │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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