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0025 特 力A 更新日期:2025-11-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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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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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867│ 0.1949│ 0.0794│ 0.3170│
│每股净资产(元) │ 4.1929│ 4.1011│ 4.0856│ 4.006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6.9800│ 4.7700│ 1.9600│ 8.2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9277.83│ 39277.83│ 39277.83│ 39277.8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总股本(万股) │ 43105.83│ 43105.83│ 43105.83│ 431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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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0-27 18:59 特 力A(000025):特 力A:2025年三季度报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0-28 02:29 图解特力A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25.98%(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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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16687.37 同比增(%):-43.56;净利润(万元):12359.99 同比增(%):1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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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每10股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7 除权派息日:2025-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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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47610,减少6.3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50855,增加1.8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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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特 力A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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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11-13召开2025年11月13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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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珠宝第三方服务、商业综合体运营及物业租赁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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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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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3970│ 0.3590│ 0.2030│ 0.90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0388│ 1.9470│ 1.9315│ 1.852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9996│ 0.9996│ 0.9996│ 0.9996│
│营业收入(万元) │ 116687.37│ 87827.26│ 32849.92│ 261367.82│
│利润总额(万元) │ 15330.08│ 10700.28│ 4132.87│ 16329.0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2359.99│ 8401.34│ 3422.81│ 13662.99│
│净利润增长率(%) │ 14.36│ 9.59│ -2.89│ 15.5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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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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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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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2867│ 0.1949│ 0.0794│
│2024 │ 0.3170│ 0.2507│ 0.1778│ 0.0818│
│2023 │ 0.2743│ 0.1710│ 0.1024│ 0.0586│
│2022 │ 0.1937│ 0.1441│ 0.1009│ 0.0784│
│2021 │ 0.3040│ 0.1624│ 0.1033│ 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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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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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问:今年三季报看公司剥离汽车业务后,各项指标更加健康稳健,财务盈利能力比前几年明显增强,公司盈利大幅│
│ │增加后需要提升市值管理能力,前几年公司在分红方面处在极低的状态【2019-2023】才10%左右,管理层回报中小│
│ │股东做的严重不足,今后几年公司怎样规划分红比例作为深圳国资旗下的公司,当前深圳国资在大举布局高科技行│
│ │业发展,明确三年千亿的投资新兴行业,公司怎样把握其中的巨大机会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坚持积极、科学的利润分配│
│ │原则,具体安排请以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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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问:您好!在中国资本市场整体改革方向走向更加开放的时代背景下,贵公司B股股份未来将做如何安排有无计划A│
│ │股吸收合并或者转为港股上市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未来若有相关计划,公司将根据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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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问: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2025年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明确提出,目标是在三年内将香港的黄金仓储能力从│
│ │现有的约200吨提升至超过2000吨,致力于打造为区域黄金储备枢纽:1)升级仓储基础设施;2)布局完整黄金产 │
│ │业链,探索与内地合作;3)建立中央清算系统并深化沪港合作。请问贵公司作为粤港澳地区深圳国资黄金交易平 │
│ │台,致力于成为黄金珠宝产业的综合服务商,在上述机遇前有何规划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推进,如涉及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义务,感│
│ │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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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问:贵公司您好,注意到贵公司在海外板块已与俄罗斯、土耳其等国家达成贸易合作,请问贵公司近两年是否将产│
│ │品出口欧盟国家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没有出口至欧盟国家的产品。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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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问:目前张江高科投出了如上海微电子等优秀的科创企业,公司市值也快速增长,作为深圳的老牌国资企业,区位│
│ │优势明显,请问贵司有没像张江高科这样以“园区运营”+“产业投资”双轮驱动模式发展呢目前已经对外并购投 │
│ │资了哪些企业未来有无并购投资方面的明确方向和目标呢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各项工作正常推进,如涉及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义务,请│
│ │您关注公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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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问:贵司黄金珠宝的线上渠道主要与哪些平台进行合作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黄金产品线上销售合作平台包括淘系、京东、抖音、拼多多、得物等。感谢您的关│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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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问:贵司坐落于深圳珠宝产业的核心聚集区——水贝,据说水贝地区占中国黄金珠宝市场份额的 75%以上,是否属│
│ │实贵司想通过黄金珠宝交易平台打造为国际珠宝玉石交易产业具有影响力的综合服 │
│ │务商,目前交易客户有多少已经接入平台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深圳国际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的供应商及采购商呈稳步积累态势。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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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问:贵司黄金业务板块有何自己的竞争优势有无打造自己独特的IP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可参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相关内容。控股子公司国│
│ │润黄金(深圳)有限公司旗下新锐品牌潮金大师携手国漫《有兽焉》发布系列产品,具体可关注公司及国润黄金的│
│ │官方公众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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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问:当前黄金珠宝交易活跃,贵司的国际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是否也有明显反应活跃度通过该平台的相关数据,│
│ │贵司是否有打造供应链融资服务的功能以及借助AI服务交易客户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深圳国际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围绕数字化交易平台打造高效供应链与生态链,推动黄│
│ │金珠宝产业数字化转型。公司时刻关注技术发展,探索AI技术应用于智能客服和产品更新迭代等方面,致力于推动│
│ │效率提升和质量优化。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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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问:请贵司介绍下公司打造的国际珠宝玉石平台的市场目标定位、业务模式、如何线上和线下结合的以及未来的市│
│ │场潜力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关于公司的业务模式可参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相关│
│ │内容。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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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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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9│特 力A(000025):特 力A: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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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力A(000025):特 力A: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75166377-aeed-4f63-acee-47231e6a34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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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9│特 力A(000025):特 力A:《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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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履行职责。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九条 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规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根据董事会授权,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六)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八)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过— 2 —
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
体董事。
第十三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
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子邮件、电话、署名短信、专人通知等;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的 1 个
工作日。
情况紧急,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需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
日前两日发出书面补充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
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九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
第二十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董事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情况;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者弃权的票数)。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召开会议和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或记名式举手表决方式。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 4 —
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视频、传真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二十三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或者个人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应当及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有关联关系的
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
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决议公告披露之前,与会董事和会议列席人员、记录和服务人员等负有对决
议内容保密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通知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修改、解释,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开始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df20be57-de39-4cfb-95e0-232f6a90a6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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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9│特 力A(000025):特 力A:《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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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 27 日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正式会议
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五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
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
财务报告。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其他董事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
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
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计划财务部为审计委员
会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职权包括:— 2 —
(一)审核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
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聘
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报告;
(四)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等相关工作事项进行评议审核,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审议: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
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在保证全体参会成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现场、视频、电话或— 4 —
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至少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
(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应提前以书面(专人送出、邮件)或者电话等通讯方式通知各委员。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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